县城里的公务员(4)

 
县城里的公务员(4)
2015-08-20 07:57:46 /故事大全

八项规定之后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出台后县城小型私人餐馆风行,餐馆的老板不少是官员的亲戚或朋友。这种餐馆一般坐落在住宅小区内,不挂牌,基本只做熟人生意,由于隐秘性,受到一些官员喜欢。尽管没有之前大酒店里的排场,但他们认为至少可以躲开很多耳目。这种餐馆的消费水平至少在人均一百以上。

八项规定之后,有些部门在办公室问题上犯了形式主义错误,这也让吴敏行这样的基层公务员厌恶。比如,某单位一把手把原来面积超标的办公室腾出,跟某科室的办公室对调。其实这个科室也才两名工作人员,为了显得不那么空荡荡,他们又添置了两套桌椅。

跟他们有直接关系的是福利。吴敏行说,十八大之前,除了三节(端午、中秋、春节)可以发几百块钱的费用外,年底还可拿到六千块钱左右的年终奖,但现在这些都没有了。

今年年初,吴敏行的孩子一周岁,按照当地传统风俗,家里人准备办周岁宴。可今年如果想办,他和妻子得同时向县纪委提交申请报告,必须写明喜宴的规模。事后,还得再写一份报告,说明收受礼金数额。纪委则随时可以来查所报情况的真实性。“本来就是请亲戚朋友热闹一下,后来想想还得写报告,就觉得闹心,算了不办了,免得惹麻烦。”吴敏行说。

福利没了,导致一些人的工作积极性也没有了。“好一点的乡镇,一年的收入可以少近两万左右,这还不包括灰色收入。”这笔钱一般占到正常工资的一半。有些年龄大或者已无进步空间的公务员,他们就多少会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消极应对工作。“觉得没什么好处,就不干了,而这些人当官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以前,当地某村以修水井的名义报了项目到县水利局,专款一万块钱拨到乡镇后,被县、乡、村三级几个负责此事的干部平分。十八大之前,这是一些干部灰色收入的来源之一。

治懒官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比如,该县城的一名房管局副局长因为不作为而被纪委通报批评。事后,同样的事情再反映到该局时,他们同样不搭理。

“有些不合理是经济失衡导致的,有些是不同的风俗导致的。”在基层工作多年的王信认为,如果允许政策在执行时存在一定差异,可能会更好。八项规定之前,只要知道辖区里的红白喜事,王信都会尽量去参加,随个份子钱。“主要是要让大家觉得有面子,以后工作开展就比较容易。现在不敢了,弄不好就违反规定了。”

近年来,农村基层治理屡有问题出现,但在基层干部看来,其实也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困难,农村很多事是情绪性的问题。有时候,访民的行为只是情绪上的宣泄,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社会的一些认可和尊重。王信的辖区有一位访民,因为房屋拆迁,三天两头往北京上访,他主政此地后,过节总打电话问候一下,平时也有意无意沟通,几个月之后,他发现那个访民开始试图理解政府思维。

王信把乡一级干部比喻成“执政者最后一公里的乡村医生”–修复各种干群矛盾。“其实他们内心深处跟政府是没有对立面的,这个时候,你让他们感觉到一种朋友的温暖,问题虽然短时间内得不到解决,但人与人的感情加深了,他们自然会反思自己的诉求到底合不合理。”

“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这是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基层政权重要性的经典论述。吴敏行、余立和王信年龄和岗位不同,却都是当下中国执政者理念的具体执行者。现在,他们多多少少面临着同样的困惑。“只是感觉钱不够,别的感受没有,向上的渠道也不是靠努力做好工作就一定可以的,这些依然没有改变。”

(应采访者要求,吴敏行、余立和王信为化名)

本刊记者 徐丽宪/编辑 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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