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梦有痕

 
清梦有痕
2014-05-12 21:37:58 /故事大全

第一章 楔子

2010年。

香港。

夜店。

厉洁疯狂的喝酒,疯狂的跳舞,她需要这灯红酒绿来麻醉自己。醉了,就会忘记他对自己的伤害吧?她爱了他八年,换来的却是他的一句,“对不起,我一直都当你是妹妹!”

夜店。

正翔默默地注视着这个疯狂的让人心痛的女人。为什么,他爱了她八年,她的心痛却一直都是为了别人,自己的心痛却一直都是为了她。

猛仰头喝下杯中酒,他冲向舞池,一把拽开那只几乎贴在她身上共舞的“绿毛鸡”,不顾她的挣扎抗议,拖起她就往外走。

这是他第一次违背她的意思。

八年了,他对她说的话奉为圣旨,小心翼翼地宠护着她,只要她高兴,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哪怕那些事会让自己痛彻心扉也在所不惜。可是今天,多年的压抑终于爆发,他不能让她再这样买醉放纵,那个男人不值得她如此,他要让她恢复成以前那个活泼、可爱又刁蛮、任性的小洁。

这一次,他决定不再放手。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这个酒风不太正的女人弄回了公寓。

半夜。

厉洁醒来,伸手拿过床头柜上的一杯水一饮而尽,心中泛起一丝温暖和一丝苦涩。

这杯水,一定是正翔准备的。只有他会担心自己喝了酒醒来会口渴,只有他这个傻瓜会八年如一日无条件的关心她,纵容她,而不管自己怎么伤害他。“唉!”自己欠他的实在太多了。

扭过头,目光无意识的透过敞开的卧室门望到客厅。

咦,还有灯没关,难道

客厅。

厉洁蹲在沙发前仔细地欣赏着这个孩子般熟睡的男人,古桐色的肌肤,坚毅的面庞上镶嵌着高挺的鼻梁和性感的嘴唇,就连紧闭的双眼都那么的好看。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个男人长得这么帅呢?其实,他比俊凯更稳重、更有男人味,只是自己的心先入为主地装进了俊凯,才会刻意忽略这个一直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大帅哥吧。

天亮了就要离开这儿了,想到这儿,厉洁的心没来由的一阵颤动,那么,现在,就来补偿他八年来对自己的付出吧。

醒来的正翔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半裸的厉洁正八爪鱼似的趴在自己身上笨拙的解着自己的腰带,上衣的扣子已经不知何时被解开,裸露着宽广结实的胸膛。

呆愣了足有一分钟,正翔的大脑终于可以正常运转。

他愤怒的抓住厉洁的双手,将她与自己稍稍分离,大吼道:“小洁,你醒醒,你看清楚,我不是”。“我知道!”厉洁微笑着看着这个因生气而青筋爆起的男人,一只手情不自禁的抚上他的脸,温柔而坚定的打断他尚未来得及说完的话。“我知道,你不是俊凯,你是正翔,我现在很清醒,相信我!”

既然你知道我不是他,为什么还要这样做?是感动,还是感谢?可是这些疑问早被一记香吻堵住,继而,在这个笨女人拙劣的进玫下,正翔的大脑再一次停止正常运转。

该死的女人,总是轻而易举的令自己的大脑死机,可是为什么,自己的心里却总是那么的期待呢?

再次醒来的正翔紧紧攥着厉洁临走留给他的信,望着床单上欢娱过后那刺目的鲜红,暗暗发誓,今生今世,无论她逃到哪里,都要找到她,绝-不-再-放-手!

第二章 穿越

几千里之外。中国大陆。一不知名景区。

厉洁正和一干驴友艰难的攀爬在一段崎岖的山路上。

“再翻过这个山头就到达目的地了,大家先休息一下。”驴头的声音刚落下,厉洁就一屁股坐在了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

原来,男欢女爱的结果就是腰酸背痛外带腿抽筋啊,自已上大学时好歹也是校登山队的队员,可现在却如此的狼狈不堪,都是拜昨晚的运动所赐。

一想起昨晚被惊得目瞪口呆脸红的像某个动物屁股的正翔,一抹笑容不自觉的浮上厉洁的脸颊,好像,还有那么一丝甜蜜也一起涌上心头。唉,这会儿,他应该看到自己的信了吧

“好了,大家准备出发了!”驴头的声音及时把神游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这是在想什么呀,一切都结束了,无论俊凯还是正翔,都是过去式了,我要换个环境,换个心情,重新开始!”厉洁使劲拍了拍自己有些发烫的脸,背起包大踏步跟上队伍。

“哇塞,好美呀!想不到当今污染纵横的社会,竟还隐藏着如此美丽的世外桃源。”厉洁觉得此刻所有赞美的语言都不足以形容这眼前的美景,这里简直就是班德瑞的仙境,不,胜过仙境。

徜徉在仙境中的厉洁心情一下子好了许多,不再见了,俊凯!不再见了,正翔!“正翔,欠你的,只好用这一夜之情还了。若有来生,一定好好爱你。”为什么一想到他,大白天就看到满天繁星在乱飞呢?可能是昨晚运动太过剧烈,再加上今天的跋山涉水,体力透支的原因吧。思考尚未结束,厉洁就在众人一片尖叫声中,华丽丽的一头栽了下去。

厉洁一边仔细审视着醒来所在的这间屋子,一边啧啧称叹:“这个宾馆住一晚得多少钱呐!”只见床和家俱都是上好的红木,桌上的青花瓷等摆设古色古香,可比以前老爸从古玩市场上淘的精工细制多了,精致的雕花窗户上连玻璃都没有,只糊着窗纸,再看这地板,这墙壁,“啧啧,这仿的也太真了,连做古的痕迹都没有,有机会一定找老爸来看看。”想起老爸,刚才还神彩飞扬的厉洁一下子又蔫了下来,因为老爸的见异思迁,才造成父母离异,一个远赴美国,一个远赴加拿大,而自己也因此发誓要“从一而忠,一爱到底。”

“格格?!菩萨保佑,您总算醒了。格格,您可吓死奴婢了,您要再不醒过来,叫冬雪可怎么活呀。呜”厉洁看着这个在自己身上哭得七荤八素的古代丫鬟打扮的女孩,一下子懵了。这是唱的哪出呀?刚想问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见这丫头又风风火火的向门外冲去,边跑边回头喊着:“格格,你等着,我告诉老夫人去。”

“宾馆服务员?不对呀,看这小姑娘也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哪个老板敢大胆雇佣童工呀?她刚才喊我‘格格’,天哪,不会吧,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

厉洁一下子瘫软在椅子上。“我是想换个环境,可没想换到古代来呀,厉洁,这回真要历劫了,妈呀,您给我起了个啥名呀!”

转眼间,来到古代已经整整一个月了,回想这一个月的古代生活,怎一个“惨”字了得。

那天,那个叫冬雪的丫头跑出去不久,屋子里便涌进一大堆形形色色的人,领头的是一个约摸五十岁年纪身着华服的老夫人,搂着她心肝宝贝的哭喊了一番,再看其他人,有哭的,有笑的,有开心的,有叹气的,一个个围着她,这里瞧瞧,那里看看,感觉就像动物园里看耍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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