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夜:死亡旅程

 
第十二夜:死亡旅程
2016-07-04 11:13:21 /故事大全 /被围观

第一幕 出游计划

「当我走上楼梯,我看到一个不在那里的人。今天他又不在那里。我希望他会永远消失……」

「卡嗒」一声,影碟机里的光盘弹了出来。程启思盯着电视屏幕,大大打了个呵欠。忽然,他觉得有人站在身后,一回头,是锺辰轩。

「好无聊的片子,为什么要我看这个?」

锺辰轩把盘片放了回去。「无聊?哪有无聊?」

程启思说:「开头还不错,我还觉得是部象样的推理剧。结果,到了最后,居然一切都是假的,仅仅是存在于一个具有多重人格的罪犯的脑海里。这多重人格的互相残杀,直到最后邪恶的人格尽数被消灭。当然,还留存了一重人格,那就是被隐藏得最深、最邪恶残忍的人格……真无趣,都是假的,胡编的。」

锺辰轩微笑说:「你认为这只是在人的脑海里产生吗?你想一想,如果这些虚幻的东西呈现在现实里,那会发生什么事?」

程启思不假思索地回答:「就是这个具有多重人格的罪犯会杀死很多无辜的人。很多,最后还包括一直帮助他的心理医生。这样的罪犯有活着的必要吗?法官居然会相信心理医生为他的辩护而赦免他,判决把他监禁在精神病院,这实在是愚蠢的行为。于是,心理医生为此付出了代价,被这个罪犯在押送去精神病院的警车上给勒死了。」

他一口气说到这里,才抬起头看着锺辰轩说,「你为什么特意留这样一部电影在桌子上让我看?」

锺辰轩在沙发里坐下来。天色已经暗了,窗帘也拉上了,程启思并没有开灯,两个人的脸在暮色里都是模模糊糊的。

「文桓找了几位权威的精神病专家以及精神病研究机构给孟采桦作了鉴定,她应该会被判在行凶的时候精神病发作,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她的去处将会是本市的精神病院,而不会被判处死刑。启思,接受吧,我们已经很难推翻这个结论了。」

在刚结束不久的一桩案件里,程启思以前的同事,他一向当成妹妹看的女孩子─田悦,遇害了。

凶手却是一个看起来温柔善良、连只蚂蚁都不会踩死的女人,她为了要抢夺田悦跟自己丈夫文桓的私生子,不惜杀了三个人,甚至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推下了楼。

而这个叫孟采桦的女人,却是锺辰轩大学导师的女儿,也是他过世的未婚妻的嫂子,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让锺辰轩一直不太愿意面对现实。

程启思哼了一声。

「我听说了,上诉的这段期间,文桓四处活动,就是为了救孟采桦。没关系,我很乐于看到某一天孟采桦也会谋杀自己的丈夫。到那时候,还有谁会来帮她?」

「你说得可真是一针见血。」锺辰轩唇角的笑容加深了。

「确实,引起孟采桦精神分裂的重要因素就是文桓的花心,以及对她长期的欺骗。女人啊……不断的压抑,以及天性的脆弱,加上她母亲对她毫无原则的溺爱与迁就,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田悦说,虽然她看过足够多、各色各样的罪犯,但她却未曾见过这样的女人,一个既有内涵,又有气质的书香门第出身的女人,竟能策划并执行如此冷血的罪行。」

程启思也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锺辰轩忽然说:「不如我们出去旅游,散散心怎么样?我负责请假。」

程启思连忙摇手。

「我可不去。我上次去伊朗,你也在,看到了的,我表弟还在为了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伤心,前天我表姨妈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打电话给我,叫我劝劝他。我表弟那个死脑筋你也见识过了,八头牛都拉转不来,我能有什么办法?」他沉默了一会,「上上次……我去S省,也碰到了一次谋杀案……」

锺辰轩笑着说:「你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哪有这么夸张?我们自己走吧,你找部越野车,定个大致的路线,爱走哪里就走哪里,怎么样?真正好的风景,可都是藏在深山老林里的。」

程启思被他这么一说,倒觉得心里有些痒了。「你是认真的?到哪里?」

锺辰轩走进自己房间,很快就折了回来,把一大迭杂志往沙发上一扔。

程启思一看,都是《国家地理杂志》,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你多有经验呢,弄了半天也是纸上谈兵?」

锺辰轩瞪了他一眼。「我是纸上谈兵,你可不是,对不对?」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尴尬地说:「你怎么知道?」

锺辰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以你的本钱和你的品味,你绝不会少出去自助旅行。那堆书还是我在你书柜里翻出来的呢,有些路线还被你作了记号!」他随手翻开一本,果然上面划了不少红线。

「我们选一条,怎么样?再去买些用得着的东西?」

程启思这次是打了个哈欠。「我的那些装备早就卖掉了,越野车以前有一辆,也卖了。」

「卖掉了不会再买么?懂不懂什么叫与时俱进?」锺辰轩又对着他横了一眼。「要不要我出一半钱?」

程启思慢吞吞地说:「看来,你主意已定了?」

锺辰轩说:「对。」

「好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程启思说,「你有没有想好走哪里?」

锺辰轩的手指停在了书页上。

程启思看了看,说:「318线?」他笑了。「你选了条最难的路。」

「这是朝圣之路。」锺辰轩说。「何况,你不是想回去么?我知道,对于那个我还不知道名姓的女人,你一直是念念不忘的。」

程启思淡淡地笑了一下。

「你是对我催眠过了,还是仅仅是听到了我说的梦话?你又怎么会知道在这次旅程中我能遇到她?难道你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锺辰轩笑了笑,不置可否。「你去找车,我去买路上用的东西,看看能不能三天之内动身。」

看到程启思还有点犹豫,锺辰轩不耐烦地问:「你究竟去不去?难得我想出趟门。」

程启思忙说:「去,为什么不去?难得有个长假……不过,」他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我还真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走那条线?万一车有个什么问题,抛锚在几千米海拔的高原上,我们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他的眼光,停留在锺辰轩放在桌子上的光盘。他轻声地念了一遍:「Identity。」

他刚才看的那部影片,名字就叫Identity。

程启思说:「英文原名很不错,很切题。但是中文就翻译得乱七八糟了,什么致命ID?」

「Identity,个人身分,特性,特征,或者说引申为人格,都讲得通。」锺辰轩说,「十个互相残酷厮杀的人格……其实,启思,你不觉得,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也藏着不只一种人格吗?人的脸只不过是张面具,我们也不能用生物学上对『心脏』或者『大脑』的阐述来解释人的性格特征。没有什么比人性更复杂了……我们表现出来的,究竟有真实的多少,实在是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雨水把路面冲得泥泞不堪,本来路况就差,这一来几乎都是寸步难行了。

雨里还夹着雪,虽然程启思那部越野车够好,但在这样的路况和天气下,开得也非常慢,活像只乌龟吃力地在泥泞里爬。程启思本来觉得九寨沟的路不好走,现在跟318线一比,真觉得是天堂了。

他跟锺辰轩两个人换着开,都开得手心里全部是汗,根本不敢去看右侧一眼。

左边是峭壁,除了一些矮小的灌木之外,寸草不生。右边则是万丈深渊,一旦栽下去,就会应了一句老话:「粉身碎骨」。

「这里是什么地方?」锺辰轩问。论开车,他不如程启思经验多,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程启思在开。

「哦?这里……这里我也说不出来名字,反正再走一两天就可以到Q县了。那是我们下一个计划中的目的地,很有看头……我看我们还是期待车不要在这里出什么状况比较好。」

「太晚了,别撑着开。」锺辰轩说,「大不了在车上过一夜吧。」

程启思说:「我记得附近有个旅馆的,你累了就睡一会儿,我再开一阵,放心,我会小心开的。就算要掉下去,你睡着了也不会知道。」

「你这算是安慰吗?」锺辰轩啼笑皆非。

他不太习惯这种盘山路,吃了两颗晕车药,这时候药效发作了,整个人都有点昏昏沉沉的。「好吧,那你小心点,我躺一下。」

他也不知道躺了多久,忽然,程启思的声音响了起来,惊醒了他。

「辰轩,我记的果然没错,看那边。」

锺辰轩睁开眼,随着程启思指的方向望了过去,果然,在不远处有一点跳动的光芒,虽然微弱,但在这一片黑暗里看起来实在是很温暖。「看起来是在半山腰上。难道有人住在这种地方?」

程启思从车上跳了下来,指着路边的一块木牌。「看这个。」

那是一块木制的招牌,挂在一棵树上,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汽车旅馆」。那四个字写得龙飞凤舞,两个人都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锺辰轩说:「这字可写得真不错。难道这里住的还是个书法名家?」

程启思却说:「叫什么名字不好,那里面连汽车都开不进去,还叫汽车旅馆?」

锺辰轩迟疑地说:「我们要去住那旅馆么?」

「这段路太险了,我实在不敢再继续开下去了,」程启思搓了搓手说:「我都开得浑身冒汗了。有旅馆住哪里不好了?住一晚,休息够了,明天再继续上路。」

锺辰轩却蹙起了眉不言语,程启思问:「怎么了?有什么不对?」

锺辰轩说:「旅馆嘛,怎么也应该开在应该开的地方。这荒山野岭,旅馆开给谁住?」

「我们这不就是来了吗?这些地方的旅馆都是自家的房子弄出来的,就算没客人也不会赔。」

程启思把刚才拿出来扔在地上的旅行袋又拎了起来,「还愣着干什么,走啊。我说了,自助游的线路上这种小旅馆很常见的,你用不着这么疑神疑鬼。你以为演聊斋啊?都什么年代了,这些人会做生意得不得了,你就别……」

「你可别忘了,」锺辰轩打断了他,「我们已经走离了应该走的路线。按理说,这里应该是个没什么人会来的地方。」

程启思「嗨」了一声。

「你想得太多了。就算是荒村野店,我也要去,总不能露宿野地吧?当心来只狼吃了你!」他又指了指停在树林里的两部车,一部是本田,一部是三菱越野车,「看,除了我们,一定还有别人来这家旅馆过夜。」

锺辰轩忽然压低了声音。「你带枪没有?」

「你明知道放假的时候要交枪的。」程启思说。

锺辰轩再次给了他一个白眼。「我是说你自己那把枪。」

程启思尴尬地笑,点了点头。

「反正这次是自驾,不坐飞机,不怕安检,不带白不带啊。」他又望了一眼那块挂歪了的木头招牌,「『汽车旅馆』,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Motel Hotel。」锺辰轩笑了笑,「你忘了,我前几天叫你看的那部叫《Identity》的片子,发生命案的地方不就叫『汽车旅馆』?」

「那算什么命案?」程启思拎起了随身的包,「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臆想罢了。」

锺辰轩淡淡地说:「你实在是太小看心理研究这个领域了。」

程启思耸耸肩,说:「我把车停在公路旁边,明天再来开好了,反正也开不进去。」

那几点光看起来就在不远的半山腰上,但两个人直走了半个小时。路都不像是路,满地都是泥,一不小心就陷下去了。

这里遍地都是一种叫「沙棘」的植物,是318线一带随处可见的。

这沙棘浑身是刺,却结了很多好看的橙黄色小果子,据说还是能吃的。两个人有好几次滑到都跌在了一丛丛的沙棘上,好在穿得多,又戴了手套,并没被刺伤。

程启思咕哝着:「哪来这么多的沙棘,难道要告诉我们此路不通?长得歪歪扭扭,要倒不倒的样子真难看。」

锺辰轩拉长着一张脸,话都没有一句了。

程启思忍不住说:「喂,拜托,是你叫我出来旅游的,现在是天灾,你怪我啊?」

锺辰轩横了他一眼,「少废话,再爬几分钟山路就能走到了。海拔这么高的地方,有这么高这么密的树林,真是难得啊。」

终于,先前那点微弱的光近在眼前了。

那是一盏罩了灯罩的煤油灯,挂在一座当地常见的农家小院门口。煤油灯的光不算明亮,但在这一片漆黑、连绵不绝的大山里,哪怕是一星灯火也能非常清楚地看到。

不知道为什么,程启思在潜意识里总是认为,这条318在线的房屋,里面也会像是他在九寨沟里曾经见过的,满眼都是刺目的大红大黄。

那些颜色不仅刺激了他的眼睛,也刺激了他的神经,经过这么久,还是一样深深镌在记忆里。

可是他进了这家「汽车旅馆」之后,感觉却是啼笑皆非。

旅馆?这根本就只是一家非常普通非常平凡的农家小院。院子很大,有一口水井,井旁还长了一株看起来很有年月的老树。

堂屋那边隐隐有人声传过来,程启思就跟锺辰轩走了过去。堂屋很宽敞,有少数几件木板钉成的简陋家具,角落里还乱七八糟地堆着七八件非常沉重的老式木质家具。

木板桌上点着一根红蜡烛,只剩很短的一截了。靠墙是一堆柴火,烧得很旺,红通通的,墙壁早已熏得发黑,而在火旁边,围坐了好几个人。

「旅馆」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脸圆圆的,笑呵呵的模样倒是很可亲。鼻梁上有颗显眼的痣,留了一头相当艺术的披肩长发。

他拎了个热水瓶过来,给程启思和锺辰轩倒水,一边连声道歉说:「哎呀,没办法,这里经常停电,这不,只得用上蜡烛了。冻坏了吧?来来,到这边烤烤火。今天这天气,下雨夹雪,路上的车都抛锚啦……」

老板拉过两张小凳子。锺辰轩和程启思早已走得腿软,坐下了。

火旁的人也很自觉地往两边挪了挪,空出来了一块位置。

这时候,程启思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跟自己同处在一个屋顶下的人。

除了老板,一共有七个人,一对青年男女,一身装备都是相当专业的户外用品,看来是出来旅游的。离他们稍远处,坐着一个女人,脸藏在阴影里看不清楚。

另一边坐着三个人,显然是一家三口。

程启思略略有点困惑,这个三口之家的父亲一脸老实的模样,戴副眼镜,母亲搂着十来岁的男孩,默不作声地坐在旁边─这一家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来旅游的主儿。

还有一个男人,穿一件长风衣,上面溅满了泥点。

那个年轻的男人,朝他们打了个招呼,「也是来旅游的?这天气可真见鬼。」他朝程启思伸出了手,「我叫吴宏,这是我女朋友,云乐。」

程启思跟他握了握手,「程启思。这是我同事,锺辰轩。」

锺辰轩轻轻地说:「云乐,好名字。」

那个女孩子抬起了头,她长得很普通,但眼睛很亮,笑容很甜,还有一头如云如雾的秀发。「谢谢,不只一个人这么说过。」

程启思把眼光移到那一家三口身上,那个父亲推了推眼镜,有点结巴地说:「我……我是去Q县上班的,我是公务员。上头催得急,非要尽快赶过去,结果,赶上了这天气……唉,明知道这段时间暴风雪多的。」

他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补上了一句,「我叫刘建明,这是我妻子,徐玫,那是我儿子……刘愿。」

程启思搭讪着说:「可不是,我们的车也陷在烂泥里了,这雨可下的不小。都深秋了,还又是雷又是雨的……」

「这还算好的,下雨总比下雪好。」老板又过来给他们的杯子添水,一张脸还是笑咪咪的,「只希望不要再有人过来了,不然,我这小旅馆可就住不下了哦!」

锺辰轩望着他,问:「老板,你贵姓?」

「啊?」老板放下了热水瓶,堆着笑说,「我姓巫,巫山云雨的巫。名字啊,单名一个问字。」

程启思说:「姓少见,名也起得有趣。不知道要问什么?」

巫问笑着说:「爹妈起的名字,我哪能知道问什么?我这人可没好奇心,啥都不问的,又不是学屈原写︿天问﹀。」他说的一口很流利的京片子,绝不是当地人。

锺辰轩问:「巫老板,你这旅馆没有房间可住吗?客人怎么都围在这里?」

巫问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满脸抱歉的样子。「我这里几个月恐怕都不会来个客人,哪有准备什么客房啊……最多是有人来烤烤火,取取暖,喝点热水……我看,你们就在这里将就一晚上吧,我去弄点吃的。就算今天晚上下雪,明天也可以上路了,路结了冰,比烂泥路还好走些。」

刘建明吃惊地说:「在冰上?这岂不是很危险?」

程启思有点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难道你不是开车过来的?」

能有胆子开这里的路的司机,都是有经验的,不该问出这么傻的话。程启思自己的车,也是配了防滑链的。

刘建明忙说:「不,不是的,我是搭大巴过来的,但是快到下一个镇的时候,被泥石流堵住,只有折返上一个县城了。我赶着走,不想回去,就想在这里等一晚上,搭从别的路过来的车到Q县去。」

程启思说:「我也要到Q县,反正顺路,明天如果能走,搭我的车吧。」

刘建明呆了一下,彷佛对于程启思的热心还不知道怎么反应似的。过了一会,他才道了声谢,又把儿子拉了过来,说:「还不给叔叔说谢谢?」

刘建明跟徐玫,夫妇俩长相都很一般,但这个儿子却长得很漂亮,眼睛黑漆漆的,骨碌碌直转,很是机灵。刘愿大声地说:「谢谢叔叔!」然后又钻到母亲的怀里去了。

程启思正想再说点什么,那个一直把脸藏在阴影里的女人开口了。她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很动人。

「明天?这个天气上路,不是找死吗?」

她扬起了脸,程启思吃了一惊。他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会看到这样明艳照人的美女,几乎都把黑暗的堂屋都照亮了。

只是她一身行头,却极不适合旅行,一件很长的毛皮大衣,耳朵上是一对相当重的钻石耳坠。一个金色的手袋,扔在她身

旁的凳子上。

她这副打扮,去参加晚宴很合适,却无论如何不适合出现在这里。

她的一双大眼睛盯着程启思看了半天,突然问:「我好像在过来的路上见到了你的越野车。」

「是吗?」程启思问。

女人从手袋里取出了一盒烟,随手点燃了一根。「很不错的车。」

「好一点的车,就算出事,生还的机率也大一点。」程启思说。

女人吐了一串烟圈,说:「未雨绸缪?想得真周到。」

过了一会,她又添了一句。「我姓古,古婵。」

程启思忍不住一笑说:「也是好姓,好名字。」

「像武侠小说里的人名,是不?」古婵又深吸了一口烟,把烟头给按灭了。「就是跟我不太相配。」

巫问正在一旁收拾桌子,摆上了几道菜。

虽然看来看去都只是香肠腊肉,但程启思闻到白米饭的香味都开始吞馋涎了。他们开了一整天,除了一些饼干面包,就没吃过热饭热菜了。

程启思脱下了满是泥水的大外套,拿出了两张钞票递给巫问。

巫问借着火光一看,呆了一呆。「哪用得了这么多,我也不好意思收的。」

程启思把钱塞进了他手里。

「算我跟我同事的。这样天气里,你这儿可真是救了我们的命了。」

巫问嘿嘿地笑,顺水推舟地把钱收下了,「瞧你说的,哪这么夸张呢。」一面拉凳子,一面招呼说:「来来,都过来吃点东西,这荒村野店的,也没什么好招待的,大家都将就一下。」

这一下,就连最冷冰冰的古婵都站起来了。程启思一看,她脚上穿着一双鞋跟又细又高的金色高跟鞋,不由得叹为观止。

一群人就围着小小的木头方桌坐下,大概人人都饿坏了,也没人客气,几乎是风卷残云地把桌上的饭菜全部吃光了。

巫问又在火里添了些柴,火燃得更旺了,堂屋里居然还有种暖融融的感觉。这地方太冷,虽然人人都穿得厚,但还是扛不住那股子寒意,一吃完饭,大家又都全部围到火前,又是搓手又是顿足。

古婵又点燃了一根烟。她吸了几口,把毛皮大衣拉紧了些,站起了身,向门外走去。

程启思问:「古小姐,妳上哪里去?」

「走走。」古婵头也不回地扔下了一句,就踩着那双高跟鞋一扭一扭地走出去了。

程启思盯着她的背影,小声地说了一句:「老天,穿这么一身,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这时,云乐拉着吴宏的手臂说:「我们也出去走走吧,已经在这里烤了一晚上的火,我都坐得浑身发僵了。」

吴宏显然跟他女友的感情很好,帮云乐把外衣扣好,两个人才手挽着手地走了出去。

锺辰轩看到程启思的目光一直跟着吴宏和云乐转,微笑地说:「怎么,羡慕人家?」

程启思耸了耸肩。「我又没少过女朋友。」

锺辰轩也笑,这时候,刘愿在他母亲的怀里闹了起来。徐玫搂着他,问:「怎么了,小愿,你想要什么?是不是没吃饱?」

「妈妈,妈妈,我也要出去玩。这里好闷,好无聊……」刘愿从徐玫的怀里挣扎着想往地上溜,徐玫面露难色地看了刘建明一眼。

刘建明却是一副好好先生的笑容,摸着刘愿的头说:「好好,我们出去。不过,外面很冷,只走一圈就回来哦!」

这一家三口也出去了。

巫问把桌上的盘盘碗碗收成一迭,说:「我把这些收下去,你们坐坐。」

堂屋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如此这般好几次,这回总算是「砰」地一声关严了。程启思缩了缩头,说:「真是,一开门风就灌进来,我都快冷死了。」

锺辰轩左右看了看,说:「又只剩下你跟我了。真不明白,这地方冷成这样,这些人还争先恐后地往外面跑。难道外面有什么好看的东西不成?」

程启思「嘿」了一声,从背包里把一份详细地图找了出来。「让我研究一下,说不定真的有什么好看的地方呢。」

锺辰轩不经意地说:「难道要徒步去?这个天气?再漂亮,我都不去了。」

「你究竟还是不是来旅游的?」程启思说。「你根本就不适合自助旅行,以后再也不跟你一起出来了。」

「谁稀罕?」锺辰轩用火钳拨了拨柴火,扔下了一句。


第二幕 奇异的汽车旅馆

吴宏和云乐,还有刘建明一家三口,一前一后地回来了。巫问又提了一个热水瓶回来给众人添水,程启思叫苦说:「又是水,我喝得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巫问脸上更是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唉,穷乡僻壤的,没什么好招待的……」

锺辰轩白了程启思一眼,说:「我们车上不是有咖啡和茶叶吗?去拿吧,你说这种话,让热心肠的老板怎么下得来台?」

程启思刚才也只是冲口而出,这时候也觉得尴尬。

巫问说:「没事,没事,本来也是实话嘛。不过,话说回来,古小姐出去这么久,怎么还不回来?她那双鞋子,还有她那裙子,能走远吗?这附近可是有野兽的啊……」

程启思望了锺辰轩一眼。「我去车里拿点东西,顺便看看这位古小姐走到哪去了。」

「你一向对美女比较好心?」锺辰轩也从凳子里起了身,伸了个懒腰,「我也坐得一身发软,都快烤焦了,我们一起出去吧。这一趟,可得要走一会了,我们得把要用的东西带些拿过来。」

巫问提了一盏煤油灯给他们。

「带上这个吧,天黑。快点回来,半夜会冻死人的。」

程启思谢过了巫问,跟锺辰轩走出了门。一出去,冷风就夹着雨雪扑面而来,程启思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都缩进来,几乎是哆嗦地说:「这鬼天气……那个叫古婵的女人穿成那样,还能在外面待那么久?」

锺辰轩笑了笑说:「你没听见巫老板说吗?这附近有野兽。难不成是被狼给叼走了?」

「哪来的狼啊,你别胡说。」程启思不太在意地说,「我倒是对古婵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觉得稀奇。」

锺辰轩说:「也许是搭别人的车过来的。在车上有暖气,她也用不着走路,穿成什么样倒不重要。」

程启思皱了皱眉。「我们进树林的时候不是看到了两部车么?一部三菱越野车大概是那对情侣的,他们说话都有本地口音,那车的牌照是川A。另一辆车是本田,我猜是那个一直没开过口的男人的……」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怔了一下,「那个男人……一直对着墙。可是,他什么时候出去的?云乐他们两个人,和那一家三口出去后,屋子里就只剩你跟我了。」

锺辰轩回想了一下。「应该是我们围到桌边去吃饭的时候,我记得桌子上没有那个男人的。」

程启思笑了笑。

「一个人来走这条自助游的线,要么就是特别狂热的背包客,要么就真是有点孤僻的。不过我倒是挺佩服他啊,要我的话,不管再孤僻,只要有吃的,我都照样上。」

路上满是泥,已经在结冰了,一脚踩下去,就是冰碴子。

两个人的运动鞋都早已面目全非,一脚踩在冰里,冻得都快失去知觉了。

走了足足快半小时,才走到程启思那部越野车前。程启思哭丧着脸,说:「早知道会冷成这样,我宁可不来了。」

锺辰轩没好气地说:「有个人不是说,嘴里都淡出鸟了吗?要不要磨点咖啡豆来煮?」

程启思苦笑,开了车锁,伸手去拉车门。他回过头,对锺辰轩笑着说:「难道你还带了香水?怎么车里这么一大股香味……」

忽然,他好像意识到什么,把左手提着的灯擎高了。灯光把车里照亮了,程启思和锺辰轩顿时都愣在那里。本来天气便冷,这时候更感觉是冻得入了骨。

车的前座里,坐着一个女人。钻石项链,钻石耳环,精心化妆过的脸─古婵。

她的眼睛直直地瞪着他们,呆滞而暗淡,眼珠一转也不转。

她的首饰很整齐,脸上的妆容也是整整齐齐,连卷发都一丝不乱,显然是梳理过的。不管是唇膏还是眼影,都没有花。

但是,她的身上,却是一丝不挂。她那件贵重的貂皮大衣和一袭黑色的晚礼服被扔在车后座上,但她的脚上,仍穿着那双金色的高跟鞋,手袋也扔在身旁。

车里有一股香味缭绕不散,那是一种昂贵的香水。程启思不喜欢香水,但对这香味不陌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牌子罢了。

「她……」程启思想说话,又咽了回去。

锺辰轩的脸色也不好看,低声地说:「她……应该已经死了。」

程启思拉开了车门,伸手在古婵的脖子上摸了一下。「确实,她已经死了。不过……她是怎么进到我的车子里来的?」

锺辰轩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我的车钥匙在身上,你的也在手上……窗玻璃并没有破损。她又怎么会死在我们的车里?」

程启思烦恼地抓了抓头发。

「看吧,我就说不要出来,你看看,又死人了。我真怀疑我这几年是触了什么晦气,凡是出门旅游,就会死人!现在怎么办?这鬼地方,手机也没信号,电话也没有,明天还得去最近的县城找警察……当然,前提是明天我们走得出这里。」

锺辰轩说:「难道你明天就打算载着一具尸体去?」

这倒问住了程启思。他看着古婵的尸体,古婵的表情既看不出恐惧,也看不出惊慌,甚至唇膏都没有花。唇膏的颜色是艳丽的金红色,她的眼妆是金色的,在灯照下,闪闪发光,看起来着实诡异。

程启思轻轻拉开她的毛皮大衣,手感很好。他回头对锺辰轩说:「应该是件真货,这古婵挺有钱。」

锺辰轩指了指古婵的耳朵,那两颗梨形的钻石还在摇晃。

「钻石也是真的。居然一路上没有人抢劫她,真是怪事。」

程启思去察看那袭黑色的晚礼服,跟她的手袋和鞋子显然是一套的。他又看了看标牌,说:「Prada。」

「我先帮她简单地验验尸吧。」锺辰轩说,「等到警察来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能看到的证据都看不到了。」

程启思犹豫着说:「最好不要,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人家以为我们两个是凶手怎么办?毕竟死者是死在我们的车里的,而我们又说不出她是怎么进来的。虽然她身上财物都在,不过,人家也许会以为我们劫色呢。」

锺辰轩不理他,小心翼翼把古婵翻了过来。她的背后插着一把刀,那把刀从她的后背插到了前胸,把椅背都给染红了,只露出了刀柄。

程启思说:「是把藏刀。」他曾经见过不少的藏刀,对造型和花纹都相当熟悉。

「在这里,买把藏刀是再方便不过的事了。一家卖旅游纪念品的商店,每天大概不知道要售出多少,要通过凶器来追查凶手,也是件很难的事。」

锺辰轩轻轻在椅背上拭了一下,「血还是温的,她死没多久。照相机呢?尽量多拍几张。」他抖了抖古婵那个Prada的金色手袋,里面有个小巧的化妆包,放了口红,眼影,眼线笔,粉盒,以及一瓶香水。

程启思「呵」了一声。「Chanel NO.5?我就说怎么这么熟悉呢,只穿Chanel NO.5睡觉?」

「不是穿Chanel NO.5睡觉,而是只喷着这样的香水而死……」锺辰轩哼了一声。「这凶手有够变态的。」

程启思拿出了相机,闪光灯不停地亮,把古婵的脸照得惨白。程启思猛拍了一阵,才放下了相机,「你要说劫财嘛,她身上的珠宝一样没少。你说要劫色嘛……」

锺辰轩接过他的话头说:「没有受过性侵犯,这点很明确。」他用力嗅了一嗅,「好浓的香水味。」

程启思说:「你说这香水是不是凶手洒在这里的?」

锺辰轩从车前座撕了张纸巾,包着那个香水瓶轻轻拿到了自己眼前。

「喷雾状,盖子密封得很好,好香水都是这样的,没有自己洒出来的可能,只能是凶手或者死者本人到处喷的。只需要一

点,就可以让整个车里都香喷喷了。」

程启思看着古婵的脸,叹了一口气。「真是桩莫名其妙的案子。」

锺辰轩突然笑了一笑。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这一笑却是古里古怪的,他彷佛真想到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一样。

程启思埋怨地说:「你还笑?这有什么好笑的?你还嫌我们麻烦不够多?」

「不是。」锺辰轩说,「我只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你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我让你看过一部电影?」

程启思抬起眉毛。「Identity?在一家汽车旅馆发生的数起凶杀案?」

「你不觉得很像我们现在的状况吗?」锺辰轩掰着手指,说,「哪,你想想,一家三口,一个漂亮富有的女人,一对年轻的情侣,再加上一个警察─呃,不,你跟我就是两个了。还有一个身分不明的店老板……

「然后,最先死掉的就是那个又漂亮又富有的女人。那部电影不知道我有没有拷在NB里,等回了旅馆,我还真想再翻出来看看。」

程启思的记忆力一向很好,虽然对那片子没有兴趣,但里面的情节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那部片子讲的是一个曾经当过警察的男人,担当一个女明星的私家司机,在暴风雨里,他不慎撞伤了一个女人─一个一家三口中的妻子。

由于过大的暴风雨,他无法把伤者送到医院,只能暂时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住下,进行急救。而在这家「Motel Hotel」里,住进了一个年轻女人〈曾经是个妓女〉,一对闹别扭的年轻情侣,以及一个带着罪犯路经此地的警察。

然后,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离奇死亡。谋杀是常有的事,但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被暴雨隔绝成孤岛的旅馆,诡异气氛达到极致的时候,却出现了更恐怖的事。每个死者的尸体都离奇消失了,甚至连血迹都一滴不剩。

程启思笑了笑,却发觉自己的脸都冻得发僵了。「你觉得像吗?那是不是我们面前的这具尸体也会平空消失?」

他话还没说完,一大片雨雪就被风夹着扑到他脸上,冰得他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锺辰轩有点无奈地说:「刚才车门能被人打开,然后再锁上,想再打开也并不难。也许凶手是个开锁的高手?没办法,我们不能擅自移动尸体,只能把死者留在这里。再不……我们留一个人在这里……守着?」

程启思赶忙摆手,「我可没这个牺牲精神,你看看这天气,这风,这雨,警察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等他们来了,我恐怕都会冻成冰棍了!我知道你是肯定不会留在这里吹风的,还不是我还干这种苦差事?」

锺辰轩拍了拍手,说:「那不就结了,我们回去吧。」

程启思说:「回去?我们难道不到附近找找?」

「人生地不熟,我们到哪里去找?」锺辰轩用力搓着双手,「我都快冻僵了,回去吧。如果真的有个凶手藏在这附近,那么也许旅馆里的人都会有危险,还是快点回去给他们提个醒吧。」

「好。」程启思答应一声,就跟锺辰轩一同走开了。

走了十来步,程启思回了一下头,看到一辆孤零零的越野车停在一片荒地里,只有大片大片的雪从漆黑的天空飘下来。

四周一片荒芜,隐隐可见远处高不可攀的群山,手里小小的煤油灯能照到的范围内,只能看到一排同样是孤零零、浑身是刺的沙棘。

屋子里又围着火坐满了一群人,这么些人无声无息坐在一起,却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柴烧得毕毕剥剥响的声音。每个人都被火给映得红光满面,但却怎么看怎么诡异。

程启思在门口站了好一会,他有点恍惚的感觉。锺辰轩在他身后轻声问:「怎么了?」

「……怪怪的,气氛。」程启思半天才迸出了这么一句,「感觉像鬼片似的。我们好像就走进片子里面来了……」

巫问突然从他们背后冒了出来,吓了两个人一跳。

「哎?你们回来了啊?再不回来我就要去外面找了,这里很容易迷路的。」

锺辰轩一边用力跺着脚上的泥,一边问:「你是什么时候看到那位姓古的小姐出去的?」

巫问愣了一下,张大了嘴。「姓古的小姐?那位小姐姓云啊,不是好好地坐在那里的?」

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往那个方向望了过去,巫问手指指着的是云乐。云乐正靠在吴宏身上,两个人小声地在说着什么。

程启思说:「不,巫老板,我说的是古婵,不是云小姐。」

「古婵?」巫问的嘴张得更大了,「谁呀?今天晚上,到我这里来住店的年轻女孩只有云小姐一个人啊。」

程启思怔住,朝锺辰轩看了看。锺辰轩也看了看他,眼神里分明写满了惊疑。

程启思一个箭步冲到了火堆前,除了吴宏和云乐,刘建明一家三口也在,小孩子已经躺在母亲怀里睡着了。还有就是那个一直没有打过照面的男人,他这时候还是像先前一样把头埋得低低,面向墙壁,仍然看不清楚面貌。

程启思从左到右地看了一圈,突然想笑,古婵明明已经死在自己车里,而且是自己跟锺辰轩亲眼所见,现在手指上都还残留着那种冰冷的触感,他还在这屋子里找来找去做什么?难道还会希望在这间屋子里能看到古婵?

锺辰轩盯着巫问,慢腾腾地说:「一开始那个穿毛皮大衣,高跟鞋的女人,你最后一次看到她是什么时候?」

巫问还保持着嘴巴大张的表情,呆呆地说:「哪来的穿毛皮大衣高跟鞋的女人?打扮成这样,怎么到得了这个地方呢?这里只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刘太太,另外一个就是云小姐。可她穿的是运动服,很典型的户外打扮啊……」

程启思耳边听着他们的对话,锺辰轩的声音不算小,坐在火旁的几个人也都听到了。

云乐本来把头埋在吴宏的肩头,这时候也抬起来了,睁大眼睛听着他们的对话。孩子睡着了,但他的父母却没睡着,听到这番话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刘建明疑惑地问:「什么?什么女的?就我们这几个人啊?」

锺辰轩又跟程启思互望了一眼。

程启思提高了声音,清晰地说:「刚才,我跟我同事在我们停在不远处的越野车上,发现了古婵小姐的尸体。为了不破坏现场,我们已经把车门锁上了,这里既然没有电话,也没有手机信号,等到天气允许,我们会立即赶到最近的警察局报案的……」

吴宏打断了他。「你在说什么?古婵?谁啊?这里不就我们几个人吗?」

程启思沉住了气,他已经发觉这件事比他本来所想的更为怪异了。「古婵就是我跟我的同事来到这个旅馆的时候,在烤火的火堆旁见到的女人。

「她说自己叫古婵,还说这个名字很古典,但跟她不配。她长得很漂亮,贵重的毛皮大衣,披肩的卷发,金色高跟鞋,金色手袋,戴钻石耳环和钻石项链。大家对她没有一点印象吗?」

吴宏看了看云乐,云乐摇了摇头。徐玫也瞧了一眼刘建明,刘建明犹犹豫豫地说:「没有,完全没有印象。我们在天刚黑的时候就到这里来了,一直坐在这里,从来没有见过像你形容的这样的女人啊……」

「先生,你呢?」程启思走到那个一直低着头不说话的男人身边,问。那个男人居然很快就回答了,但还是没有抬头。

「没有。」

锺辰轩笑了笑。「这么说,启思,就是我们两个见鬼了?」他也在火前坐下了,「如果各位不介意的话,麻烦你们把今天是怎么到这里的,以及到了这里后的情况都详细地说一说。」

吴宏狐疑地盯着他看。「你们两个……是什么人?」

程启思回答:「我们是警察,虽然是在休假,但既然碰上了谋杀案,而当地警方又不能立即赶来,我想我们有这个义务做警察的工作。所以,请各位说一下今天的行踪吧,会对案件有帮助。」

徐玫低声地咕哝了一句:「根本就没有见过你们说的那个女人,根本就没有死人,哪来的案件?」

刘建明赶忙碰了她一下,赔着笑说:「好,好,应该的,我先说。我想想……我们一家人是搭长途客车过来的,但是快到下个镇的时候,前面坍方了。

「长途客车个头太大,开不过去,小车倒还能勉强通过。所以我们坐的客车只能原路返回,等明天公路抢通了再过。

「我们一家就在这里暂住,明天再去搭车,因为我们孩子晕车,又有点发烧,不敢再让他坐那么久的车回去了。我们来到这里后,吃完饭,我儿子刘愿想要出去透气,我们散步了一会,就再也没离开过这间屋子。」

程启思转向了吴宏。「你们两位呢?」

吴宏虽然一脸不情不愿的样子,但还是开了口。「我跟云乐是自己开车过来的,开到这里,天气实在是太糟,我们也不敢再继续往前开了,何况天也黑了,我们正在想是不是得在车上过一夜,结果居然看到这家旅馆,于是就来了。

「再怎么也比露宿好呀……来了之后,冷得不行,我们一直都缩在这里的。」

云乐插了一句:「吃饭的时候吃得很撑,所以出去走了几分钟,散散步。但是外面很冷,我们也很快就回来继续烤火了。」

「这位先生呢?」锺辰轩转向那个一直面壁的男人。「请教一下你的姓名?」

「……齐轩。我的情况跟他们两个人一样。」

这个叫齐轩的男人倒是惜言如金,说了这两句话之后,就一声不吭。锺辰轩注视了他一会,然后扭过头问巫问:「什么时候电会来?」

巫问摇了摇头。「这可就不知道了,有时候,一停电就停一晚上的。」

程启思问:「没有自备的发电机吗?」

巫问搔了搔头,「嘿嘿,我啊,不会摆弄那些玩意儿。点根蜡烛,也将就了。我不看电视,不上网,就看看书,还是能凑合的。」

程启思看了看手里的数位相机。「要命,充不了电。刚才拍的照片,也没办法传到NB里了。」

锺辰轩却没接话,只是蹙起了眉头,显得有些困惑的模样。过了好一阵,他才说:「启思,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留一个人在越野车那里。」

程启思呆了一呆。「怎么?你宁愿冒这么大的风雪去守尸体?」

「保护现场是应该的。」锺辰轩居然扔出了这么一句冠冕堂皇的话,让程启思哭笑不得。

程启思把身上的羽绒服拉炼一直拉到了领口,说:「好吧,我去。」

锺辰轩没有忽略他声音里的怨气,笑了笑说:「要不我去?」

「得了,」程启思自认倒霉地说,「我去好了。你在这里好好守着,千万小心。」他又压低了声音,「让他们不要出去。」

锺辰轩说:「你还是小心你自己吧,当心被狼给咬走了。对了,如果你怕冷,可以进车里去坐,尸体在前面,你在后面,你小心点不要破坏现场就没问题了。」

程启思一出门,就看到地上已经薄薄地积了一层雪。他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一脚踩进雪地里。

走到停车的地方,那辆越野车还好好地停在那里。虽然程启思已经把衣领都拉到了下巴上,但冷风似乎还是无孔不入。程启思还真开始考虑起锺辰轩的建议了,是否自己能坐到尸体后面去,虽然不能开暖气,至少能避避风雪。

他朝车窗里看了一眼。这一看,程启思顿时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手里拎着的灯都落在了地上。

车里面,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什么女人的尸体?!

程启思茫然地站在那里,一时间只觉得脑子里空空荡荡,连思考都不能了。

当了这么些年的警察,再离奇的事都见过了,但从来没有一桩像现在这样的。

本来,在这个极度偏僻的地方,风雪交加,等于是被困在这里,就够让人烦心的了。现在,身边所有的人又都否认古婵的存在,而能够证明她存在的尸体又平空消失了。

程启思摸了摸自己的衣袋,车钥匙硬邦邦地还在。他茫然地向四周扫视,看到了脚边有一株沙棘,突然伸手去抓。

沙棘的刺就像是针一样,一戳便戳进了肉里,疼得程启思浑身一激灵。

他看了看手指,已经渗出了血。这一疼,却让他本来一片混乱的头脑开始清醒了。

他在那里呆呆地站了好一会,突然发疯一样地往来路跑了去。

这里的人,口口声声,众口一词,都说根本没有古婵的存在。可是,古婵的的确确是存在的,不仅是自己,锺辰轩也看到了,不管是活着的古婵,还是死了的古婵。换句话说,所有的人都在撒谎,这个地方的每一个人都串通好了,一起在说谎!

最后一次看到古婵就是在她出去的时候,而在那之后,所有的人都进屋子里来了。之后,自己跟锺辰轩就出去了。

从旅馆到越野车,只有一条路,也就是说,古婵一定是在这群人在外面「散步」的时间里遇害的。换句话说,这一群人可能都是凶手,至少都是同谋。

不管古婵的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越野车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群人在说谎,如果自己没有神经错乱的话。

而他们为什么要说谎?说谎,只能说明他们心虚,他们害怕,他们有需要隐瞒的事情。

事实上,在这个荒郊野外,死一个人,扔在山里,是很难查出来的,尤其是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下。而唯一的见证人,就是自己,还有锺辰轩。

如果把这两个碍事的人除掉,那么就是万事大吉了。

程启思一口气冲到了旅馆门口,他已经做好了迎接最坏打算的准备,就算旅馆变成一堆废墟,或者是一座荒坟,他都不会有丝毫意外。但是,面对他的却是一座可以算得上是「人声鼎沸」的小旅馆,那盏煤油灯依然挂在小院门口。

程启思站在门口,一时间竟然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进去。

正在他犹豫的时候,巫问就走了出来,还是笑容可掬的模样。「哎呀,你回来啦?这外面冷吧,快进来,进来烤烤火?」

锺辰轩正坐在桌子旁边,他一只手托着下巴,这时候回过了头来。他没有跟别的人在一起围着火取暖,而是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

程启思走到他身旁坐了下来,然后凑到锺辰轩耳边,把声音压得非常低:「如你所言,尸体不见了。」

锺辰轩吃了一惊,扬起了头。「什么……」

程启思朝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在这里讨论这件事。「我们到门口走走。」

两个人走出院子,一直走到了树林里。程启思四处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在偷听他们说话,才开口说:「古婵的尸体失踪了,车还是原样,但尸体平空消失了。」

锺辰轩倒是不如程启思所想象的那么吃惊。他想了一想便说:「这并不难,既然凶手可以把古婵的尸体搬进车里,那就证明他能够打开车门。

「你应该记得,在我们离开车子回来之后,有一个时间段,我们从越野车停放的地方走回来─然后在旅馆里待了一会─再然后,你又走回去。这一段,至少有半个小时,不,五十分钟以上,但不会超过一个小时,这段时间,凶手足够移尸了。」

「可是,」程启思提出了异议,「我们回来之后,那群人都是你盯着的。其间,没有人出去过吧?」

锺辰轩有点不耐烦地说:「第一,这里未必只有一条路,我们不是本地人,怎么知道小路近路?

「第二,我看你真是孤岛杀人案看多了,凭什么就认为疑凶只有这个旅馆的人?为什么不可能是外面的人?比如当地的住户,或者是别的经过的人?别忘了,古婵这副打扮跑到这里,本来就是件很奇怪的事。」

程启思说:「可是,杀了她,辛辛苦苦把尸体搬过来,然后又搬走,这是为了什么?」

锺辰轩摇了摇头。「在知道古婵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又是为什么来到这里之前,我想我们没办法作出更多的判断。

「我相信,古婵的身分和来这里的原因是她被害的动机,我们现在需要这方面的数据。我们还是进去吧,等明天天亮,然后就去报案。」

程启思冷笑了一声。

「报案?你报什么案?尸体也没有了,这里的人没有一个承认认识古婵的。我们怎么报案?」他停了一下又问,「你待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有没有人有异常的举动?」

锺辰轩耸肩,「一个个都像入定了似的,在那里一言不发。巫老板倒是一直在饶舌,但他的饶舌除了让人心烦之外,什么作用都没有。」


第三幕 连续死亡事件

回到屋里后,巫问热心地想给他们沏两杯热茶。程启思婉言谢绝了,这时候他觉得自己需要一杯热咖啡。

一杯咖啡下肚,程启思觉得自己的脑子也开始灵活起来了。他这一天又冷又累,碰到的怪事却接连不断,感觉真是脑子都僵掉似的。他看锺辰轩坐在桌子对面,还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

锺辰轩懒懒地说:「现在才一点,要在这里坐一个晚上,太无聊了。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程启思瞅了他一眼,锺辰轩的眼睛亮闪闪的,带着一丝笑意,似乎有点不怀好意。

「你想玩什么游戏?」

锺辰轩说:「讲故事吧。在座的人,一人讲一个,怎么样?」

云乐抬起了头。「讲什么故事?」

锺辰轩眨了眨眼睛。「大半夜的,一群旅人在荒村野店,能讲什么?当然是讲鬼故事了,而且要讲自己亲身经历的。」

程启思皱了皱眉,他实在觉得锺辰轩的这个建议有点荒唐。但是,一个他最想不到的人却开口来支持锺辰轩了─那个一直在面壁、名叫齐轩的男人。

「这个建议不错,打发时间的最佳方法,哈哈。」

他笑了两声,那声音又干又涩,听起来让人难受。「我参加。」

云乐看了身边的吴宏一眼,吴宏伸了个懒腰。「鬼故事?能有什么鬼故事讲?」

锺辰轩微笑地说:「听说这条线容易出车祸,年年都有冤魂。各位都是常常旅游的人,当然都很清楚。讲讲亲身经历,时间比较容易打发,是不?」

刘建明叫了起来:「哎呀,我们来的时候,还真是出了一件怪事。我们在路上的时候,有一段路被泥石流给隔住了,司机就说很奇怪,他来的时候,明明没有这么大一堆的。于是,就开不过来,只有折回去了。」

程启思忍不住一笑。「这也算鬼故事?」

云乐轻声地说:「吴宏,我们来的时候,也遇上了奇怪的事情,不是吗?……真奇怪,明明我们头天晚上都睡得很足的,可那时候,我特别特别想睡觉,感觉就像是有个人在脑子里给我唱催眠曲似的……

「那时候的路又特别难走,吴宏开着开着,差点一下子翻了下去!」

吴宏点了点头。

「这倒是,我当时昏昏沉沉地不觉得什么,清醒过来才一身冷汗。还好云乐把车里的音乐开到了最大,那藏歌本来就闹就吵,把瞌睡吵醒了一半。后来,我想起来,那条路上有一个『危险』的标志,听说是这些年来事故的多发点……」

锺辰轩笑着说:「你开车的技术实在很好呀,在这样昏昏欲睡的状态下,还能顺利地开出来。真佩服你,我跟启思开得全神贯注,还吓得要死。」

吴宏摆摆手。「要不是这条路开过很多次,我怕我早就一头冲下万丈深渊了。当时不害怕,后来才知道后怕呀!」

「你们常常出来旅游吗?」锺辰轩又问。「常常到这一带?」

云乐抢在吴宏之前说:「是啊,我们常常出去旅游,我跟吴宏,都特别喜欢自己开车出来,跟着旅游团像在打仗一样,而且什么好看的都看不到。这一带呀,好风景真是数都数不尽,再怎么看都不会腻的。」

锺辰轩忙问:「那妳能给我们介绍几个地方吗?我看了很多旅游书,但总是纸上谈兵,有时候感觉很不实际的。」

云乐正要说话,这次是吴宏抢过了她的话头。

「说真的,我不赞成你们去这些比较原始的地方,不仅交通不便,还有危险性。我劝你们还是走一些常见的路线吧。」

锺辰轩又笑了笑,道了一声谢,然后转向了齐轩。「齐先生,既然你赞成我讲鬼故事的提议,那你一定是有故事要讲给我们听了。」

齐轩的声音,闷闷地传了出来。「你们真的要听见了鬼的事吗?」

他的声音几乎是阴森的,这时候,「吱呀」一声,堂屋的门被风吹开了。

木门的绞链大概早已生锈,那「嘎吱嘎吱」的声音悠长不绝,听得一群人都寒毛直竖。巫问连忙跑过去把门给重重地掩上,还用了个凳子抵住。

云乐朝吴宏的怀里缩了缩,一直在母亲怀里睡觉的刘愿还没有醒。

程启思略略提起了几分好奇心,问:「见了鬼?见了什么样的鬼?」

「我今天开车在翻山的时候,已经天黑了。」齐轩的声音,又阴恻恻地响了起来,「我仗着自己对这一带的地形熟悉,决定不停下来,连夜开车,一直赶到下一个镇。

「我的车况不错,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可以赶到。这里的天,你们都看到了,黑得像锅底,而且今天晚上连一颗星星都没有。」

他停顿了一会。没有人说话打断他,他又继续讲了下去。

「突然,我看到有人在路前面招手,我吓了一跳,赶快停了车。我并不觉得奇怪,在这里,如果车子不幸抛锚,就只能留在原地等待别的车救援。路过的人,都不会吝于帮助的,于是,我下了车。」

锺辰轩注视着他。「拦你车的人,是个女人?」

齐轩慢慢地点了点头。

「一个女人,一个裹着一件厚厚的毛皮大衣的女人。我觉得很奇怪,但看到她冷成那样,还是让她上车了,我知道这里有一家小旅馆,我打算把她送到那里去。」

程启思心里打了个突。他插口问:「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齐轩放低了声音,却显得更加阴森诡异。「跟你们形容的一模一样。」

程启思觉得有点恼怒,彷佛是被人耍了一道似的。「那在刚才,我们询问古婵的情况的时候,你为什么说谎?你明明见过这个女人的!」

「……是的,我确实见过她。但是,我不认为她是一个『女人』。」

锺辰轩笑了。「你的意思是─那是一个『女鬼』?」

屋子里又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听得见柴被火烧得响的声音。过了好久,巫问才迟疑地开口。

「齐先生来的时候……就叫我拿两个杯子。我心里犯嘀咕,他明明一个人,要两个杯子做什么?不过我还是把杯子拿来了,然后我去干我的事了……后来,我就看到齐先生在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云乐突然尖叫了起来:「鬼!我知道了,你看到她的地方,就是我们今天觉得特别想睡觉的地方……那里常常发生车祸,到了晚上,鬼就出来了……你……你车上搭着的那个女人是鬼!她跟着你,一路到了这里……」

徐玫脸色也有点发白,拉了一下刘建明的衣角。「建明……这,不会吧?我们进来的时候,什么都没看到啊……」

刘建明嘘了一声。「小声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程启思说:「可是,当我和辰轩进来的时候,我确实看到了古婵。我们还跟她说了几句话。」

云乐小声地说:「我还以为是你们两个在跟对方说话呢……我当时听到你们说名字怎么怎么古典的,还觉得奇怪来着……」

吴宏也抖了一下。「你们的意思是说,那个……那个女的就跟我们坐在一起?那个时候?」

程启思没好气地说:「对啊,我记得很清楚,就坐在你的左手边!」

吴宏像触电似地跳了起来。「什么?你是认真的?」

「我当然是认真的。」程启思说,「我坐下的时候,她还往你那边挪了挪,为了给我们让位置呢!」

锺辰轩一转头,看到巫问站在旁边,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便问:「巫老板,你有什么话想说吗?说出来,大家讨论一下也没有坏处吧。」

巫问又迟疑了很久,「好吧……不过我可得先说,这个我也没有亲眼见到,是听以前这里的老板讲的。好像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你们都知道,这里的风景很好,就有一个摄制组到这里来拍电影。

「里面据说有个还有点小名气的女明星,长得很漂亮。车翻了,别人没死,就她一个人死了……听说呀,本来还有得救的,车一撞她就飞出去了,掉在崖边上。但是她穿着一双很细很高的高跟鞋,一扭就摔下山崖去了……」

程启思慢腾腾地说:「你的意思是,这个女明星死了不甘心,她的冤魂还留在这里?在昨天晚上,这个女鬼跑出来搭车,然后一直来到了你的旅馆?我们都在不同的时间,看到过她,而她现在又走了?」

巫问忙把双手一阵乱摇,「我可没这么说。我说的只是我以前听过的一些事,是真是假我可不负责。」

锺辰轩「嗯」了一声,「听起来倒是满合理的。不过,这个女鬼就只是出来转转,耍耍我们而已?那她也未免太无聊了。」

程启思打了个呵欠。「你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屋子里一下子沉寂下来,众人都不说话了。过了一阵,云乐轻轻地对吴宏说:「我好倦,想睡一会,这么坐到天亮,我恐怕是不成的。」

吴宏犹豫了一下,向巫问说:「巫老板,有没有可以睡的地方?凑合着能够过一夜就好,我女朋友吃不消了。」

巫问又抓了抓头,说:「这样吧,如果不嫌弃的话,到我屋子里将就一晚上,怎么样?不过,嘿嘿,你们也知道,我是个单身男人,那屋子里,哈哈,不太能见人的……」

云乐已经站了起来,「哎,现在哪怕是一堆稻草,我都能睡着。巫老板,走吧。」

她果然是一副疲倦得不得了的样子,连眼皮都搭拉下来了,整个人都吊在吴宏的手臂上。

吴宏揽住她的肩头,说:「好吧好吧,去吧去吧,难得巫老板人这么好。」

云乐和吴宏跟着巫问走了出去。锺辰轩也把手臂搁在桌子上,脸靠在上面打盹。

程启思推了他一把。「别睡呀,这不是睡觉的时候。」

「我现在想睡啊……」锺辰轩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这凳子硬得要命,我怀念家里的沙发……」

「出来玩,就不要怕苦。」

程启思把另一杯咖啡推在了他面前。「喝两口吧,会提提神。」

过了一会,巫问跟吴宏两个人回来了,一回来就又坐到了火前面。堂屋里又陷进一种令人难熬的静默里,锺辰轩跟程启思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有点大眼瞪小眼的感觉。

突然间,从不远处响起了一声女人恐怖的尖叫声。在这种偏僻地方的深夜里,这种叫声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

程启思跟锺辰轩同时跳了起来。

吴宏的脸色也变了,只说了一句:「云乐?!」就往门口冲了过去,把门「砰」地一声撞开了。

他跑得比程启思还要快,三步并成两步就冲到院子里的另一间屋子前面。他用力推门,但那门却连晃都不晃一下,跟堂屋那扇风中之烛一样的门大不相同。

「云乐!妳怎么了?快开门,云乐!出什么事了?云乐!」吴宏一边撞门,一边大叫。

程启思也赶过去帮忙,一撞之下他却吃了一惊,那木门又重又厚,活像是什么古装电视剧里面的老古董,他的肩膀都撞痛了,那门居然还是纹然不动。

锺辰轩已经探头往窗子里看了过去。玻璃窗是从里面扣着的,窗帘拉了一半,里面还点着半根蜡烛,勉强可以看得见里面的景象。

屋子里除了一张床和一个很大的柜子之外,没有别的家具,床上铺着被褥,非常朴素的花色。云乐躺在床上,被子盖得齐齐整整,一直盖到她的下巴。

她的眼睛闭着,额头上有一个弹孔,鲜血还正在往外面冒。但她的死状相当安详,很明显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人杀死的。

跟过来看的吴宏发出一声惨叫,捂着眼睛蹲了下来。

程启思正犹豫着要不要砸碎窗户,锺辰轩却贴在他耳边,非常轻地问:「你那把枪呢?」

程启思心里一沉。他的枪是放在随身的包里,但这一晚上在野外跑来跑去,早冻得人都迟钝了,根本没有去注意枪的问题。

锺辰轩看到他的表情,瞇着眼睛再看了一眼云乐的尸体,说:「5.8mm口径的枪。是一样的吗?」

程启思缓慢地点了点头,他只觉得嘴里一阵发苦,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因为他已经看到一把枪被扔在床头的角落里,看样子正是自己的那一把。

锺辰轩喃喃地说:「看这枪落下来的位置,倒是很像从云乐手里滑了出去,掉在地上的。可是……」

巫问正站在他们身后,踮着脚从他们肩头上往里张望。当他看清了屋子里的景象,一阵瞠目结舌之后,只急得连连搓手。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刚才云小姐睡下的时候还好好的呀……怎么会这样?她怎么……」

压抑的呜咽声传了过来,是吴宏坐在地上,捂着脸在痛哭。

锺辰轩说:「巫老板,麻烦你把他扶回那边去吧。」

巫问「哎」了一声,伸手去扶吴宏。吴宏却是整个人都瘫了似的,巫问连拖了好几次才把他拖起来,连拖带拉地把他往堂屋的方向扶了过去。

锺辰轩望着堂屋那边的亮光,若有所思地说:「真奇怪,这么闹腾一下,居然那一家三口都没人出来看看。」

程启思忽然从地上捡了一块石头,就想往玻璃窗上砸。

锺辰轩慌忙拦住他,问:「你发什么疯?不能破坏现场还要我教你吗?」

程启思压低了声音,「你该知道我们这里对枪枝管理得有多严。我私自有枪,还带出来到处走,暂时不说会不会有人怀疑我是凶手,光凭这一点,搞不好会判刑的。我可不想为了这么无聊的事去折腾!」

锺辰轩瞪了他一眼。「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知法犯法?好了,我保证你没事,行了吧?」他没有理会程启思疑惑的眼神,喃喃自语,「是谁把枪从你那里偷出来的?又为什么要杀云乐?」

玻璃窗是从里面扣死的,门也在里面闩住了。这是一扇老式的木门,门闩就是一根沉重的木杠,横在门里。

锺辰轩看了半天,说:「启思,你看,玻璃窗里面还有铁栏,就算是一个小孩子的头都挤不出来。如果要你从铁栏的间隙开枪,你能够打准云乐的额头正中吗?」

「这个容易,床跟窗子刚好是正对着的,她又睡着了,等于是个死靶子。」程启思指了指窗子,「但是,窗玻璃是完好的,我也没有听到有玻璃破碎的声音……」

他突然停住了,回头盯着锺辰轩看。

「确实,没有玻璃破碎的声音,但是,我也没有听到枪声。枪声也许是用了消音器,隔着一个院子,听不到是有可能。问题在于……云乐明明是在睡着的时候被枪杀的,为什么我们还听到了她的叫声?!这根本不可能!」

锺辰轩透过玻璃窗,静静地注视着床上云乐的尸体。

蜡烛的烛焰忽明忽暗,映着云乐死白的脸和一滩鲜红的血,分外诡异。她的头发散在枕头上,烛焰一摇动,发丝彷佛就在

动,看得人心惊。

「这是个完全的密室。高水平的谋杀案啊……平时碰到的谋杀案,大多数都是冲动式的犯案,一言不合或者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就杀人了,即使有些小圈套也是很容易被识破的。

「即使是林明泉那桩杀人割取器官的连环案,与其说是高智商犯案,不如说是没有人会想到凶手是他。

「说来,我们合作这么久,倒是孟采桦那个案子最有趣,她具有纯女性的思维。」锺辰轩缓缓地说。

程启思不悦地说:「你还在夸奖凶手了?那你把他逮出来我看看?」

锺辰轩本来一直戴着厚手套,这时候在门上小心地试着推了推。「这种门,甚至可以排除所谓机械密室的可能性了。

「现在那种防盗门,用一些比较专门的工具,一个专业点的小偷都可以搞出个密室来,这种老式木门,直接在里面闩上的,根本就没这个可能性了。窗子也是从里面扣好的,既然这样,凶手是怎么出去的?难道他就真的像空气一样消失了?」

程启思哼了一声,正想说话,只听到堂屋那边又是一声尖锐的惨叫。

这声惨叫甚至连是男是女都听不出来了,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所发出来的声音就是如此的。程启思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头直浸到了脚,一时间跟锺辰轩两个人就面面相觑地站在那里。

巫问从堂屋里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他的脸色惨白,但却黏上了一些黑灰,又被他用手抹花了,看上去很滑稽。但这时候,程启思跟锺辰轩就算看到卓别麟,估计也笑不起来了。巫问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一只手哆嗦地指着堂屋的方向。

程启思奔到了堂屋前面。锺辰轩跟在他后面,一看到里面的景象,也闭了闭眼睛。

堂屋里的景象是惨不忍睹的。那堆一直在加柴、一直烧得很旺的火上,如今倒着一个人。那个人的脸朝上─但是那已经不能说是一张脸了。

头发被烧光了,那张脸的表面已经被完全烧掉,露出里面的血肉,而肉也被烧得焦黑,扑簌簌的往下掉。

而他的上半身还在火上被烧着,一股焦臭的味道弥漫在空气里,催人作呕。下半身却还在地上,从那条裤子和鞋子上,可以认得出他便是那个总是对着墙壁的男人─齐轩。

过了好一阵,锺辰轩才低声地说:「一直没有看到过他的脸,没想到现在……是真的看不到了。」

程启思心里一动,但屋子里弥漫的焦臭味,实在让他无法集中注意力,去思考锺辰轩话里的含义。

他看了看,堂屋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巫问还抱着头蹲在门口。他拍了拍巫问的肩膀,巫问发出一声惨叫,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看到是程启思,他才按了按心口,说:「吓死我了……」

「救命─救命啊!救……」

突然,从院门对着的树林里,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呼救声,却听不出来是谁的声音。

巫问浑身一个激灵。「这是谁?」

程启思说:「不管怎么样,先去看看!」

三个人来到了树林里,在里面乱钻。可是,找了好一阵,也没有看到一个人影。

程启思不死心,刚才那呼救声三个人都听到了,绝对不是幻觉。但是不仅没看到呼救的人,连尸体都没有。

「回去吧,启思。」锺辰轩最后说,「凶手的目的,也许就是想把我们引开。」

程启思一震。「你刚才为什么不说?」

「我们避开了一个圈套,还会有下一个圈套,防不胜防。」锺辰轩说,「何况,如果真的是有人在呼救,我们难道就因为害怕是圈套而不来了吗?」

程启思只能默然。

回到堂屋,屋子里除了那具烧焦的尸体,仍然是一个人都没有。程启思问:「那一家子上哪去了?」

巫问好像人都有点木了,嗯嗯啊啊了好一会,才想了起来,说:「啊,那小孩说要上厕所,于是他父母就带他去了。」

程启思又问:「吴宏呢?你不是扶他过来,他人呢?」

「我……」巫问使劲转动着眼睛,转了好一会才说:「是这样的,我扶着吴宏刚走到门口,就碰到那一家子了。他们问我厕所在哪里,我就说在后面,我带他们去……

「我本来想把吴宏扶进去,他却嫌里面闷,说也要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然要昏倒了……于是我们就一起往后院走了……吴宏一个人蹲在那里捂着脸发呆,另外几个人去厕所了。我就回来看看,一进门,就看到……」

巫问说不下去了,使劲捂住鼻子,一副要呕吐的表情。程启思说:「你离开的时候,齐轩在干什么?」

这个问题把巫问问傻了。他想了好一阵,才说:「当时听到一声惨叫,我根本没有去注意别的,就跑出来了……」

程启思瞅了瞅锺辰轩,锺辰轩说:「我出来的时候,他没有动,还是在那里面壁。」说完这句话,他又说,「我们还是去看看那几个人吧。好像,他们也去得太久了一点……」

程启思想,不是去得久了一点,而是过于久了。他对巫问说:「走吧,去找他们。」

所谓的后院还是一片荒地,荒芜得连草都没长几根,有一间小棚子在院子的一角,就是所谓的厕所。在一路上,程启思和锺辰轩早已对这样的厕所见惯不怪了。

但是,后院里,包括那个小棚子,都是一个人也没有,不管是刘建明和他妻子、儿子,还是吴宏。

巫问扯起喉咙叫了几声,除了风的声音,没有半个人回答他。他脸色发白地转过头来,对着锺辰轩和程启思看。「他们……他们……人呢?」

程启思冷冷地说:「这话我也想问你。」他转过头,低声对锺辰轩说:「我看这情况很奇怪,不乐观啊。」

锺辰轩环视着四周。除了这间小棚子,院子里也只有一些矮矮的杂草,实在是没有可以藏得住人的地方。

他问巫问:「只能从堂屋那条路走到这里吗?」他已经注意到,院墙的顶端都插满了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人要想从那上面毫发无伤翻出去是不太可能的。

巫问回答:「是,就是我们刚才过来的这条路。这个院子没有别的出口了。」

锺辰轩指了一下墙上的玻璃片。「这些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防贼?」

「哦,贼倒没有,贼也不会偷到这个地方来。」巫问苦笑着说,「这里有野兽,为了安全起见……你们看,我睡觉的屋子的门就很结实,就算来只狼也不怕。」

程启思又问:「你确实看到他们到这里来了?」

巫问说:「当然,我是一直把他们送到这里,然后才回去的。一回去就看到……」

他停下来不说了。锺辰轩跟程启思对望了一眼,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置这个局面。

没电话,手机不通,又是半夜,等于是被困在了这个地方。要在半夜出去找人帮忙,恐怕连自己也会迷路。

「怎……怎么办?」巫问小心翼翼地问,他一直缩在程启思的旁边,似乎生怕面前的两个人也突然消失一样。

程启思正要说话,锺辰轩忽然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地面说:「启思……那里好像有点不对劲。」

程启思注意地看了两眼。确实,那块地的土质感觉要比旁边的都松软许多,像是刚被人翻开过似的。

刚才天太黑,除了手里一盏煤油灯,就没有别的光源,没能注意到,而这时候月亮好歹从云层里露出半边脸,总算是有点自然光了。

锺辰轩走到那块地前,用脚去拨弄两下。他又蹲下身看了一会,然后抬起头。「巫老板,有没有锄头之类的东西?」

巫问「啊」了一声,指了指小棚子。「那里,那旁边就靠着一把锄头。」

程启思看了一眼,喃喃地说:「这还真是方便。」他走过去把锄头拿过来,然后开始对着那块地挖了起来。

这个过程比他想象的还要轻松。只挖了三五下,锄头就碰着了什么东西。程启思深深吸一口气,弯下腰,把浮土拂开。

他看到一个人睁着的眼睛。

「咕咚」一声,巫问栽了下去,昏倒了。

锺辰轩也没有扶他,一直盯着被埋在土里的人看。虽然没有戴眼镜,但还是可以认得出,这个人就是刘建明。

他的眼睛睁得很大,嘴也张得很大,里面满满地填着泥土,脸色都成了青紫色,看来是窒息而死的,而且死亡之前非常痛苦。

他被塞在一个木箱里,以箱子的体积要装下一个人实在是很勉强,所以刘建明等于是被硬塞进去的,让程启思想起了马戏团里一种被装在大罐子里的人。

程启思站起身,机械性地拍掉身上的泥土。「我在想,我们接下来,应该继续找的是不是剩下的三具尸体?他妻子的尸体、吴宏的尸体,还有那个小孩?」

锺辰轩勉强地笑了一下,但这笑容却一点笑的意思都没有。「我看……你别停手,再挖挖吧。也许……他妻子和孩子就在他身边也说不定?」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继续又开始挖。

但挖了好一阵,程启思已经挖得满身是汗,也只挖出了一些杂草,破麻袋之类的东西。再往下挖,土质就变得非常硬了,一锄子敲上去像石块。

程启思把锄头扔到了一边,说:「下面应该不会有什么东西了。这么短的时间,除非用机械工具,否则凭这把锄头不可能把这样的土挖开。」

他一边拍打着身上的泥,一边问:「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锺辰轩瞟了一眼昏倒在地上的巫问。

「死人,就让他们留在这里吧。活人,我们总不能不管。把他扶回房间里去吧。」

程启思皱了皱眉。「你是准备去云乐中枪而死的现场,还是齐轩被烧成了焦炭的现场?」

锺辰轩「唔」了一声。

「可是,除了这两间屋子,听巫问说,别的房间他都是锁着的,而且都堆着杂物,完全没有打扫。」

「这时候还顾得了那些么?」程启思把沉甸甸的巫问拖起来,用力往屋子的房间拉。没拖几步,巫问就醒了,一个挺身站了起来。

「我……我怎么了?」

锺辰轩说:「你昏过去了,所以,现在你最好不要回头。」

巫问眨巴着眼睛,眨巴了好一会,还是乖乖地听了锺辰轩的话,跟着程启思往屋子的方向走。锺辰轩走在最后,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这个荒芜的院子,略带困惑地皱起眉头。

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墙头上密密麻麻地插着的玻璃片。这是一种很古老却有效的防贼的法子,一个普通人想要爬过墙头,不可能越过这些锋利的玻璃片。既然如此,吴宏、徐玫、刘愿是怎么平空消失的?


第四幕 消失的尸体

这排小平房一共有四个房间,除了一间卧室之外,其余三间都满满地堆放着东西,一直堆到天花板,有两间连房门都快堵住了。

程启思仔细地看了看,都是些看起来很沉重的麻袋,不由得问:「这里面都装的是什么?」

巫问咧开嘴想笑,忽然又觉得这时候笑太不合时宜了,便硬生生地把这个笑容给收住,那副表情看起来特别滑稽。「没什么,都是些玉米,这里海拔太高,谷子种不活,更不要说水稻,只有种种玉米了。」

「玉米……」锺辰轩也看了一眼那些麻袋,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没有说出口。

程启思说:「就算是玉米,你也用不着堆这么多吧。你一个人能吃得完?何况,天天吃玉米,哪能不吃腻?」

巫问似乎真觉得他的问话好笑,勉强按捺着笑意。「程先生,这些玉米不是给人吃的。」

程启思一呆:「那是干什么的?」

锺辰轩没好气地说:「是给你吃的!」他拍了拍那扇东西堆得略微要少些的房门,「我们先在这里安顿半夜吧。」他又瞅了瞅巫问,「巫老板,我看你的精神恢复得也挺快的,现在就没事儿似的了?」

巫问尴尬地抓着自己那头相当艺术的长发。「没有,没有,我事儿多着呢。」

他在衣服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了一串钥匙,然后把房门打开了。

长期闭塞的房间,都有股难闻的气味,加上玉米那种特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让程启思和锺辰轩都皱起眉头。门一开,灰尘也随着扑面而来,程启思拍了拍自己的头发,简直像在下雪一样。

巫问不好意思地说:「没办法,这里长期都关着,大概都关了半年了。我去井里打盆水来给你们洗洗脸。」

程启思刚说了三个字:「不用了……」巫问已经一溜烟地跑没影了,他也只有苦笑地看了看地上层层迭迭的麻袋,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

锺辰轩却还是站在那里,仰着头看天花板,然后又伸手去把门来来回回地推了几次。他眼睛里的困惑之色更浓了,手指抠在门背上,却不说话。

程启思看了他半天,忍不住问:「你发现什么了?」

「……如果是半年没有开过,这门上怎么没有结蜘蛛网?按理说,这应该是蜘蛛最喜欢的地方啊。」锺辰轩慢慢地说。

程启思说:「你认为巫问在撒谎?可是他有什么必要说这个谎?」

他看了看身边的麻袋,取出一把随身的瑞士军刀,仔细地割开一个小口子。「真的是玉米。」

锺辰轩说:「肯定是玉米,他怎么可能会说那么拙劣、马上会被揭穿的谎?」

程启思突然想起刚才锺辰轩的话,就问他:「那玉米究竟是给谁吃的啊?」

锺辰轩又丢了他一个白眼。「我说过了啊,给你吃的!」

程启思说:「哎,我是说正经的。」

锺辰轩笑了起来。「没错啊,这些玉米本来就是用来喂猪的,不是给你吃的是给谁吃的?」

程启思气得没了语言,过了一会缓过气来才问:「就算真的是这样,这里也没看见一头猪啊?可别再把我算上!」

「谁把你算上了,你何必画蛇添足地加上这一句呢?」锺辰轩轻描淡写地又损了他一道,表情却变得严肃了。「不过,你说的也确实是事实。这里可没有养猪,他放这么多玉米,是干什么的?」

程启思迟疑地说:「是不是……用来卖的?」

锺辰轩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问你,你是在哪里长大的?」

程启思说:「还能在哪里长大?难道我是外国人么?」

锺辰轩笑着说:「你在有些方面,确实太无知了。这些地方的农家,都会种很多很多玉米的,都是自给自足自家用,哪能卖得出去呢?」

他又说:「巫问给我们倒了好几次水,我看他的手,没有拿过锄头的痕迹。他的手倒是很像艺术家的手,手指细长─你该知道,长时间干体力活,会让手的关节突出,变得难看。

「比如,我们常拿笔的右手,往往会比左手难看一点。当然,左撇子例外,而现在写字的人少,这个规则也不适用了。」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巫问是从别的地方把这些玉米收购过来的,而并不是他自己种的。你说这里的人种玉米是为了养猪,但巫问这里明显没有养猪,他收购这么多玉米来干什么?要运过来,也并不容易吧。」

锺辰轩笑着说:「何况,他放玉米的方法也完全不对。你也应该看过不少农家的摄影照片,你想想,一般来说,玉米是怎么个放法的?很多摄影的人都喜欢拍玉米的。」

程启思想了一会,「我明白了,玉米都是挂起来的,一排排地挂在外面,晒干后就成了金黄色。对,没错,这一带是这样的,我看过一些这样的照片。」

锺辰轩作了个手势,「然后磨成玉米粉……可以用很久,直到第二年再次收割的时候。不过,你看这些玉米,根本没有磨。

「所以说,巫问这几百麻袋的玉米都是摆设,是放着等老鼠来咬、等发霉烂掉的。虽然说玉米不值几个钱,但他这么做,实在是有点让人觉得奇怪。你认为呢?」

程启思抹了一把脸,有点无精打采地说:「今天晚上在这里发生的事,都实在是很匪夷所思。我甚至觉得我是在做一个荒唐不堪的梦。也许到了明天早上,天一亮,梦也就醒了?」

锺辰轩冷冷地说:「别说这种不切实际的话。刚才在地里挖出来的尸体接触到手指的感觉是梦?或者被烧焦的尸体发出的焦臭味也是梦?」

程启思打了个哆嗦,「你说,吴宏和徐玫还有刘愿到哪去了?」

锺辰轩毫无笑意地扬了扬唇角,「如果他们不是凶手,那么他们肯定就已经死了。我想,这个怪异的案件,应该会让所有的人都死掉的。」

「包括你和我?」程启思问,他觉得自己的声音都有点发抖。

锺辰轩却摇了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

程启思一呆。「为什么?」

锺辰轩指了指他的鼻尖,又指了指自己。「因为,你跟我是见证人,所以,我们要活下来才行。我们一直像是在看一出很热闹的戏,难道你没有这样的感觉吗?我们并不像是戏中人,却像是旁观者?」

程启思正想说「你也未免说得太玄乎了」,忽然,一声响亮的叫声,尖锐而清晰地划破了夜空。他立即从麻袋上跳了起来,那堆麻袋「扑扑扑」地落下了地,差点砸着他的脚。

「是巫问!」

当他们来到院子的水井边时,已经没有看到巫问的人影了。

角落里有一棵长得挺茂盛的树,正好在水井的上方,井边有一口铁桶,和一个搪瓷的盆子,水洒了一地。一尊用红线串着的小玉佛落在井旁,锺辰轩弯下腰拾了起来。

「是巫问的,我看见过他戴在左腕上。」

那红线断掉了,分明是被大力扯断的。这种红绳虽然细,但很坚韧,真不知道是要怎样的力气才能硬生生地扯断。

程启思四面瞧了瞧,说:「他人呢?不会掉到井里去了吧?」

这句话一出口,他自己就感到一阵森森的凉意。他从口袋里摸出了手电筒,对着井口照了下去。

井很深,大约有六七米的样子。四壁是用石块砌起来的,水面还在猛烈地波动。

从波动里,可以看到一团模糊的黑影。程启思瞇着眼睛辨认了半天,看见了红黄相间的花纹,那正是巫问穿的羽绒服的颜色。

他长长吁了一口气,直起了腰。「看来,他真的是落下去了。」

锺辰轩指着地上的吊桶说:「上面的绳子断了,不过,就算它是好的,我们也没办法下去把他捞上来。」

他在井口上比了比,「刚好能够让一个巫问这种体型的人落进去。换了你,或者我,大概得硬往里面塞了。」

他朝程启思伸过手:「手电筒给我,我看看。」

锺辰轩正打算埋下头往井里看,突然,他觉得有什么湿润的东西滴到了头上,下意识地伸手一摸,只觉得黏糊糊的。他把手拿到面前一看,手上已经沾上了血。

两个人慢慢地抬起头,往上看去。

这棵树很老,但长势依然良好,虽然在深秋,都是绿油油的。从树叶中间,露出了一颗人头。

那是徐玫的脸。

徐玫的脸上全部是血,一头黑发上也沾满了血,在风里飘扬。

她的脖子上还拴着一条黑色的绳子,似乎那颗头都还在树上轻微地摇晃。血还在一滴滴地往下滴,锺辰轩本能地往旁边闪了一下,血就直接落进井里。

他摊开手,血是温的,还没有凝固。「她死了还没有多长时间。凶手是在什么时候下手的?」

程启思又抬头看了一眼树梢。越往上,树枝树叶就越黑越模糊。

也许,在里面还藏着徐玫身体的其它部分?一只手?一只脚?他不想再想下去,对锺辰轩说:「我爬上去看看。」

锺辰轩点了点头。「小心点。」

程启思走到树干旁边,正想往上爬,突然听到「劈劈啪啪」的声音,震耳欲聋。

这个声音听起来非常熟悉,锺辰轩「啊」了一声。「鞭炮?!」

程启思也顿时恍然了。劈啪声也在这时候停止了。

锺辰轩说:「我们过去看看吧。」

程启思说:「你觉得那里会有什么等着我们?」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锺辰轩淡淡地笑了一下,「那里应该还有一具尸体在等着我们去看吧?」

而且是一具被火药给炸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的尸体。

这句话程启思没有说出口。当他看到地上那具男尸的脸,已经变成了一个还残留着火药碎渣的血洞的时候,他无奈地转过了头。

从男尸身上穿着的深蓝色登山服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就是失踪的吴宏。地上也落着一些鞭炮的纸渣,大红的,正是过节时常用的,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火药味。

锺辰轩在地上抓了一把红色的纸屑,有点疑惑地说:「鞭炮?鞭炮能够把人的脸轰出这么可怕的一个血洞吗?我看,倒比较像是火药枪对着死者的头,然后……而且一定是在非常近的距离之内,才能把脸都给炸得不见了。」

程启思摊了一下手。「到现在为止,这里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你和我了。」

他顿了一顿,「除了那个小孩。」

「我们再好好找找吧,他应该也还在这个屋子里。」锺辰轩说。

「是,他应该还在这里。」

程启思虽然也附和着,但他的脚,却有点抬不起来,直到锺辰轩推了他一把,望着他说:「走吧,反正我们总是要去看的,是吗?」

堂屋里,他们仔细地看了一遍,没有刘愿的影子,便走回到他们刚才待过的那间储藏室,居然有光。

光是掉在地上的一个煤油灯发出来的,煤油灯斜斜地夹在两个麻袋之间,光对着上方斜打过去,把天花板给照亮了。

程启思叫了一声:「刘愿?」

没有人回答。程启思又提高声音叫了一声,这时候,锺辰轩拉了拉他,轻声地说:「你往下看。」

程启思朝他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猛地倒退了一步。一个小小的身子被压在直迭到天花板的麻袋之下,一只露在外面的手臂呈现出了一种奇怪的姿势─显然已经被压断了。

刘愿的大部分身体都被麻袋压住了,包括头,只露出了衣服和一条手臂。一只鞋子掉在不远处,鞋带松开了。

「我的天。」程启思喃喃地说,「怎么会这样?」

「这也是我想问的。」锺辰轩闷闷地说。

「我们从听到巫问的惨叫声冲出去之后,离开这里也只有五六分钟,谁能有这么大的本事,把这些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的麻袋全部给挪开,把孩子给压进去,然后再迭上?就算是有架吊车在这里,也没有这么高的工作效率。」

程启思发出了一声呻吟,「我真觉得自己要疯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这根本就是办不到的凶案!」

锺辰轩却立即反驳说:「凶手正是要你这么想。这个世界上没有鬼,我们遇上的是一系列残酷的谋杀案,是活生生的人干的,但是他─或者她─布下了很巧妙的局,希望我们相信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发生的,这样我们就根本无法追查下去,也完全不知道从何处追查下去。」

他们走到了云乐死的那间屋子。被褥还好好地放在床上,云乐却消失了。

门窗依然是从外面反锁着,但程启思的那把枪已经不见了。

两个人都保持着沉默,因为实在是无话可说了。程启思过了好一阵才说:「我去井边打盆水,洗洗脸,我需要清醒一下。」

锺辰轩说:「你就不怕那水……」

「有什么好怕的?」程启思平淡地说,「如你所言,都是活人干的。我们没有必要害怕,因为他们正是要我们害怕。」

他们两人一同往井边走了去。程启思说:「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一般发生谋杀案可能会有哪几种动机。」

锺辰轩扬了扬眉。「哦?」

「一是谋财,一是情杀,一是仇杀,还有一种就是心理有某些变态的人了。那么,你能判断现在这桩案子是属于哪一类型的吗?」

锺辰轩微微一笑,「你想考我?好吧,我来试试。首先,可以排除的自然是情杀,理由不辩自明吧,情杀都是针对某个特殊对象的,这群人各自的身分、地位、性别都完全不相同。仇杀……应该也可以排除。」

程启思说:「为什么可以排除仇杀的因素?」

锺辰轩说,「毕竟,如果凶手真有这么一大群仇人的话,好歹也得有点共同点。你看,我们晚上所遇到的这些人,有共同点么?」

程启思表示反对。「就算有共同点,也未必能让我们那么轻易就发现。」

锺辰轩摇头,「不,只要有共同点,那么一定会有相关的暗示。现在人都死光了,我们也早就应该发现那个暗示了,可是,

没有。」

看到程启思还是大惑不解的样子,他又补充说:「我们一直是旁观者,凶手没有要害死我们的意愿。我们人生地不熟,想害我们,不是很难的事,既然如此,凶手就是想我们活着,想我们看到。

「如果他是复仇,肯花这么大的精力,布这么多巧妙的机关,他一定会在复仇成功之后极度欢欣,而向我们作出相应的暗示。」

程启思说:「可是,辰轩,他如果作了暗示,也就等于暴露了自己的动机,甚至可能会被我们查出他的身分。」

锺辰轩说:「他既然无意害我们,就根本不怕我们去查。你注意一下这个凶手的行凶方式,我说过,他非常具有想象力,而且他不机械,没有过分的自我强迫。

「我打个比方,一般那种多次作案的凶手,行凶都会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他们会在有意无意间作出类似的事情。比如,他们下手的对象有相同点,或者他们下手的地点和时间有相同点,也有可能是手法有相似之处。

「但是这个凶手……怎么形容呢?他的手法几乎是天马行空的,充满了想象力。是想象力,而不是创造力。

「你明白么?这跟林明泉的案子大有不同,即使林明泉没有职务之便,他也可能多次行凶而不被发现,这有一个运气的问题在其中。他在杀人的时候,并没有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因为他创造出了一个变态连环杀人凶手。

「而我们现在面对的这个凶手,他是给我们制造了一个迷宫,他把凶手有意识地制造得非常诡异,非常复杂,甚至恐怖……我们想不通的事情越多,他就越安全。他就可以藏在迷宫的另一头,笑着看我们的无奈了。」

程启思问道:「你可以推断出这个凶手的性格特征吗?」

锺辰轩想了想,「凶手有很丰富的心理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突发事件反应预测能力。心思复杂细腻,善于组织─这桩案件总是让我想起一些很美妙很精细的编织物,用各种各样巧妙而细致的针法编结在一起。

「启思,这绝不是一件突发的案件,每一个细节应该都是经过精心筹划的。而且,其中可能会发生什么变故,也都在凶手的计划之内。

「另外,凶手可能不只一个人,因为要完成这样复杂的多起谋杀案,单凭一人的力量似乎不足。比如,挖一个大坑把人埋下去,或者是把人的头放到树上……」

程启思打断了他。「那个人是谁?在哪里?」

锺辰轩这次是真的笑了。「我如果知道就不会在这里跟你废话了。」

他指了指面前的水井,「我们已经站在这里说了半天了,你要洗脸就快点洗吧。虽然桶的绳子断了,不过这里还有半盆水。」

程启思往井里随意地瞟了一眼,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扑到了井栏旁,用手电筒照着,使劲往里面看。他一个人把井口堵完了,锺辰轩也看不到他究竟看到了什么,只能在旁边干著急。

好不容易程启思直起了腰,锺辰轩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不对了,忙问:「怎么了?」

程启思脸色发青,挤出一句:「巫问的尸体好像不见了。」

他挪开两步,把手电筒直直地对着井口。借着手电筒的光,两个人都看得很清楚,水井很深,但水底下确实是什么东西都没有。

巫问的尸体,就像在水里化掉了一样。他原本穿着一件红黄相间的羽绒服,被水一泡就有点像浮在水面上似的,很是显眼,这时候,井底除了水,还是水。

「他……跟古婵一样,消失了。」程启思机械地说,「被杀之后,尸体就消失了。」

他很突然地抬头往上看,头仰得太快,几乎都快听见自己颈骨扭动的声音了。月光下,树叶浓密,树枝层层迭迭,先前那颗女人的头却消失无踪。那头曾经在风里、鬼一样飘动的沾着血的黑色长发,令他们印象深刻甚至毛骨悚然,同样也无影无踪了。

锺辰轩缓缓地说:「我想,我们最好去看看其它几个人。如果不出意料……他们应该都消失了。」

离井最近的是堂屋。屋子里靠墙的火堆还燃着,焦臭的气味也还在空气里没有散尽,但那具被烧焦的男人尸体也不翼而飞了。

锺辰轩和程启思又来到后院,程启思大力挖出来的那个大坑还是原样,但坑里刘建明的尸体同样也消失在空气里。而那堆被翻出来的新土,还好好地堆在旁边。

鞭炮爆后的大红的碎纸屑,也还在地面上,只是吴宏被炸得没了脸的尸体也不见了。

两个人呆呆地在后院里站了半晌,程启思勉强地笑了笑。「你说,那孩子现在是不是也已经消失了?」

「如果不是,那我才会觉得奇怪了。」锺辰轩也掀了掀唇角。

果然,刘愿小小的身子,从麻袋下面失踪了。

换句话说,到这时候为止,这个「汽车旅馆」里,除了锺辰轩和程启思外,所有的旅客,也包括主人自己,都已经死亡,并神秘失踪了。

锺辰轩和程启思就站在那里,看着一屋子的麻袋。

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者是做些什么。过了很久,夜风都快把两个人给冻成冰棍了,程启思才苦笑着说:「你是不是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锺辰轩有点无精打采地说:「为什么这么说?你不会又怀疑我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程启思苦笑,「我是在想,临走前,你给我看了那部电影。真的就跟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事情一样,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一个个旅客都神秘地死去。然后,他们的尸体,就彷佛是在空气里蒸发了一样,转眼之间消失无踪……」

锺辰轩说:「是很相似,我早就说过了。这是部挺有名的片子,也许凶手就是从这里面得来了灵感吧,然后才会创造出这样一出充满戏剧化和悬疑感的谋杀大戏。

「血腥,恐怖,悬疑,连环杀人,荒山野店,月黑风高,样样都占齐了,呵,拿去拍电影都绰绰有余,如果我知道这桩案子的最后答案,我一定会编个剧本的。怎么样,你出钱来拍,说不定咱也可以得个奖什么的?」

程启思烦恼地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开玩笑。那电影其实就是个假象,几乎大半场的电影都是假的,都是那个精神病患者在做梦,什么十个人格八个人格的,天知道,说不定还是他用来规避法律的手段呢!

「哎,最后好了,那个心理医生也被他给杀了,算是好心没好报还是自作自受?早点把那个精神病人给绞死了,就没那么多麻烦事了!」

他停了停,似乎想起了什么,「对了,电影里是那个小孩子是凶手吧?」

锺辰轩似笑非笑地说:「你都说了,一切都是假的,都只是那个精神病患者的一个梦。那又哪来什么凶手?」

「不是。」程启思说,「我实在是觉得这个晚上发生的事跟那部电影里太相似了,相似得让我都觉得不是巧合了。也许正如你所言,凶手也跟我们一样看了那电影,而由其中得到了灵感?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根据电影里的线索,来猜一猜凶手?」

锺辰轩耸了耸肩。「电影里探讨的确实是多重人格的问题,而大部分的情节─就是那场暴雨里发生在汽车旅馆的连环谋杀案─都只是这个多重人格的精神病患者脑海中的产物。

「他所有的人格在互相厮杀,当心理学家以及他本人都以为好的人格,已经将坏的人格杀死的时候,还有一个隐藏得最深的、最邪恶的人格……也就是你说的那个小孩子。

「这么说也许不够科学,不过如果想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就是这样。你要知道,正因为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是脑海里臆想的东西,所以,所有的尸体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消失掉,因为它们本来就不存在!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尸体,都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它们不可能消失无踪。」

「消失无踪?」程启思咀嚼着锺辰轩的话,猛然间感到了一阵寒意。

本来站在这里已经很冷,冷得发僵,但这种寒意却是打从心底蔓延起来的。这时候,他才开始真正体会到这四个字的寒意。

在这里,除了他们这些人之外,并没有看到别的人。四周都没有人烟,只有茫茫的大山。如果凶手潜伏在这间旅馆里,那么他是怎么避开自己跟锺辰轩的视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杀人的?

就在眼皮子底下,杀了一个又一个人,然后又「消失无踪」?而最后,甚至连全部受害者的尸体也都消失无踪了?!

「简直像是在变魔术,不可思议。」程启思最终说出了这句话。

锺辰轩看了看他,却说:「魔术更只是戏法而已,只要掌握了窍门,总是可以戳穿的。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出问题出在哪里。」

程启思用力搓了搓手。「我们就准备在这里站到天亮吗?」

锺辰轩说:「我可不想回到那些奇奇怪怪的屋子里去,这旅馆,真有点见鬼,不如我们回车里去吧,明天一早就出发。管他路好还是不好,只要走上正路,总会遇上其它车的,而且也可以找个有手机信号的地方,打电话报警。」

程启思笑了笑。「好吧,不过,也许车里还真有具尸体在等着我们呢,你信不信?」

锺辰轩撇嘴。

「不信。对了,我们还有些行李在堂屋里,你去拿吧,我在这里等你。」

程启思叹了口气,捏着鼻子走进了堂屋,把搁在桌子旁边的行李拎出来。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了。

锺辰轩看他不动了,扬起声音问:「怎么了?」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的确确是死过人的。」程启思回过头望着那堆要熄灭的火,「那股皮肤被烧焦的臭味,我以前也闻到过,那不会是烧别的东西会有的味道,就算尸体消失了,这股气味也没有散尽,依然可以证明这里死过人。」

锺辰轩说:「你我都亲眼见到,当然不会怀疑。可是,这股气味等到明天也会散得差不多,等到警察来的时候,就会什么都不剩下了。」

程启思说:「别说那么没水平的话。只要有一点痕迹,都是可以检验出来的。」

他忽然看到木门底下有一颗什么东西在闪光,弯下腰捡了起来,放在手心里一看,居然是一颗钻石。

锺辰轩也走过来看。「应该是古婵戴的。」

程启思把那颗钻石拈在两指间转动着,五彩的光芒是晶莹而诱人的。钻石不大,但成色很好。

「我留意过她的首饰,应该是限量版的。拿着这颗钻石去查,应该能够查出她究竟是谁─古婵,这个名字很诗意,也许并不是她本来的名字。」

他小心地把钻石收了起来,「我相信,除了这种过于明显的证据,现场一定还残留了更多的东西。只要有一滴血,或者是一根头发,我们就能够追查下去。」

他的声音,和他的表情,都相当自信。锺辰轩却喃喃地说:「是吗?我并不这么认为……如果这么容易的话,这个案件就不会这样发生了……它就没有理由这样发生了……」


第五幕 消失的汽车旅馆

从汽车旅馆到越野车停放的那段路上,两个人都走得心神不属,踩断了不少路旁的沙棘。越野车里空空的,没有尸体。

程启思松了一口气,说:「还好,我本来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要跟一具女尸共乘一车。」他打开车门。

两个人坐进去之后,程启思把车窗全部摇上去,说:「还是不要开暖气了,节约一点。后面有毛毯,我们将就几个小时吧,离天亮不远了。」

他把靠背椅放了下来,往后躺去,然后把毛毯拉过来盖在身上。

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有多疲倦,整整一夜的神经紧张加上东奔西跑,让他很快地就觉得睁不开眼睛了。他看了一眼锺辰轩,锺辰轩也在打呵欠。

「你那边关好了没有?可别让人跑进来,趁我们睡熟的时候把我们也干掉了。」程启思一边说,一边强忍住一个呵欠。

锺辰轩又试了试门窗。

「放心,关好了。不过,要安全的话,最好我们还是轮流睡觉吧。」

程启思忍了半天的呵欠,终于忍不住打了出来,还紧接着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我不行了,要来干掉就随他去吧,我可要睡觉了,我真不行了,今天累得太惨了。」

锺辰轩笑着说:「你还真是,为了睡一觉连命都不要了。说不定,我们这一睡,可就真是一睡不醒了。」

程启思把毛毯继续往上拉,把眼睛也盖住了,「哪有这么多一睡不醒的,睡吧睡吧。」说完这句话,他几乎就立刻睡过去了。

他醒来的时候,是被刺目的阳光给弄醒的。

昨天天阴了一天,晚上下了一会雨雪又停了,第二天早上居然放晴了,用「阳光灿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昨晚地上积的薄薄一层雪,也早化光了。

程启思伸展了一下手臂,因为睡在车里着实不舒服,感觉一身都僵了。他一动,锺辰轩也醒了,掀开毛毯坐了起来,还有点睡眼惺松的模样。

程启思推开车门,一股清新得有点刺鼻的冷空气就立即窜了进来。

他打了个哆嗦。「早知道把外衣脱了再睡。」

锺辰轩揉着眼睛,说:「天晴了?我们可以走了吧?」

程启思抬头望了望天空,过于刺目的阳光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在这样的白昼下,似乎昨天夜里的一切,真的只是一场光陆迷离的梦。「辰轩……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是真的吗?」

锺辰轩一下子笑出了声,「当然是真的。放心,不是一场梦,绝对不是。我们两个人怎么会做一样的梦呢?」

程启思这时才有机会看清楚四周的环境。昨夜虽然在树林里来回地走了好几趟,但天太黑,除了勉强能辨认的一条两旁都是沙棘的小路之外,别的什么都看不明白。

这里其实是山间的一块平地─所谓的平地,也只是相对这苍苍茫茫的大山而言─嵌在山间的一个凹陷处。而那家旅馆,就在这个凹陷处尽头的山坡上。

这里的树木都长得相当高,虽然因为是深秋,光秃秃的树干看起来很有些凄凉的味道。昨天夜里,因为那旅馆的门口挂着一盏灯笼,所以他们在公路上都能看到,这时候白天了,隔着高而茂密的树林,反而看不到「汽车旅馆」的所在了。

「我们要不要再回去看看?」

锺辰轩好笑地看着他。「怎么,天一亮,太阳一出,又不害怕了?昨天晚上我们不是像逃难一样跑掉的吗,现在你居然还想要回去?」

程启思狠狠瞪了他一眼,「胡说,我们什么时候像逃难一样跑掉了?明明是你说不想跟尸体睡在一起的。昨天晚上我都不怕,现在有什么好怕的?」

「你还真是死鸭子嘴硬。」锺辰轩笑着说,「好吧,我们过去看看吧,反正天亮了,不用担心遇到什么了。」

「我还怕遇到什么?」程启思嘀咕了一声,又问,「你说,我们过去,能看到什么?」

锺辰轩说:「你想看到什么?」

程启思想了想。「也许,所有的尸体又会跑出来了?」

锺辰轩说:「是啊,都变成殭尸或者吸血鬼了!好好开车,别掉下去了!」

不管他们怎么想象,也想象不到再次所看到的景象。

在程启思的意识里,就算是看到一群殭尸在那里,也不会感到多么惊讶,毕竟他们死得蹊跷又消失得蹊跷。可是,当他站在昨天夜里那个地方,还是完完全全地呆住了。

锺辰轩怔怔地问:「你确定我们没有走错路?」

程启思重重地顿了顿脚。「昨天不是来回走了好几次,怎么会走错?你不是也看着的吗?」他的口气并不好,因为他心中的疑惑和烦躁已经到达最高点了。

他们照着原路返回,眼前本应该是那间农家小院,或者说是所谓的「汽车旅馆」,但在他们面前的,除了半山腰的一片荒地,什么都没有。

「你觉得,能够在一夜之间,把那么一座房子给拆光吗?」锺辰轩说。

程启思说:「不可能,这里偏僻,大型的机械工具就算运进来,也无处可放,何况,就算拆掉了,也会有很多拆下来的东西,而这里,根本就是一块没开发过的地,也没有人来过。我现在真的有点怀疑,我们昨天晚上是见鬼了。」

他摸出了那颗小钻石。在阳光下,钻石闪烁着五彩的光。

「不过,这东西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我也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锺辰轩说:「我们找找吧,看这里有没有别的线索。」

程启思同意了,接下来的半小时,他们就在这块地上好好地搜索了一番,其仔细程度,赶得上平时对命案现场的搜查了。在这样强烈的阳光下,什么都无所遁形,但两个人还是一无所获。

程启思拍了拍手上的泥,对锺辰轩说:「我们还是走吧,我看是找不到什么了。我实在是不明白,凶手是怎么完成这样的行动的,几乎像是在变戏法,不可思议。」

锺辰轩问:「走?我们现在走哪去?难道要去报案?」

这个问题倒是问住了程启思。不要说尸体,连犯罪现场都没有,能报什么案?

锺辰轩看他为难的样子,说:「这个好办,我们就说我们的什么贵重物品在这家旅馆里丢失了,希望他们提供准确的地址,我们要回去找。」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他突然恍然大悟了,「你认为,昨天晚上的现场根本就不在这里?!」

锺辰轩说:「不要被表面上的花样迷惑。既然我们不相信有鬼怪一说,而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又绝非我们的臆想,那么就只能有一个解释。旅馆不在我们现在所站的地方,而在别的一个什么地方。

「别忘了,从旅馆到我们停车的地方,要走半个小时左右,对于完全不熟悉路的我们来说,凶手已经有充分可以做手脚的余地。我还不知道对方究竟是怎么设计这个圈套的,但就目前来看,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了。

「房子不会平空消失,它一定还在附近的什么地方。相信对这一带熟悉的人,是会知道它的存在的。」

「好,我们这就去。」程启思本来已经蔫下去的兴致又起来了,只要不是遇上鬼了就行。

车开到中午,总算是到一座小镇了。

这座小镇,只有一条街,如果划根火柴,大概火柴还没熄,就已经走到街的尽头了。房子倒都是砖房,修得像模象样,跟一路上见到的那些土泥房大是不同。

小镇上只有一个警察,名字叫李永田,是个接近四十岁的男人,皮肤黑里带红,跟当地人没什么区别,说的也是一口当地口音。

李永田对他们很是热情,一边给他们倒茶递烟一边说:「唉,瞧我,被分在这里,一个人都待了这么些年了……」

程启思笑笑说:「清闲嘛。」

「我倒是宁可忙,谁愿意待在这儿啊。」李永田在他们对面一屁股坐了下去,「怎么,丢东西了?在什么地方?」

程启思说:「在一家旅馆,就是那种当地人自己开的小旅馆。我们路不熟,现在找不回去了,所以想来请教一下具体的位置。」

李永田说:「这你可找对人了,这附近我都熟得不得了。那旅馆叫什么名字?」

锺辰轩说:「叫『汽车旅馆』。」

李永田一皱眉。「『汽车旅馆』?老板是什么样子的?」

「哦,老板有个少见的姓,他姓巫。」程启思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李永田的脸都变了,正在点烟的手也一抖,打火机连同烟一起掉在了地上。「李警官,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李永田把地上的烟捡起来点燃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才说:「巫问,叫这个名字是吧?」

程启思和锺辰轩对视了一眼。程启思说:「对,就是这个名字。」

李永田又吸了一口烟。「他已经死了。」

「死了?!」程启思手里端着的茶杯一抖,茶水都溅到了地上。「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李永田想了想,「大约是在两年之前,有一天我接到报案,是一个开车经过那里的旅客打的电话。他说他本来想到『汽车旅馆』投宿,但发现里面的老板已经遇害了,而且遇害很久,尸体都腐烂发臭了。

「我赶到之后,看到尸体上都是蛆虫。因为当时是夏天最热的时候,这样也不足为奇……唉,后来验尸后知道,死者已经死了快半个月。如果不是有个旅客正好路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

「我跟老巫也很熟,我有时候经过那里也会去歇歇脚喝杯茶什么的,怎么想得到他会落得这个下场呢?」

程启思问:「他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李永田的脸色本来就泛青,现在都成青灰色了。

「腐烂成那样,验尸的人虽然见惯了,出来都快吐了。他的尸体上有被撕咬过的痕迹,没有中毒的迹象,估计是被山里的野兽给咬死了。」

他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这里有很大的伤口,但是因为腐烂得太厉害,已经无法对伤口进行具体的检查了。不过,一般来说,野兽,比如狼,都会对着人的咽喉撕咬,这个是说得通的。这山里本来就有野兽,我们晚上经过的时候都会比较小心。」

锺辰轩不解地问:「可是,狼不至于跑到人家家里去袭击吧?老在山里生活的人,也会准备猎枪之类的东西吧?」

李永田苦笑了一声,「是啊,我承认疑点很多。可是,我们连巫问的家人都找不到,尸体也没有更多的线索可循,我追查了一年多,还是只有放弃了。」

他看到程启思和锺辰轩的表情,笑容更酸更苦,「这地方,你们看到了,有几个人?这里还算是比较热闹一点的小镇,有个小集市。在山里,我难道还去查人家身分证么?自然是他说叫巫问就叫巫问了,我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是真名还是假名。

「后来,我在户籍系统里查过,叫巫问的人不多,但还是有那么一些,却没一个是我认识的巫问。我甚至连一张巫问的照片也没有,想找出他的身分,都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

「听起来可真邪门。」程启思附和了一句,「然后呢?那家旅馆怎么样了?」

李永田说:「本来那里就只有巫问一个人,他死了,当然就再也没人了。我后来也去过几次,想找找有没有落下的资料,但都是一无所获。

「那地方早空了,估计现在全都是老鼠在窜来窜去吧?」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望着程启思和锺辰轩说,「你们……你们真的见到他了?」

锺辰轩说:「至少,我们见到了一个自称叫巫问的人,而且我们昨天晚上也就住在那家旅馆里。」

李永田问:「那个……巫问,长得什么样?」

锺辰轩想了想,说:「身材不高,脸圆圆的总是笑呵呵的,留长发。对了,他鼻梁中央有一颗痣。他穿一件红黄相间的羽绒服……」

他没有说下去了,因为他看到李永田的瞳仁已经因为恐惧而放大。

「这……这……你说的就是我认识的巫问啊!」李永田叫了起来,声音在微微发颤。「他确实有一件那样子的羽绒服,他死的时候,那件羽绒服就落在旁边……」

锺辰轩说:「可是,发现他尸体的时候是夏天,他难道还要穿这么厚的羽绒服?」

李永田声音有点发抖地说:「巫问在夏天常把那件羽绒服折起来当坐垫。我想,应该是他死的时候,从椅子上跌了下来,衣服也跟着落了下来……」

锺辰轩端起茶,喝了一口。「我们难道真的是见鬼了?」

李永田问:「那……那你们昨天在旅馆里见到他,又发生了什么事?」

程启思看了看锺辰轩。锺辰轩叹了一口气。

「李警官,我们开头所说,是骗你的,我们没有掉下什么贵重物品,相反,是那家旅馆里发生了让人不可置信的事。我们不希望你把我们当成疯子,所以没有说实话。

「现在,既然你认识巫问,我们也不妨把我们经历的事说出来,也许你能给我们一点启示。不过,我要讲的事情,确实是很匪夷所思,但你一定要相信,因为我们说的都是实话。」

「别叫我什么警官了,叫我名字吧。」

李永田又点了一根烟,狠狠地吸了两口。「好,你说。」

锺辰轩花了大约有半小时的工夫,才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讲完。他讲得详细而生动,程启思一面听,一面望着窗外的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非常强烈。

李永田的表情就随着锺辰轩的讲述而不断变化,最后听到旅馆不见了的时候,他的嘴张成了一个「O」字型。

「……真的很不可置信。」李永田总算合拢了嘴,把手里的烟头掐灭了。

「不过,我相信。我们都是同行,而且你们讲得很清楚明确。」

程启思吁了一口气。「那么,永田,你怎么看?」

李永田想了一会,「首先,我们应该确定,你们看到的这些人,究竟是人还是鬼。原本,我是个唯物论者,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可是,你们形容的巫问实在是跟我认识的巫问是一个人……」

锺辰轩说:「也许,我们碰到的人是巫问,而你见到的那具尸体并不是巫问。我记得你说过,那尸体已经腐烂得不成样了,难道还能辨认出他原来的样子?」

李永田呆了一呆。「尸体的身高体形,都跟巫问一样,也穿着他的衣服,所以我倒是从来没有往这个方面去想过。

「也许……也许你是对的……因为你们见到的是活人,而我见到的是完全腐烂的尸体。这两者,必然有一个是巫问,这是一定的。」

锺辰轩点了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我们跟那个巫问接触了好几个小时,是个很正常的人,我不相信他是鬼。」他又想了想,说,「在你的眼里,永田,巫问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知识面很广,」李永田立即回答,「算得上是个学识渊博的人,而且谈吐很不俗。他不是本地人,是三年前搬来的。

「那家旅馆本来住的是当地农家,他们一家搬到我们这里的小县城,所以巫问就给了一笔钱把他们的房子买下,加了一块牌子就成了旅馆。你们没有见过那块牌子,巫问写得一手好字,那招牌就是他亲手写的……」

「我们见过。」程启思打断了他的话头,「我们见到了你所说的那块招牌,当时我们就在想,虽然木牌子很粗糙,但字却写得很漂亮,是一手颜体。」

李永田叹了口气,「没错,巫问最擅长的就是颜体。对了,我这里还有一幅字,是他帮我写的。你们要不要看看?」

锺辰轩很感兴趣。「当然。」

李永田走进了里屋,过了一会,拿了一幅字出来,他把字一摊开,程启思和锺辰轩都瞪大了眼睛。字不多,写的是屈原所著,︿九歌﹀里面的︿云中君﹀。

颜体所长的是沉稳厚重,但这幅字却多了一种飘逸之味,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佳作。但有意思的是,这幅字并没有盖印,也没有落款,用的纸也不如何考究,看来是随手所作。

程启思看了半晌,赞赏地说:「这幅字,一定是名家的作品。笔力老成,没有几十年的功力是不行的。」

「名家?」锺辰轩一边看一边说,「那么,巫问本来是个名家?」

程启思正想回答,锺辰轩却笑着看了李永田一眼,眼神有点古怪。「我说,永田,你这幅字恐怕不是巫问送给你的吧?」

李永田打了声哈哈,有点尴尬地说:「果然瞒不过明眼人哪。是啊,我一直很眼馋巫问的字,他是不送人的,有一次我去

找他聊天的时候,看见这幅字被他随手扔在一边,我就悄悄捡了起来,带回来给裱好了……」

程启思说:「我就奇怪,怎么又没落款又没印章的,原来是有好字的人给顺手牵羊拿走了。」

他又仔细地看了几眼那幅字,说,「永田,这幅字让我给我的朋友看看,也许他能认出来是谁的手笔。或者,我们可以知道巫问的真实身分,这对破案很有帮助。」

「好。」李永田一口答应,「不过,恐怕需要时间吧?」

锺辰轩说:「扫描一下传过去吧。」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扫描一下可以是可以,不过,总没有看真迹的好。你见过鉴定笔迹用复印件的吗?」

「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锺辰轩说,「不过,我们现在怎么可能把字带出去给人鉴定呢?」

程启思问李永田:「这里最近的飞机场在哪里?」

李永田吓了一跳。「飞机场?这可远了,得开好几天车才能走到呢。」他摊了摊手,「这里穷乡僻壤的,能指望什么?」

程启思「哎」了一声。「那只能扫描一下,给我朋友看看了。有网络吗?」

李永田忙说:「有有,这还是有的。只要有一根电话线,就能上网。」

程启思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把NB拿了出来。

锺辰轩一直随身带着一个很小的打印机,扫描效果也很好。但那幅字,却真是很不好扫描,因为画纸是长方的,大过了能够扫描的范围,只能一半一半地扫。

程启思看着锺辰轩在那里扫描,叹着气说:「不仅不是原件,还搞得这么乱七八糟的,估计我那朋友会骂我了。」

锺辰轩也已经懒得抱怨了,问:「发到哪?」

程启思说了一个电子邮件地址,然后摸出手机打电话。过了好一阵,电话才接通,程启思立即扬起声音大叫:「喂?是我……哎,现在已经下午了,你还在睡?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邮件,你给我看看那幅字。如果你不认得,就多找几个人看看……

「什么?真迹?不是不是,我到哪里去弄真迹啊,是要办案子用的。总之你替我费点心……我知道,我知道要原件才好鉴定,可我现在在318在线啊,你派个直升机来接我么?

「好了好了,不说了,反正,有结果了就马上给我电话。如果电话打不通就给我发个简讯!这是非常重要的事,你一定要马上去办。又怎么了?我家那幅字?你干嘛?你还没死心啊?行了,回来再说!」

程启思挂断了电话,吁了口气。「哎,我这朋友,可真是的。」

锺辰轩微笑地说:「似乎他很眼馋你的一幅字?」

程启思纠正说:「不是我的,我哪里会写。是我家里传下来的一件墨宝,他一直想买,我如果卖了,我家老爷子估计会从地底下钻出来杀了我的。」

锺辰轩又瞅了他一眼,但却没有说什么。李永田看他们没话了,就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程启思看了看天色。「永田,如果你有时间,能不能陪我们再到那里走一趟?我不相信一幢房子会在一夜之间无影无踪,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奥妙。」

李永田想了想,「我们还是明天再去吧。从这里开车到那里要好几个小时,天都要黑了,我们还是什么都做不了。不如等到明天,一大早就出发,你们看怎么样?我看你们也很累了,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晚吧。」

程启思看看锺辰轩,锺辰轩说:「也好,我一身真快散架了。永田,这里有什么地方可以住么?」

李永田说:「楼上就有家招待所,条件不怎么样,但将就一下也没问题。我带你们上去?」

程启思说:「那好,有劳了。」

那家招待所在他们现在看来,已经是天堂了。至少有床,有热水。

程启思一倒上床,就不想起来了。

锺辰轩拉了拉他,说:「你不想出去走走?」

程启思坐了起来。「你不是嚷累吗?这地方有什么好逛的?」

「累归累,不过我还是一直在想昨天晚上的事。」锺辰轩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分析过,这桩案件的动机是什么。」

「记得。」程启思说,「不过好像我们还没说完,就扯到别的话题上去了。」

锺辰轩从热水瓶里倒了一杯水,抓了一把茶叶扔进去。水不够沸,茶叶也泡不开。

「我后来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季节并不是旅游的好季节,为什么这群人却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在这里?他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程启思说:「你的意思是,他们是有某种相同点的人?可是,你曾经说过,他们身上并没有相同点,如果有,早应该有提示出来了。」

「对,」锺辰轩说,「但是,他们也许会有共同的目的。他们来到那里,有可能是想要做一件事,但是其中出了意外。

「我们在来之前,看过不少关于这条路线的数据,这个时候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游客,但是我们居然能在一个晚上看见那么多,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是的,可能是巧合,不过往往巧合也是由很多必然的因素堆积而成的。」

程启思皱着眉说:「这种深山里?他们为什么不找个好走一点的地方?来这里,实在是不容易哪。」他想了想,又说,「除非,他们有什么逼不得已的理由,一定要来这里。」

「逼不得已的理由?……」锺辰轩慢悠悠地说,「就算是他们曾经联合起来干过什么事,他们也大可以找任何一个地方商量,用不着到这里来吧。

「这个逼不得已的理由,倒还真是很难让人去想象。我问你,启思,如果换了你,你想跟别人秘密地商量什么事,你会怎么办?」

程启思回答:「坐火车,到某个大城市。最好是在假日期间,那时候人流量特别大,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你。

「出国,飞机,都是最容易被查到的,即使是坐汽车也很容易被查出来,毕竟,一辆大巴车里也只能坐几十个人,自助旅行也有高速路的关口要过,也要住宿。所以,我觉得火车应该是最安全的。」

锺辰轩用一种新的眼光打量着他。

「不错,说得非常好。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不这么做呢?你看凶手犯案,可真是步步为营,滴水不漏,没理由想不到这些。我看,他们是不得不到这里来吧,这里应该有某些东西,逼得他们非要来不可。」

程启思「嘿」了一声。「别告诉我是他们在这里放了一批财宝什么的,避了两年风头,现在过来分赃?」

一说完,他自己都笑了起来。锺辰轩却没笑,沉思地说:「这也不是没可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除了有一大笔油水可捞这个可能性,我实在是想不出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会聚集到这里。而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也可能找到一个合理的动机,那就是凶手把这些人都杀了,然后独吞……呃,宝藏?」

程启思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辰轩啊辰轩,你在开什么玩笑?都什么年代了,哪里还有什么宝藏?就算这里有一个金矿,你也是带不走的。政府对金矿和宝石矿都控制得非常严格,私人是不要想从这个方面发财的。何况,这一带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有珍稀的矿石!」

锺辰轩白了他一眼。「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就算这是山,为什么就一定要是珍稀的矿石?是别的不行吗?」

程启思笑得更厉害。「那是什么?抢了银行,把钱藏在深山里,过上几年再来分?哈哈哈,这里倒真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这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我有一种感觉,不会是钞票,而应该是更珍贵的东西。」锺辰轩说。

「像那种山区的屋子里,会有很多老鼠出没,如果真的是钞票,不管怎么小心,估计都会被老鼠咬坏掉了。我想,如果真的有我们所说的『那样东西』的存在的话,一定是坚硬的、不怕老鼠咬的东西。」

程启思说:「不是钱,不是钻石,不是黄金,我还真想不出什么东西来了。古董?这个范围就太大了,真不好猜呢。」

他搔了搔头,「不过,辰轩,坦白说,我真觉得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锺辰轩说:「你如果能想出一个更具有可能性的动机,我当然求之不得。」

他的声音里含着讽刺的味道,程启思听他这种语气早已听惯了,倒也不以为忤,只是笑了一笑。

「辰轩,你还记得我们上次去伊朗的事吗?」

锺辰轩不太感兴趣地说:「当然记得,怎么了?」

程启思微笑。「我当时问过你,你怎么那么凑巧地就出现在那里了。你回答我说,你是去伊朗找宝藏的,不知道你究竟找到没有?」

锺辰轩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明知道,我是开玩笑的。现在哪里还有什么宝藏?」

程启思笑着说:「那不就得了,既然你也知道没有,为什么又要说这次杀人的动机有可能是为了宝藏?」

「你也未免太钻字眼了。」

锺辰轩说,「宝藏跟宝物是两回事。宝藏是指那种被藏了起来、等着人去挖掘出来的东西;而宝物呢,你放在家里的柜子里摆着它也是宝物,你能管它叫宝藏吗?宝物的定义,要比宝藏宽,虽然它们都是宝!」

程启思苦笑,「你才是在玩文字游戏呢,好了好了,我不跟你争,哎,你说,尸体究竟是怎么平空消失而瞒过我们的眼睛的?我在想,如果把一具尸体拖来拖去,难免不让我们注意到,难不成尸体是自己活了跑走了?」

锺辰轩说:「那也不一定,我们脑袋后面又没长眼睛。而且在突然看到很恐怖的场景的时候,人会有那么几秒钟处于呆滞状态的,对外界的反应不会那么灵敏。一个身手敏捷的人,完全可以做到让我们毫无所觉,其实……」

他若有所思地蹙起了眉头,「真正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消失』的尸体,也并不是全部。并不是我们所直接『看到』的那么多……」

「你这是什么意思?」程启思问。

锺辰轩却摇了摇头。

「我们睡一睡吧,昨天晚上窝在那车上,那一个难受劲儿可真是不提了。」

程启思好笑地说:「我可睡不着了,这样吧,你睡你的,我出去给车加加油,然后再在这里转转看。等你醒了,我们出去吃饭。」

「也好。」锺辰轩把床上的被子拉开了,还算干净。

「三个小时之内别回来,吵醒我我踢你出去。」


第六幕 家传宝物

一进这个小镇后,他们就直接到了李永田那里,甚至没有来得及多看一眼这个小镇。程启思这时候慢悠悠地开车行驶在小镇的街道上,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居然还晒得人软绵绵的。

虽然带了足够详细的地图,也作了足够充分的准备,但程启思依然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词之外,他了解得很少。

一路上,他确实看到了极壮丽的雪山,或者是极宏伟的山脉,以及各式各样的民族风情─但是这一切都被血腥给冲淡了,对这些美景的记忆,大概只能留在数位相机里了。

这一带的房屋,已经接近藏族风格了。程启思一看到这种大红大黄、色彩鲜艳得快让人变色盲的颜色,便会觉得心里一阵阵的刺痛。

他会想起尹雪,不自觉地想起,甚至希望能够在这种地方再碰上她。毕竟,他们认识就在这类型的地方。也许,这就是他潜意识里同意选择这条路线的原因?

在那场深山里的谋杀案里,他认识了尹雪,却最终看着她离开。

程启思也怀疑,就算自己能再见到她,又能怎么样?不要说尹雪是结了婚的人,她还是个杀人凶手。见了面,最好也立即走开,这样恐怕才是最好的。

程启思不愿意再想下去。

他找了一家小饭馆坐了下来,菜很简单,牛肉和酥油茶。程启思对这样的食品并没有特别的好感,但对于已经很久没吃到热饭热菜的他,好像也没有挑挑拣拣的余地了。

老板虽然晒得脸上两块高原红,但很明显是汉族人。他坐到程启思旁边,似乎想跟他搭讪的样子,程启思自然也是求之不得。

「你们是旅游的?这个时候旅游的人很少啊,不过倒是有很多藏民,他们会走这条路去朝圣。哦,就在不远的地方,就是三座神山了,去的人很多。」

老板的当地口音很重,程启思要很费力地支起耳朵去听,才能听得懂他说的话。

他不由得想起了巫问,巫问那一口京片子流利得出奇,抑扬顿挫得有时候像在朗诵,跟当地人的确有天壤之别。

随手写幅字都要写写屈原的︿九歌﹀的人,文化底子一定不会差,他为什么会像个隐士一样住在这里,甘心忍受这里清苦到艰苦的生活?

程启思看了看街上,果然隔一会就有一些藏民三三五五地走过,有的随身带着行李,也有的什么都没带。

他知道朝圣的意义,但却始终无法真正深刻地理解。

「三座神山?你指的是稻城、亚丁的那三座吧?那离这里还很远啊。」

老板笑了。「已经算是很近了,至少比起去拉萨,很近了。你想想,五体投地地走过去,会走多久?」

程启思提出了一个实际的问题。「那如果……没有走到呢?」

他注意到行走的队伍里,有不少都是老得似乎路都走不动了的老人。他有点怀疑,不要说遥远的西藏拉萨了,这藏族老人能再走上一两天都还是疑问。

老板摸着自己油腻腻的头发,说:「路上死掉的多着了,他们的家人会把他们的头发啊,指甲什么的送到朝圣的地方去,也许还有他们带在身上、最珍贵的、准备献上去的礼物。」

「最珍贵的礼物?」程启思的心中怦然一动,「会是什么?」

老板呆了一下,然后哈哈地笑了。

「别真以为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了,每个人心里的标准不一样。对他们而言,也许一束花,一颗不值钱的什么石头就是宝物。重要的是虔诚,是有那个愿心。

「当然,也真有宝物的,我记得有一次,我看见过一个藏民带着一株红珊瑚,啧啧,那个颜色啊,鲜红透亮,天然的三尺高啊。还有一个藏民,他带着一尊檀香木雕的佛像,我看布达拉宫的镇宫之宝也不过如此了。

「哎,你别说,我在这里,还真是看了不少、见了不少,只可惜他们都把这些东西看得很重,不然我就去买下来了。他们根本不注重东西的价值,只是因为是家里传下来的,所以认为是贵重的,最好的东西一定要献上去。

「哦对了,我还见过一本经书,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那个藏民就坐在我店门口休息,我看见他把经书拿出来,我的天,映在阳光下,每一个字都是熠熠发光,那可是把金子化成金水写出来的啊!」

程启思听得一颗心怦怦跳。「通常来说,这些宝物都是祖传下来的?」

老板叹了一口气。

「当年啊,听我们老一辈的人说,解放藏区的时候,那可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不要说那些大土司了,就算是个小土司,

或者是稍微有点身分地位的人,家里藏着的宝物拿出来都能吓死人。

「总有些人能够藏一些下来,代代相传……说实话,他们有什么我看到都不会觉得惊讶,这些年什么都见过了。」

程启思小心地问:「那在前两年,你有没有看到过特别贵重的东西?」

老板猛地一拍大腿。

「两年前!有七个藏民经过这里,大概是一家人!我猜他们的祖辈肯定是个贵族,至少也是个中等级别的土司!我刚才说的那金子写成的经书就是他们带的,而且不只一本啊!一个包裹里,都是金子的经书,看得我眼睛都直了。

「我记得,背经书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压得他腰都弯了,还有一个年纪最大的老头子,背着一尊佛像。另外几个大概是儿子、媳妇和女儿,个个都带着大包裹,沉甸甸的,我见过的最值钱的东西,估计就是这一家带着的了。」

程启思强捺着心里的激动,问他:「那你有没有看到他们离开?」

老板摇了摇头,「正好那天另外来了客人,我忙着招呼他们去了,就没有注意到他们走了。真可惜,我本来还想跟他们搭搭讪,至少多看两眼啊。

「唉,那东西,真的是一看就想弄到手的宝贝啊,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还是不理解他们怎么就舍得给送出去呢?」

「客人?」程启思重复着,「也是藏族人吗?」

老板回答:「当然不是,他们一般在路边一坐,吃点干粮就当休息了。是跟你一样,来旅游的人。」

程启思又问:「男的还是女的?」

老板有点奇怪地看了看他,似乎觉得他问得太多。不过看来这老板是个很饶舌的人,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滔滔不绝地说开了。

「一男一女!女的很漂亮,个子很高,像演员!男的还没她高,我都注意去看那个女的去了,男的又戴着帽子和墨镜,我没注意他长什么样。」

漂亮高@像演员的女人,这个形容,倒是跟古婵很相似。程启思想着。

他知道如果再问下去,老板肯定会起戒心,于是付了饭钱,站起来准备走。他根本没吃上几口,老板的话弄得他心里七上八下的,连吃饭都没了胃口。

老板把他送到了门口,程启思扭过头问:「哪里有加油的地方?」

老板伸手指了指:「这里就这么一条路,你一直往下走,就看到了。王胖子这时候肯定在睡觉,你大点声叫。」

程启思谢过了他,开着车慢慢地顺着路往下走。果然,没开几步,就看到了一个招牌,用油漆歪歪扭扭地刷着几个字:「补胎,加油。」

程启思下了车,叫了一声:「有人吗?」

没人回答。他想起老板的嘱咐,又提高声音叫了好几声,总算听到一个懒洋洋的男声响了起来。

「来了,来了……」

饭店老板口中的「王胖子」果然是名不虚传,胖得就像个吹足了气的皮球。他看了一眼程启思身后的车。「加油哪?」

程启思点了点头。王胖子说:「马上,很快。」

他去给程启思的车加油,一面加一面说:「今天加油的人可真多,往年里这个天气,几年都碰不到一个。这不,今天你都算不上是最早的了。」

程启思心里又是一动。「那前面的是什么人?」

「我从来只看车,不看人。」王胖子头也不抬,说得也直截了当,「本田,像是从泥里打了滚似的。」

「本田?」程启思喃喃重复道。

在通向「汽车旅馆」的公路附近,他看到的两辆车,其中一辆就是本田。那么,另外一辆三菱越野车到哪去了?

「加好了。」王胖子伸出了一只手。

程启思把钱放到他的手上,还想问点什么,王胖子已经掉转头回去了。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表,离锺辰轩规定的三小时还差得远。他知道锺辰轩很讨厌别人吵醒他,但刚才发现的事又让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锺辰轩,于是爬上车,沿着街道开回去。

果然,锺辰轩被他吵醒了,很没好气地说:「干什么?不是叫你过三个小时再回来吗?」

程启思重重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兴奋地说:「你刚才不是叫我想一个合理的动机出来吗?我出去逛了一趟,还真找到了!」

锺辰轩抬起了头。「你听到什么了?」

程启思把刚才从老板那里听来的话详细地重述了一遍。

「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两年前,有一家藏民去朝圣,路经这里。

「这家人以前应该很有钱,所以家里留下了不少贵重的宝物。他们对于这些东西有多贵重、值多少钱并没有什么概念的,

就算有,他们也不在乎,因为他们的信仰就是要把自己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东西献上去。

「然而,别人并不这么想。有人─据饭馆的老板说,是一男一女,我怀疑那个女人就是古婵─看到了他们所带的东西,起了贪念,然后把这家人全都害死了。

「这可是一大家子人啊,一共有七口人。而且藏族人通常都是带刀的,又有好几个年轻力壮的,要杀死他们没那么容易,我想,也许杀他们的也是一伙人。」

「就是我们那天晚上见到的那几个人?」

程启思点头。

「有可能,我们那天见到的,所有的人都是凶手。古婵、巫问、刘建明、徐玫、云乐、吴宏,还有齐轩……」

锺辰轩说:「你算漏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叫刘愿的小孩。」

程启思说:「几年前,那小孩还更小,他能懂得什么?他的父母,也许只是因为不方便照顾他,才把他一起带来的。」

「你说的这个动机,似乎是成立的。」锺辰轩说。

「这个动机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会聚集在这个地方。」程启思说。

「他们抢走了那家藏民的宝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几年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里,为的就是分赃。」

「等等。」锺辰轩打断了他。

「这一点说不通。他们为什么不当场把东西带走?来这里的,大部分都是自己驾车的,往车后座或者行李箱一扔,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带走了。

「这些路,根本不会遇到什么检查,何况,也不是人人都识货。

「他们根本没有理由要等上好几年再来分赃,要再进来一次,是件很麻烦的事。就算要避风头,也完全可以把东西藏在家里,等到合适的时候再拿出来卖。

「黑市交易还是有的,不会追问东西来历的收藏家也不会少,他们为什么不按最合理的方式做?」

程启思皱眉。「也许他们有一些迫不得已的苦衷?反正东西都是他们的,又不会贬值,过两年来拿又怎么样?」

锺辰轩摇了摇头。「财迷心窍到会杀那么多人来谋财的凶手,要他等上好几年才能动他谋杀得到的东西,大概是办不到的事。

「而且,也许有一两个人能忍耐,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忍耐的。我可以这么来分析一下,如果是巫问,他很可能自己具有高度的鉴赏眼光,他是想要把这些东西作为『宝贝』占为己有。

「如果是刘建明和徐玫,他们很可能是为了一笔想都想不到的财富,比如,他们可以送儿子出国,类似的。

「如果是古婵……她一看就是个非常会花钱的女人,再多的钱给她挥霍,估计都不够。我比较相信,像巫问这种人,可能会有耐心等待,换了古婵这种女人,就不太可能。」

「那你的解释是什么?」程启思问。

锺辰轩笑了笑。「这个─我估计还是人的贪婪在起作用了。」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听到了「砰砰砰」的敲门声。他去开了门,一看却是笑嘻嘻的李永田。

李永田说:「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喝两杯?」

他这么热情,加上程启思也确实想再打听点事儿,就点头答应了。

李永田说:「我也是单身,没什么好招待的,就在老胡那家饭馆吃吧,你们别嫌弃才好。」

程启思笑着说:「怎么会?」

李永田说:「那就说好了,六点来吃饭。」

他说完就关上门走了,程启思回过头对锺辰轩说,「正好,我也想找那个饭馆老板再问点儿事。」

锺辰轩耸了耸肩。「是吧,有个当地人,更方便。」

这顿晚饭,老胡也算是竭尽全力了,好歹弄出了一桌子菜,看起来还算丰盛。李永田拿了一瓶白酒,一人倒了一小杯。

来之前,程启思已经跟李永田谈过老胡所讲的事,李永田喝了两口酒,就说:「老胡啊,把你上次见到的那个─就是你下午跟小程说的那事,再说说,说清楚点。」他拍了拍程启思的肩头,「这两位都是我的同行。」

老胡呆了一呆,跟着就笑了。「原来是这样,你不早说嘛。」

他也端起酒喝了一小口,想了一会说,「好像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呀,那天我本来是在看他们带着的金字经书,来了一男一女。不过,他们似乎也很注意那家藏民带着的东西,这也不奇怪,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瞎子才看不到呢。

「那个男的挺懂的,还在跟那个女的介绍那种经书是怎么回事,哦对了,那男的是北方口音,女的普通话也说得很标准,那女的对吃的挺挑剔的,不过给钱很大方。奇怪的是,菜还没端上来,他们两个就付了钱,开车走了。」

程启思问道:「那时候,外面那家藏民还在吗?」

「不在了。」老胡有点遗憾地说,「他们已经不在外面了。我本来还想去看看他们那些东西呢……」他望着李永田,「怎么,出了什么事?」

李永田表情严肃地说:「就是现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才来问你的。」他问程启思,「还有什么问题没有?尽管问?」

程启思突然想起一件事,就笑着说:「那个王胖子,是不是真的只认车不认人?」

「王胖子?是啊。」老胡也乐了,「他从来不注意看别人的长相,就会注意看车,他对车可精通得很。」

锺辰轩问老胡:「今天有些什么人到你这里来吃过饭吗?」

老胡说:「没有,就只有他。」他指了指程启思。

「不过,上午的时候好像是有车经过,但我也没有注意,我那时候正在忙活呢。」他把菜盘子往中间挪了挪,「快吃菜,都凉了。」

李永田也说:「有什么等会再说吧,这天气,菜凉得快。」

程启思喝了一口酒,他很久没有喝过这种劣质白酒了,一股辛辣味直冲上了脑门。锺辰轩看他端着酒杯在那里发呆,轻声说:「你怎么了?」

「没什么,喝得急了点。」程启思说。

锺辰轩看了一眼他的杯子,笑着说:「还喝得急了点儿,你这一杯都被你一口喝干了。可别喝醉,没人扶你回去。」

程启思说:「没事,你当我酒量这么不行?」

事实上,当他回去的时候,确实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

锺辰轩看着他,一脸好笑。「叫你别喝那么多了。」

程启思本来已经躺下了,突然又坐了起来。

「不行,我这样子睡不着。我一直觉得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锺辰轩说:「要不要我帮你催眠看看?」

程启思皱了一下眉。「你知道我不喜欢。」

锺辰轩说:「那就算了,我还懒得花功夫呢。」

「辰轩,那个修车的王胖子说,今天上午有一辆本田车在那里加油。我现在在奇怪一件事,为什么那天晚上,我们没有看清楚那两辆停在那里的车的车牌?」

锺辰轩眼皮也不抬地说:「你现在才想到啊?我猜车牌一定是被刻意盖住了,否则我们应该会留意到的。」

程启思问:「如果我们当时很无聊,想走过去看一看怎么办?」

锺辰轩对他这个问题却像是早已胸有成竹,想也没想地回答:「那两辆车选择的停放地点,应该不是随意的。车附近长了很多带刺的沙棘,这会让我们形成一种心理障碍,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是不会想要去接近的。」

程启思喃喃地说:「那个地方的沙棘,真的感觉很奇怪,就像是有人特意种上去的一样,而且种得还歪歪倒倒的。」

锺辰轩忽然说了一句:「也许真的是特意种上去的。」

「什么意思?」

锺辰轩说:「我大概可以猜想得到,为什么那家旅馆会在我们眼皮子下失踪的。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是一种相当高明的心理战术。」

看到程启思一脸渴望的样子,他笑了起来,「等明天去了之后,我确定了再告诉你。现在要解释,也很难解释清楚。」

程启思叹气。「好吧,我看我也真是习惯你的卖关子了。」

锺辰轩笑而不语。程启思又拾起了开头的话题。「如果这群人是分赃的,那么他们为什么又一个个地都死掉了?全部死光了,那些东西怎么办?」

锺辰轩说:「我们并不能肯定我们见到的人,就是全部的人呀。也许,我们到那里的时候,他们还在等最后一个人也说不一定。

「人心总是贪婪的,要了很多还想要更多。既然杀过人,也不在乎多杀一个人。把同谋者全杀光了,凶手岂不是就可以独吞所有的东西了?

「不过,」他又说:「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觉得凶手就在那天晚上我们见到的人中间。一个外来者,是很难逃过这么多人的视线,杀了一个又一个人的。」

程启思反驳:「可是他们都死了。」

锺辰轩回答说:「你太过确定了─或者说,你太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当时,我们都会因为所见到的景象惊骇不已,而无法作更多的思考。但今天下午,我躺在这里睡不着的时候,昨天夜里

的情景就一幕幕在眼前回放,我才发现,亲眼所见的,也未必是真的。」

程启思有点着急地催促:「那你就解释一下给我听啊?」

锺辰轩说:「你别急,到了明天,我们就会离真相更近了。我想,我已经抓到这个案子是如何实施的关键了。」


第七幕 巫问是谁?

第二天清晨,天才蒙蒙亮,李永田就来「砰砰砰」地敲门了。程启思起身披衣服,对也被惊醒了的锺辰轩说:「他真比我们还积极。」

程启思那部车性能很好,于是商量之下还是开这辆车,而不是李永田那部破破烂烂的面包型警车。李永田自告奋勇地来开车,他的技术果然不赖,对这一带的路线也确实熟到不行,比程启思和锺辰轩一路开过来、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好了十倍。

「就在前面了。」开了几个小时后,李永田说。

这天没有太阳,阴沉沉的,天空重得像要压下来似的。

树林就在眼前,进了树林,李永田走在前面带路。他对这里的路相当熟悉,在林子里七弯八拐,转得程启思和锺辰轩头晕。

「喂,永田,你确定没有走错路?」程启思在后面叫。

李永田回过头来,笑着说:「没错,我以前来过的次数不少,不会走错的,放心好了。不过,这片树林很大,很容易迷路的。」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总算是走出树林,一间破旧的小旅馆就赫然出现在面前。程启思张大眼睛,呆住了。

那小旅馆的门口,挂着一块写着「汽车旅馆」四个字的木头招牌,但却绝不是他们昨天晚上见到的那一块。

程启思因为对那上面的字记忆很深,每个字都写得力透「木」背,而且墨迹很新,绝没有剥落的迹象。但他这时候所看到的招牌,很明显是被风雨侵蚀了相当长的时间,字迹都看不太清楚了。

旅馆一副破败的景象,看起来倒真像是长期没住人的样子。

但是程启思前天夜里在这里待了大半夜,完全能够肯定这个地方就是前天他们来的地方。不管是那扇在风里摇来晃去的木门,院子角落的那口水井,还是几间屋子里满满地堆着的麻袋。

李永田说:「是这里吗?」

锺辰轩点了点头。

「没错,只不过,我们看到的是一所……正在营业,或者说至少有人在的旅馆,而我们也在这里面吃饭,烤火,休息。这时候……它只是一座废弃了很久的破屋子。」

程启思喃喃地说:「他们是怎么搞出这副像是很久没住人的样子的?」

锺辰轩突然笑了一笑。「你去看过拍电影吗?如果剧本要求拍出这样一个场景,你说布景师能不能办到?」

「可是……」程启思正想说那也要有专业的水平才行,但他想起了老胡说过的一句话─

那个女人像个演员。

如果古婵真是个演员,那么跟她同行的男人,可能是个编剧,导演,摄影师,也可能会是一个布景师。毕竟,前天晚上,真正对他们开放过的房间只有两三间,其余的地方,包括后院都是出奇的荒芜。

要在一天一夜之间,把这里布置得像是破败老旧的模样,不是办不到的事。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程启思问。

锺辰轩没有回答,只是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堂屋的木门是开着的,但里面既没有火,也没有尸体,桌子椅子倒还是摆在原地。程启思仔细地察看了那晚靠着火的那堵墙,墙上确实有被火长期熏着的痕迹。

李永田问:「你在看什么?」

程启思回答:「晚上我们就是在这里烤火的。」

「哦,那不奇怪。」李永田说,「以前巫问也是把柴火架在这里烤的,所以这里的墙壁变黑了是很正常的事。」

程启思略微有点失望地抬起了头。

这屋子里很干净,桌椅上有灰尘,但是并没有积多厚,光凭这一点,也足以证明这个地方并不是长久地没人居住。他看到锺辰轩转身走了出去,方向是云乐被杀的卧室。

卧室的门这次没有关。本来他们离开的时候,门还是从里面闩着的。

锺辰轩伸手轻轻一推,门就开了,但床上却只有硬硬的木板,没有那套格子的被褥。他的眼光扫向了墙角,却愣了一下。

程启思的那把手枪居然在那里。

锺辰轩透过玻璃窗看到程启思跟李永田还在堂屋,立即弯下腰把手枪捡了起来。他背对着门,检查了一下那把手枪,脸色变得有点难看。

手枪里,曾经有一颗子弹发射过。

锺辰轩在那里呆呆地站了一会,直到程启思在外面叫他。他答应一声,将枪收进随身的包里,走了出来。程启思看到他的面色,问:「你怎么了?发现什么了?」

「不,没什么。」锺辰轩朝他使了个眼色,程启思也很识相,不再问了。

接着,他们走到曾经短时间待过的装满麻袋的屋子里,那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麻袋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垮了下来,现在他们连走进房间都办不到了。

走到后院,程启思想着曾经有鞭炮在这里响过,那些细小的红色碎屑是很难捡尽的,就蹲下了身,细细地找。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没过多一会,就被他找着好几片碎片,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放进一个空信封里。

李永田也在四处走来走去。「啊,这里的土有点松。就是在这里挖出了一个死人?」

锺辰轩看了看,「对,看来是有人在我们走之后,又把土给放回去了。这凶手可还真是不嫌麻烦啊。」

程启思说:「确实如此。他们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来伪装,到最后还是一样,我们仍然发现了那么多的蛛丝马迹,可以证明他们确实在这里出现过,并且杀过人。既然这样,他们还做这些没意义的事情是为什么呢?」

锺辰轩耸了耸肩,「具体的检验,我们也没办法做。只有在这里检验出了血迹之类的东西,我们才有要求立案的可能。难道我们把这些鞭炮渣送去?」

李永田也苦笑,「是啊,现在这情况,根本立不了案。就算发现了血迹,也不能说明什么,除非……我们能够找到尸体。」

锺辰轩说:「尸体肯定就在这附近。这里能有什么交通工具?凶手总不能用车载上一堆死人走吧!想想看,六七个死人啊!一辆车还塞不下呢!何况,他为什么要带尸体走?肯定是就近扔了。

「不是说这附近有野狼吗?大概隔不了三五天就被啃得只剩下骨头,这里又那么荒凉,就算等到有人发现尸体的时候,估计也是不了了之。」

他话说得难听,程启思听得不住皱眉。但锺辰轩说的也是实情,凶手确实不至于蠢到带上一堆尸体满世界到处跑。「那你觉得尸体在哪里?」

锺辰轩说:「一定是在一个相当明显的地方,既然凶手并没有刻意隐瞒这里曾经发生过命案的现实,他也就不可能特意地去找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因为对他而言,似乎没有这个必要。」

他转过脸,目光投向那间堆满了麻袋的屋子,「你应该记得,我们走的时候,那些麻袋还是好好地堆着的。堆得很有技巧,也很牢实,我觉得不会那么容易地垮下来的,除非是有人故意那么做。」

程启思没有再说话,直接就朝那间屋子走过去。麻袋很沉,他想要扛起来还真不觉得轻松。

李永田和锺辰轩也过来帮忙,三个人花了大半个小时的工夫,门外面已经堆满麻袋了,有的袋子破了,玉米也掉了出来,

滚得满地都是。

程启思一不小心踩上几个,险些滑倒,倒让他自己也觉得好笑。

麻袋搬了不少出来,看得到地面了。这地上居然也跟院子里一样,就一层土,铺了两块大大的塑料布。程启思「嘿」了一声说:「这还真是简洁,装修都省了。」

他突然顿住了,直直地盯着地面,盯了半天,才说:「你的意思……辰轩,尸体不是在麻袋下面,而是在……这地下?」

锺辰轩说:「我看我们最好去找把锄头来。」

后院里有锄头,就是他们当天晚上用来挖地的那一把。李永田自告奋勇地拿起锄头就开挖了,程启思顺手把身边的另一些麻袋也拽出去,省得挡路。

李永田一面挖,一面说:「这里的土很松软,可能真的是……」

他猛地停住。程启思正拎着一个麻袋想要提起来,见状手也一松。「挖到什么了?」

「我……我不知道。不过,好像真的是碰到什么东西了……」李永田吃力地说,抡着锄头却犹豫着要不要挖下去。

锺辰轩说:「别用锄头,可能会损伤尸体,影响验尸。」

程启思不说话,蹲下身就用手把泥土大把大把地挖出来。李永田也在旁边帮忙,没过多一会,一片衣角就露了出来。

那片衣角的颜色,让程启思似乎想到了什么。那是一种很鲜艳的颜色─红色。

他过了好一会,才开头说话,声音出奇地干涩。

「我们错了……埋在这里的尸体,根本不是那天晚上出现在这里的人。这里埋着的尸体……应该是……应该是……」

锺辰轩脸色苍白地接过了他的话头。「应该是那一家带着贵重的宝物,想要去朝圣的藏民。」

李永田毫无形象地张大了嘴,合不拢。

「什么?这……他们被人杀死了?埋在这里?怎么会这样?」他低下头看了一眼那片衣角,「这衣服……确实是藏民常用的质地和颜色……我们……我们继续挖?」

程启思没回答,继续开始挖。没过多久,那具尸体就露了出来。

尸体差不多已经腐烂得只剩骨架了,但衣服基本上是完好的,可以看得出是藏族人常穿的服装,颜色非常艳丽,虽然有些褪色,但依然看得出原貌。

头发还稀稀地挂在头上,长头发,藏族男人也是常常留长发的。

三个人都挖到满头大汗,但「收获」却很丰厚。这间屋子里有三具尸体,两具男尸,一具女尸,都是成年人。

锺辰轩抹了一把汗,说:「不是一共有三间锁着的贮藏室吗?另外两间……应该会有其余的几具尸体。」

程启思提起锄头就往隔壁走去,门上有锁,他用力一砸,锁也就掉下来。李永田也跟过去,锺辰轩却蹲下来,望着那三具尸体发呆。

「辰轩,过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锺辰轩听到程启思在那边叫他,才站起身。他蹲得太久,连腿都发麻了。

程启思指着地上的三具尸体说:「一个老人,两个孩子,那间屋子里有一个女人。也就是说,七具尸体我们都已经找到了。

「我们之前的推断,可能是正确的,一群丧心病狂的人为了谋财,杀害了这些无辜的人。几年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里预备分赃,而这次,却是他们成为了被害者。」

「你的意思是说,有人把那些人杀掉了,是为了报仇?」李永田问。

锺辰轩蹙了蹙眉,「不,我还真不那么认为,谁会知道他们死了?别忘了他们是去朝圣的,一家人都上路了,不会有特别的人关心他们。谁会为了他们报仇?要我说,动机还是为了利益。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谁不愿意多赚一点?不,那可不是一点两点,应该是一笔相当巨额的珍宝。

「独吞,这个诱惑可不小,值得去赌一把。我还是那句话,杀一个人也是杀,杀十个人也是杀,有不少意志力比较强的人,杀人会上瘾的。」

程启思说:「你说过,你认为杀人的,应该就在那天我们见到的人中间,而不是一个藏在黑暗中、我们连脸都没有见到的人。可是……当时在场的人,我们都是见到了尸体的。」

锺辰轩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盯着他看。

「我说过,不要只用眼睛去看。启思,你仔细回想一下,至少有一个人,我们并没有看到他的尸体。或者,确切地说,我们并没有看到他的整个尸体!」

程启思怔了一会,忽然猛地转过头,看着院子角落的那口井。他的眼神缓缓地上移,一直移到了那棵树上。

锺辰轩说得没错。吴宏的尸体,他们并没有看到他的脸,因为他的脸已经被轰得血肉模糊了。而还有一个人的尸体,他们同样也只看到了一张被烧焦的脸,那就是头落在火里被烧焦了的齐轩。

「你是说……齐轩他死了两次!」程启思叫了起来。

锺辰轩点了点头,「说实话,真的非常巧妙,两个人的死因,都跟火有关。一个是头被按在火里被烧焦,一个是被火药枪之类的东西轰掉了脸。脸都变成那样了,我们怎么认得出来谁是谁?

「所以,齐轩的尸体,第一次是作为他本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而第二次,却是穿着吴宏的衣服以吴宏的身分出现的。因为火药也会烧焦头发和皮肤,所以吴宏─实际上是齐轩─的尸体上有焦黑的情况出现,是丝毫不足为奇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李永田满脸困惑地插进了话来。

锺辰轩说:「很简单,吴宏是凶手─凶手里的一个。他们约好了要怎么做,在时间上,他们配合得很巧妙,而完成得很顺利。而在之后,另外一个凶手却杀了吴宏……」

「为什么?」程启思打断了他。「就算是为了独吞那些东西,就算是凶手跟吴宏两人合谋,他们又有什么必要来唱这样一出双簧戏呢?」

锺辰轩说:「既然是唱戏,就一定会有听众,你跟我,就是听众啊,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从来都没有要杀我们的打算。所以,凶手是要我们作一个见证的。见证什么?我们见到的,就是八个人都死了。」

李永田又插口说:「一定有人没死的,就是那个凶手。」

「对,这就是关键所在。」锺辰轩望着程启思,「其实,只要认真想想,就会发现问题很多了。我们能够确定死了的人,究竟有几个?」

程启思一怔。「确定死了?这是什么意思?」

锺辰轩指着那口井。「我们听到巫问的惨叫声,然后赶过来,只看到他的衣服飘在井底。我们亲眼看到他的尸体了吗?又黑又深的井,我们只看到了一件颜色显眼的羽绒服而已!有没有尸体,我们根本无法肯定!

「还有云乐,她死在屋里,虽然她的额头上有弹痕,但是,在那么昏暗的光线下,照明的只是一根快要熄掉的蜡烛,如果她用一些红颜料画在额头上,再加点红泥什么的伪装一下,你认为我们能看清楚吗?」

李永田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并没有死?」

锺辰轩摇了摇头。「我们现在能够确定的只是─哪些人确实死了,而不能确定哪些人没有死。」

程启思想了一会,「首先,齐轩是一定死了的;然后,刘建明和那个小孩子是我们亲眼看到了尸体的;徐玫……我们看到了她的头。

「这么算下来,可能活着的,就只有巫问、吴宏,还有云乐。

「这么想是合理的,刘建明他们一家三口都死了。古婵,我亲手接触过她的尸体,我完全可以肯定,她那时候是一个死人了。」

「我认为古婵可能是跟齐轩一起来的,她那身衣服,根本不可能是一个人前来的,」锺辰轩说,「齐轩很可能是她的同行,比如说,布景师,摄影师,甚至可能是一个导演,这两个人可以算得上是同伙,然后都死了。刘建明一家子也死了。

「剩下的……吴宏跟云乐是恋人,他们有可能是一起筹谋的。还有就是这个巫问……这个让人觉得莫测高深的巫问。」

李永田声音微颤地说:「巫问真的已经死了几年了。我真不明白……你们遇上的,究竟是谁?」

「等等。」程启思挥了挥手,「我刚才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永田,巫问是死在什么时候的?具体一点,你想想?是不是就在这几个藏族的死者,在你们镇里出现过之后?」

「这个……我想想。」李永田用力地抓着自己的脑门,「老胡倒真是跟我讲过他们带那些宝贝的事……我记得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得有点多,因为是老胡的四十岁生日……对了,是八月七号!发现巫问尸体,就是在半个月之后!」

程启思有些兴奋地说:「那就解释得通了,其实,当时死的并不是巫问。你也说了,永田,你根本分辨不出巫问的尸体了,只是因为他穿着巫问的衣服,所以你就认为那是巫问了。

「你告诉过我,巫问是找当地人买下了这间屋子的,那么他的个人生活是怎么解决的?我是指,他的日用品、食品之类的?」

李永田一愣。「这个啊?哦,有个当地小伙子,每隔上十天半个月,就帮他送些吃的去。」

程启思追问:「那个人,现在到哪去了?」

「王荣啊?他呀,他说是去打工,一去就没消息了。他家里也没亲人了,所以也没人去管他。」

程启思又问:「你是怎么知道他去打工的?」

李永田这次想了好一阵才回答:「有一天,我看见他收拾了一包行李,问他要去哪里。他很高兴的样子,说有熟人介绍他去打工……那天我正好有事,也没跟他多说,之后就没见到他了……」

锺辰轩叹了口气。「看来,可能你看到的所谓巫问的尸体真的是这个王荣了。这个王荣的身材特征,跟巫问像不像?」

李永田一下子沉默了,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你如果不说,我是不会那么想的。但是,你这么一说,我,唉……难道真的是巫问把他给杀了?巫问平时看起来那么好脾气,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因为他需要一个人代替他死。」

锺辰轩冷冷地说,「巫问本来就是个假名,死了后,再也不会有任何人来追查他。然后,过了两年,他又再一次出现了,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然后又迅速地消失了。我可以想象,他会以另外一个身分─也就是他原来的真实身分生活下去。

「他可以出国,再也不回来,舒舒服服地享受他的下半辈子。他的书法非常好,可以想象他会有不少这方面的朋友,他想要把一些贵重的东西,透过不那么正当的管道卖出去,应该是件很轻松的事,而我们……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李永田提议说:「可以采他的指纹。」他又沮丧地摇了摇头,「只要他不是进过监狱的,就不会有他的指纹纪录。」

锺辰轩说:「光凭我们对他的印象,做张拼图是没问题,但是要在全国那么多人里找出他来,无异于大海捞针。」他说到这里,望了一眼程启思。

「我现在只希望你那位朋友能够找出一些有关巫问身分的线索。还好李永田留下了他的一幅字,也许真可以把他的身分给找出来。」

程启思说:「放心,就算那张扫描件不行,永田,请你把那张原稿给我。我保证会好好地给你带回来的。」

李永田忙说:「这个当然没问题。」他又问,「难道我们现在就没有别的事好做了吗?」

锺辰轩问:「当时被认为是巫问的那具尸体,怎么处理了?」

「哦,火葬了,骨灰还搁在我那里。」

李永田叹了口气,「因为尸体实在是查不出个所以然,我们这里设施又落后,只能先火葬了。现在就算想再找什么证据,也太晚了。」

锺辰轩听了之后,没有说话。程启思若有所思地说:「不知道云乐跟吴宏两个人现在在哪里?剩下的那些尸体……又在哪里?」

锺辰轩做了个手势,「尸体,不出意料的话应该就在这山上,不过,我们要去找也太费力了,最好再申请一下上级协助,带警犬来搜山。至于云乐跟吴宏……我非常怀疑他们是否还活着。

「巫问,是一个极有心计又老谋深算的人,他之所以会要找同谋来进行自己的计划,是因为这个计划复杂而精细,他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而当计划完成了的时候,他唯一会做的,就是杀人灭口。」

李永田打了个寒噤。「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可能已经死了?」

锺辰轩点了点头,「我是这么想的。以巫问这种人的个性,是不会留下活口的。如果只剩下他一个人,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了,不是吗?」

「巫问现在会在哪里?」程启思慢慢地说,「我真后悔,昨天听到王胖子说有一辆本田经过的时候,我没有马上追上去。也许还能追上他……

「现在已经太晚了,只要他到了最近的火车站,或者机场,我们就再也无法找到他了。我们现在,根本对他一无所知!」

李永田拍了拍他的肩头,安慰地说:「路上那么多岔道,你又不熟悉路,就算去追,也很难追到。放心,一定会有别的线索的。要不我们回去,你给你朋友打电话,看看有没有结果?」

程启思看看锺辰轩,说道:「你还有没有什么要看的?」

锺辰轩苦笑了一下。

「不用了,现在至少发现了尸体,可以正式立案了。永田,我们会向上级要求,过来协助办案,因为这桩案子,我们毕竟在现场,对情况了解得多一点。」

李永田忙不迭地说:「那是好事,是好事。我还真觉得是无头案,没法子处理呢。」

程启思说:「先回去把巫问的样子拼出来,然后派警力到最近的火车站和飞机场进行搜索,再让所有的高速关口对可疑的本田车进行检查。

「时间已经过去相当一阵子了,我怀疑以巫问的智力,早已经把自己离开的路线都设计好了,不会等着我们亡羊补牢地去抓他的。」

李永田却说:「亡羊补牢。走吧,我们这就回去,这里手机没信号,要回去了才能打电话。」

程启思说:「把尸体遮一下吧。」

他们找了几张塑料布,把尸体盖住,然后把木门给关上了。程启思问李永田:「警力支持要多久才能到?」

李永田想了一下。「最快也要明天了。」

程启思有点泄气地叹了一口气。「好吧,我们上车吧。」

三个人又回到了车上。

李永田发动了车,程启思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说:「我记得除了一辆本田之外,还有一辆三菱越野车,据说是云乐跟吴宏开来的。这里并没有那辆车。」

锺辰轩笑着说:「既然我们的车能被人打开,那辆越野车也会。附近的山崖都很高,把车推下去很容易。」

他想了一想,「巫问的想象力很丰富也很独特,很难预测他的行动。这个案子,简直就像是在写一个架构非常非常复杂的字。要充分地了解字形构造,才能够用毛笔把这个字一笔一笔地搭起来,达到最完美的境界。」

他沉思地说:「我一直觉得,这个案件非常精妙,非常复杂,就像是在一个调色盘里调出了很美妙的颜色,而这些颜色彼此融合得也非常好,几乎看不出互相之间的间隙。

「艺术……巫问给我们制造了一起令人叹为观止的案件,从计划到执行,是不是天衣无缝我不好说,但我可以确定的是─你跟我都在现场,居然就任由凶杀案一桩桩发生了,而没有作出任何反应。作为警察,你跟我都确实非常失败。

「不过……我始终觉得,巫问犯案的类型,似乎不应该是这种。不过……也许是我跟他接触太少,了解不够吧……」

程启思无精打采地说:「那种情况,那种气氛,换个普通人恐怕都吓死了,我们还能保持镇定都很不错了。不过,我还是真没太弄清楚整件事的过程。」

锺辰轩说:「好吧,我试着整理一下。细节让我们先忽略,我承认有些事情我确实还没有想通,那天晚上,古婵是最先遇害的,然后凶手把她放在了我们的车里。

「我们发现了她的尸体后,他们众口一词说根本没有古婵这个人存在,有意地把气氛渲染得恐怖起来。这是为了给我们一种心理上的压力,我们在不断看到惊悚的场面出现的时候,就不会像平时观察得那么仔细,凶手才能够比较从容地行事。」

李永田插口说:「为什么要搞得这么麻烦?杀人可以有很多种办法,弄成这样,有必要吗?而且,如果是做给你们看的话,如果当天你们没有来,那岂不是白设计了一通?」

「他们一定是会等到有人来的,」锺辰轩慢慢地说,「今天不行,还有明天。这是这件案子的关键─一定要有目击证人。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似乎是毫无意义的……为什么一定要有目击证人?凶手究竟要我们证明什么呢?……」

车里一时间静默了下来。李永田似乎想轻松一下气氛,笑着说:「没事,等把巫问逮到了,问一问他不就清楚了?」

程启思苦笑了一下,「我觉得,最可能的是,他现在已经飞到别的地方,用别的名字开始生活了。他一定早就给那些东西找好买家了,本来嘛,这些地方很多卖旅游纪念品的,佛像就算是上飞机也不是带不走。唉……」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究竟是怎么样的宝贝,才会让这么多人都迷了心窍,不惜杀了这么多人?」

锺辰轩说:「你没有听见老胡的形容吗?用他的话说,就是见了一眼就想占为己有的东西。在阳光下闪着光的黄金的经书啊……」

程启思哼了一声。「再值钱又怎么样?再值钱,也得有命来享受啊。这么多人,十几个人,都把命搭进去,你说这值吗?

我说根本就不值!」

「可是,总是有赢家的。」

锺辰轩缓缓地说,「就像是赌博一样,有输家,也有赢家。凶手下了一盘很大的赌注,我看他也是铁了心孤注一掷的,就目前的形势看来,他还处在上风,他杀了人,从容地逃脱了,还带着战利品。

「不过,我想,运气也不会永远在他那一方的。尤其是,他抢走的是带着浓厚的信仰和虔诚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会保佑他的。」

程启思干笑了两声。

「你说得真是太玄了。我可不信这些,还是快点联系警力去抓他比较实在。」

李永田却说:「也不是,每个宗教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吧,小锺说得没错,那些去朝圣的藏民,他们的虔诚是我们想不到的。抢他们的东西,而且用那么残忍的方式……」他突然抖了一下,「我看,凶手也应该去神山朝拜一下,祈祷祈祷才对。」

程启思笑着说:「是不是在你们这里待久了,人人都会这么想?」

李永田也跟着笑。「没办法,耳濡目染,长期处在这种氛围里,不这么想怎么可能呢?尊重别人的信仰,是一件好事啊。」

锺辰轩听着他们的对话,略略扬起了眉,眼睛里露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他望着从车两边迅速掠过去的崖壁,眉头蹙得越来越深。


第八幕 迷宫

回到镇上,李永田就开始打电话联系上级。由于尸体数量多,镇上的警察无法处理,希望上级能够派人过来。

李永田打完了电话,锺辰轩却说他也要借用一下电话找个人。

程启思也不知道锺辰轩联系了谁,才搁下电话一会,上级那边的电话就过来了。这回,对方的态度客气得不是一般,连连道歉,说「刚才不知道是谁」,又一再保证明天一定过来,因为这时候已经天黑了,路上有危险云云。

「喂,辰轩,你究竟跟谁打了电话?瞧他们的语气变得多快。」程启思实在按捺不住地试探了一句,虽然他也知道这样的试探对锺辰轩是毫无效用的。

从认识锺辰轩的那天起,他就被自己的顶头上司态度严肃地打了招呼,要他不准过问锺辰轩的身分,不准探究他的过去。

此后,他打听出锺辰轩是个心理学家,曾在一所身分同样暧昧的「第七研究所」任副所长,而他们的工作就是对重刑犯人─至少都是无期徒刑的犯人─进行心理研究。

程启思没有再追查下去。查到这里,他能够隐隐地感觉到,蒙在锺辰轩身分上的那层神秘面纱如果一旦掀开,事实并不见得是能让人接受的。

这个研究所是个十分机密的机构,如果他锲而不舍的追查,那就不是执着而是愚蠢了。按这个逻辑想想,既然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犯人和有高度危险性的精神病人为主,那么跟警察机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不足为奇。

锺辰轩有点不快地说:「收起你的好奇心吧,好奇心会害死猫的,为了我们好办案子,打个招呼也是应该的,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我说过,如果该你知道的,有一天你一定会知道的。你难道就没有跟我隐瞒一些事情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是不是?」

程启思干笑了两声。他岔开了话题。

「好像这地方的警察对死了那么多藏民并不惊讶。」

「你没有听那个老胡说吗?」锺辰轩往洗脸盆里倒了半盆热水,正在洗脸。「就算有朝圣的藏民死在路上,他们也不是没见过,不会大惊小怪的。告诉他们要去追的人的长相没有?」

程启思说:「我大概画了一张他的图,扫进去传给他们了。」

锺辰轩微笑,「你会画画?老实说,从来没有看出过你有这方面的细胞,我还真是失败。所谓人不可貌相,难道就是这个意思?原图呢,给我看看。」

程启思却说:「有什么好看的,巫问长什么样,你难道不知道?」

锺辰轩一摊手:「拿来。你不拿来,明天那边的警察来了,我一样可以看到。」

「真拿你没办法。」程启思苦笑,从枕头下面拿了一张纸出来。

那是他随手撕下的一页笔记本纸,用一枝铅笔草草地画了几笔,但却非常传神。

锺辰轩看了半天,抬起头又盯着程启思死命地看。「你还画得真不错呀。你是什么学校毕业的?」

程启思说:「你在跟我搭档之前,不是看过我的数据吗?」

「你的档案有一段空白,」锺辰轩淡淡地说,「不过没关系,我喜欢有空白的人。有空白,意味着他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东西可以挖掘。」

他把画还给了程启思。「我相信,有一天我可以挖到你埋在心底的东西。」

程启思看着他,没有说话。锺辰轩问:「他们已经派人手去追了?」

「对,」程启思说,「会联系附近的警局,尽力监控每一个飞机场和火车站,不过总的来说,我不抱多大希望。这一带的情况我们都看得很清楚了,交通不便是一个致命伤,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巫问现在已经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锺辰轩拧干了手里的毛巾。「那也没办法,该做什么,我们还是得做。」

程启思看着他放在桌上的脸盆,说:「巫问是在给我们打水的时候被『杀』的。现在回头想想,他之所以要去井边,就是因为井上那棵树上有徐玫的人头,他必须把我们引过去。」

「对。」锺辰轩说,「他先把水桶的绳子剪断,然后把羽绒服脱下来,用绳子拴好,再把羽绒服扔下去。他躲到一个隐僻的地方,发出了一声大叫,引我们过去。时间上是算得很精确的,当我们察看水井的时候,徐玫头上的鲜血就会滴下来,滴到我们身上……看到这样诡异阴森的景象,我们的注意力会立刻从井里巫问的『尸体』,转移到徐玫的头上。而这时候,吴宏则在后院布置,他早已经把齐轩的尸体拖了过去,只需要轰上一枪就行了。」

程启思说:「我有个问题。巫问跟吴宏,他们藏在哪里?还有云乐,如果她确实没死,她又躲到哪里去了?时间非常紧,总共算起来,我们经过的地方也就这几处:第一,有水井的前院;第二,堂屋,卧室,储藏室;第三,后院。」

「你应该有注意到这所房屋的结构。」锺辰轩把程启思画画的纸翻了一个面,拿了一枝笔画了起来。你看,外面是一堵矮墙,正门开在左侧,挂着煤油灯。而堂屋,是一间独立的屋子,在最右侧,面对的是水井,几乎已经在院子的最角落了。卧室和三间储藏室是在一排的,在院子的最左边,远离堂屋。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储藏室─我们停留过的那一间储藏室是最靠近正门的,在那里面,隔着一个院子,我们是完全看不到堂屋和水井那边的情况的。巫问可以很从容地把衣服扔下去,然后进到堂屋。从水井到堂屋,不过几步路,几秒钟就可以完成。」

程启思问:「那么吴宏呢?」

锺辰轩继续在纸上画,「从堂屋出来,然后要绕一个大圈,才能走到后院。这个大圈,等于是跟着堂屋所绕的一个圈,走过去要一分钟。我想,堂屋里可能有一个夹层之类的结构,可以直接通到后院,吴宏就是通过夹层出来的。在农村,这种夹层不少见。」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据说是真的。」

程启思忽然笑了,「有一个老人,他总是把风干了的一种『阴米』,还有腌肉,藏在自己家的夹层里,藏了很多。等到灾荒的时候,他就拿出来吃。他嫁出去的女儿听人说,自己父亲家里藏了很多粮食,于是就回家求父亲给她一点。老人却说,没有,就是没有。女儿哭着回去了,等到半夜,突然听到『噗』地一声,她起床一看,一袋米和一只腌过的猪腿从窗口扔了进来。原来不是老人狠心,而是怕一旦被人知道自己藏着粮食,会来一抢而空,于是只能半夜里悄悄给女儿送一些去。」

锺辰轩也笑,「是呀,不过那夹层应该不厚,人要藏在里面还是挺难受的。当然,他们只需要等到我们走了,就行了。虽然你跟我胆子都不小,但肯定都会尽快离开那里去寻求援助,绝不会一直待着。凶手很巧妙地利用了时间差,只要你跟我一离开,他们就马上行动,布置现场。当我们在火旁烤火的时候,巫问去杀了古婵─因为那时候,吴宏似乎并没有离开过,而巫问一直在进进出出,我还记得,他说的是『要去洗碗,收拾收拾』。然后,要布置的是云乐的『死』,吴宏和巫问送她去了卧室,然后她伪装成我们看见的样子,从里面把门扣好。密室杀人,听起来很难办到,但如果死者根本没有死的话,她要把现场做成密室,就完全可以解释了。她扣好门窗,把手枪扔到角落,然后躺下,因为风很大,烛光摇动,就算她微微动弹一下,估计也问题不大。也许是因为枪很容易查到来源,于是她偷了你的枪。」

程启思皱着眉说:「我还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偷了我的枪的。」

锺辰轩瞪着他:「拜托,你把枪随便乱塞在旅行袋里,又在里面翻来翻去地找咖啡,我看旁边的人只要不太近视都会看到吧!也许他们本来是准备了一把枪,或者是别的什么凶器,但是既然看到你有,自然会乐意得很了!」

「嘿嘿,我好歹是放在夹层里的……」程启思干笑,又叹了口气,「对了,那把枪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我还有点担心呢。」

锺辰轩打开自己的包,把手枪取出来,「啪」地一声放到了桌子上。「收好,别再丢了!」

程启思呆住,忙把枪拿了起来。「怎么……怎么会在你这里?」他一检查,发射过一颗子弹,顿时变了脸色。「谁开过枪?」

锺辰轩说:「我是在云乐的『死亡』现场捡到的,当时就看到少了一颗子弹。不管怎么说,为了不给你添麻烦,我就悄悄收起来了,你跟李永田那时候都在堂屋,没有看到。」

程启思嘿嘿地笑,一脸讨好的样子。「这次真是多谢你了,还好你没有玩大公无私那一套。」

锺辰轩哼了一声。「不过,这颗子弹不是无的放矢的,如果你真不想麻烦,我建议你找条河,然后把这手枪扔进去。」

程启思继续苦笑。「好,我会听你的良好建议的。」

他指着锺辰轩画的那张现场草图说,「吴宏对着齐轩─我们以为是吴宏─的尸体的头部轰了一枪火药枪,然后立即回到了堂屋的夹壁。

「我们姑且先假设确实有这么一个夹壁存在,才能继续我们的推论。他放了一串鞭炮,以此来掩饰火药枪的声音,我们听到鞭炮声响,立刻冲了过去。我们从井旁边跑到后院,大约需要一分钟,巫问就趁这个机会出来,把井里的衣服捞了起来,同时也带走了徐玫的头。而当我们来到后院的时候,就看到了被炸得面目全非的、穿着吴宏衣服的尸体。等我们再回去寻找的时候,徐玫的头也不见了。这也是凶手只放一颗头而不是整具尸体在树上的原因─头上面系着一根黑带子,一拉就可以下来,用布一包就可以轻松地抱走。如果是一具尸体,就算是个女人的尸体,也不那么容易了。」

锺辰轩沉思地说:「凶手的计划,不仅精密,而且充分考虑了人的心理。我们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吴宏的尸体其实不是吴宏,而是齐轩?因为之前,凶手给我们设下了一个心理障碍,那就是失踪的古婵的尸体。

「当我们从越野车走回旅馆的时候,凶手就抄近路赶了过去,把古婵的尸体给带走了。然后,他们又统一口径,说根本没有见到过古婵这个人,甚至还编出了一些鬼话来蒙混我们,制造恐怖的气氛。

「当我们回去之后,看到古婵的尸体不见了,就会产生一个『尸体平空消失』的概念。此后,当我们看到齐轩的尸体也不见了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尸体又消失了』,而不会在第一时间想到,这具尸体其实再次被当作了另一个人的尸体。为了加强这个概念,他们弄走其它几个人的尸体。为什么刘建明的尸体被埋在土里,还需要硬塞在那么小的箱子里?当然就是为了方便带走!这个计划里,时间的配合是最重要的,他们往往只有几十秒到一分钟的行动时间,所以必须分秒必争。他们鬼话连篇地吓我们,又有意把死亡场面弄得那么血腥吓人,也是为了给我们造成心理压力,就算我们不害怕,也不会在那里多待,会尽可能地离开。只有我们离开了,他们才能进行下一步。」

程启思喃喃地说:「下一步?这时候,活着的人还剩下几个?」

锺辰轩伸出了三个手指。

「我们离开时,吴宏、云乐和巫问应该都还活着。不过,我们第二天早上回去看的时候─虽然我们当时走错路了,没有找到那屋子,但我认为那时候,云乐和吴宏应该都已经死了。」

「他们究竟是怎么让我们走错路的?」程启思问。

锺辰轩说:「你应该记得很清楚,从正门出来后,就是很大很大一片树林,那片树木长得十分高大,走在里面都快看不见天了,自然也见不到方向。但是,我们来的时候,有一个路标。」

程启思脱口而出:「沙棘?!」

锺辰轩点了点头:「你不是说那些沙棘长得七歪八扭的,怪模怪样,看上去很是别扭么?其实,那些沙棘就是当时插在土里的,沙棘本来就是落叶灌木,折断可以插枝的。我们第一次去到『汽车旅馆』的时候,一面望着远处的灯火,一面也注意到了一路上的沙棘。现在正是沙棘结果的时候,那些橙黄色的果子相当漂亮。来回数次,我们已经对这些沙棘印象很深了,在处处一样、没什么区别的树林里,这是我们下意识会去寻找的路标,自然而然地就会跟着它走。那么大一片树林,我们凭什么能够走出去?就是因为这个潜意识里的路标,我们跟着沙棘走的次数越多,这个潜意识里的暗示就越强烈。这也就是凶手要把古婵的尸体安置在我们越野车里的原因,因为这样可以让我们来回走的次数增加。事实上,就算你不是因为想喝咖啡而回到车上,我们也有可能因为别的理由而回去,巫问会想到办法的。比如,找我们借一点我们车上肯定会有的东西,比如一些工具,我们不可能不去的。」

程启思说:「然后,趁着黑夜,他们就把沙棘拔走,插在树林里的另外一个方向。夜里,我们都睡得很熟,风声又很大,刮过树林一阵阵地响,我们就算听到有人经过树林弄响了枝叶,也不会觉得奇怪,何况,我们的车窗本来就是隔音的。不过……」

他想了一想,「如果我们晚上就留在那里不走呢?他们的这个计划岂不是要落空?」

「火已经熄了,我们留在那里会很冷,从安全和保暖的角度想,我们都会回到车上,因为车上至少有毯子。」锺辰轩说。

「不管我们是不是警察,是不是见惯了这种场面,我们都不会想留在那里。其实,我心里知道我们走了后,那里一定会发生一些什么,你也知道,但是我们还是走了,因为我们不愿意留在那里,这是人潜意识的一种恐惧,用理智是很难消灭的。」

他耸了耸肩,「事实上,就算我们留在那里,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凶手省却这一个环节而已。我觉得,有没有这个『找不到夜里投宿的旅馆』的环节,似乎并不那么重要。就像凶手根本没必要,再把屋子布置得像是长久没有人居住一样……这个案件,我一直觉得有不协调的地方,让我心里感觉很不对劲。虽然我们的推论似乎完全成立,既有动机,过程也明了了,不过,我总觉得,如果一个凶手有这样的智商,他根本没有理由把这个案件搞得如此复杂,复杂到有些多余的地步。」

程启思笑着说:「你曾经说过,很多凶手都喜欢炫耀,喜欢卖弄。也许他就是为了在我们面前显示一下他这个完美的计划?他既然挑选了我们来作见证者,当然就会尽量在我们面前表演他的艺术?」

「挑选?」锺辰轩重复着。「挑选我们来作见证?而不是随机的……」

他的声音很小,程启思没有听清楚,就问他:「你在说什么?」

锺辰轩摇了摇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他不等程启思发问,就说,「别问我什么事了,我现在脑子里全部是疑团。」

程启思见惯不惊地抬了一下眉毛,他在那里思索了一会,有点赞赏地说:「他们确实想得很周到。我记得,看到吴宏─其实是齐轩─被轰掉了脸的尸体时,我摸到了他的血,血还是温的,虽然齐轩已经死了相当一阵子。以那天晚上的天气,如果他一直被放在室外的话,血也会变冷,但齐轩是死在火边上的,他死后还一直烤着火。所以,把他的尸体移到后院的时候,血还会保持温度,而不会让我们立即想到,这是一个已经死了好一阵的人。」

「是啊,」锺辰轩说,「谁是怎么样的死法,他们都想到了。徐玫是女人,个子小,才会选择把她放在树上,她飘下来的头发也能造成惊悚的效果。然而,关于刘愿那个孩子,我一直觉得挺奇怪的。那么多麻袋,他们怎么能在一瞬间把刘愿压在下面?我们把那些麻袋移开,可是整整用了大半个小时,这还只是搬下来,而不是堆上去呢。」

程启思说:「我也有一个问题想问。他们统一口径,说根本没有见过古婵,这个我们已经想通原因了,不过,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杀古蝉?又是谁下的手?」

「古婵一直绷着脸,脸色很不愉快。」锺辰轩说,「也许,我们来之前,他们就在讨论分赃的事,但是谈得不那么好。古婵可能提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其中有一样东西她想要,但是别人不肯?我以前说,是巫问杀了她,因为那个时候巫问离开堂屋的时间比较长。不过,现在我开始怀疑,是别的人杀了她。」

程启思只觉得有点冷:「是谁?」

「应该是齐轩吧,他跟古婵的关系最深。古婵的致命伤,是从后背一刀插进前胸的,也许当时齐轩为了哄她,把她搂在怀里,另一只手就举着刀插下去了……」锺辰轩说。

「估计齐轩也是一时愤怒,才会杀死她,他本来也许是跟着她出去,想和她谈谈的,说得生气了,正好手边又有把藏刀……他杀了人后也慌了,于是来找巫问,巫问就策划了接下来的事。他本来要自己杀古婵的,齐轩代劳了,未尝不是件好事。于是他们一起欺骗我们,胡说八道。这群人都是演戏的高手。」

程启思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杀齐轩的?」

「我想,应该是在云乐『死』的时候。巫问事先大概给齐轩喝了一杯掺有十分强烈麻醉药的饮料,齐轩一直在那里打盹。巫问趁回堂屋的时候,就把齐轩的头硬生生地按进了火里……直到确定他死了为止,然后才大叫,叫我们去看……别忘了,就是巫问第一个发现齐轩尸体的。那时候,齐轩因为安眠药的药性已经睡着了,并没有多少反抗。因为他一直坐在火旁边,我们也不好确定他死亡的具体时间。」

锺辰轩说,「而在之后,有人在树林里呼救,成功地把我们引了出去。这时候,吴宏就在后院里杀了刘建明和徐玫,坑应该是早就挖好了的,只需要把人塞进去就可以。

「把头砍下来挂上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毕竟,我们在树林里找了至少二十分钟,吴宏一个人足够把这些做完了。

「至于那个孩子……那时候正在厕所里,那间小棚屋从里面是看不到外面的,他只需要把门从外面抵住就行了。」

程启思长长地吁了口气。「那现在,巫问就带着他的不义之财逃走了?悠哉悠哉地过他的生活?」

锺辰轩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那就不清楚了,有时候,也许事情发生的并不是像我们所推测的那样。我说过了,这个案子不协调的地方很多,可能……可能我们还有些什么没想到的。」

「比如说?」程启思问。

「比如,是谁在外面呼救的。」锺辰轩回答,「那时候,似乎并没有人有机会出那个院子,而且,如果我们两个认为是圈套,而要叫一个人留下来看着,岂不是会马上露馅?如果是这样,他们必定也有安排。这个安排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程启思回想着当时的情景。

「我们听到呼救声马上就出去了,那之前我们都在堂屋和前院。所以,不管是云乐还是吴宏,应该都没有溜出去的机会,而巫问,一直是跟我们在一起的。」

「也许,还有一个凶手,而他,还藏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锺辰轩说。

这一夜过得很平静。

隔天中午时分,一部警车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了三个警察。一个中年的,两个年轻的,都穿着便服。

年长那个男人过来跟程启思和锺辰轩握手。「我叫赵思翰,是派过来调查这件案子的警察。」

赵思翰似乎是个很干脆爽快的人,并没有客套,而是立刻把一迭数据拿了出来。

「这是我们昨天找到的资料,根据你们提供的线索,这个刘建明我查到了。他确实是个小公务员,在附近的B县政府部门工作,他的妻子叫徐玫,他们结婚很久了,有个儿子叫刘愿。」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程启思和锺辰轩,「刘建明不久前辞职了,据说是要搬到大城市去,原因不详。也询问过县城里的客车─那车每天只发一班,很好查─司机也跟刘建明很熟,他说,是刘建明自己要求在那里下车的。他还问刘建明,说附近不方便住宿,刘建明说他有朋友在这里开旅馆。司机说的话,也找车上的其它乘客求证过,确凿无疑。」

锺辰轩说:「刘建明在对我们说谎。他说他是因为大客车出了问题而不得不在附近住宿,事实上他本来就是要去『汽车旅馆』的。」

赵思翰说:「是的,他的目的地就是那里。还有,叫古婵的女人没有找到合乎你们描述的,但是……」他看了一眼年轻的那个警察,说,「楚远,还是你来说吧。」

楚远有点傻乎乎地笑了一下,「以前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她,我一看到画像,就认出来了。我不知道她原来的名字叫什么,但她现在用的名字叫丁宜。她没多大名气,不过我很喜欢她在一部电视剧里演的角色,就去查了一下她的资料……听说她有个男朋友,是个导演,叫齐轩,我猜就是你们见到的那个。据说以前很英俊,但吸毒之后脾气就变得很古怪,长相也变得很难看,得罪了很多人,都没人愿意找他拍戏了。而丁宜─就是古婵,她脾气也很差,也没什么戏接的,我好久都没在电视上看到过她了。」

程启思笑着说:「看来我们确实看电视剧看得太少,否则早就该认出她来了。这下更方便,不用再花时间通过她的首饰去追查她是谁了。」

他望着锺辰轩,「不过,她确实有一点脸熟,但我见过不少那种类型的女人,长得都是那样子。那个齐轩嘛,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感觉他有什么病,原来真是吸毒的。他老是埋着头,看来是不愿意人家看到他变得像具骷髅一样了?」

楚远说:「这个丁宜平时演的本来就不是什么大角色,演过的片子也很少,认得出来才奇怪了。那个导演,据说已经完全完了。」

赵思翰咳了一声,说:「巫问这个人,完全查不到线索。我们已经派人去调查最近的火车站和飞机场,不过你们也知道,我们这里交通十分不便……所以现在还没有什么结果。」

锺辰轩问:「那么云乐和吴宏呢?」

「他们的名字是真的,身分也是真的,所以很容易就查到了。」

赵思翰把两份资料推到他们面前,「是同一学校毕业的,然后又在同一间广告公司工作。家境普通,但是两年前突然辞职,而且据他们前同事说,一下子变得阔气起来,买房买车,出国旅游。」

锺辰轩拿起资料,笑着说:「看来,真是两年前得了一笔财了。」

赵思翰点头,「对,目前我们也不知道那笔钱的来源。据他们同事说,在两年前他们辞职之前,正好是他们的年假,年假的时候,他们出去旅游,回来之后就立即辞职了,他们公司还为此很不愉快,所以大家都还记得准确的时间。」

另一个警察正牵着一条警犬在附近转悠,这时候走了回来。「可以走了吧?」

赵思翰说:「好,上车吧。罗江,把狗看好。」

程启思问:「要搜山?恐怕我们人太少吧。那么一座大山……」

赵思翰说:「我们只能希望凶手弃尸很近,按你们的描述,多具尸体,又是在山区,我想应该离得不太远。如果今天没有结果,我会申请调更多的警力来协助的,运尸车晚一点会过来。」

程启思表示赞成。「好,那我们就先去看看吧。」


第九幕 夹层停尸场

两辆车出发了。赵思翰、罗江和楚远带着警犬坐在警车上,李永田还是跟锺辰轩和程启思开那辆越野车。

锺辰轩靠在椅背上,慢慢地说:「或者,根本不需要警犬。既然凶手已经根本不在乎我们是否发现尸体了,他就完全没有必要花费力气,把尸体弄到更远的地方去。」

李永田说:「可是我们昨天去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尸体。」

锺辰轩一笑说:「那是因为我们昨天没有找对地方。」

程启思说:「你是指夹壁?」

锺辰轩说:「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到了目的地,赵思翰看到三个房间里的尸体,忍不住皱起了眉。

「残忍而冷酷,只是为了谋财,这样的凶手,应该被处以死刑。只可惜,一个人只能死一次,所以有些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之后,一不做二不休,会杀更多的人。」

警犬一到这小院,就乱跳乱蹦的,叫个不停,罗江都拉不住牠。

锺辰轩说:「牠可能是发现什么了,放开牠吧。」

罗江一松手,警犬就朝堂屋直窜了过去。几个人追了过去,只见警犬正对着那个堆了沉重的老式家具的角落狂叫。

这是一个死角,藏在堂屋最黑暗的角落里,程启思走到这个角落,仔细看了看,发现那些家具有被人移动过的痕迹。他对锺辰轩说:「原来这些家具也在这个角落,但好像没有完全靠近墙壁,也并没有像这样层层迭迭地堆在一起。」

锺辰轩说:「我也觉得是这样,看来凶手是想掩藏某些东西。」

程启思示意罗江过来帮忙,两个人开始小心地把那些大块头的家具,给一件件搬下来。

锺辰轩看程启思搬得满头大汗,忍不住在旁边笑着说:「很重?」

程启思苦笑了一声。「你来试试就知道了,真像是铁打的。」

终于把最后一个大立柜给挪开了,墙上竟出现了一扇锁着的门。罗江找来了锄头,用力敲了半天,才把那个黄铜大锁给敲开了。

程启思一用劲,把那门推开了,门很窄,只能让一个成年人侧着身子进去。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立刻涌了出来,程启思捂着鼻子退了两步。

「有点不对头。这么混浊的空气,巫问他们能够在里面藏身好几个小时吗?还不早被闷死在里面了。」

锺辰轩低声地说:「说不定,真是这样。」

程启思摸出手电筒,小心地挤进了半个身子,把手电筒开亮,一只手还掩着鼻子。当手电筒的光把这个只有半米厚的夹层照亮的时候,程启思只觉得一阵头晕。

「怎么了?」锺辰轩看到程启思脸色都变了,就想把他拖出来。程启思摇了摇头,退了出来。

「没什么,是里面的空气……缺氧。里面……」

他没有说下去。赵思翰接过他手里的手电筒,也探头去看,他低声地说了一句:「我的天……」

锺辰轩不耐烦地说:「你们究竟看到什么了?」

赵思翰把手电筒塞给了他。锺辰轩皱着眉,往里面一看,虽然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也还是吃了一惊。

里面有两具半蹲着的尸体,从穿着打扮上看,就是他们前两天才见过的云乐和吴宏。两个人的脸都极度扭曲变形,显然在死前经过了痛苦挣扎。

墙上留下一道道被尖利的东西抠过的痕迹,锺辰轩把手电筒往下照了照,看到了他们两个人的手。手指甲都折断了,应该是在墙上用力地抓过。

夹壁的空间虽然很窄,但却很长。在夹壁的另一头,还有一大堆东西堆在那里。锺辰轩把手电筒对准那边看了看,居然重重迭迭地堆着好几具尸体。

「我们把尸体弄出来吧。」赵思翰在他的身后说。

锺辰轩退了出来,赵思翰就挤了进去。

云乐和吴宏的尸体,很快被他送了出来,程启思急忙接住,放在了地上。跟着出来的是一具没有头的女尸,一口装着断肢的木箱,一具被轰得脸上血肉模糊的男尸,一具小孩子的尸体。

最后,赵思翰出来了,他的脸色发青,一手拎着一颗长发的女人头颅,一手拿着一条孩子手臂的断肢。

「这里真像个停尸场。」赵思翰终于挤出了一句话,他的声音都变了。「等会运尸车过来,有得他们忙了。」

锺辰轩走了出去,坐在井栏上。程启思也跟着走了出去,说:「我们想的没错,巫问在离开之前,把云乐跟吴宏也杀了,不过,看他们的样子,像是窒息而死的。刚才我注意到,他们的后脑上都有被敲击过的痕迹,大概被敲晕过。」

锺辰轩站了起来。「我们去后院看看。」

来到后院,锺辰轩走了几步,指着一处墙说:「这里应该就是夹层所对应的大致方位了。你看……」

那墙是用砖砌成的,但有不少砖块的颜色还相当新鲜。

程启思说:「看来,这里原来有一个出口,可以供人进出,但巫问却把出口的地方用砖块塞牢,又糊上了水泥,那两个人醒来的时候,水泥已经干了,只能在里面活活窒息而死。」他打了个寒噤。

「而堂屋里的出口,不仅锁上了,还用沉重的家具给顶上了……吴宏和云乐,就和他们所杀死的人的尸体一起,慢慢地、痛苦地死亡……」

锺辰轩说:「连自己的同谋,他都要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死。」

程启思厌恶地说:「那孩子也死了,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巫问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不过,我还是没有想通,我们看到的刘愿的尸体是怎么消失的。」

「我们看到刘愿尸体的时候,其实只看见了被压在麻袋下面的衣服,一条被砍下来的手臂和扔在旁边的一只鞋子。」锺辰轩说。

「其实孩子的尸体,除开那条手臂之外,早已被扔进了夹层里。把一件塞了泡棉的衣服和一条手臂挤在麻袋里面并不困难,需要让我们看到的时候,只需要把几个麻袋移开,顺便扔一只鞋子在旁边就够了。」

他想了一会儿,又说:「而云乐消失的时候,房间的老式木门和窗子还是从里面反扣上的。当时,其实我们如果能再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房间里除了一张床,还有一个大柜子,以云乐的身材,她完全可以藏在柜子里,一直等到我们离开这里再出来。第二次,我们跟李永田一起来的时候,发现门就已经开了,那就是云乐自己从里面走出来的最好证明。不过,为什么那把枪在云乐『消失』的时候也跟着消失了,我们再去的时候又冒出来了?这倒真是让我想不明白。」

程启思说:「枪发射了一颗子弹。也许,这一颗子弹是打在了某个死者身上?」

「我们最好去看看。」锺辰轩说。

尸体在前院里被摆成了一排,那场面着实骇人,赵思翰站在那里,脸色铁青地打量着。程启思低着头在那里检查,但是并没有看到任何一具尸体上面有枪伤。

突然,楚远冲了进来。他被留在警车上,因为这一带的通讯信号很差,只有警车上才装了能接收通讯信号的无线电台。

「有消息,说有监控录像拍到了那个人!」

楚远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戴着墨镜,穿着一件红黄相间的羽绒服。因为他留着长头发,又戴着一顶奇怪的帽子,相当引人注意!这个人买了到C市的火车票,然后就上车了!但是,在列车上,并没有找到他!」

他喘了几口气,又补充说:「那是一趟慢车,沿途有很多小站,几乎十来分钟就会停一下。嫌疑人在哪里下车,就没有人能说得上来了。」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他并不想说丧气话,但心里实在是泄气的。

以巫问的智力和对这个案件设计的精巧程度,他一定早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退路:开车到最近的火车站─坐人多站多的慢车─到最近的飞机场─转机。

而他的目的地,很可能是国外。这样的话,要想追踪到他,几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巫问的长相,并没有什么特征,要在茫茫人海里寻他,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想到的,赵思翰自然也想得到。

程启思已经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以及他们的推论,向他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赵思翰虽然一再表示惊讶和不相信,但在看到了这里满地尸体的惨象之后,也无言以对。而这时候,楚远的这条消息,也等于是宣布了他们的失败。

锺辰轩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程启思身边。他轻轻地说:「这么说,巫问算是完胜了?杀了所有可能泄露真相、想要分赃的人,带着不义之财离开?也许他早已经办妥出国的手续了,只要有钱,申请移民不是难事。」

「似乎是这样。」程启思苦笑了一下,「我们只能看着这个残忍冷静到可怕的地步的杀人凶手逍遥法外了。」

赵思翰铁青着脸,吩咐说:「好好地找!看这里有什么线索!」

李永田、楚远和罗江都跟他一起去搜查了,程启思却提不起兴致来。他看到锺辰轩也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便说:「难道真的这样就告一段落了?」

锺辰轩耸肩。「不然还能怎么样?我们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这一句话提醒了程启思,他的手机一直没有信号,所以他关了机忘记打开。他一开机,就看到有一条简讯,是昨天晚上发过来的,发信人正是那个帮他鉴定巫问书法的朋友。

「看起来很像是许林教授的书法,他是藏文化专家,擅写擅画。许教授单身,丧妻,三年前因一篇论文遭到攻击而辞去C大教授职务,下落不明。」

锺辰轩「啊」了一声。「藏文化专家,很像巫问……三年前……时间刚好……」

程启思死命地摇晃了几下手机,还是没信号。

「不行,我要去打个电话给他。这个许林既然当了那么些年的教授,总有朋友,同事,学生,我就不信找不到他的线索。再怎么样,也会有他的照片吧?」

穿过树林的时候,程启思留意地看了看地面。果然,他发现一些断掉的沙棘。

「辰轩,你的推测没错,凶手透过转移这些沙棘的位置,而把我们带错了方向。我们本来就是在天全黑的时候来到这里的,这地方的黑跟城市里面的黑大不一样,因为四周没有灯光,确实是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对于周围的环境几乎一无所知,只是看到这样一间旅馆孤零零地在这里。凶手沿路在这里铺下了沙棘,实在是很高明。」

锺辰轩说:「高明是高明,只是有点多余。这案子画蛇添足的地方太多了,如果换了我,我会找更简单明了的办法来解决。这里毕竟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而巫问,他已经隐藏身分很久了,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是旅馆的主人,如果在饭菜里加上安眠药,等所有人都昏迷了,然后杀了他们,弃尸荒野,再不慌不忙地逃离……你说,他这么做,跟实际上他做的,结果是不是一样?既然有这么简单的法子,为什么要用更复杂和麻烦的办法?」

程启思想了想。「也许有些人就是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

锺辰轩不以为然地说:「这毕竟是谋杀,不是玩游戏。」

接下来,两个人都默默无言了。

走出树林后,就看到他们的车了。

上了车,程启思说:「大概还要开好一段路,才会有信号。」

「让赵思翰和李永田他们在那里忙吧,我想已经没有什么线索了。」锺辰轩说,「把巫问的真实身分找出来,估计会比较有点帮助。」

开了好一阵子,手机终于有微弱的信号。程启思忙开始拨号,过了好一会才有人接听。

「喂?对,是我,为了给你打个电话,我还要跋山涉水呀……跟我详细讲一下这个许林教授的情况。唔……嗯,好吧。

「对了,你有没有他的照片?务必找一张给我,要时间比较近的生活照,人物不怎么走形的。资料一定要尽量详细啊!干什么用?当然是办案了,你以为我是在玩?休假?我是在休假,问题是休假时也要碰上杀人的案子,我能有什么办法?什么?喂喂,你大声点,这里信号不好,我听不清楚……你问许教授是不是出事了?他?他活得好得很呢,出什么事?好好好,你快点把东西给我发过来,越清楚越详细越好,别忘了照片!喂喂喂……」

程启思沮丧地看着手机。「又没信号了。」

锺辰轩说:「反正你要问的,不也问完了?走吧,回镇上去,好好吃一顿,睡一觉。我看,在这里我们也没什么可做的了,如果数据无误,我们还是回去查查这个许教授吧。」他往靠背上一倒,「好好的旅游,又这么泡汤了,我还没玩够呢。」

程启思也只有叹气。

「谁叫我们运气就这么背呢?不过,发生了这种事,我实在是没什么继续旅行的心情,心上总是悬着挂着什么。不把这桩案件解决了,我不会心安的。」

「看到那么一大院子的尸体,谁还有心情继续看风景,那才真是怪事了。」锺辰轩闭上眼睛养神,嘴里不快地说。

「谁叫我们就那么不巧地走到那『汽车旅馆』去呢……」程启思郁闷地说着,重新发动了车子。锺辰轩听到他这句话,突然睁开了眼睛。

「你说,我们是因为凑巧才走到了『汽车旅馆』去的?隔着那么大一片树林,你怎么会知道那里有一家旅馆?我记得,是你说那里有旅馆的啊!」

程启思「啊」了一声,「是我说的吗?我忘了。我是看到有灯光,才进去的哪。」

「你怎么能看到有灯光?隔着那么大的一片树林,你有火眼金睛吗?」锺辰轩问得更紧了,「启思,你再好好想想。当时我在打盹,正是昏昏欲睡的时候,我是听到你说有旅馆就跟着你下车了。你是怎么知道那里有旅馆的?这很重要,你仔细想想。我说过,他们不杀我们,是需要见证人,而你跟我就是见证人。但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有信心,知道我们一定会去?他们也不可能一直在那个旅馆等下去,时间是很紧的。从古婵那副打扮就能看出来,她根本没有在那里作长时间停留的打算。」

程启思又把车停在了路边。「你真问住我了。我是怎么知道那里有旅馆的?我觉得我好像一直就知道……你记得吗,在车上我就跟你说这附近有旅馆来着?但是,我为什么知道?是因为我在临走之前找了很多数据,看了很多杂志,也许在哪里看着了也不一定?你知道,那些旅游杂记,常常会把自己住过的旅馆写下来……」

「你真是胡涂了。」锺辰轩说,「这里已经废了几年了,等于是没人住的鬼屋,谁会来这里住宿,又有哪个旅客会写下来?那才真的是见鬼了呢!何况,你看的杂志都是这一年来的,我也都看了,我绝对没有看过有关这个旅馆的描述。」

程启思苦着脸说:「我是真想不起来了,辰轩。」

锺辰轩哼了一声。「开车吧,也许什么时候你灵光一闪,就想起来了。」

回到镇上,李永田的办公室却是关着的,程启思只得把NB抱了出来,用无线网卡上网。那个速度就真够慢了,传过来的东西又大,看着它一点一点地下载,实在是焦心。

锺辰轩说:「我们带着笔电去吃饭吧,我饿了。反正我看没个把小时,它也下载不下来。」

程启思也无可奈何,抱着NB就跟了出去。好在这个小镇上倒是手机信号很好,不怕网络会中途断掉。

老胡正在把店门前的门板移开。看到他们过来,堆起了笑。

「这么快就回来了?来来,进来,我这就弄菜去。」

程启思和锺辰轩坐了下来。锺辰轩说:「胡老板,昨天晚上本来想到你这里吃饭,你这儿却没开门,害得我们只能泡方便面。」

老胡嘿嘿地笑,「是啊,昨天我病了,在家里窝了一天。有点感冒,怕传染人哪!」他转过身,就进了后面的屋子,跟着就听到了炒菜的声音。

程启思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昨天想再去加油没加到,我现在去加。我也不想再在这里耽搁了,如果这个许教授真是巫问,我们就马上去调查一下。」

锺辰轩没有反对,程启思就出了店门。老胡把菜端上来的时候,程启思正好回来了,从车上跳下来说:「我还正好赶上呢。」

锺辰轩问:「油加好了?」

程启思拿了筷子,就开始吃,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那个王胖子太能睡了,放着生意不做,我叫了半天才出来。昨天我那么用力地敲他的门,也没把他敲出来,估计是睡得太熟了。」

「好像特别胖的人都容易睡得死。」锺辰轩夹了一筷子菜,眼睛还在盯着计算机屏幕,「啊,下载好了。」

程启思推开了碗。「我看看。」

传过来的除了一个压缩的数据之外,还有一张图片。锺辰轩点开了那张图片,两个人都发出了「啊」地一声。

照片里的人,虽然打扮不同,也略微年轻了几岁,但毫无疑问就是巫问。

程启思兴奋地拍了一下桌子,「还好李永田留下了他的一幅字,否则,我们怎么也查不到他的。现在有名有姓,我就算追到天边去,也要把这个人给翻出来。」

「数据等会路上再看吧,只要证明是他就行了。」锺辰轩把笔电推到了一边,「先吃饭吧,我看我们吃完了就继续走吧。」

程启思问:「不跟李永田和赵思翰打个招呼?现在他们在深山里,手机也是打不通的。」

「他们要检查现场,要运尸体,今天能不能回来都还不一定。」

锺辰轩扬起了声音,「老胡,麻烦你帮我们告诉李永田,我们找到了巫问的证据,要先走一步。我们会再跟他们联系的。」

「好吶!」老胡又端了一大碗汤过来,「放心,一定给你们带到!」

吃过饭,程启思去招待所里拿了两个人随身的东西,下楼上了车。锺辰轩低声地说:「你开车的时候,开慢一点。」

程启思笑了。「你真那么担心我的开车技术?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锺辰轩慢慢地说,「总之,你听我的吧,开慢一点。」

程启思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再问。

开出了镇,还能看到路上有些当地的小孩在砍柴。这里取暖的办法还是相当原始的,因为供电也不好,用高功率的暖炉恐怕整个小镇都会停电。

「停车。」锺辰轩说了一句,车一停他就下了车。

程启思也跟着下了车,他实在纳闷锺辰轩想做什么。

锺辰轩走到一个小孩面前,蹲下身问他:「你认识开饭馆的老胡吗?」

孩子看了他一眼。「认识啊。我昨天还见过他的呢。」

「你在哪里见过他?」锺辰轩又问。孩子伸手朝旁边指了一下。

「就在这里啊。王胖子开车,和老胡一起回来的。」

锺辰轩说:「什么时候?」

「晚上,我那时候都要回家了。」孩子有点不耐烦地答了一句,又埋下头干活去了。

程启思站在后面,听到了他们的对话。锺辰轩走回来的时候,程启思问:「你究竟在想什么?」

「你刚才不也听到了,」锺辰轩上了车,说,「老胡说他昨天感冒,在家里躺了一天。而这孩子说他看到老胡昨晚坐着王胖子的车从外面回来。你不是说,你昨天本来想去王胖子那里加油,结果怎么敲门也没人来吗?」

程启思把手搁在方向盘上,却不发动车。「你究竟在怀疑什么?」

锺辰轩沉默了一会。

「我现在还只是在怀疑。开车吧,再不走我们今天到不了下一个小镇了。」

程启思没有再说话,发动了车子。他的声音,闷闷地传了出来:「你什么时候才可以信任我?把你心里的事跟我分享?」

锺辰轩闭了闭眼睛。「你这顶帽子扣得太大了,我当不起。」

车子往前窜了去,程启思不知道是在发脾气还是怎么的,开得相当快。在这种路上,这样的速度是危险的,锺辰轩却也没有表示意见,更没有开口阻止。

开了大约两个多小时,天已经阴暗了下来。程启思看到路右侧有一个指示牌,上面标着离下一个小镇的距离。

「还好,我们今天不会在路上过夜了……」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程启思一踩剎车,停了下来。这一停让锺辰轩也猛地颠了一下,不满地抱怨说:「你干什么?见鬼了?」

「我想起来我是怎么知道那个『汽车旅馆』的存在了。」程启思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也明白你究竟怀疑的是什么了。」

锺辰轩坐直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们出发之前,我想找一份特别详细的地图,但四处找到的,都不合我的意,于是我就去找了部门里一个同事。」程启思说。

「你知道,最详细的地图莫过于相关部门自己规划的,那可比旅游杂志上的要好多了。他说他有个熟人在那一带,也是同行,说找他要……然后,我朋友问我,说他的熟人跟他说,最好给一个具体的行程,他才好给我们找详细的路线图。于是,我把我们的行程给了他……」

锺辰轩打断了他。「马上打电话问问你那朋友,他的熟人叫什么名字。」

程启思说:「那得再开一段,到了前面的山头,看看有没有信号。」

那山头看起来很近,但盘山公路弯弯曲曲,足足爬了快一个小时才走到。程启思看了看手机,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有信号了。」

他开始拨号,很快就接通了。「喂?对,是我……我再问一下,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个警察的名字……我忘记了……你确定……好的,我明白了。」

他放下手机,脸色凝重地望着锺辰轩。

「你想的是正确的。」

锺辰轩没有说什么,只是作了个手势。「开车,往回走。」

终幕 凶手原来是……

赶回到小镇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程启思把车停在李永田办公室的门口,直接去敲门。

李永田的家跟他的办公室是在一起的,虽然窗帘拉下来了,但还是看得到里面有灯光。过了一会,李永田才走了出来,看到是他们两个,明显地吃了一惊。

「你们……你们不是走了吗?怎么,车坏了?」

程启思说:「不是,我们忘了一些事。可以进来吗?」

李永田显然有些犹豫,但还是让开了。

程启思和锺辰轩走了进去,老胡和王胖子居然也在座,一个人面前放着一杯茶,茶没有冒热气,看样子他们已经在这里坐很久了。

程启思找了张椅子坐下来。「赵思翰他们呢?」

李永田已经镇定了下来,关好门就忙着去给他们倒茶。

「回去了,他们带着尸体,还是尽快赶回去的好。他们路熟,晚点也没关系。」

锺辰轩走到了靠墙的书柜旁边,「永田,看样子你很喜欢看书,也很喜欢看电影,你这里的电影很多。」他的手指,从书柜上缓缓地划了过去,最后停留在了一个碟盒上。「我可以取出来看看吗?」

李永田看着锺辰轩,然后走到书柜边,把那张影碟取了出来。「你对这部电影有兴趣?」

锺辰轩拿着那个碟盒,微笑地说:「我看过它,它的片名叫Identity。就跟在巫问─噢不,他的真实名字应该叫许林,是位知名的教授─他的旅馆里发生的事很相似。一群人聚集在汽车旅馆,然后一个个地死去,一个个的尸体消失……」

李永田笑着说:「也许,巫问也看过,所以他受了影响,设计出这样的计划?」

「也许。」锺辰轩说,「他给自己的旅馆题了个名,叫『汽车旅馆』。但是,这却跟Identity里发生命案的旅馆不谋而合。于是,凶手就开始有了一个对杀人命案的基本构想,而灵感确实是来自于……」他举起了手里的碟盒,「这部电影。」

李永田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放到了程启思面前。

「是吗?可能真的是这样吧。来,先喝杯茶。」

程启思淡淡地说:「不用倒茶了,你的茶,我们也不敢喝。」

李永田脸上的笑,顿时僵住了。王胖子和老胡也站了起来。「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就是,如果喝了你们的茶,我们恐怕就会跟那些人一样,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锺辰轩接过了话头,「不用再装了,你们自以为天衣无缝,其实,你们露出的破绽也实在是够多了。」

李永田把杯子挪开了。他脸上的笑突然变了,像是戴上了一个假面具似的。

「噢?我们露出了什么破绽?说来听听。」

「首先,就是老胡说得太多了。」

锺辰轩瞟了一眼脸上已经变了色的老胡,「他形容得太真切了,语气里流露出来的赞赏甚至贪婪也太明显了。当时,我只是想了一想,没有深思,但是我记住了。」

王胖子坐回了沙发上,他的身躯就像座小山,表情倒是很平静。「然后呢?」

「然后么……就是整件事情给我的不协调感了。」锺辰轩说,「明明可以用简单的手法完成的案子,偏要搞得如此复杂,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启思说,也许是巫问喜欢炫耀,可我不这么觉得,这跟他的个性不符合,我接触过巫问,跟他交流过,我认为他是个务实的人,不会将简单的事复杂化。我想不通,怎么都想不通,所以我只能把这个问题暂时放一放。」

李永田脸上仍然是那种面具一样的假笑。「那你现在得出结论了吗?」

锺辰轩也笑了:「当然,如果我再得不出结论,我就是个傻子了。其实,当时对那笔财宝动了心的人,是两批人。你们三个,加上巫问,是一起;而剩下的人,又是一起。我不太清楚你们当时是怎么下手的,也许那家藏民被你们花言巧语地哄到了那家旅馆,他们本来就是淳厚朴实的人,又哪里斗得过你们?你们杀了人……而这时候,另外的那几个人也来了。他们可能也杀了藏民一家其中的一两个……」

王胖子嘿嘿一笑,打断了他:「你说得不错,八九不离十。巫问是研究藏文化的专家,他常常来旅游,经过我们这里几次,也拉上了交情,后来,他不知道为什么就不当教授,跑到这里来,还买下那家店当老板。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告诉我们他写的论文被人骂,有好的机会也被人抢走……还不如躲到这里来干净呢!他说,隐居,隐居,古代的隐士都是这样的……」

老胡笑出了声:「他?隐士?算了吧,比我们谁都贪。那天我们四个都在我馆子里喝酒,这时候,那家子藏民来了。财不露白啊财不露白,古人说的话真是对的,如果他们不那么随便地把那些宝贝拿出来,我们谁会多看他们一眼?好吧,看到了,就舍不得了。那些人很好骗,他们向我们问路,王胖子就说他有车,可以带他们一程,于是,就把他们带到巫问的旅馆了。不过,车里不能把他们一家子全部装下,所以,我们第一次带过去的是老头子和小家伙,把这几个先料理了,再办剩下的几个。」

他叹了口气,「我们给他们水喝,给他们东西吃,然后下了安眠药,跟着就用他们的藏刀把他们给杀了。天哪,那些东西啊,我的眼睛都花了。我花十辈子,不,一百辈子都花不完啊!」

李永田的眼睛里,骤然闪出了狠毒的光。「这些人,他们根本不理解那些东西的价值,凭什么他们就配拥有?我们懂,所以我们应该得到!」

锺辰轩扬起了眉头。「不惜以杀这么多人作代价?」

老胡恶狠狠地说:「也不只是我们。谁见了这些东西会不心动?齐轩,古婵,吴宏,云乐,还有姓刘的那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

锺辰轩说:「有一点我一直想不通。你们四个要凑起来很合理,他们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王胖子开了口,「他们都是一个什么俱乐部的成员,组织了一次自助旅行,就自然走在一起了。姓刘的那一家,正好搭顺风车而已。」

「于是,在杀了你们带去的老人和孩子之后,你们发现留在镇上等你们接的另外几个不见了。」锺辰轩说。

「你们问了镇上的人,知道是另一辆小型旅游车带走了他们,你们自然就会联想到也坐在饭馆里看到的古婵和齐轩。所以,你们就开车去追,被你们给追到了。于是,你们谈妥了条件,决定把尸体全部埋在旅馆的地下,然后让它废弃掉,没有人会去追查死者行踪的。谁又会关心这些人呢?他们一家人,都死在一处了。」

王胖子说:「本来嘛,我们计划得好好的,杀了人后埋起来,然后买很多玉米堆在上面,谁会知道?反正那家旅馆也是巫问的。这群人撞来了,我们当时也急了,只能去追,要在这一带开车,没有比我地形更熟的,我开起来当然快了。那个姓刘的,那么胆小,居然还敢杀人,真是让人想不到啊!不过也没办法,撞见了,大家彼此都忌惮,好在东西够多,一人分点也够了。」

「不够,根本不够。」锺辰轩说,「如果够的话,就不会在两年之后,重新在这里碰头了。」

李永田脸上的假笑,让程启思很有一拳打过去的冲动。

「东西又多又重,尤其是黄金和佛像,不好带。我们也得避避风头……于是,我告诉他们,这些东西如果一起流入市场的话,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如先把好拿的分了,剩的藏在夹层里,约定两年之后再来取。他们也都同意了……我当时没有来得及细想,只是想着……两年的时间够长,我也许能够想到更好的办法。」

程启思说:「你们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把别的人都杀了。」

「没错。」李永田仍然在笑。

「我花了两年的工夫,研究出了这个计划。我需要一个替死鬼,于是我选择了巫问,我先筹划让他『死去』,这个你们已经知道了。他就另外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躲了两年,直到最近要开始计划的时候才回来……这时候,我需要合适的见证人,正好,你们要来,于是,我们把你们引来了。你们会认为巫问是一个高智商的罪犯,他不仅布下了这样大一个杀人棋局,把所有要杀的人都杀死了,然后成功地躲过你们的追捕潜逃了。你们从此就不会再继续追查,即使追查,一个死人,你们能够追查到什么?那幅字,也是我有意留下来,就是为了让你们看到,以此追查到巫问的真实身分。」

程启思问:「巫问已经死了?」

「当然死了。」王胖子笑得眼睛瞇成了一条缝。

「我跟老胡把他的尸体运走了,装在吴宏那辆越野车里,扔到一条水流湍急的河里去了,我保证,他的尸体永远都不会有人发现的,那条河里的漩涡是有名的。我在他后脑上敲了一下,他就死了,杀人嘛,就这么简单。」

李永田望着程启思和锺辰轩。「你们最后是怎么确定的?」

「你们是很高明,但你们也跟寻常的杀人凶手一样,过于自信。」锺辰轩说。

「其实从最开始,就有个很明显的破绽了。启思想拿一份详细的地图,于是他的朋友找到了你─李永田。你觉得我们会是很好的见证者,你也完全自信我们不会看破你的计划。你在地图上,特意地标了一笔,用红笔写上了『汽车旅馆』。启思在走之前仔细研究过地图,印象很深,你们旅馆所在的位置,是我们路线的必经之地。而你有我们的行程,只要不出意外,我们应该是会在晚上到达旅馆附近。如果我们没有找到旅馆,那你们也会想方设法地把我们引过去的。」

「就凭这一点?」李永田说,「这根本不足以当作证据。」

「确实不足以当作证据。」锺辰轩回答,「但是,也足以让我们找到事情的关键了,而你们又犯了另一个错误,那就是说了太多的谎。老胡跟王胖子,一个扮作巫问,开着齐轩的本田上了火车,又悄悄回来;一个开着吴宏的越野车,把巫问的尸体扔下了河。你们都不在家,于是一个装生病,一个装睡觉,我问了一个在路上捡柴的小孩,他却轻而易举地揭穿了你们的谎言。说谎,是一定要有原因的,如果你们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为什么要说谎?」

王胖子叹了口气。「我想着你们很快就要走,也没有操心那么多。不过,这也不能算决定性的证据吧?」

「还有一件事。」锺辰轩说。

「当我跟启思听到树林里有人在呼救的时候,云乐,吴宏,还有跟我们一起的巫问,都不可能在树林里。所以,一定还有其它人在现场。你们三个人,当时一定都在附近,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如果我们想停止在树林里的搜索,提前回去,你们会立即制造意外,让我们继续留在树林。而齐轩意外地杀了古婵后,巫问立即出来跟你们商量,你们马上制定了一套应付的对策,教给每个人应该说的话……很精彩,只可惜,那些演戏的人不是个个都高明得无懈可击。在我提议每个人讲个鬼故事之后,他们就急急地开始想把那些鬼鬼怪怪的故事灌输给我们了,我由此也只能看到他们的欲盖弥彰。至于决定性的证据……这个就太容易了,搜一下你们的家,就会看到那些东西的。」

老胡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们倒是比我们想的聪明得多。」

锺辰轩微笑地说:「其实你们只是捡了渔人之利而已,典型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三个人找了巫问作替死鬼,而巫问又按照计划找了吴宏和云乐作同谋……高明的一着,非常高明,从策划到执行,都太高明了。不过,你们未免太高估自己了。天下的警察,不是人人都愚蠢的。从一开始,我就认为巫问是个学术型的人,这种人是实际的,而设计这个计划的人,明显地喜好错综如同蜘蛛网一样的事物,喜好把简单的事变得复杂。同时,他也喜欢卖弄,而且过于自信,那就是你,李永田。」

程启思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掏出了手枪,对准了李永田。「你是要我开枪打死你们,还是去自首?」

王胖子笑嘻嘻地说:「没关系,你开枪啊,杀了一个,分的人又可以少一个了。就算你不杀,我们可能哪一天也会互相残杀的。」

程启思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透上来,他不再犹豫,正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锺辰轩却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程启思吃了一惊,侧过头看着他。锺辰轩却对他肯定地点了点头,「相信我。」

程启思只迟疑了一秒钟,突然地把手枪倒转了,让枪口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了出来,但是却仍然射中了李永田的胸膛。

李永田倒在地上,眼睛里满是惊疑不定的表情。「怎么会……怎么会……」

锺辰轩说:「既然所有的尸体上都没有枪伤,而手枪又发射过一颗子弹,不是栽赃给启思的话,你们的用意是什么呢?见证人用完,也没有什么用了,死了难道不比活着好?本来反锁着的门打开了,就是要我们进去把枪捡回来。」

李永田捂着右胸,已经说不出话来。程启思扑过去就跟王胖子扭打了起来。

王胖子虽然体形大,但行动却不怎么敏捷,被他用力在颈后一敲,也倒了下来。老胡显然不如另外两个心理素质好,在那里待了一会,脸色发白地竟然想夺门而出。

「别像对林明泉那样,马上就杀了。」锺辰轩找绳子把王胖子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然后去帮李永田止血,「打昏就行了。」

要制服老胡更容易,程启思在他后脑上补了一下,一边绑他一边问:「为什么?」

「这几个杀人犯都很有意思,」锺辰轩淡淡地说,「非常有意思。从智商到性格都很特别,等他们进了监狱后,我会好好地跟他们谈谈。」

他瞅到了程启思的表情,微微一笑说:「不好意思,我只想着自己的老本行了。快打电话联系吧,让赵思翰尽快过来抓人,把枪扔到一边,就说是他们的枪,我想赵思翰也不会为难你的。」

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张落在地上的《Identity》的影碟。

「这几个人,确实很值得研究。因为他们已经完全没有Identity了,身分?性格?特征?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贪婪,无比膨胀的对财富的欲望,以至于把他们性格里别的侧面,全都掩藏了。人性到这一步,已经是堕落到最低点了。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跟野兽无异,但遗憾的是,他们都是人。」

「既然他们本来是要把这些东西送到神山寺庙的,那我们还是替他们把这个心愿完成吧。」从飞来寺里走出来的时候,程启思望着积满冰雪的三座神山,缓缓地说。

当从李永田那三个人家里搜出来的东西搬到亮处的时候,程启思和锺辰轩都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藏族人所欣赏的东西,往往是灿烂的,宝光四射的。

金子的经书足以把人的眼睛晃花,而那尊檀香木雕成的佛像,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最后上级作出的决定,是把这些东西送到神山上的飞来寺和白转经堂,那是神山最著名的两座寺庙。程启思和锺辰轩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送宝」的人。

三个杀人凶手都没有死。

赵思翰连夜赶了过来,程启思那一枪只打中了李永田的右胸,虽然伤得很重,但如果抢救及时还是能救活的。赵思翰带着三个杀人犯走了,说要立刻赶到医院去。

「不管怎么样,也要救活他们!」

听赵思翰说得咬牙切齿的模样,程启思笑着说:「为什么?救活了还不是要死的。这种人不可能不判死刑。」

「就是要他们活着受罪,活着等死。」赵思翰冷冷地说,「这样冷血的罪犯,让他们这么死了,太轻松了。」

程启思其实在心里也是赞同他的话的。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锺辰轩:「你真的要去跟他们谈话,继续你的研究?」

锺辰轩微笑地说:「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了,你就别再打听。」他望着程启思,「你倒似乎真的不贪心。」

「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程启思说得很淡然。

「何况,这些是他们寄托着浓重虔诚信仰的东西,我不能沾。李永田也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抗不住宝物的诱惑。我不能再步这个后尘,不是么?」

锺辰轩淡淡一笑,「我很欣赏你这一点。其实,这些东西都没有数,你我拿一点也不会有人知道,只不过,做人应该有自己的原则。」

「我也没有信错你。」程启思说,「你是确定枪里面被塞了铅块,如果我开枪就会杀死自己?」

锺辰轩说:「他们根本没有理由把枪留在那里等我们捡,我发现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了,但我并没有多想,直到你拔出枪来的时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记起那把枪我拿到手上的时候似乎重了不少。所以,我想枪一定是做了手脚。不过,当时的情况也很危急,我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猜错了会怎么样。」

程启思简单地说:「就算你猜错了,我也不会怪你。何况,我现在不是好好地吗?」

他的眼光,掠过了寺庙前面挂着的巨大的经幡林。无数的朝圣者在经幡林前,点燃采来的侧柏枝叶,在浓烟里绕着经幡行走。

「他们是在祈福吗?」

锺辰轩说:「那么多人一直走,不管走多久也要走来,与其说是为了祈福,不如说是为了自己的信仰。」

程启思也笑了,「有道理。」他的眼光有些茫然。

「辰轩,走到这里,我也许开始理解,那些人为什么要把最珍贵的东西献出来了。我一向什么都不相信……可是现在,我居然也有一种膜拜到几乎是虔诚的感觉。如果在这里许一个心愿,会不会成真?」

突然间,他似乎在那些纷飞的经幡布里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个纤细的长发女人,因为隐在浓烟里,他看不清楚她的脸。

「尹雪?!」

当浓烟稍稍散去的时候,程启思再去找,就没有看到人影了。

「尹雪?这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锺辰轩在他身后说,「要找一个人,不是一件难事。你为什么不去做?」

程启思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抬着头,茫然地在经幡林重重的人影里寻找着。

当然,他失望了,这里面根本没有尹雪的影子。刚才所看到的,究竟是一个幻象,还是她确实来过?

「辰轩……这个女人是我在一件案子里认识的,她是个杀人凶手,但是我觉得她情有可原。所以,我放了她……」程启思笑得很苦涩。

「她不会想见我的。我也很矛盾……我不知道我究竟想不想见到她?」

锺辰轩笑了。「那就得问你自己了,我是心理医生,不是感情咨询师。」

程启思的目光,久久地停在寺庙里佛像前供着的长明灯上。

长明灯的火焰,并不明亮,但却正如它的名字那样,缓慢而持久地跳动着。那一星灯火,美丽如盛放的金黄色花朵,优雅而神秘。

远处,三座覆盖着洁白冰雪的神山,如同三尊神祇,亘古不变地俯视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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