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色者的代价

 
骗色者的代价
2014-05-12 20:47:25 /故事大全

在百合网上征婚的丁玉邂逅了一段忘年情。为了这段感情,她放弃了稳定的工作,为男友打胎。但就在丁玉与男友准备步入婚姻殿堂时,她得知男友还有妻室的真相。丁玉怒将欺骗自己的男友告上法庭。

2013年1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人格权的概括性规定,认定丁玉的男友李江恶意、长期隐瞒已婚事实,具有主观过错,李江的行为侵犯了丁玉的性自主权,判决李江赔偿丁玉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并向丁玉书面赔礼道歉。该案被称为“北京首起性权利赔偿案”。

百合网邂逅“有缘人”

出身军人和知识分子家庭的丁玉活泼美丽,于部队艺术院校毕业后成为一名优秀的部队文工团演员。这样一位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的女孩儿,却成了“剩女”。2010年9月,在家人的催促下,32岁的丁玉在百合网上注册会员,发布了征婚信息。

3个月后,百合网上一位名叫李江的男士向丁玉发出了征婚邀请。李江的身份信息显示他出生于1953年,是一位私企老板,已离异。考虑到两人间的年龄差距,丁玉婉言拒绝了李江。

或许是丁玉的照片和条件吸引了李江,李江并没有放弃,仍然频繁地向丁玉发出邀请。为了打消丁玉的顾虑,李江解释自己早年离异,子女都已成年独立,没有家庭负担,而且有经济实力,能够为丁玉提供稳定和谐的家庭生活,希望丁玉能提供机会见他一面。

通过网上聊天,丁玉感觉李江是一个细心、体贴的男人,有着成熟男人独有的闪光点。几天后,丁玉答应了李江的邀请,两人在北京蓝色港湾见面。

在这次见面中,李江再次向丁玉重申,他离异多年,期盼身边有一位女人关心照顾,子女也不会干涉两个人的交往,他们结婚以后还可以要孩子。

丁玉听着李江的告白,觉得李江是个坦诚直白的人。而丁玉也渴望过结婚生子的家庭生活。这次面对面的交谈使丁玉和李江一拍即合。

约会一周之后,李江借着圣诞节的名义,邀请丁玉到沈阳和他的朋友们一起聚会过节。接踵而至的2011年元旦,李江又带着丁玉到上海、三亚旅游。两人很快发展为恋人关系。

2011年春节,李江带着丁玉回到了他的老家——黑龙江省黑河市过年。丁玉拜访了李江的母亲,并与李江的子女、兄弟姐妹度过了一个和睦、喜庆的春节。在黑河的这段时间,李江多次在朋友和邻居面前公开两人的恋人关系,丁玉也被大家称为“嫂子”、“弟妹”。

不久后,丁玉转业到了北京,拥有一份稳定、喜爱的工作。考虑到李江的公司经营需要帮手,“既然都是工作,为什么不给未来的老公干呢?况且,干出来的成绩还是自己家的”。抱着这样的想法,丁玉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李江公司的经营中。

丁玉一心一意地辅佐李江,对此,她还感到一丝欣慰:李江几乎毫无保留地让自己介入公司运营也说明他对自己的信任,把她当成了自家人。随着两人关系愈加亲密,丁玉与李江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1年9月,丁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既惊喜又意外,享受着“将为人母”兴奋的同时,丁玉更想借此机会将期待已久的婚姻大事摆上日程。考虑到李江家中子女、母亲的感受,她询问李江是否生下这个孩子。 李江表示虽然他会尊重丁玉的选择,但是,最近公司业务很多,要孩子会不方便,婚期也没法儿确定。两人协商后还是决定放弃这个孩子,李江以丈夫的名义在丁玉的流产手术提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休养期间,丁玉仍然支撑着和李江一起拓展公司业务。

揭穿谎言遭抛弃

人工流产后,丁玉开始着急办理与李江登记结婚的事,她要李江尽快从老家带来结婚需要的手续材料。

2011年年底,李江回老家参加朋友孩子的婚礼返回时,并没有带回户口本和离婚证。在丁玉的再次强烈要求下,李江专程回老家取证件,但回来时依然两手空空。

“拿个户口本和离婚证怎么就这么难呢?”丁玉开始怀疑和困惑。就在此时,丁玉了解到李江还有一个并非他前妻所生的儿子小舟。

2012年春节,在丁玉的反复逼问下,李江终于承认自己并没有离婚。但他解释自己和妻子分居20多年,婚姻已名存实亡,并继续对丁玉承诺自己会尽快办理离婚手续,一旦拿到离婚证就和她结婚。

丁玉听到这番解释后又气又恨,她不相信20多年都没离成婚的李江会在几天内将事情办成,丁玉干脆搬回了自己家。

一天,丁玉无意间听到李江的女儿大声指责父亲,“对丁玉有什么好留恋的?凭你的经济实力,上哪儿找不到比丁玉更强的女孩儿。要是离婚,多么对不起母亲”。

听到这番话后,丁玉气愤不已,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当作破坏李江家庭的“小三”。可是,在与李江交往的这一年多中,竟没有一位李江的亲戚或者朋友告诉她李江还有妻室,这无异于一场集体欺骗。

丁玉下定决心和李江断绝来往。之后,她收到李江的短信,“分手是为了你的未来,不再耽误你了”。但对于欺骗自己的感情,李江毫无歉意,他甚至还对丁玉说:“要不你到法院告我吧!”

主张性权利获支持

遭遇情感打击后,丁玉一度绝望。这件事让她在家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又担心自己被朋友误认为“小三”,丁玉为此把自己关在家里。

两个月后,精神恍惚的丁玉被医院诊断为精神抑郁状态。在足不出门的日子里,丁玉依然暗暗留意着李江的动态。

丁玉发现,在多家征婚网站均能看到李江新的征婚信息,身份一栏里均写着单身离异甚至丧偶。她发现自己内心所有的痛苦和伤害都是李江的欺骗导致的,自己不能吃这个哑巴亏。想到平时在电视中看到的一些法制类节目,她找到了律师,决定放手一搏,在这场不公平的感情中为自己找回公道。

2012年7月,丁玉将李江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江向她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177元,误工损失186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丁玉起诉称,李江的一系列行为已经侵害了她的健康权和一般人格权,李江隐瞒已婚状况导致她为了结婚与其一起生活,致使她对自己性方面作出处分,李江的行为侵犯了她的贞操权和性自主选择权;李江的欺骗导致丁玉精神受损害,出现抑郁倾向,侵犯了她的健康权;丁玉相信李江的谎言而放弃工作,后处于精神抑郁状态无法工作,没有正常生活

2012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江本人没有露面,代理律师出庭参加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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