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圣

 
茶圣
2016-07-05 16:04:51 /故事大全 /被围观

引子一
 
诗云:小盏吹醅尝冷酒,深炉敲火炙新茶。诗又云:酒壶早是容情了。容情了。肯来清坐,吃茶须好。裙腰草。年年青翠,几曾枯槁。渔歌一曲随颠倒。

美人、江山、荣华与富贵,这些我统统都不爱。我爱的只有茶!

我曾被皇上请入宫中,与他讲了三日三夜的茶经,也曾为茶放弃了高官厚禄,故此名声大振,所以世人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茶圣”。

为茶,我从没有后悔过。

诗僧皎然曾经打趣的问我:“如果有一天,当你过身后走上奈何桥,孟婆问你今生有没有什么遗憾的地方?你会怎么回答?”

我久久不能言语。

或许,那时我也只能用双手撑住身体,望向脚下云烟雾绕的三涂川吧。

但是我又真的可以放下吗?放下她?

我叫陆羽,是个弃儿,自幼当然无父母养育了。于是六岁的我,便习惯了在竟陵郡这个无聊的小地方,过著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直到那日,我照例在街上小偷小摸外加乞讨时,积公大师发现了我。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竟陵郡难得的热闹。

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面相很慈善的老和尚身上。

玄宗皇帝好佛是众所周知的,有哪家庙里的和尚,不是敲了个肥头大耳,佛主不是常说众生皆平等吗?像这么穷的我,捞一些油水,佛主也应该体谅才对吧。

我想当然的一边思忖着,一边快步跟着他,终于找到了个下手的绝好机会。

我不失时机的施展自己的妙手空空,将手伸进了和尚的怀里,但是刹那间,我的脸却变得雪白。

我没有摸到想像中的涨鼓鼓的钱包,却碰到了一只粗壮的大手。

根据我的经验,看来免不了又要受一顿毒打了,于是很老练的说:“要动手就快点,我很忙的。对了,记住不要打脸,等一下还要去跟我的兄弟吃宵夜!”

老和尚愣了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三个馒头递给我:“银子我没有。不过这三个馒头倒是老僧刚化来的。吃吧,别饿着了。”

我接过馒头,却感到嗓子里有些东西堵着,堵得我喉咙痒痒的。于是我委屈的扑入了老和尚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他便是积公大师了。

第二天,我跟着他去了龙盖寺。以后我才知道积公大师是当代的名僧,唐代宗时曾召他入宫,给予

过特殊的礼遇。

积公是个饱学之士,他深明佛理,但最好的却是茶。

现在想来,或许我便是受了他的薰陶,才会有以后数十载如一日的编写出《茶经》吧……

积公常常对我讲,茶有三德。

一是坐禅通夜不眠;二是满腹时能帮助消化,清神气;三是“不发”,能抑制性欲。

茶叶中的各种丰富的营养成分,有提神生津的药理功能,是僧侣们最理想的平和饮料。所以我才会在《茶经》的上篇写道:“茶味至寒,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烦、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

这些字语为后世人津津而乐道,但又有谁知它大多是出自积公之口?

不过对一个孩子来说,晨钟暮鼓的日子,实在太过于枯燥了。

积公大师虽然常感叹我大有佛性,可以对佛经论集过目不忘,但也看得出我志不在佛,便从小就传授我艺茶之术和孔孟之道,望我在这些方面有所成就。

转眼间,在龙盖寺我不知渡过了几多寒暑。直到又一个人的到来,我的一生彻底改变了。

那日我在龙盖寺门前捉蚱蜢,一个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僧,走到我面前问道:“阿弥陀佛。积公大师可在?”

“阁下是谁?”我一直都受儒家教育,所以张口就说出了和身上的僧衣很不协调的话。

果然那个老僧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小僧吗?为什么口吐世言俗语!”

我见他吓走了我的蚱蜢,没有好气的反问道:“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小僧吗?”

老僧突然全身一震,呆呆的看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有些害怕的望着他,心想这个人恐怕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寺里的人把他抬进去?

不料,这老僧却又突然大笑起来,向我鞠礼道:“哈哈,贫僧总算明白了……施主,请告诉积公大师,我从谂输了。”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以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时与我师父同名的唐代高僧从谂禅师。

就在从谂禅师转身准备离去时,突然从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又严肃又苍老的声音:“问,如何是和尚家风?”

禅师转过身,毫不犹豫的答道:“饭后三碗茶。”

我师父积公点点头,鞠了个礼道:“那就请大师进小寺喝茶。”

从谂禅师愣了一愣,面露喜色道:“那贫僧就叨扰了。”

我不懂龙盖寺的粗茶有什么值得从谂禅师那么高兴的,听我身旁的小沙弥说,禅师曾来龙盖寺五次,而每次都要求积公喝茶,但积公却总是不许。

我觉得那个小沙弥一定是在说谎。

师父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全身的家当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又怎么会吝惜那一些不值钱的茶叶呢?

师父把从谂禅师请进大厅里,寺院中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呢,连平日总是待在厨房里很难见到的那些小头陀,也毫不例外的匆匆赶了过来。

所有人都静静的坐在大厅外的空地上,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响动,而打扰到了什么。

而师父和从谂禅师对坐着,身前只有一张旧桌,两盏冒着热气的绿茶。

“新近曾到此间么?”师父先问道。

“曾到。”从谂禅师答曰。

“好。喝茶。”师父笑了笑。过了一会儿,师父又问:“新近曾到此间么?”

从谂禅师思忖了半晌,摇摇头说:“不曾到。”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淩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

“于是可怜的紫雪,就不辞辛劳和危险,开了两天的雪橇车过来,请求他的援助了!这个无聊的大侦探总之无聊着也是无聊,想来应该会答应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小小请求吧。”

嘿!这哪里像是一个无助可怜的女孩的请求了,明显就是不带脏字的挖苦自己嘛!杨俊飞依旧把微笑保持在脸上,毫不在乎的说道:“真是个好故事。不过碰巧我也听说过有关这位大侦探的某些事情。

“据说,他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七天假期,可也许是他有些小名气吧!就算是只有这七天,也很难安稳放松的渡过。

“每一次休假,都会有些讨厌的人找上门来,冲他指手画脚的要求他做这做那,于是非常需要休假的侦探学聪明了,一开始放假他就到处躲。

“先是到柏林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跑到了北京。最后希望到西雅图去做一趟计画已久的旅游时,竟然在途经某个石油大国的领空时,被两辆歼敌机逼下了飞机。

“而进入宫殿后,那王八蛋酋长,竟然趾高气扬的命令大侦探,帮他找到自己第N个情妇偶然丢失掉的耳环!

“嘿,当时他几乎忍不住想痛骂……哦,不!应该是问候那个可恶的酋长家族中某位女性的冲动!”

看到紫雪痴痴的捂嘴大笑着的样子,杨俊飞晃动了高脚杯,继续讲道:“更有甚者的是两年前的休假!

“当时他坐上东京到名古屋的新干线列车,准备去品尝一下老牌寿司和鱼蛋。可惜这个并不奢侈的旅行,也变成了自己的奢望。

“某个国家的警部很干脆的将一整具尸体,塞进了他所乘坐的商务舱里。

“哼,于是今年的他,只好躲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格陵兰来。

“本以为应该没有人可以找到自己了,可谁知一个可恨的小妮子还是找到了他!竟然还装成这个大侦探的未婚妻。嘿,这个小妮子的朋友还真神通广大,竟然可以知道他到了这么偏僻的地方!”

面对杨俊飞措辞有些刻薄的话,紫雪呵呵笑着,不动声色的道:“我那个朋友啊,碰巧他是个蹩脚的骇客,而且很不凑巧的是他有一个怪癖,便是爱乱进某些喜欢自称自己是大侦探的家伙的私人电脑。”

杨俊飞略有吃惊的看着她,高智商的脑袋飞快的转动起来。

自己的私人电脑对外来侵略的保护,虽然说不上是国家级的,但是有胆敢闯进去而又不怕自己报复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人!

微一思索,已经有两个人的名字划过脑海。但是,那家伙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那就只剩下……

“哼!原来你认识血舞那个家伙!”

杨俊飞有趣的看着紫雪惊讶的脸,心情舒畅的躺在椅子上,又喝了一口酒。

嘿!自从刚才一遇到那个小妮子,自己就一直在言辞上落下风,现在总算扳回一局了。

趁热打铁,还没有欣赏够她晴转阴的表情的他,接着说道:“下次你再见到他的时候,请顺便帮我告诉那个臭小子,他两年前借着瑞士银行的漏洞,购进了一百瓶二百年酿血腥玛丽的档案,我不打算再帮他保存了。”

紫雪脸上全阴的天气开始雨加雪了。

她猛然站起来道:“杨俊飞,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这个人很尖酸很刻薄很讨厌很小气呢?”

“经常有人这么说,不过我就是这种性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请自便。”杨俊飞不紧不慢的说着,眼中带着看戏的神色。

紫雪一脸想将他吞下去的表情,突然抢过他手中的酒,狠狠的朝嘴里灌了一口,咳嗽几声后,声音又异常温柔的道:“翻底牌,人家不演了哪!我的大侦探,你到底接不接这个委托?”

杨俊飞耸了耸肩膀道:“对不起,我不太感兴趣。”

“哼!我才不相信呢。”紫雪摇着头喃喃道:“你以为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找你,就丝毫没有准备吗?哼!固执的家伙……幸好我还有最后一招。”

在杨俊飞不解的眼神中,她走到饮水机旁接了杯热水喝下去,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非礼啊……啊……啊……呜!”

十秒钟后,那个尖叫已经被打断,然后只剩下轻轻的呜呜声。

“呼!受不了!”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用手捂住紫雪的嘴,为怕她用力挣扎,顺便把她动人柔软的身体搂在了怀里。

唉,这个小妮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自己似乎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影子呢。

那,是错觉吧!

不觉中一丝笑意已然浮现在了嘴角,但只是一瞬间,随后便被刺骨的冷所代替。


第一章 食物
 
有人说世界上最难吃的菜肴,不是不会煮菜的人不小心煮出来的,而是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

这句话是真的,因为我正坐在一整桌难吃的可以毒死人的饭菜前。

第十三次拿起筷子,我又再次小心的放下,陪笑道:“小露,最近我似乎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吧?干嘛做出这种菜,想要谋害我的性命?“

徐露冷哼了一声,做出一副你心知肚明神情说道:“某个人的事你应该很清楚吧?”

“你所谓的某个人是谁?”我努力让脸上笼罩起一层迷惑。

她拍了拍桌子,大声说:“就是那个要死不死的沈科。为什么最近他老躲着我?”

“你是他女友吧,你都不知道,我凭什么可能知道?”我见她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了,顿时理直气壮起来。

徐露又冷哼了一下,用一种女生特有的执着气质望着我,许久,才诡异的笑了一下。

“我们做个试验。”

她一边冷笑,一边抢过我的手机放到桌上,然后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小露?有什么事?”沈科略带慌张的话语,立刻从微型扬声器的另一边传了过来。

徐露平静的和他闲话家常,然后突然问了一句:“你在哪?”

“那你在哪?”沉默了一会儿,沈科反问道。

徐露处变不惊地说:“我?人家当然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看书咧。”

“哈哈,那就简单了。”沈科的语气顿时轻松起来,“我在小夜那里,那家伙成天到晚要我陪他打斗地主,烦死人了。”

“那好,你慢慢玩,记得不要太晚回家。”徐露笑着挂断电话,然后用阴寒的可以让血液冻结的眼神瞪着我,柔声道:“小夜,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冷汗直冒,喉咙干哑地说道:“我记起来了,今天确实是有约他打斗地主,只是他还没有到罢了。”

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小夜,你这么聪明,当然知道垂死挣扎在这样的情况下,只会起反效果。

哼,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等等看。“

大约两分钟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开始震动,以及发出难听的呜咽声,虽然听过这个铃声千百次早就已经习惯了,但就这次怎么听,怎么感觉刺耳。

在徐露杀死人的视线示意下,我战战兢兢的按下了接听键。

沈科紧张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小夜,刚才小露又打电话来查房了。我说了现在就在你那里,记得帮我挡一下,大不了明天我请你喝稀饭。”

靠,那小子惹出一大堆的事情,还害得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居然吝啬的只愿意请我喝稀饭。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没有说什么,我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一脸尴尬的望着徐露。

奇怪,什么时候这小妮子变得那么厉害了?不是说热恋中的女人都是白痴吗?为什么她这个例外的智商不但没有变低,反而猛地变高了十几倍,弄得我如此聪明绝顶的人都着了她的道。

唉,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徐露安静的坐在桌子对面,一边瞪着我,一边帮我夹菜盛汤。

直到我面前特大的碗里,堆满了她精心准备的料理,才慢条斯理地说道:“小科是不是变心了?他是不是有外遇?他是不是爱上了别的女孩子?他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快说!”

有时候真的很佩服女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平常可能还看不出来,但是一推移到感情上,超强的推理能力,就会层出不穷的想出种种的可能性。

甚至有的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发生,或者一辈子男生都绝对想像不到,也不可能做到。

我苦恼地挠了挠略微有些淩乱的头发,苦笑着摇头。

徐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她咬住小巧的下嘴唇,强作温柔地说:“那好,你不说也可以。把你面前的东西都吃光光,如果你吃的完,我就什么都不会再问。”

“小露,你知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

我看着满桌的料理,头皮发麻地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然后好制造一些例如不小心掀翻桌子、或者拉掉桌布,让满桌的饭菜掉到地上的意外。

没想到这么不明显的企图,居然也被那小妮子看穿了,她用全身的重量压在饭桌上,淡然笑道:“把你的爱情理论说来听听,但是千万不要搞小动作。小夜你的那些把戏我可是清楚得很。”

“给你讲一个曾经听过的故事,很凄凉的故事。”我背脊发凉,无奈地讲道。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而且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当她十六岁那年,媒婆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却一直都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遇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女孩去一个庙会散心,在万千拥挤的人群中,她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从看见他身影的那一瞬间,她的胸口便如同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那女孩终于明白了自己苦苦等待的是谁了。

“可惜,庙会实在太挤,她不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只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终于打动了佛祖,佛祖出现在她的梦里,说道:”你真的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女孩点头:”是的!我只想再看到他,哪怕只是一眼!’“佛祖问:”假如代价是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人和幸福的生活呢?‘“女孩道:”我能放弃!’“佛祖又问:”而且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真的不会后悔么?‘“女孩毅然的点头:”绝不后悔!’“于是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

“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

“这让她都快崩溃了。直到最后一年,有个采石队来了,其中一个人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央走了过去。

“那男人丝毫没有也绝对不会发觉,身旁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痴痴望着自己。

“很快,那男人又一次消失在了远处。在他离开后,佛祖出现了。

“佛祖用慈祥的眼神,望着女孩问:”你满意了吗?‘“女孩疯狂地摇头,’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央,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到他了!‘”佛祖问:“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女孩流着泪点头:“我愿意!‘”佛祖迟疑的问:“你吃了这么多苦,真的不后悔?’”女孩轻轻笑了:“绝不后悔!‘”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让无数次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女孩恐怕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她明白了,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

“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自己对他的千年相思之苦。

“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等来的只是男人小睡的一刻,或许他还有事要办,便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

“在动身的前一刻,男人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说道:”满足了吗?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如果是那样,你还需要修炼一千年。‘“’不用了。‘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很想,真的很想。但是没必要了。’“佛祖奇怪道:”为什么?‘“女孩的眼中流下了晶莹的泪水,’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请告诉我,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佛祖微微地点了点头。

“女孩笑了:”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接着,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很好,因为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我舔了舔舌头说道:”生命总是以一种我们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方式平衡起来的。问世间情为何物,乃是一物降一物。

“据著名的作家张小娴曾经说,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而已,不是你好吗?就是我爱你,我恨你,然后是对不起,算了吧。

“其实爱情实际上是一种化学反应,它由费洛蒙产生,不过这种物质的寿命最长只有十八至三十六个月。这对于热情而执着的青年人来说,毕竟是一件让人扫兴、甚至是绝望的事。”

“这关我什么事?”徐露眯起了眼睛。

“当然有。”我大义凛然地说:“相对于爱情,友情就诚挚的多了。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意外的话,友情没有疲倦期,而且可以延续一辈子。”

说完,我认命地拿起筷子,心里不断地诅咒着沈科那王八蛋,然后将头埋向了不知道放了多少瓶芥末油的料理。

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料理,果然难吃的名不虚传,刚咽下一口,我的鼻涕眼泪就一起涌了出来。

就在我苦闷绝望地哀求上帝解救的时候,救星真的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通电话。

接听完,放下手机。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冲徐露说道:“不陪你们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傻瓜疯子玩了。小露,我马上要出去一趟,你替我把假条交给老师。”

“又要请假?”徐露满脸诧异,也顾不得再强迫我吃友情套餐,连声问:“这次又要旷课去哪里?”

“湖州杼山。”我一脸向往的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天空一贫如洗,蓝的发亮。

“去那里干嘛?那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当然有!那里是所有茶道爱好者的圣地,也是茶道始祖陆羽长眠的地方。嘿嘿,看来又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要发生了……”


第二章 冬眠
 
像一种预感,你的生命就像一本读的太快的书一样流逝,留下影像和情感的片断,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

——欲望城市摘录以上这句话,是有原因的。

坐在去湖州的飞机上,我无聊的翻看着顺手塞进背包里的《欲望城市》英文版。

当时虽然满脑子都充斥着二伯父夜轩,那个世故的考古学家,邀请我去他的临时研究院前说的一席话。

“小夜!这次你二伯父我发了。”他兴奋地说:“没想到陆羽的坟墓里,真的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最绝的是他的尸体……

“嘿,话就说到这里,到时候你看了就明白了,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而且我有一些事情还想请你帮忙,对了,我还请了你的疯子叔叔。”

原本我对二伯父的研究完全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到他居然请了疯子叔叔去,立刻好奇心大炽起来。

疯子叔叔其人,我曾在《风水》一书里略微提起过。

小时候我常常叫他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由于自小受到他毒害,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

不过只要是夜家的人都知道,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是有名的八字不合,一见面就吵架。

而且二十多年前因为一个女人,两人打的头破血流,最后那女人终于被疯子叔叔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当然他们两个也因此断交,再也没来往了。

据说,二伯父至今听到疯子叔叔夜郝的名字,都会气得咬牙切齿。

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使得他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的呢?

我疑惑的挠了挠脑袋。

或许这次二伯父的发现真的很不得了吧,至少可以重要到两个性格固执的仇人,暂时放下成见,手拉手研究起一个课题来。

嘿嘿,有趣,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我伸了个懒腰,突然感觉手中的书,打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哟!”

还没等转过头去看,一个清脆悦耳的叫痛声,立刻传了过来。

我抱歉的望向右边,一边道歉,一边朝那个叫痛都可以叫得人如沐春风的女孩望去。

那女孩正低着头揉脑袋。

恐怕我这本厚厚的书,是错砸在了她的头顶上。

乌黑亮丽的长发,轻飘飘的披在她的肩膀,在机内的灯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看着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光只是这一眼,我瞬间就给她打了九十分,希望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不至于让我过度的失望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抬起了头,我顿时惊呆了。

上帝!玉皇大帝!老天!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会孕育出如此鬼斧神工的面容。

白皙娇小的巴掌脸上,五官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分布在它们该在的位置,让人感觉哪怕偏移一点点也是犯罪,会彻底的打破绝对的完美。

她用那双带着水雾的朦胧大眼睛望着自己,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柔声道:“请你下次想要砸人家的时候,尽量用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欲望城市》实在太厚了。痛!

“喂喂,你怎么了?”她见我一动不动的呆着不说话,伸出了小巧纤细的手,在我眼前晃荡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尴尬的挠着脑袋,喏喏的解释:“刚刚真的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是想伸个懒腰。”

“没关系,我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十分有趣。

我苦着脸,突然觉得自己非常没有面子。想我夜不语什么世面没见过,怎么今天居然就在这小小的飞机上阴沟里翻船了呢?

唉,但是,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猛然见到眼前的女孩都不会不心动吧。自己的自制能力都算十分不错了。突然,一个疑惑闪入了脑海。

突然见到!对,飞机都快要到目的地了,为什么我才突然注意到这个女孩?

这么出色的美女,任谁见过一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忘掉吧,何况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那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她?

不对,上飞机的时候,我明明清楚的记得,坐在右边的是个秃了顶的五十多岁欧吉桑,当时的自己才会大失所望,翻出书来看的。

究竟在什么时候,丑男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变成美女了?

还有,她刚刚说的话也有问题。

她说她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那个某人是谁?理论上讲,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而且是异性,大多数的人都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她却用了“某人”这种十分隐晦的词语,而且那个词语,明显指的是我本人。

难道,她认识我?

我疑惑的又望向那个让自己充满疑问的女孩。她依然冲自己文静地笑着,笑得十分开心,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得意的事情。

“请问,你认识我?”我实在忍不住了,问道。

“当然认识了。”女孩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小时候你还常常欺负我呢,小夜哥哥。”

我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唉,或许,人生就是因为充满了无数的不可测,才会令人感到有趣吧。

其后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夜雨欣,是疯子叔叔的女儿。

没想到,那个小时候常常跟在我身后的鼻涕虫,女大十八变,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唉,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

其后的旅程,因为有身旁这位文静的美女相伴,当然是不会无聊了。

我们相互讲了讲十多年来自己的大概经历。

雨欣似乎对我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在我淡淡的讲述时,总是睁大了那双极有诱惑力的明亮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仔细的听。

转眼,湖州机场就到了。

提了行李,一下飞机,就看到一个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帅哥,举着写有我和雨欣两人名字的大牌子,站在拥挤的人群里。

“切,二伯父那个懒虫,居然不亲自来接我们。”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拉着雨欣向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你好。”我冲他笑着:“我们就是你要接的人,夜轩那老不死的还好吗?”

“院长,院长他老人家还健在。”那男人被我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夜雨欣顿时笑了起来。

“实在是太不幸了,世界灾难啊。”我装作十分遗憾的样子,向他伸出了手,“我是他的侄子,夜不语。后边的是他的侄女,夜雨欣。”

“幸会,幸会。我叫张克,是临时调派到夜轩院长手下的研究员。”他慌张的紧紧握着我的手,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他的谨慎态度令我大感有趣,干笑了一声,问道:“你来的时候,那个老不死对你说过什么不太有真实性的话吧?”

张克紧张的点起了头,“院长说接你的时候一定要毕恭毕敬,还说你人小鬼大,心胸狭窄,一不小心得罪了你,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你打击报复。”

“谣言!纯粹是谣言。”我尴尬的脸都绿了。

旁边的夜雨欣,忍不住“噗哧”一声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角,耳语道:“那个叫张克的大哥哥,傻头傻脑的,好有趣。”

当时这个轻松的见面,并没有在我的心中引起任何涟漪。

但是,不久以后发生的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证明了,眼前这个有趣的笨张克,居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一号主角。

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啊。

将行李扔进后车厢里,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雨欣,疯子叔叔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老爸前天一早接到二伯父的电话,他本来是一拿起话筒就开骂,骂得正起劲的时候,二伯父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立刻一副惊奇的样子。放了电话,便要老妈给他装行李,然后急急忙忙的走了。”

“喔,这么说,你老爸根本就没有带你一起来的意思?”从她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些有趣的言下之意:“那么你来干什么?”

“我帮老爸送一些研究用的器材。”夜雨欣回答的十分顺口。

我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我看不是吧!要送也是你老妈送才对,有哪个父母,会让自己刚满十七岁的可爱女儿独自跑那么远的?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雨欣用那如水的双眼望着我,一副挫败的样子:“小夜哥哥,你真的是越来越老奸了。难怪老爸有时候提到你都会用敬语,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哈哈,不用给我戴高帽了。你那点小聪明,我怎么可能猜不出来?”我大有兴趣的和她的双眼对视:“说说吧,为什么跑过来?”

“夜家的血液里,就流淌着好奇。”夜雨欣冲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

“这一点,小夜哥哥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吧。我对这次二伯父的发现非常感兴趣。

“你想想,我老爸是草木学家,而二伯父是考古学家,这两个职业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但是为什么我老爸只听了一句话,就可以把二十多年的成见都放下,而且完全不顾他和老妈的结婚纪念日,迫不及待的过来了呢?”

我被她一提醒,也不由得沉思起来。

对啊,这一点自己真的还没有想过。究竟二伯父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居然可以引得惟妻命是从的疯子叔叔放下一切?

“根据史料记载,陆羽是在唐贞元二十二年(西元八〇四年)冬天终老,并下葬在湖州杼山上的,距今已经有一千两百多年了,而且也罕有的没有被任何盗墓者骚扰过。

“在这一千多年里,就算骨头都应该石化了,而且杼山的温度和湿度也并不适合保藏物件,唉,头痛。坟墓里边除了会有一堆枯骨以外,还会剩下什么呢?”我有些头大的敲了敲脑袋。

“我倒是隐约猜到了一点。”夜雨欣神秘的笑起来,“小夜哥哥,你知道植物的种子和某些动物,在一定的环境下会冬眠吗?”

“也就是俗称的生命化石对吧,当然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我点点头。

“一八八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内华达州靠近红宝石大楼的西部矿山,一个地下六十多英呎深的矿坑里,许多矿工亲眼目睹了一块刚挖出来、大约拳头大小的石头中,躲着一条全身白色的虫子。而且那只虫子还在所有人面前一动一动的。

“一八九二年,亚利桑那州克利夫顿附近的隆克法罗矿山的铁矿石中,也发现了一只甲虫,那只不知道多少世纪以前的甲虫,原本一动也不动,但是一个礼拜后,却自己挣扎着从铁矿石里爬了出来,而且还存活了好几个月之久。”

“还有一个最经典的例子。一八七三年三藩市郊外,迪亚波罗山的矿石坑道中,出现的一件怪事。”夜雨欣接过了我的话。

“矿工们在新挖掘出来的石灰岩中,发现了一具活生生的青蛙。

“由于发现的地点离开地面有非常深的距离,而且该地层在考古学上,属于非常古老的地层,因此研究它的科学家们判断出,它绝对不是一只冬眠中的现代青蛙。

“它至少在岩层中存活了接近一亿年。”

我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不由得同时打了个冷颤。

夜雨欣语气激动地嚷道:“二伯父这次的发现,绝对和这方面有关。他一定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冬眠中的东西,而且绝对是植物,不然我老爸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

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陆羽被世人称为茶圣,如果他的坟墓里会出现存活着的植物种子,应该也是和茶种有关。”

仔细想了想后,我又摇起头来:“不对,唐朝后期以来,茶就一直走上盛世,并没有多少茶种绝种的,而且这一千多年来,各种茶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疯子叔叔按理说不应该那么有兴趣才对。”

夜雨欣眨巴着眼睛,顿时变得垂头丧气起来,“也对。那么陆羽墓里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不要急,我们到了应该就知道了。”我好奇心难以压制的膨胀着,伸手敲了敲坐在驾驶位置的张克,“帅哥,能不能开快一点。”

他居然没有任何反应。

我疑惑的看了身旁的夜雨欣一眼,突然发现她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脸都变绿了。

“怎么了?”我轻声问。

她全身颤抖的指着张克,结巴地说:“那个大哥哥的头靠在方向盘上,嘴巴里似乎还在流一些像是口水的液体。他是不是……”

还没等她说完,我的脸也顿时绿了起来。

上帝啊,那家伙在开车的时候,居然给我睡着了……

救命啊!


第三章 旧事
 
“对不起,实在很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一直都不好。老是作一些有的没有的怪梦。”下车时,张克的眼睛上一边一个青肿的黑眼圈,加上他憨厚的样子,活像某种濒临绝种的保育动物。

“我管你去死。”我咬牙切齿的瞪着他,“我下次打死都不要再坐你的车了。我又不像猫那样有九条命,再说了,要死也不会用这种白痴的死法吧。”

“抱歉,抱歉。”他不住地给我鞠躬道歉。

刚从驾驶位置走下来的夜雨欣看不过眼了,劝道:“小夜哥哥,他也不是故意的。何况我们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啊。”

“如果出大事就完蛋了。”我气恼地说:“刚刚右边那一拳也没见你的有多轻,现在才马后放炮装好人。”

想起了什么,我转过身问她:“对了雨欣,你是什么时候考驾驶执照的?技术还不错嘛。”

夜雨欣嘻嘻的笑了起来:“我没有驾驶执照。”

“没有?那你以前学过驾驶?”

“笨蛋,当然没有。老爸从来不让我去,他说淑女是坐车的,不需要开车。”

“那你怎么会开?”

“很简单啊!有时候老爸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偷的把他们的车弄出去,一来二去的就学会了。嘻嘻,人家是天才吧?”

上帝,我的脸顿时又绿了,夜家的疯子看来真的不少!还好,我除了好奇心旺盛了一点,智商高了一点以外,算是非常正常的人类了。

就这样打打闹闹的走进了二伯父位于湖州市西郊的临时研究院。

这个所谓的研究院,是一栋欧洲式古堡,很大,大到令人咋舌的程度,格局居然还带着罕有的复古派,真不知道是哪个富翁修建的。

二伯父平时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没想到人际关系还满不错的,居然可以借到这么豪华的房子,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跟着张克那家伙,穿过重重保安设防的大门和花园走廊,这才真正进了这个色调很不调和的古堡。

就在进入大厅的一刹那,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从大厅里的装饰,就可以看得出古堡的主人很懂生活,虽然四周的摆设简朴,却处处透露出一种温馨的家的感觉。

我又是暗暗吃惊,原本看到古堡奇怪的外表,本以为这家主人应该会是那种粗狂的家伙,但是内部的布局,却大大出乎自己意料的反差极大。

细微处,处处洋溢着摆设者细腻的心思。让我这个可以从细密处与人们不注意的地方,判断一个人性格的高手,第一次揣测不出主人的性格。

“那家伙不会是有双重性格吧?”我越发好奇的想道。

古堡分上中下三层,穿过算得上是生气蓬勃的大厅,就有直上二楼的旋转楼梯。

张克把我和夜雨欣领到一个房间前说:“院长说让你暂时住在这里边。行李放进去后立刻带你到地下室去。门钥匙在这里。”

“那我呢?”雨欣顿时急起来,她红着脸,不好意思的瞄了我一眼,“我的房间在哪里?不可能和小夜哥哥住一起吧?”

我立刻大笑起来:“你要是不介意我也没关系。总之你也算是不速之客吧,有谁未卜先知你这小妮子会偷偷跑来呢?”

夜雨欣哼了一声,用力踩在我的脚背上,痛得我差些没哭出来。

勉强分好了房间,将行李乱糟糟的堆在房间的床上后,我迫不及待的要求张克带我们去见二伯父夜轩。

自从来的时候,就开始猜测那个糟老头子的发现,现在也是时候揭开谜底了吧。

原本等在门前的张克却不见了。

我疑惑的和雨欣对视一眼,问道:“你有没有见过那傻子?”

雨欣摇了摇头。

我迟疑的向四周扫视起来。

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有种莫名的刺激,令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我猛地回头,身后,却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看见我紧张的神色,夜雨欣急忙问。

我苦笑了一声,没有回答她。奇怪了,刚才明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身旁飞快的窜了过去。

拉着雨欣走过二楼的拐角,就看到张克正和一个威严的老人讲着话。不看还不怎么样,一看,我立刻惊讶的险些叫出声来。

“那老头不是皇甫三星吗!”我轻声道。

“你认识那个满脸傲气的老头?”雨欣好奇的问。

我点了点头解说道:“皇甫三星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浙江省首富。

“他的照片曾经九次刊登在影响力极大的商业杂志《风铃》的封面。不知道有多少报刊杂志吹嘘他在四十多年前白手起家,将中国的茶业和茶道推广向全世界。

“总之,那老家伙是个名人。嘿嘿,也难怪,恐怕也只有他,才修的起这栋古堡吧。真看不出来,原本我还以为喜欢茶的人,怎么说也应该比较古板守旧才对。”

“他的样子确实很古板,特别是那头乌黑亮丽的卷发。小夜哥哥,我打赌一百块,那绝对是假发!”雨欣大有兴致的研究起那位高贵的社会名流的头发。

我不禁大笑起来。

正对着我们的皇甫三星,皱了皱眉头,朝我们看过来。

他的小眼睛在雨欣的脸上转悠了一下,就直愣愣地定格在了我的脸上。

许久,他才对身前毕恭毕敬的张克说了些什么,然后转身走了。

“真是个不懂礼貌的老头。”雨欣不满地撇了撇嘴。

“有钱人大多都是这个样子。”我哼了一声,向张克走过去。

还没等我开口,张克急忙说道:“我立刻带你们去地下室,等下院长恐怕会有些事情要处理,没办法等太久。”说完,就迳自朝楼下走去。

我看了雨欣一眼,满脸疑惑的跟着走了下去。

张克并没有上楼,只是带着我们走进了厨房。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

看得出是个升降机。

我大感兴趣的一边默记开关火炉的规律,一边暗自揣测,皇甫三星那个极不可爱的小老头的性格。

居然有人把地下室弄得这么隐秘,而且搞得像是间谍片一样。如果说那家伙不是个好莱坞影迷,恐怕也差的不远了。

我们三人走进去,升降机便自动向下移动。大约过了五分钟的样子,四周轻轻一震,门缓缓向左右打开。

刚一出去,我和夜雨欣就呆在了原地,嘴因为惊讶而大张着,足以塞下一打馒头。

记得曾有个名人说过,有秘密的人通常都有密室,密室的大小和秘密的多少成正比关系。

不过,眼前这个密室也太大了,足足有三个古堡的空间,就算有人告诉我这是地下核武器的秘密发射基地,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相信。

在这个硕大的房间里,展眼望去,房内的东西令人更为吃惊。

升降机的出口,处在密室的最顶层,撑住前边的护栏往下看,可以见到脚下数万平方米的空间里,上千个几十米高的类似科幻电影中,能量增幅器的东西呈螺旋状排开,而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用力的揉着眼睛,直到眼睛感觉到痛了这才停手,睁开一眨不眨的狠狠注视着眼前出乎意料的景象。

没有作梦,那么,这些东西都是真的?那么,皇甫三星究竟弄出这个地下室来干什么?还有这些莫名其妙不知用途的设备,那个小老头,真是越来越让我感觉到神秘了。

张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惊讶吧,老实说,第一次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全身麻木的僵在原地十多分钟,口水差些都流到了地板上。你们两位的心理承受能力,都算是我见过的人中,最好的了。至少还能保持不失态!”

“这些是什么东西?”我一把抓住他,脸上流露一种你小子敢不回答,就先杀后奸尸的威胁表情。

那个迟钝的张克,被我的视线灼的背脊发凉,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答道:“皇甫三星先生曾经说,这些是萃取茶叶中一些菁华物质的设备。具体情况,就不是我这种小职员能知道的了。”

哼,萃取设备!恐怕是皇甫三星那家伙在睁着眼睛说瞎话,也只有那些精神病院里的居民,以及一些读书读太多、读到头脑都变迂的白痴才会信。

又走进一个升降机到了低层。

我们终于在研究室里见到了二伯父夜轩,那老家伙身体还是像以前那么棒,恐怕三千头大象从他身上踩过,他也可以好好的再活上个六十年的样子。

这时的他正坐在椅子上,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手中的一片翠绿色的、类似于某种叶子碎片的物品。

突然感觉到什么,他抬起头,然后冲我们笑了起来。

“小夜,你来了?哈哈,我就知道,以你那么强烈的好奇心,是绝对不会错过这种有趣的事情的。”

夜轩爽朗的笑着,猛地,他的笑在还没有达到最高点时凝固住了,他的双眼直愣愣地望着我身后的雨欣,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着。

“雯怡?”二伯父激动的站了起来,刚想走过来,又莫名其妙的大摇其头,自言自语道:“不对,雯怡现在应该也有四十八岁了。唉,二十年啊!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我也老了。”

他喃喃说着,颓然的又坐回椅子上,叹了口气,仿佛在一刹之间老了许多。

“二伯父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啊?”雨欣害怕的凑到我耳旁轻声问。

我略一思考,已经明白症结的所在,笑道:“可能是你的样子长得太像你老妈了,让二伯父突然回忆起二十多年前,他和你老爸一起追求你老妈的时候。

“对了,你应该也有十多年,没有见过眼前这个神经质的老头了吧。”

雨欣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笑的贼贼的,轻拉了我的衣角道:“没想到以前老妈说的都是真的。不过,嘻嘻,难怪老妈现在都不大愿意出来见人了,原来是怕自己现在的样子,打破了从前追求者对自己的印象。”

我仔细的想了想伯母现在中年发福后的样子,又想了想二伯父的痴情,也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有人说时间是治疗痛苦最好的良药,但是这种良药似乎也对某些人不起作用。

爱上一个没有追求到、而且也永远得不到的人,那种痛苦,并不是短短的二十年就可以痊愈的。

二伯父,虽然现在的他,似乎也算是功成名就,但在感情上,恐怕也是个值得可怜的伤心人吧!

站在研究室里的四个人,就这样各想各的或坐或站的相互沉默着,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你是夜郝的女儿夜雨欣吧?小姑娘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你父亲刚才买东西去了,等他回来后,我叫他来找你。”

迟疑了一下,他又向我望过来:“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惑想要问我。嘿,有没有兴趣去看看一代茶圣,被千万人尊重了一千多年的圣者,陆羽的风采?”

二伯父一提起陆羽,眼睛中顿时闪烁出一种又激动又疯狂的瞳芒,颤声道:“到时候,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来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雪橇车?”杨俊飞有些怀疑的看着不断煽起落雪的直升机。

紫雪尴尬的笑道:“嘿嘿,不要在意这么多嘛!人家有时候偶尔也会把直升机叫做雪橇车的。”

杨俊飞默不做声,打量起这架双螺旋垂落式直升机,虽然它的标志已经被抹掉了,但他还是能很快的判断出它来自科隆多基地——美国驻在加拿大最北边的世界三大军事基地之一。

这让他更加怀疑起这位自称紫雪的女人的身分。

怀疑归怀疑,但是他并没有笨得去嚷嚷。虽然自己素来不喜欢美国军方,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就算是恶魔他都会帮,这就是他的性格。

直升机飞快的向加拿大境内飞去,途中经过了无数白雪皑皑的冰海,最终来到了一个堆满积雪的小镇。

这是个柔美恬静的地方,孩子们欢快的拿着家里的小铲子,一边铲着门前的雪,一边打着雪仗。看到有飞机掠过,都一个劲儿的朝天空挥舞着手臂。

杨俊飞笑了笑,继续向下望着。

直升机减慢速度在低空飞行,几乎都要贴到街道两旁的雪松和苦寒树的顶端了。

“亚尼克镇,嘿,果然是个只有寒冷与冰雪的地方!”他喃喃自语道:“……不过在这里过完剩下的假期,应该也不错吧。”

向西继续飞了大约十公里左右,直升机缓缓的在一个古堡的停机坪上降落了。

“要喝些什么吗?酒库里的酒,都是珍藏了上百年的好酒呢!”走进古堡的客厅,坐在舒服到甚至可以让整个人陷进去的沙发上,紫雪在他身后柔声问。

他挥挥手,随意的说了声“科洛克诺”,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紫雪吐了吐舌头,走到酒橱前倒了杯浅红色的液体端到桌上。

杨俊飞朝嘴里猛灌了一口,突然一切动作都在酒碰触到舌头的那一刻停止了,停的那么唐突。只见他全身僵硬,手用力的握成拳状,用力的几乎要将手心握出血来!

“怎,怎么了?酒不好喝?”紫雪隐隐有丝不好的感觉。

“嘿,嘿,你似乎忘了向我介绍这个古堡的女主人了!”

紫雪“啊”的一声惊叫出声来!

杨俊飞缓缓转过头,依然在笑,但笑容中却带着刺骨的冷。

“嘿,那个女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还叫张冰影吧。那个女人……哼!立刻叫她给我滚出来!”

带着笑,但杨俊飞的眼睛却因愤怒而变得血红,“如果三分钟后,我还见不到她的话,我会立刻离开,让她痛苦一辈子!”

当紫雪满脸惶恐的走出客厅后,时间,似乎慢了下来。

杨俊飞一口一口的喝着酒,满嘴的苦涩,却没有让他的这个动作稍稍停止分毫。

他的眼神变得空洞了,嘴角抽搐着,思绪再次滑向九年前,那段他本以为再也不用回忆的日子。

九年前的麻省理工大学校园,傍晚,常常看得见三个人亲密的结伴在校内慢慢散步。

他们的周围散发着自然而又迥然不同的气氛,这让所有从他们身旁走过的人,都会侧颈相望。

杨俊飞的聪明和幽默,张冰影的美和陆平的沉默。这三个好朋友无疑是当时物理系,不!甚至是麻省理工的一大亮点!

杨俊飞喜欢走在最左边,他高谈阔论、手脚并用的,将单调的物理理论用幽默的方式讲述出来。

而张冰影总是带着笑,挽着他的手,痴痴的望着他。

一年前,她已经是他的女友了,冰影感到很幸福,她疯狂的爱着这个冷俊而又几乎完美的男人,几乎是寸步不离。

陆平是半年前闯入他俩生活的。

他寡言少语,只有和杨俊飞争论某个想法的时候,才会略微有些生气。

所以杨俊飞常常讥笑他是个没有太多想像力的人,甚至说他给人一种迟钝的感觉。

陆平总是把生命科学的经典论述引以为金科玉律,就像伊斯兰教徒信奉《可兰经》中的每一句话那样,以至于才转校进入物理系不久,就对杨俊飞那不羁的思路,与不循常规的假设大加驳斥。

就在这互来互往、有兵有礼的互相不客气中,他俩竟然成了好朋友。

陆平常常感叹杨俊飞是个无可置疑的天才,只是太过感情用事。

而杨俊飞会立刻调侃他道:“陆平这家伙,其实既聪明又努力,可惜为人迂腐无聊,理智的过于沉闷了。”

每当这时,张冰影都会捂嘴轻笑,这两个性格极端相反的人,竟然也会走在一起,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一项金氏世界记录了呢?

生活就这样无聊但又风趣的像一本日历那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三个好友本以为这样和睦的关系会永远持续下去,直到毕业,直到生命的结束。

但是命运这个顽皮的小孩,却总是爱开一些“无害”的小玩笑,将一些倒楣而又正常的东西破坏掉。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他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她以及陆平就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的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第二天,在所有人惊奇的眼神和劝慰中,杨俊飞递上了退学申请书,并说了一句至今还流传在麻省

理工大学中的、意味深长的话:“别相信漂亮的女人!她们都是些王八蛋……”


第四章 茶圣
 
客厅的门再次打开了。

走进门的是一个面带凄苦与疲倦的绝丽女郎。

这就是三十岁的张冰影?

她的面容还像九年前那么清丽,只是更加成熟了,而变化最大的是她的双眼,那对默默的望着自己的明亮眸子里的光芒,不再有狂热的爱恋,取而代之的是执着。

那是只有在长久的阅历中,才能锻炼出来的执着。

杨俊飞突然心中一痛,他重重的靠在沙发上,强迫自己浮躁的心绪安静下来。

他沉默,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这个曾经最爱自己、自己也最爱着的女人。

九年了,自己已变了很多,他绝对不会再让感性操控自己的情绪了,至少在现在,在她的面前不能!

沉默,还是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冰影深深吸了一口气,倚在门背上,挤出苦涩的笑容轻声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本以为这个计画已经天衣无缝了呢?”

杨俊飞喝了一口酒道:“其实一到古堡的时候,我就隐隐感到略微的不安了。因为这里的布局每一处都无不是被精心的设计过,而目的,那就是为了引起我的好奇。

“再加上古灵精怪、有着你的影子的紫雪,关于这几点,你的确做的很好。

“我承认你很顺利的,让我对那个所谓的教授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心,甚至十分想见他一面。但是很可惜,有两件事让你功败垂成了。”

“有……两件!”张冰影惊讶的抬起头。

杨俊飞凝视着她,眼中的感情千头万绪。

“第一个是在来的时候,我曾不经意的试探紫雪,这个所谓的教授和美国军方的关系,她不假思索的就承认了。而且还说出这次案件的邀请者是美国军方。

“哼,可是你们都不知道,美国军方早就视我为洪水猛兽,就算发生怎样的情况,都不想我经手和他们有关系的任何事情!”

“但这并不足以让你猜到我就是邀请人吧?”张冰影冷静的问。

“的确。当时我只是认识到,这个案件的邀请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他(她)很熟悉我的一切。但是当我来到书房后不久,另外一个最大的破绽暴露出来了。”

杨俊飞走到酒橱前,将盛装科洛克诺酒的瓶子拿了出来问道:“科洛克诺酒,它的一个俗名叫什么,你应该还记得吧?”

“……是红樱桃酒。”张冰影略感迷惑的答道。

“对,红樱桃酒。樱桃在欧洲的贵族中,是一种只能作为蜜饯上桌的低等水果,所以它酿制的酒,是不能用来招待客人的,这样的风俗在现在的欧洲、美洲都有,特别是在有着这种守旧派古堡的绅士中,他们绝对不会将这种扫兴的酒,放在会用作会客的书房的酒橱里。”

张冰影还是不解:“但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吧!也许这是古堡主人的嗜好呢?而且你想喝这种酒,紫雪偶然看到了就倒给了你,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啊?”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拔开酒瓶的盖子,给张冰影倒了杯科洛克诺。

她拿起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口,立刻脸色变得煞白,失声叫道:“这不是科洛克诺,是,是巴德尼洛!”

“不错!是巴德尼洛。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愚蠢的绅士,会把俄罗斯的苦艾酒装进比利时的甜酒瓶子里的吧。”

杨俊飞凑近她的耳朵,轻轻的说道:“不过有一个王八蛋例外。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名字似乎叫做陆平吧!

“哈哈,巴德尼洛……这种苦涩的红酒喝起来,永远都是那么好味道。

“或许喜欢它正是因为它像我的人生那样,总是被一些无聊的事、讨厌的人搅得乱七八糟……”

杨俊飞大笑起来,就像一辈子也没有这样开心过。

他端起高脚杯,将那种可以让人迷醉的淡红色液体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说道:“好哪,话了这么久的家常,我也该向主人告辞了。不然恐怕赶不上最后一班开往采金者市的火车了。”

“不!不要!俊飞……难道你一点也不念旧情吗?我求求你,让我讲讲事情的经过吧。到那时你还认为不值得让你留下的话,那么我绝对不会再拦你!”张冰影绝望的叫道。

她十分了解这个冷峻的男人的性格,没有人能强迫他做任何事情,就算是从前的自己,所以她才费尽心思想引起他的好奇心。

“对不起,不论是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感兴趣。”杨俊飞大步向前迈去。

张冰影突然冲了过来,她用自己那纤细柔弱的娇躯,紧紧的贴在门背上,叫道:“不,我不让你走!”她闭上双眼,绝丽的面容抽搐着。

“我不会让你走,就算你打我、骂我。俊飞,我知道你恨我,但是这一切都和平无关啊!移情别恋的只是我而已,可以说是我引诱他,是我勾引他啊!

“俊飞……平是无辜的!请你不要再恨他了!”

“无辜?哈,好一个无辜!”杨俊飞笑起来,笑得全身颤抖,“他真的很无辜啊!无辜到一声不吭,跟自己的好朋友的女人结婚了,跑了。嘿嘿,对!我实在想不出还有没有比他更无辜的人!”

“但是……”张冰影扬起头说:“你是为了一个陌生人而来的吧?既然可以帮助一个和自己根本素不相识的人,那又为何不能救救平呢?他是你昔日的朋友啊!”

“不要再和我谈起他!哼,朋友!就是结交了他这样的朋友,我才会有现在的痛苦!”杨俊飞用力的挥动手臂。

“你……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吗?”

杨俊飞哼了一声:“你应该知道吧。虽然这个土地既古老又疲倦,但还是有一句话我很信奉的,那就是避开夺人之妻者!”

“你好残忍……”张冰影全身哆嗦起来,她轻咬着下唇,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大声说道:“杨俊飞!

如果你忘掉昔日的旧情和友谊的话,那么我也会忘掉!我会将整件事告诉所有人。

“平的助手如果知道你一点忙也不帮的话,我了解他们的性格,他们一定会杀了你!甚至紫雪也会的!

“要知道,在我们身后有个你无法想像的组织,在暗中操控着一切,他们在这个工程上花了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也绝对不会放过你!”

杨俊飞哈哈大笑起来,就像听到了这个世纪最有趣的笑话。

他用眼睛逼视着张冰影,一字一句的说:“跟在那个王八蛋身边,看来你的智商也明显降低了。嘿,你放心,你所谓的那个无法想像的组织不会碰我的。

“如果他们敢的话,我会让他们明白哪一种人,他们是绝对得罪不起的。至于你那些可爱的助手…

…我想你还不至于愚蠢的忘记我的空手道段数吧。“

张冰影颤抖着,终于无力的坐到了地上。

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人!在别人眼中是,而长久以来自己也认为是如此。

但是现在,一边要为丈夫担心,而另一边又要承受着曾经那个最爱的男人的冷嘲热讽。

这一刻,她感到自己的理智、自己的坚强是那么的不堪一击,那么的脆弱,脆弱到几乎就要崩溃了!

“怎么?你的歇斯底里又犯了吗?”杨俊飞冷哼道。

“不,这不是歇斯底里。”张冰影用双手支撑住身体,苦涩的笑道:“我从不发神经,没有感冒,也没有任何种类的综合症。你知道的,我是多么不想生你的气,我也不想失去他……真的不想。

“自从平失踪的那天起,我白天不断策划营救他的计画,还要独立承担那个组织的所有压力。

“晚上,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才能哭,轻轻的哭,害怕有人会听到,但是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月,担心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已经折磨的我快要疯了。

“俊飞,现在我只能依靠你了。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那么我真的会死在你面前!”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走到她跟前,蹲下问:“你真的这么爱他吗?”

“是的!”她骄傲的点点头。

“那么你会为他付出多少呢?”杨俊飞恨恨的笑道:“我是说如果我救出他,你能够给予我的有多少呢?”

“全部!包括生命!”张冰影已然黯淡的双眸亮采一闪,扬起头问:“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发誓,就算再困难我都会做到!”

“哈哈,那就好,其实我的要求实在很简单。”杨俊飞犀利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残忍。

“还记得当初我给你看过的一篇小说吗?作者是杰克?伦敦。

“那篇小说有趣的叙述了一个杰出的医生和他的妻子,以及妻子的情夫之间的故事。嘿,那篇故事真的好像现在的情况。”

张冰影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立刻明白了杨俊飞话中的意思,苍白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许久,她咬了咬嘴唇,坚定的望向杨俊飞的眼睛,平静的说道:“我答应你。如果你将平安然无恙的带回来,我会跟你走,做你的妻子、你的情妇、你的佣人,什么都好。我永远都会待在你的身边,永远都不会再见陆平了!”

“好!那还等什么?”

杨俊飞猛地站起身大声吼道:“马上去给我订一张去中国湖州的机票,我两个小时后就要上飞机!”

我目瞪口呆的呆站在原地,只感到全身僵硬,大脑犹如受到了万吨的冲撞一般,久久呈现一片空白的状态。

身旁的夜雨欣恐怕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她吃力的找到我的手,紧紧握住。我甚至能感觉得到她的颤抖。

她的手温度很高,恐怕是因为她在极度的惊讶以及振奋。

我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没有一次曾感觉如此震惊的。

眼前是一个石头棺材,长三米、宽两米,很普通的棺材。但是里边盛放的东西却绝不普通。

有个男性尸体正安静的躺在棺材里。面容干枯,但肌肤却看起来十分有弹性,像是刚死了不久。

灰白色的长发披散着,散开在头颅下,很顺,里边的水分似乎还没有完全流失。

我只看了一样,就判断出这个男性尸体是个上了年龄的老人。

具体有多老,却因为面部肌肉的微微塌陷而无法分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男人,年轻时一定十分清秀。

他彷如沉睡了一般,周身却没有散发出一丝死亡的味道,只是躺着,优雅而且带着慵懒,他的尸身,甚至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他是谁?”我用力的吞下一口唾沫,吃力的问。

“你猜。”二伯父少有的童心大起,冲我眨眼道。

“不会是……”虽然答案就在口中呼之欲出,当我还是无法将嘴边的名字喊出来。

毕竟,那个答案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即使遇到过许多怪异事件的我,一时也无法接受。

“你猜对了。”二伯父沉下声来,激动的说:“棺材里的那个老男人,就是茶圣陆羽了,你们想像不到吧!

“还有更可怕的,我曾经给他做过X光扫描,发现他的尸体居然没有做过任何防腐处理,体内的内脏也并没有腐烂,除了早就停止了功能以外,所有的状态都保存在他死亡时的那一瞬间。”

“不可能!”

雨欣捂住嘴也没能掩饰掉自己的震惊,“那个已经死了一千多年的人,他的尸身怎么可能保存的这么完好?而且在没有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算是用现在的科技,也不可能做到!”

雨欣的话,完全说出了我的疑惑。

我望着夜轩,希望他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我失望了,他完全没有理会我充满求知欲望的眼神,只是专注的轻轻抚摸着棺材的边沿,似乎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那种轻柔细心的程度,害得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当时我发现他时,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不过陆羽却真真实实的就在我面前,小夜,你仔细看看他尸体的下边。”

我立刻走到棺材边仔细打量起来,刚才由于过于的震惊,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地方,现在细心一看,居然发现陆羽尸身下,似乎铺满了厚厚一层绿色的东西。

我用手小心翼翼地拈起一根,居然是一片青翠欲滴的叶子。

这片叶子不过才半个指甲盖大小,叶片呈现梭形,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

“这是什么?”我皱了皱眉头问。

“应该是一种茶叶。”夜雨欣学着我的样子皱着眉头,将茶叶拿到手里仔细的判断着,最后沮丧的摇头道:“奇怪,我居然判断不出它属于哪种茶。”

二伯父将防盗玻璃拉下,爱怜的拍拍雨欣的肩膀,笑着道:“不要说你,就算你老爹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这种植物究竟属于哪种草木,究竟是什么构造,能令这些叶子经历几千年,都保留着叶片内的水分不会流失。

“还有,究竟是不是因为它,陆羽的尸体才能够保存的如此完美。”

“还需要判断吗?我看八九不离十与这些古怪的玩意儿有关系。”不知为什么,内心中突然感觉到一丝恐惧。我又拿起一片叶子,慢慢打量起来。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难道,这些叶子会隐藏着某些令自己害怕的东西吗?

还是……还没等自己继续想下去,一股阴寒突然从背脊窜上了头顶,我猛地转身,向后望去……

还没等我看见任何影像,只感觉眼前一暗,就在要晕过去的一刹那,我听到了玻璃的破裂声……


第五章 诈尸(上)
 
“江边枫落菊花黄,少长登高一望乡。九日陶家虽载酒,三年楚客已沾裳。哈哈,陆兄,我看你今次是山穷水尽了。”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坐在炕上冲我呵呵笑着。

每当我紧张时就有口吃的毛病,他很喜欢看到这样的我,用他的话来讲,是因为这样会让他联想到

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

我是在天宝九年认识他的。遇到他时我正在洗澡,当时他冒失的闯进来,吓得我结结巴巴的口吃了很久。也就是在那天,我和大了我二十多岁的他,结为了忘年之交。

“崔兄,恐怕这次又要让你失望了。”我望着远处的峦峦山丘心念一闪,随后看着他微微笑道。

“那我倒更要洗耳恭听了。”崔国辅还是满脸得意的样子,他丝毫不相信这个年轻人有什么词句能妙过自己的灵犀一笔。

我品了一口新茶,提笔写道:“月色寒潮入剡溪,青猿叫断绿林西。昔人已逐东流去,空见年年江草齐。”

此词一出,崔国辅震惊了。

“妙!绝妙!竟然可以用我的诗中最后一个平韵作调,再用仄声作为第一个次韵!”过了许久,他才喃喃说道:“陆兄,你果然是个不世奇才。看来我崔国辅真的老了。”

“崔兄过谦了,何必无故言老呢?”我鞠了个礼说道。

那时的我,丝毫没有注意到屏风的后边,正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痴痴的望着自己。

很多年后每每回忆起此时,我总是不胜唏嘘。

其实认真的想一想,即使我真个注意到了,或许也难以阻止将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的悲剧吧……

“傻女儿,你怎都看的呆了?”崔夫人悄悄的走过去,拉了拉这个躲在屏风后的女子。

崔淼儿脸上一红,低声说:“母亲,他真了不起。年纪并不比我大多少,但却知道那么多!”

崔夫人笑道:“是啊,他人好,诗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不知道人家成婚了没有。”

“母亲啦!”淼儿娇嗔的不由喊出声来,她一跺脚,便飞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闺房。

吃过晚膳,我乘着嫣红的夕阳,独自来到了后花园。崔府的荷花池在这一带的文人墨客中,是很有名气的。

难得来吴郡,我又怎么能错过了这满塘的白藕新花呢?

“呆子。别以为你的诗能赢过那个老顽固,便以为崔府没人能够及你了。”突然一个清亮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身一看,竟然是个十七八岁年纪的绝丽女子。

她可爱的嘴唇微微翘起,黑亮的犹如一汪深潭的眸子,正打量着自己。

“姑娘教训的是。”我拱手道。

崔淼儿却不满的将脸凑了过来,直到呼吸可闻的地方,她这才哼了一声说:“看你的脸就知道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你现在一定在想这个小妮子真是胡言乱语吧。”

“小生哪敢!”我难堪的笑道:“可否请教姑娘芳名?”

崔淼儿呆呆的没有作声,她看着夕阳下的荷塘突然脸上飞红,轻声念道:“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既然可以相逢相遇又何必多此一问呢,就当我是这一塘的荷花精吧。”

“该死!是谁在用那么大的力气捶我的背?”慢慢的,张克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一个女子正使劲的摇着他。

“哈哈,我知道了!你是淼儿!我记起你的名字了。”张克突然像个傻瓜一样,指着她笑起来。

“你说什么?”倩儿吃惊的退后一步,她张大了眼睛愤然望着他:“那个淼儿是谁?”

对了,这个是赵倩儿,是自己的女朋友。

天哪!自己竟然当着她的面,叫别的女人的名字,看她脸色不善的样子,看来雌老虎终于又要发威了!

张克立刻紧张的叫道:“倩倩倩倩倩……倩儿,我,我……”话一出口,他惊讶的发现一向伶牙俐齿的自己,竟然变得有口吃了。

“张克!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枉费我……枉费我看你这几天精神恍惚,人家还特意给你熬了人参汤!

“好哇,我才出差没几天,你竟然就见异思迁了!”倩儿将手中的保温瓶连汤带水的,向他扔过来,突然她“哇”的一声哭着向门外跑去。

“倩倩倩……儿!听我,我我我,解释!”张克急忙追了上去,但心里却隐隐有丝不安的感觉。

淼儿?她是谁?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的女人,不知为何,每当他在脑海中想到她时,胸口总是有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从洗手间出来,刚想不声不响的溜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时,那个可恶的公司副总监截住了他。

她用像吃了大便的语气说,公司的总裁皇甫三星先生想单独会见自己。

张克挠了挠头发,心情郁闷的向总裁办公室走去。

最近真是流年不利,记得一个月前,自己还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〇七号分公司最不起眼的销售员,然后莫名其妙的因为自己大学时有修过考古,而被调到了总公司,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派去监督夜轩院长的挖掘工作,不但每天要累死累活的两边跑,最近还变得常常精神恍惚,今天居然还口吃起来。

最可怕的是得罪了自己的那位母老虎,恐怕,晚上又要睡客厅了。

无精打采的他,轻轻的叩响会客室的大门。

“进来。”有个苍老的声音缓缓叫道。

张克紧张的走进门,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行了个礼,这才敢抬起头打量他。

其实每次见到皇甫三星时,他都会感觉很怪异。

这位老人在年龄上应该已经是超过七十岁了,但他的样子也不过才四十多左右,也不怎么帅,但是额头突出,给人一种精明威严的感觉。

根据最近流行的面相学来说,这种人是会对自己痴狂的事物,付出全部的心血和努力的KB家伙,他们甚至会干出最令人不齿的事情。

“你来了?坐下来,哈哈,不用那么拘束。”皇甫三星慈祥的笑着。

不知为什么,张克总感到他盯自己的眼神里,隐隐有一种激动和紧张,那种眼神不像在看人,倒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他站起身亲自为我斟了一盏茶,然后突然的问自己:“你知道安徽祁门的红茶,一般的切片是几厘米吗?”

受宠若惊的张克,顿时呆愣当场。

原来他竟然是来调查的!有没有搞错,公司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抽样的知识考试了?可恶,竟然没有人告诉过自己。

看来这次铁挂了。

他像瞎猫一般,诚惶诚恐的答道:“哈哈,大概是二到三厘米吧。(注一)”

果然让这位总裁失望了,他歇斯底里的冲张克大声吼着:“有没有搞错!祁门红茶又不是绿茶,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切片。该死!这种常识的问题,如果是他的话,怎么会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儿,他像不甘心的又问道:“那么告诉我,安徽六安和金寨的六安瓜片,要怎么区分真假?(注二)”

天哪!我只是个小小的营业员,又不是公司的鉴定员,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嘛!

张克一脸苦像的陪笑道:“把真的和假的分别泡一盏,喝过的话,就应该知道哪边是真的了,哈…

…“

真是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连这样的方法也让自己给想出来了,张克顿时大为得意。

“王,王八蛋!谁叫你泡的?如果是他的话,不!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鉴定员,也可以从颜色上分辨真假!”皇甫三星差些没把心脏病给气出来。

张克大是迷惑,总裁已经两次提到“他”了,但那个“他”又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看着总裁气急败坏的样子,张克突然明白还是少说些话为妙。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西湖龙井狮峰一带的龙井茶炒制,在唐朝早期开始要用哪十种手法?(注三)”皇甫三星用力的握着胸口,他咳嗽着问。

“我,我不知道。”张克面红耳赤的低下头。

这时皇甫三星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冲张克挥挥手道:“算了,这件事看来还是急不得。你回去吧。”

“回去准备辞职信吗?”张克有些沮丧的向门外走去。

皇甫三星突然又叫住了他:“上次我给你的绿茶,你喝了没有?”

张克点头道:“喝了,就算是我这个外行也能感觉出一种清凉的感觉,味道实在不错!”说完,他回味似的闭上了眼睛。

皇甫三星立刻紧张起来,“你喝完以后,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倒是没有,只是最近自己的睡眠不太好,而且常常作怪梦。”张克认真的想了想。

皇甫三星眼睛一亮,又突然的叹了口气,问:“你一个月的工资有多少?”

“连基本工资加上年底奖金,大概有三千左右。”

“那好,我加你三倍的工钱,夜轩那边你不用去了,从明天起,你就做营业部的总监吧。”

张克难以置信的呆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对这么差劲的自己,竟然又涨工资又升职,难怪有传闻说我们的总裁大人是个古怪的家伙,哈哈,没想到所谓的闲言闲语居然是真的?

感激的痛哭流涕的张克,退出会客室后,虽然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掩盖不住兴奋的心情。

哼,臭娘们、臭副总监,总算是让我骑到你头上了吧,哈哈,从今往后就看我怎么整你,以报我这么多年来被你欺压的血泪仇吧!

想着想着,张克丝毫不在乎周围那些同事们惊奇的视线,满脸小人得志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

杨俊飞走下飞机的时候,正好是上午。

将行李放进预定的酒店里,他便打开了张冰影临走时塞给他的资料盒。

黑色的资料盒里有厚厚的一叠,随手将最上面的一张拿起来看了几眼,杨俊飞的头顿时大了起来。

那上边用的是中文,满满的蝇头小子,说的全是关于茶圣陆羽的生平。

唐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年),陆羽出生在今天湖北天门的竟陵,但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遗弃,成了一个弃婴。

陆羽从一个弃婴成长为“茶神”、“茶圣”,离不开两个和尚对他的照顾和支持,一个是竟陵龙盖寺住持智积,另一个是湖州妙喜寺的诗僧皎然,前者是他的养育恩人,后者是他最知心的朋友。

在佛、道、茶合一的唐代,陆羽不仅与和尚为友,还与道士交好,其中有两位道士很有名:一位是浮家泛宅于苕之上、留下了千古绝唱《渔歌子》的“玄真子”张志和;另一位是才貌俱佳、被誉为“女中诗豪”的女道士李季兰。

除了和尚、道士,陆羽还是为人正直、风流儒雅的湖州刺史颜真卿的座上客,他们在湖州组织诗社,作诗酬唱,留下了许多诸如“水亭咏风”、“溪馆听蝉”、“杼山建三癸亭”和“樽亭联句”等佳话。

陆羽之所以受到时人的尊重和后人的崇拜,主要在于他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积累,在分析归纳了前人的茶叶知识,总结了当时人们的制茶、饮茶经验后,创造性地“分其源,制其具,教其造,设其器,命其煮”,写成了世界上第一部茶叶专著《茶经》,被人们尊为“茶神”、“茶圣”。

被耿湋誉为“一生为墨客”的陆羽,其学术成就不止一部《茶经》。

客居湖州三十二年,他不仅研究茶学,而且深入研究佛教经籍和湖州地方文史,不仅积极参加了颜真卿主持的《韵海镜源》的编纂工作,而且编撰了《吴兴志》、《吴兴图经》、《吴兴历官记》、《湖州刺史记》等志书和《顾渚山记》、《杼山记》等文章。

《湖州府志》的“凡例”中说:“湖郡有专志,肇始于陆羽。”

陆羽于唐贞元二十二年(八〇四年)冬终老于湖州,葬在城西的杼山之上。

近年来,湖州市不仅成立了“陆羽茶文化研究室”,而且修复了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迹,从而再次成为中外茶人中心的一方圣地。

“一生为墨客,几世作茶仙。”这是唐代“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耿湋,对陆羽一生的评价……

*******

杨俊飞揉了揉太阳穴,恼怒的一把将手里的资料扔在了地上。

有没有搞错,从前的任何任务都有明显的主线以及目的,而这次的委托人不但令自己很不爽,就连准备的资料也莫名其妙。

耍人也要耍出一点风度才对嘛,难道,这些资料是暗码文?

所谓的暗码文,是由许多没有关联的文章或者诗词构成的,根据一定的规律跳过位元组将有用的词语挑出来,就能从文中解析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最简单的是摩斯密码,按照点与线的节奏不同,从而表示出不同的字母。

杨俊飞来了精神,又从资料的开头一篇又一篇仔细的看了起来。

陆羽,字鸿渐,一名疾,字季疵。自号桑翁,又号竟陵子。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复州竟陵郡人(今湖北省天门县)。

陆羽是个弃儿,自幼无父母抚养,被龙盖寺和尚积公大师所收养。

积公为唐代名僧,据《纪异录》载,唐代宗时曾召积公入宫,给予特殊礼遇,可见也是个饱学之士。

陆羽自幼得其教诲,必深明佛理。

积公好茶,所以陆羽很小便得艺茶之术。不过晨钟暮鼓对一个孩子来说毕竟过于枯燥,况且陆羽自幼志不在佛,而有志于儒学研究,故在其十一、二岁时终于逃离寺院。

此后曾在一个戏班子学戏。陆羽口吃,但很有表演才能,经常扮演戏中丑角,正好掩盖了生理上的缺陷。陆羽还会写剧本,曾“作诙谐数千言”。

天宝五载(七四六年),李齐物到竟陵为太守,成为陆羽一生中的重要转捩点。

在一次与会中陆羽随伶人做戏,为李齐物所赏识,遂助其离戏班,到竟陵城外火门山从邹氏夫子读书,研习儒学。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和李齐物一样十分爱惜人才,与陆羽结为忘年之交,并赠以“白的乌”(即白头黑身的大牛)和“文槐书函”。

崔国辅长于五言小诗,并与杜甫相善。陆羽得这位名人指点,学问又大增一步。

西元七七五年(天宝十四年),二十四、五岁的陆羽,随着流亡的难民离开故乡,流落湖州(今浙江湖州市)。

湖州较北方相对安宁。

陆羽自幼随积公大师在寺院采茶、煮茶,对茶学早就发生浓厚兴趣。湖州又是名茶产地,陆羽在这一带搜集了不少有关茶的生产、制作的材料。

这一时期他结识了著名诗僧皎然。

皎然既是诗僧,又是茶僧,对茶有浓厚兴趣。陆羽又与诗人皇甫冉、皇甫曾兄弟过往甚密,皇甫兄弟同样对茶有特殊爱好。

陆羽在茶乡生活,所交又多诗人,艺术的薰陶和江南明丽的山水,使陆羽自然地把茶与艺术结为一体,构成他后来《茶经》中幽深清丽的思想与格调。

自唐初以来,各地饮茶之风渐盛。

但饮茶者并不一定都能体味饮茶的要旨与妙趣。于是,陆羽决心总结自己半生的饮茶实践和茶学知识,写出一部茶学专著。

为潜心研究和写作,陆羽终于结束了多年的流浪生活,于上元初结庐于湖州之苕溪。经过一年多努力,终于写出了我国第一部茶学专著,也是中国第一部茶文化专著——《茶经》的初稿,时年陆羽二十八岁。

西元七六三年,持续八年安史之乱终于平定,陆羽又对《茶经》作了一次修订。

他还亲自设计了煮茶的风炉,把平定安史之乱的事铸在鼎上,标明“圣唐来胡明年造”,以表明茶人以天下之乐为乐的阔大胸怀。

大历九年(七七四年),湖州刺史颜真卿修《韵海镜源》,陆羽参与其事,乘机搜集历代茶事,又补充《七之事》,从而完成《茶经》的全部著作任务,前后历时十几年。

《茶经》问世不仅使“世人益知茶”,陆羽之名亦因而传布。以此为朝廷所知,曾召其任“太子文学”,“徙太常寺太祝”。

但陆羽无心于仕途,竟不就职。陆羽晚年,由浙江经湖南而移居江西上饶。至今上饶有“陆羽井”

,人称陆羽所建故居遗址。

直折腾到半夜,周围铺满烟头的时候,杨俊飞熟看完所有资料,也没有找出丝毫的关联词。难道自己从一开始,寻找的方法和方向就错了?

他沮丧的喝了口咖啡,一丝挫败感油然升起。

没想到自己这个解码专家,也会有遇到难题的时候。唉,人果然不是万能的。

就在这时,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

“大侦探,资料盒里的东西都看完了吗?”听声音,就知道是那个古灵精怪的紫雪。

杨俊飞没有好气的哼了一声:“你们给我的资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干嘛藏头露尾的?”

紫雪明显愣了一下,迟疑道:“那些东西很显而易见啊,全都是关于茶圣陆羽的资料。也就是大侦探你这次的目标。”

“没有其他的意义了?”杨俊飞狐疑地问。

“当然没有了。”

“哈哈,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杨俊飞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这些年自己在危险里过习惯了,不论任何事情都会往复杂的地方想,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紫雪被他突如其来的笑弄得莫名其妙,也没有多问,只是道:“绑架陆平博士的组织传了消息来,您的任务就是将陆羽连尸体带棺材一起偷出来,到时候会有人接应您。

“根据那个组织提供的资料,陆羽的尸体现在应该被保存在皇甫三星位于城西的别墅里。详细资料马上就发给您……”

第二天一过中午,杨俊飞准备好必要的物品,跳上车就向夜轩的临时研究所驰去。

风刮在脸上,很干燥,也很舒服。

叹了口气,他苦笑起来,没想到自己这个国际知名的大侦探,真的要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如果让自己的那几个朋友知道了,不被笑死才怪。

算了,既然已经决定接下这个Case了,那就做到底,再说自己也没有那些无聊的正义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人生存在世上,必须做出的决定。

否则,只能一辈子陷于平凡的生活里,一辈子为衣食住行奔波忙碌,那样的人生,真的会有快乐吗?

何况,这次的报酬,真的让自己很有动力。哼,不觉间,突然又想起了临走前和冰影说的那番话。

“那个笨蛋究竟是怎么会和那种危险的组织搭上关系的?他虽然很令人作呕,但还不至于笨到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与虎谋皮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吧?”

张冰影的声音立刻黯淡了下去,“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她回忆着:“那时我们漂流到加拿大北面最荒凉的欧拉木镇,因为我喜欢那里的恬静,就定居了下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平照例出去钓鱼,他总是喜欢当地爱斯基摩人的垂钓方法,你知道的,就是在冻结的河面的冰层上砸一个大窟窿,再放下钓线和饵的那种。

“那天,他过了下午三点也没有回家,他从来就不会过了正午也没回来的,因为那样太危险了,强烈的太阳会把山上的雪融化掉,很有可能形成雪崩。我担心他会出意外,便驾驶雪橇车出外找他。

“可哪想到他竟然呆呆坐在常去的那条河边,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盯着远处的山看。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原来真的发生雪崩了,但是很远,不会危及到我们。

“我见他看的那么入神,不忍心打扰他,也就陪着他看起来。只见远处的冰山上,雪因为日照的关系而蜂拥的倾泻下来。

“但是先流到山底的竟然是大块的冰!它们砸到结冰的河面上,很快就将河面敲出了一个很大的洞。

“然后雪流下来了,它霸道的把方圆数千米都覆盖起来,形成夺目的白茫茫的一片。这时奇景出现了!河面那个大洞的地方虽然也覆盖了雪,但是因为水与雪温差的关系,积雪开始不断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流华般漂亮的纯白沙漏。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这时平突然站起来像疯了似的大声叫道:”天!那个假设竟然是对的!可恶,这样的情景为什么要让我现在才看到。嘿哈,我错了,一切都错了!没想到那些理论全都错了,这种东西竟然会让我诚心信仰了那么多年。

“‘它在那两个假设中,不过是一个注入了水的纤薄纸罩罢了!’”平激动的紧紧将我搂入怀里,那张狂喜的脸上哭着、笑着、流着泪……

“对了!也就是从那天起,平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开始和那个组织交涉,最后成立了生命螺旋的实验基地。”

“生命螺旋?哼,没想到那家伙离开了大学以后,居然还在进行那么愚蠢的研究。”杨俊飞对那个抢走自己女人的罪人嗤之以鼻:“既然他们合作了七年,你不可能不知道关于那个组织的事情。说出来听听!”

“我真的不知道,就连名字也不清楚。只是感觉那个组织对生命的再生,以及被动生命精神力很感兴趣。平的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所以那组织就不遗余力的在金钱以及物质上支持他。”

张冰影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其实我并不怎么在乎,平所谓的那个跨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只想和他继续过从前那种安逸平静的生活罢了。我要是早劝他和那个组织脱离关系就好了,至少他不会被绑架。”

张冰影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每一次的回忆,都会给她带来巨大而又KB的压力,就像自己又经历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痛苦一样。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很不服气的说道:“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如果根据你说的,九年前你离开我,是因为我待在实验室里,对你很冷淡的话,那么陆平那个家伙呢?

“我不过只是待了三个月,而他一待就是六年多,然后更奇怪的是,在这六年里你居然没有见异思迁!”

“俊飞,你不懂爱,一直都不懂。”张冰影挺起胸脯,直视着他的眼睛骄傲的说:“曾经有人形容过,二十二岁的女人就像一只氢气球,当你一不小心松开手时,它就会飞起来,离你越来越远,直到你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可当时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不再是那只灌满氢气的气球。三年的时间将我和平的感情磨练到了你难以想像的地步。”

杨俊飞恼怒的挥动手臂,突然又大笑起来:“什么爱爱爱的!你一天到晚只知道这个字!嘿,不过也无所谓,你就要永远的属于我了!

“一想到你永远也不能见陆平那王八蛋,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就会莫名其妙的感到非常愉快。哈哈!”

看着张冰影用力咬着下唇,几乎要哭了的样子,杨俊飞就有一种快感。

男人或许就是这样的动物,自己得不到的女人,也不会让对方好受。刺激她,甚至折磨她,会让他被她伤害的伤痕累累的心,稍微的平衡一点。

但,或许不是平衡,而是伤得更重吧,不过,谁又知道,谁又在意呢,最重要的是,他让那个曾经最爱的女人痛苦,这就足够了。

杨俊飞用力的摇了摇头,努力将弥漫在眼中的悲哀甩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虽然对于陆平被绑架一事自己曾有诸多猜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个组织一定知道他和陆平以及张冰影的三角关系。

绑架陆平,十有八九是为了逼迫自己接受他们的一系列委托。

不过,如果真的如同张冰影所说的,那个组织有自己想像不到的庞大,那么为什么还需要透过自己出手呢?绝对没道理,而且,实在太不符合逻辑了。难道是张冰影在说谎?

不对,他了解那个女人。张冰影是真的很关心陆平的安危,不像是装出来的。

再看紫雪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自己的行踪,他们背后确实是有一个庞大的组织在操控着,奇怪,实在是太奇怪了。

注一:祁门红茶每一片不能高于零点六到零点八厘米。

注二:真的六安瓜片外形平展,每一片不带芽和茎梗,叶呈绿色光润,微向上重迭,形似瓜子,内质香气清高,叶底厚实明亮。假的则色比较黄。

注三:一般会按照阶段分别采取“抖、搭、捺、拓、甩、扣、挺、抓、压、磨”十种。


第六章 诈尸(下)
 
杨俊飞对皇甫三星的那栋古堡别墅并不陌生,紫雪发给他的资料里,有详细的建筑设计图。

根据图纸,他甚至比修建这栋房子的工人,更加了解这个房子的一切。

别墅用的是电磁锁,每隔五个小时,电磁锁里的密码就会随机更改一次。

也就是说,自己拿到的钥匙还剩下三个小时的有效期。

不过对于自己这种级别的高手而言,偷出一个三百公斤重的尸体以及棺材,那是足够了。

皇甫三星也真是个古怪的家伙,他的别墅下,居然修建了一个三万多平方的地下室,也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不法的勾当。

杨俊飞依靠敏捷的身手以及多年来出生入死的工具,迅速的躲过守卫的勘查,顺利进入了古堡大厅右边的厨房。

根据那个组织给的方法,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是个升降机。

“那老家伙的嗜好满古怪的,尽弄些华而不实的机关。”

杨俊飞颇有些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

实在太顺利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力,看着指示灯一格一格的向下闪烁,大约过了十多分钟,电梯停了。

门缓缓向两旁缩回去,露出一个硕大的空间来。

即使在昨天夜里,杨俊飞已经无数次看过设计图对这个地下室的描述,当真的处身其中时,才能发现这个鬼地方的庞大。

他仔细的观察着附近有没有警卫走动的痕迹,许久,这才小心的走出电梯,用手扶住栏杆向下望去。

无数巨大的螺旋状物体从地面上突出来,就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准备择人而食。杨俊飞不禁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毛毛的,似乎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下边等着他。

他的第六感曾经救过自己许多次,但没有一次像这样突如其来的。

有股寒意停留在后脑勺,令他全身的鸡皮疙瘩怎样也消不下去。

他用手在眼前挥了挥,地下室有恒温系统,从指尖流动的风来看,温度应该在二十六摄氏度的样子。

这样的温度应该不会让自己有冷的感觉。那么,究竟自己在怕什么?

咽下一口唾液,杨俊飞决定下去看看,毕竟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走掉,不但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弄不好还会被那群猪朋狗友嘲笑。

走进下到底层的电梯,门一开,就有股莫名的寒气,甚或是阴气迎面扑了上来,杨俊飞冷笑着飞快跑出去,然后用背贴墙,打量起了四周。

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在这个有几万平方米的空间里,没有任何声音,也似乎没有任何生物,恍如鬼域,只有零星的昏暗灯光刺破黑暗,让人稍微感觉到自己还留在人间。

不远处,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杨俊飞深吸了一口气,缓慢的朝那个地方移动过去。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烈了,究竟这里有什么?为什么会令自己这个早就已经不把生命当回事情的人害怕,那是一种出于人类最深沉潜意识中的恐惧,就像老鼠在天性上就害怕猫一样,似乎在前边,就在前边,有一个带着阴寒气息的东西在守株待兔,等待着他慢慢掉进陷阱里。

有好几次,杨俊飞几乎都要转身离开,放弃这次行动了。

但是每一次都莫名其妙的在心底燃起一股好奇,那种无法抑制的好奇,迫令他不断的向前走,虽然慢,但确实身不由己的移动着。

就在要走到控制室时,有个没有关门的房间,出现在他眼前。

那是最拐角的房间,很大,似乎是研究室。

房间的正中央摆着一个灰白色的石头棺材。棺材附近横七竖八的倒着三个人,两男一女,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杨俊飞走进去,用手先试探了一下那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的鼻息,还有气,看来只是晕过去而已。

他扬起头望向棺材,奇怪,怎么感觉很眼熟?他猛地掏出那个神秘组织给他的照片,然后,笑了。

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想到自己的目标居然就在眼前。杨俊飞开心的走到棺材前,正想将带来的工具装上去。

突然,他愣住了。

原本应该盛放着陆羽尸骨的棺材里,居然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

“该死,看到有人倒在这里,我就早应该想到了!”

他恼怒的几乎要大骂起来。

该死,看来对这个死了有一千多年的茶道老祖宗的尸体,有兴趣的人恐怕还真不止一个,竟然被人给捷足先登了,失算!

牢骚归牢骚,杨俊飞立刻在房间里搜索起来。

不管是谁,他既然能潜进来,而且打昏了三个人,偷走了尸骨,做了如此多复杂的工序,就一定会留下线索。

只要找出线索,顺藤摸瓜,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和大脑,即使他藏在北极的冰岩下,自己也能将他给挖出来。

毕竟,能在这种守卫森严的地方自由进出的,除了内贼外,全世界就剩下寥寥可数的些许人了。那些人的底细,他碰巧都十分清楚。

没有脚印,奇怪了,地上怎么有一些碎屑?像是放了不知多久的布料,一碰就碎掉了。还有这些洒落在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为什么碎的那么奇怪?

想到了什么,杨俊飞猛地站了起来向石棺材里望去。

突然,一个拉长的影子,从他的背后映到他身前的地板上。

杨俊飞突然感觉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以及关节都无法动弹了,甚至发出“咯咯”的响动。

那是在发抖!自己居然在发抖!他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努力让自己早已僵硬的脖子向后转,希望能看到那个令自己害怕的人或者物体,究竟是什么。

还没等他看清,一股疼痛的感觉从脖子上传递到了全身,冲入了脑中。

大脑一麻,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杨俊飞突然的坐在一个既肮脏又喧闹的破酒馆内,他的手里还端着一杯十分劣质的啤酒。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冷静的思考着。

刚才自己似乎由于某种原因晕了过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自己完全想不起来了?

这里,是一个墙壁上贴满法文彩报的酒吧。

窗外,已经是夜晚了。

外边的世界灯红柳绿,看得出是一个称得上繁华的小都市。

这里的建筑物并不是十分高大,但是线条浪漫,显示着浓厚的欧洲中世纪,那种已然登峰造极的建筑风格。

酒馆的斜对面还有一个不算大的展览馆,墙上乱七八糟的贴着手绘的海报,也不知道在宣传着什么。

杨俊飞判断不出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有一点很显然,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中国!

中国?自己什么时候又去过中国?

突然,对面的展览馆里传来了很大的喧闹声。

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抱着头慌张的从展览馆里逃出来,然后躲进了这个酒吧里。

“酒!快一点,给我最烈的那种!”那个绅士一屁股坐到柜台前大声吼道。

“又来了!”调酒师耸耸肩,将一杯暗褐色的鸡尾酒递给他。

这位绅士抓着酒杯一饮而尽后,用力捶打着桌子喃喃嚷着:“他们不喜欢我的画!没有人喜欢……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他的嘴角颤抖着,满脸紧张绝望的样子。

杨俊飞盯着他,突然觉得他很眼熟,像是在哪里见到过!

“到底是在哪里?哪里?”他用手指点着桌角,在脑海里飞快的搜索着关于这个人的资讯。不久,他激动的站起身来!他想起来了!这个人不就是,不就是……

杨俊飞强压住内心的震惊,端着酒坐到那位绅士左边,用法语问道:“请问,您是文森·梵高先生吗?”

那位绅士明显还没有从打击中清醒过来,紧张的问:“您……您也是来辱骂我、打我、砸我的画吗?”

“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杨俊飞一愣,突然明白过来!天哪!现在自己竟然处身在一八八九年的法国南部城市阿尔。

根据他看过的《梵高小传》,文森·梵高曾经数次展览自己的作品,但最糟糕的一次是在一八八九年三月的阿尔。

不习惯印象画派的文明人,愤怒的将他画展中所有的画都砸的粉碎,许多人更不解气的扬言要将他变为残疾人士。

记忆里那件事,应该发生在梵高被美术学院退学,辗转到巴黎,住在弟弟西奥的公寓,并结识罗特列克、贝纳、毕沙罗、高更等画家以后吧。

那这么说,杨俊飞突然一惊!对了,如果真的是这个时段,那么再过十六个月,梵高就会用手枪自杀了!

但是,自己刚刚不是在中国的湖州吗?难道这是在梦里?他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好痛。不是说在梦里,人是不会感觉到疼痛的吗?那到底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看着梵高那可怜萎缩的样子,自己或许可以帮他一些什么小忙吧。即使那只是在梦里。

“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画,可以卖给我一幅吗?”不假思索的,杨俊飞说出了一句可以让全世界的史学家跌掉眼镜的话。

“什?什么!您喜欢我的画,还要买它们?”梵高因惊讶而张大了眼睛,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对!我想买您的画。可是您知道,我的钱并不多……所以就买那幅‘鸢尾花’好了!”杨俊飞装出很可惜的样子。

他满脑子的坏水,刚才也暗自搜了全身,很明白自己身上可以在这个时代流通的货币,根本是一个子儿也没有,而且他也完全没有想过付款的问题。

只是希望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让梵高把画送给自己。

不过他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鸢尾花”的确是梵高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它被认为是梵高在黄色小屋里画的最后一幅充满律动及和谐感的画,而在一九八一年被日本人以大约一百二十七亿日圆的天价买走。

现在它的价值更高达了四亿美元,是历史上价格最高的一幅画。

可惜这幅画是在一八八九年五月完成的,即使是梵高,也没有可能知道自己会在两个月后画出这幅画吧!

杨俊飞无法判断出自己究竟是不是在作梦,如果真的是梦的话,梦里的梵高应该不会有那么清晰的辨别能力才对。

但是,梵高居然愣愣的问道:“‘鸢尾花’?那是什么?我从来没有画过!”

“那您身边有什么画?像‘向日葵’或者‘迦赛医生像’?”杨俊飞不甘心的问。

“这些画我都放在黄色小屋里,离这儿太远了!所以……请您跟我来。”梵高离开柜台,带着杨俊飞走进展览馆。

这个不大而且简朴的地方,现在就像打了一场大仗般,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梵高从门后的地毯下,拉出一幅画说道:“现在就只剩下这一幅了。是我看到情形不太好时偷偷藏起来的。我叫它‘红色葡萄园’。”

杨俊飞饶有兴趣的审视着,这幅用蓝布碎花布包起来的画。

手法看来是梵高惯用的深远空间感,而且用红色来描绘葡萄树,很具表现性。

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问道:“为什么你要把阿尔农妇,画成布列塔尼亚地方的装扮呢?”

梵高赞赏的哈哈笑道:“你不觉得这样更能衬托出这些妇女的勤劳吗?”转过头,他惊奇的发现那个一直和自己说话的年轻人,和自己的画竟然都不见了。

“我的画被偷了!”梵高快速冲出门,搜索着杨俊飞的身影。

可是他看到的只有万籁俱寂的夜,和繁华的街道上来去匆匆的人影。

文森·梵高沮丧的向回家的路走去,这一天实在发生太多事情了,真有种累的感觉!不过他一向都是个乐观而又热情如火的人。不久后他就笑起来,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哈,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偷我的画。看来我渐渐已经有一些出名了吧。我的画应该也有些价值了……至少有被偷的价值!”

他喃喃自语道:“努力!这幅画……嗯!就当是被卖出去的第一幅吧!”

唉……史学家和那些文森·梵高狂热的画迷们,恐怕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是,那幅极有纪念意义的画——“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花四百法郎……

有个家伙在梦里,将他们认为是梵高生前唯一卖出的作品,没有花一个子儿的拿走了。

不过更不会有人想到的是,“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发大财,因为他此刻正漂浮在黑暗的、有些粘稠的虚空中。

杨俊飞努力的令自己保持在冷静状态,虽然他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到了这种地方。

四周没有任何光线,同时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就算是在极静状态下,必然能听到的心跳似乎也停止了!

但自己还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的跳动……但是却听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没有传播空气的介质吗?那么现在自己正呼吸着的又是什么?抑或是自己已没有呼吸了,而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窜入脑子里,杨俊飞几乎要疯掉了。

突然一阵惊天彻地的巨响卷席过来,他向极后方望去,顿时全身像有电流通过似的呆在当场。

极远处,印入眼帘的是一幕令他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象。

只见这个看似无限大的空间,在远处被猛地一分为二。

裂缝在不断的增大著,像一张巨大的、KB的令人撕心裂肺的大口,它将身旁的空间、身旁的黑暗无情的碾碎,它轰鸣着向自己鲸吞而来,但杨俊飞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逼近,丝毫想不出任何逃脱的办法。

这种讨厌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绝望……

杨俊飞大声吼叫着抒发着自己的恐惧,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个庞然巨兽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危害。无尽的黑暗闪过,奇景又出现了。

他依然飘浮在空中。

不过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天空!阵阵风吹拂过脸颊,他不禁往下望去。

黄沙正满天飞刮着,一碧如洗但又略显凄凉的天空里,炎热的可以将鲜肉烤熟的烈日,疯狂的升起在偏东方的远处。

沙云密布,令视野也模糊不清起来。

杨俊飞隐隐的可以看到,沙漠里散乱的傲立着一些浅黄色的耸起物。仔细的打量后,他惊奇的发现,那些竟然是只有撒哈拉才有的胡夫金字塔……这里,是埃及?

他突然不明白自己作的这个莫名其妙的梦,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努力想了一会儿,杨俊飞哑然失笑,自己居然想去了解自己无聊时作的梦,这样的举动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梦如果真的存在意义的话,那就不是梦了。

既然明知道是梦,那就尽情欣赏好了,虽然这个梦实在是清晰的有些过头了。

处在这个第二梦中的他,只能在空中默默的看着,什么也接触不到,很是没有趣味!

杨俊飞有些恼怒的向上方望去,顿时,一副令他目瞪口呆的景象展现在眼前。

自己的上方并没有天空的延续!没有平流层,没有臭氧层,没有热层,当然也没有星空。他看到的赫然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

杨俊飞感觉自己像是头朝下在空中悬吊着。

自己能俯瞰到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这个城池被规划的四四方方,一层接着一层有着十分紧凑的结构。

是夜晚了。

一轮斜月懒散的将冰冷的银色光芒普洒在大街小巷,他注意到,有许多人家的大门都敞开着,显然是对当时的治安很有信心。

然而最显眼的,却是耸立在市中心与南郊区的两座高塔。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

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

这两种特殊的构造,当然难不倒对古代建筑颇有研究的杨俊飞。

他立刻判断出了现在处身的位址与年代!

“这是长安!是唐朝开元盛世时的长安!”一向处变不惊的他,也开始大捂其头了。

史书上大量记载着唐朝唐玄宗前期,人们的生活水准和城市治安,达到了空前的水准,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但是这个可以让史学家疯狂的时代,在现在的他看来,却又显得那么的诡异!

他似乎就像汉堡一般,被夹在两个时空中央。

身体曝晒在撒哈拉大沙漠,而头部却属于中国的盛唐!

嘿,说出去绝对不会有人相信,恐怕还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吧!幸好这只是个梦而已,醒来就好了。

头脑变得更加淩乱起来,越是说不想,越有千头万绪挤压的杨俊飞,气也喘不过来。就在他苦苦挣扎的同时,整个空间又开始变幻起来。

黑暗……这次依然是黑暗。

没有光,但远处却有细微的声音。

杨俊飞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移动的。

手脚的整齐挥舞,可以让自己稍稍前行。

阻力非常大!有些像在粘稠的石油中游泳一般,使行动变得异常困难,但是这样也让杨俊飞好受多了。毕竟一动也不能动的感觉实在不怎么舒服!

有光点在前方亮起来。

细微的声音开始变大了……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震动耳膜的巨大洪流。

光点变化着,在接近自己时,变成了无数个细小的存在。

突然,杨俊飞的眼前豁然开朗。

眼前是一个宽敞明亮的教堂,教堂里空荡荡的,只有讲义桌前站着三个人。一男一女穿着雪白的礼服和婚纱。

“陆平先生,你愿意娶张冰影小姐为妻子,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她吗?”

在这个高大的教堂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没有任何人参加的婚礼。

陆平和张冰影静静的站立着,他俩对视一眼,脸上浮现着刚毅的微笑。

“我愿意。”陆平肃然的点头。

“那么张冰影小姐,你又愿意嫁给陆平先生吗?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他?”牧师问道。

站在他俩身后的杨俊飞,再也无法保持大脑的平静,他无法再去理会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只是在一个梦中,七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自己在陆平和张冰影的婚礼上,自己究竟会怎样?

就算只是在梦中也好,他会打掉自己那个最好的朋友的下巴。

杨俊飞不断叫着,挥动着手,甚至想把牧师那张可恨的嘴捂起来。

但这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我愿意。”张冰影轻轻的说。

顿时,杨俊飞感到头脑爆开了,就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一次的失去了这个他最爱的女人,失去的那么刻骨铭心。

该死!这种可恨的时空,这种该死的状态。

他竟然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不能挽回,只能眼睁睁的注视着从前的历史,以另一种方式将似真似幻的真相展现到自己眼前,看着张冰影再一次离他而去,那种无力的心痛感,刺激的杨俊飞几乎要发疯了。

他狠狠的敲了敲脑袋,突然间,整个时空又变幻开来。

眼前一黑,接着一亮。

他彻底清醒了过来……


第七章 失窃
 
我第一个清醒过来,摸了摸到现在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大脑逐渐摆脱了模糊不清的混乱状态,变得比较有逻辑起来。

自己似乎被什么打晕过去了,晕过去之前呢?我似乎正在惊讶,但是,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惊讶?唉,头痛,我还要好好想想。

就在我趴在地上冥思苦想顺带发呆的时候,倒在一旁的二伯父和雨欣也慢慢醒了。

二伯父那人精一起身,就疯狂的向不远处的石棺材跑去。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他一阵大叫,然后捂住胸口呻吟起来。

我急忙过去一把扶住他,连声问:“怎么了?”

“不见了,陆羽不见了。”

只见他面如死灰,全身都在颤抖。

我定了定神,朝石棺材望去。

果然,里边只剩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陆羽的尸骨,居然不见了。

夜雨欣也凑了过来,她似乎并不在意那位茶圣的尸体,只是望着那些不知名的茶叶发呆。

我向四周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视线又再次聚焦在棺材上。

地上,到处都洒落着防盗玻璃的碎片。

我随手捡起一片,突然浑身一颤,急忙朝石棺材里望去。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我一边看一边紧皱眉头,有个匪夷所思的想法,不禁从大脑中冒了出来。

身旁的夜雨欣,使劲拉了拉我,低声道:“小夜哥哥,棺材里边的叶子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哪里不一样?”

“你自己看看,这些茶叶的颜色似乎变了。”雨欣疑惑不解的说。

我仔细一看,确实发现那些不知名的茶叶色泽变得黯淡起来,再也没有刚看到时那种青翠欲滴的模样。

“不算奇怪,或许是因为接触到了空气,产生了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化学反应。”我不太在意的答道,满脑子依然充斥着刚刚产生的那个想法。

如果那想法是真的,就意味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夜哥哥!”

雨欣见我心不在焉,大喊了一声,然后将双手平摊开,放到我眼睛底下,“你再看看我手里的叶子,左边的是我晕过去前抓在手心里的,而右边则是我刚刚从棺材中拿出来的。如果真的是遇到空气产生了化学反应的话,那你怎么解释现在的状况?”

只见夜雨欣左手掌上的茶叶依旧翠绿,丝毫没有黯淡枯黄的迹象。

我大脑一震,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究竟刚才是什么令我们三人晕了过去?而在我们晕倒的那期间,究竟又发生了什么?是有人潜入了,偷走了陆羽的尸体?

不对,从现场情况看来,实在是有太多的疑点了!

我绕着石棺材走了几步,突然踩到了个软绵绵的物体,险些摔倒在地上。

低头看了一眼,先是大吃一惊,然后邪邪的笑了起来。恐怕,线索被我找到了!

“这样对待一个人类,特别是很帅气的中年男人,似乎不太人道吧。”雨欣有些犹豫。

我顿时嗤之以鼻:“用眼睛看就知道他是小偷,对小偷还管什么人道不人道。你看人家二伯父干得多好,光在他腿上就缠了十八圈钢丝。

“你也别闲着,把手给他绑紧,不要因为这个中年老男人长得帅了一点,就故意创造让他逃走的机会。”

听着我们调侃,二伯父夜轩黑着脸,继续拿钢丝在那昏倒的男人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似乎对待的是一个杀他全家的仇人。

“但是,我们首先应该找员警才对。”雨欣还是有点困扰。

我笑了起来:“别犯傻了。如果真的交给员警,以他们立案侦察的速度,刚开始调查现场的期间,陆羽的尸骨都不知道被转移到哪里了。只要落入那些销赃网路宽的黑市里,立刻就能转手,到时候还找得到个屁。”

雨欣撇了撇嘴:“我才不相信有人会出钱买那种鬼东西。”

“小夜说的没错。”夜轩抬起头沉声道:“日本人会买。当我挖出陆羽的尸骨时,第二天就有个匿名的日本人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元。

“他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这件事绝对不能让警方介入,不然一切都完了。”

“谁不爱七千万美元呢!”我用手轻轻拍了拍那个还在昏迷中的中年老男人的脸,“我们先让他清醒过来,再舒服的听他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对他的故事,突然很感兴趣了。”

雨欣迟疑的问:“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

“很简单。”我在饮水机上接了一大盆水,然后猛地泼到他的头上。

这个粗鲁的方法很有效,只听那家伙呻吟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

杨俊飞醒了,他迷惑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大脑依然不太适应现在的环境。

他用力动了动,却发现自己丝毫都动弹不了,才明白自己被紧紧地绑住了。

一清楚现在的形势,杨俊飞敏锐的眼睛,立刻不经意的从三个人身上扫了过去。

眼前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带着一种古怪的笑意看着自己,那种笑很熟悉,他自己也常常会这样笑,每次这样一笑,就绝对有人会倒楣。

看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危险!非常的危险。

男孩旁边有个女孩,很漂亮,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三分紧张,七分好奇。恐怕是个单纯未经世事的大小姐。

最右边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他的样貌自己很熟悉,是夜轩教授。这次目标物的名义主人。

看他咬牙切齿望着自己的样子,估计是把自己当作偷窃陆羽尸体的盗贼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虽然自己确实算是,但并没有得手,顶多当个未遂犯罢了。

奇怪,他们似乎并没有报警,难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警方插手?

微一思索,杨俊飞喧宾夺主,首先开口道:“不用对我行刑,也不要对我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我先申明,陆羽的尸体在我到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空口无凭,谁会相信你?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啊。”我嘲讽道。这家伙,看来不笨。

“哼,为什么类似审问的时候,差不多都是翻来覆去的那么几句,有点创意行不行,小伙子,你看太多连续剧了。”杨俊飞第二句就出言试探对方的底线情绪。

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淡然笑了笑,望着他道:“你是个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多说太多废话了。

“用激将法捣乱我的情绪这么老套的方式,任何三流的连续剧里都有,难道你从来不看连续剧吗?”

有趣的家伙!杨俊飞突然很想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可以和自己针锋相对的人。实在不应该啊,那小子聪明归聪明,不过还是嫩了点。

杨俊飞在自己的脸上,挤出一丝神秘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道:“我是不是说谎你应该很清楚。你也发现了对吧,你一定也和我有同一个疑惑,棺材附近的玻璃,实在破碎的太不寻常了。”

我望着他,哼了一声,不语了。

被引起好奇心的雨欣,立刻抓住我的胳膊问道:“小夜哥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二伯父夜轩也略带兴趣的望向我。

我苦笑一声,指着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说:“其实,从刚才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太正常的情况。这些破碎的玻璃,确实很有问题。”

“哪里有问题了?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雨欣仔细的看着地上,然后疑惑的摇头。

“关键是在石棺材里边。”我解释道:“我来的时候就发现,整个棺材都被七厘米厚的防盗玻璃柜罩了起来,在玻璃柜里边,甚至渗透不了空气。

“先把我们怎么晕倒的事情摆在一边不说,如果真的是有人潜进来了,打破玻璃偷走陆羽的尸骨的话,那么玻璃的碎片就不可能只是落在地上。

“在外力的影响下,棺材里不论如何,也应该会落一些进去,可是你们自己看……”

我用力的拍了拍石棺材的边缘,雨欣和二伯父凑过头去往里看了一眼,不禁惊讶的叫出了声。

“发现了吧!棺材里完全没有玻璃碎块。那就意味着……”我用力吞了口唾沫,用干涩的嗓音说道:“就意味着,玻璃是从里边被打破的!”

所有人,包括被绑成粽子的杨俊飞,全都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只感觉有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

“不可能,荒谬,太荒谬了。”二伯父夜轩摇着头,脸色发白的说:“好歹我也当了二十多年的考古学教授了,什么尸体古坟没有见过!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一个已经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古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赤手空拳的将七厘米的防盗玻璃打破,这事情即使是正常人都做不到……我不信,绝对不信!”

“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人,当然是活不过来了。”我望着他的眼睛,淡然道:“但如果活过来的不是人呢?”

“不是人,那么究竟是什么?”雨欣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即使是我都有种莫名的惊骇感,更何况是像她一般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女孩子。

我努力的平复情绪,沉声道:“二伯父,你不觉得奇怪吗?从陆羽的尸身经历一千多年没有腐烂,还有那些垫在他尸体下一千多年的茶叶,那些不知名的茶叶不但古怪,而且还没有流失任何水分,即使到了现在,依然像是刚刚才摘下来一样。

“它的存在本身已经是一种不自然了。其实仔细想想,陆羽尸体上的一切,几乎都超出了常规,就算他突然活了过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确实没有什么奇怪的。有意思,听了你的分析,我对这个Case越来越感兴趣了。”有个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

我猛地一回头,居然看到那个一分钟前、还被绑的像个粽子似的中年老男人,正拔葵啖枣的站在研究室的门外。而研究室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关了起来。

那家伙冲我眨了眨眼睛,得意的道:“臭小子,想困住我,你还太嫩了。再见。”说完,就飞快的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钢丝,叹了口气。

聪明的家伙,居然故意让我讲出玻璃的事情,引开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用特制的锉刀,不动声色的将细钢丝弄断了。

哼,刚才自己明明搜遍了他的全身,真不知道他的锉刀到底藏在了哪里。

二伯父见打不开门,顺手抄起一把椅子用力的砸了过去。我急忙阻止了他。

“陆羽的尸骨确实不是那男人偷走的。”我轻松地说:“他也被打昏了,没有作案的时间。”

“但不可能就这样放他走掉,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重要的东西。”二伯父急道。

“以那个男人的能力,我们不可能抓住他的。放心,他绝对会回来找我。”我奸笑起来,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轻轻的上下抛着:“前提是,如果这个东西对他很重要的话。”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往往都是放在身上的。特别是在偷东西的时候,在只要失手就会遇到危险的情况下,那男人的无名指上,依然戴着这枚会碍手碍脚的戒指,那这东西,一定很重要。

哼,不过那个中年老男人,倒是让我产生了兴趣。

疑点又多了,没想到一下飞机就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临行前二伯父说我会不虚此行,敢情带着这种类型的涵义啊。唉。头痛。

究竟那具尸体到哪里去了?

就算它是诈了尸,也应该有迹可寻吧。难道,除了那个男人外,还有一批盗贼?

视线突然扫到了什么,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在那个中年老男人倒过的地方,留着一个又扁又方的用蓝色碎花布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幅画。

“这幅画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雨欣凑过头来看。

我淡淡道:“这是梵高的经典油画,‘红色葡萄园’。哼,那个中年老男人真的有够奇怪的,居然背了一幅画出来偷东西。难道他今天不止偷了一家?”

“嗯,那个,请问一下。”雨欣红着脸,突然道:“那个你口中的梵高是谁啊?”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般的愣愣望着她,吃惊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注意到我的视线,雨欣的脸更红了,她一脚跺在我的脚背上,气恼的说:“难道不知道他很丢脸吗?人家从小就被老爸灌输草木知识,有些东西不知道完全是正常的。”

这!这也叫正常?在现代这个文化速食时代,有谁不知道梵高的画。唉,疯子叔叔不愧是疯子叔叔,小时候不但折磨我,还把他的女儿当作延续,折磨到了现在。

我和二伯父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的咳嗽一声,解释道:“梵高全名叫做文森·梵高。一八五三年生于荷兰的一个新教徒之家。少年时,他在伦敦、巴黎和海牙为画商工作,后来还在比利时的矿工中当过传教士。

“一八八一年左右,他开始绘画。一八八六年去巴黎投奔其弟,初次接触了印象派的作品,对他产生影响的还有著名画家鲁本斯、日本版画和著名画家高更。

“一八八八年,梵高开始以色彩为基础表达强烈的感情。他曾短暂与高更交往,后来神经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

“在经历多次感情上的崩溃之后,梵高于一八九〇年在奥维尔自杀。他对野兽派及德国的表现主义有巨大影响。

“总之,梵高一生为人敏感而易怒,聪敏过人,在生前他在许多事情上很少成功。

“其人生活不幸而且艰辛,可他却随时都有献身给别人的爱、友谊和对艺术的热情。

“在比利时作传教士期间,他目睹穷人的艰难生活,决定以最大的热情,帮助那些煤矿工人,他义务收容那些受重伤而垂死的矿工,希望以抚慰之词和自我牺牲精神帮助弱者搏斗,不过,他只干了六个月就被解雇,原因是他对工作过分热情。

“在短短的三十七年人生中,梵高把生命的最重要时期贡献给了艺术。

“他早期画作爱用荷兰传画的褐色调,但他天性中火一般的热情,使他抛弃荷兰画派的黯淡和沉寂,并迅速远离印象派,印象派对外部世界瞬间真实性的追求,和他充满主体意识的精神状态相去甚远。

“他不是以线条而是以环境来抓住对象;他重新改变现实,以达到实实在在的真实,促成了表现主义的诞生。也就是说,一句话,他对于艺术界而言是个十分伟大的人,而且,他的画也是所有画家中,卖的最高的。”

“那他当时岂不是很有钱,那么有钱居然会选择自杀,真是个怪人!”雨欣不屑的说。

“很抱歉,梵高一生都贫困潦倒。”我舔了舔嘴唇,“他在世的时候,唯一卖出去的一幅画就在你手里。据说买画的人花了四百法郎。”

“那这幅应该是赝品了?”雨欣看着手中的画。

我立刻点头,“绝对是。如果是真品的话,那你现在手里至少捧着两亿美元以上。”

“不对。”

二伯父夜轩仔细看了看画,突然惊讶的眼睛都泛出了白光,他使劲的将嘴里分泌出的口水咽下去,用颤抖的声音道:“虽然我对画的研究并不是专业级,不过,这幅画似乎是真的!”

“不可能!”我全身一震,不由得喊出了声音,“这幅画的真品,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

“谁知道哪?或许那个男人刚在普希金博物馆里偷了这幅画,然后又跑到这里来偷我的陆羽的尸骨。”二伯父苦恼的思索着。

“你认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我苦笑,“如果是你,你会背着一幅价值两亿美元的画去偷东西?

这样既不科学,又妨碍运动,而且非常不符合像他那种聪明人的逻辑。”

“总之,我把这幅画拿去朋友那里检查一番,到时候就清楚了。”夜轩叹了口气道。

也只有如此了,我望着这个偌大的实验室,今天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得我根本就找不到头绪。

许多事情似乎都没有联系,而且也更不符合逻辑。

比如说那个古怪的中年老男人,我似乎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第八章 混淆的记忆
 
“医生,最近我常常作一些古怪的梦,而且更奇怪的是每次醒来的时候,我竟然都不敢判断那是不是真的只是梦!”

张克大大咧咧的坐在白色的医疗椅上,向自己的心理医生询问。

医生认真的做了记录,判断道:“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任何问题,我看你是太累了,建议你先停止工作,到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散散心。

“还有,尽量要想一些让自己轻松的事情,过一段时间自然会好起来的。”

“但最近我还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口吃的毛病了。你知道我从小都是口齿伶俐的,可是现在只要我一紧张,就会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苦恼的挠着头。

“还是太累的缘故,你的精神太压抑了。”医生皱了皱眉头,“等一下我给你开些安神药,你每天吃一片。如果下星期还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好到医院进行脑部扫描。”

回到家,望着空荡荡的家和如战乱后的房间,张克大为懊恼。

看来倩儿还是没有回来,难道那件事真的让她很生气吗?哎,女人,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种生物了。

他稍微想了一下,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信。

倩儿:

你好。

在你挂断电话后,全身都很冷。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两点四十九分,我在小草屋附近的网吧里。

我没有喝酒,六年来第一次有抽烟的冲动。我买了一包烟,打开,拿起一根含在嘴里。但是抓着打火机的右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我害怕,害怕抽烟以后会更烦躁。

所以我走出去,买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决定给你写这封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高兴。咬了咬烟的过滤嘴,我变得不太灵光的脑袋归结出了四点。

第一,是因为那天我无意识的喊出了淼儿这个莫须有的名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我还是要澄清一点,那一看就是我没有睡醒时的胡言乱语!

我以为你也清楚,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多加解释,以为你只是开我玩笑几小时、几天罢了。

但是,我不希望你猜疑我对你的爱,这种玩笑,我玩不起。

第二,是这几天住在你的手帕交的家里,那个麻雀对你说了些什么?

抱歉我这样说,我终于把打火机打燃了,网咖老板在盯着我看,似乎觉得我有纵火的可能性,恐怕是我现在的脸色实在不好看吧。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坏到想把这个网吧给烧掉发泄一下。

嗯,怎么说呢,请你更相信自己,更相信我一点好不好?

我是个男人,也爱面子,但为了你,我可以连面子都不要的,去搞一些自己都鄙视的小动作。

爱上一个人,就是有许多的害怕和猜疑,我会怕你回家不安全,会怕你走在路上有危险,害怕你工作时谁谁会欺负你,总想去分担你的不快、烦恼和痛苦。

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义务,所以只要不是我送你回家的话,我就会很心虚,会打电话一次又一次的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你或许不知道,最近几天你挂我电话的时候,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差点没去报警。

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的人。但是别人的意见和话不重要,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看法,对我的看法。

第三,或许是你的月事来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告诉我,我会给你熬四物汤,这可是我最拿手的。

朋友说“爱情”这个词的前身是“乞讨”,我深以为然,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实践过。

现在我总算尝到了个中的滋味,很多时候,都是我在祈求着你来爱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相信中的坚固,但是我很清楚,你就像我爱你一般的爱我,一直都知道。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二十九分。

我终于点燃了六年来的第一支烟。我把它含在嘴里,又放到了烟灰缸上,我还是没勇气抽。

我对你发过誓以后不再抽烟了,对你的誓言,对我来说是绝对的,我有时真的是太钻牛角尖,太可笑了,对吧?

呼,心里好沉重,就像万斤重的石头压在了心脏的位置,重得我就连手指都没有力气抬起来。

还是感觉香烟的臭气很刺鼻,看着烟袅袅升起,莫名其妙的会产生一种落寞感。

你知道吗?刚刚你又挂断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咖啡厅里。

我把电话凑在耳边,一动不动的坐了半个多小时。

我摔坏了手机,折断了银行卡,然后用左手撑住头,突然很想哭。

求求你,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如实的对我说。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有什么不能对我说的?对我有什么不满,说出来,我改。

不要什么都不说,躲着我,不接我的电话,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只能让我难受过后,还是难受。

还记得你哥生日那天吗?当我向你哥敬酒的时候,我本来想说,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倩儿的关心,以后她就交给我了,我会让她幸福!

我知道她身体不好,我知道她有许多不好的习惯,但是我会包容她,我会一直都在她身边,陪她。

抱歉,可能是烟熏的吧,也可能是网吧的风沙太大,我哭了。

抱歉,有时候流一点眼泪也满不错的,对眼睛有好处,我真的希望我们之间更了解一点,你能更了解我一点。

不要对我沉默,我怕那种感觉,因为什么都无法知道,也没办法猜测到。在那模糊不清的一片黑暗里,我根本就无法动弹。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

我的手也开始僵硬起来,网咖的空调似乎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温度。我只是感觉很冷,冷得在发抖。

五年前,我没有目标,懒惰,无止境地颓废。我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在这个充斥着六十亿人口的拥挤星球上,孤独地一个人生存下去。

然后你出现了。或许正是你的出现,才让我的思想完全改变了。

然后我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你,而且非常非常爱你,远远超出你想像地那么爱你。我希望你待在我身旁的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你工作后,那副憔悴的样子,我真的很心痛。

我决定不再让自己有后路,爱你,分担你的一切,让你快乐。

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我把你当作自己心灵的支柱,让自己产生一种向上努力的欲望,想让你过得好,开心,永远。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上星期你去出差时,晚上给你电话,曾经在最后说,我爱你。

请不要怀疑,我确实爱你。我忍不住想把心里的想法向你宣泄出来。

虽然我好想,好想听到你也有一天,突然地对我说,你爱我。或者在我再次的求婚时,突然的对我说,我愿意。

但是我不会奢望那么多,只要有你在身边陪着我,有你鼓励我,有你关心我,能够常常看到你开心的笑容,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所以,求求你,更爱我一点,好吗?

我好想能够拥有自己的事业,赚钱,让你痛痛快快的想怎样就怎样。我会给你翅膀,让你飞翔。

两个人之间,只需要我努力就好了,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你憔悴的样子。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

第一支烟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我点燃了第二支,凑到嘴前,抽了一口。

好辛辣的感觉,我真的怀疑自己从前为什么会喜欢抽这种玩意儿?如果感情就像抽烟那样简单明了的话,你我都会快乐许多吧。

你厌倦我了吗?这是我能想到的第四点。

如果厌倦了,就坦白的说出来,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把我吊在那里,每天每日每夜都煎熬在痛苦里,那种感觉,我讨厌,也害怕。

你说你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其实真正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是我,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做到的事情。

对我而言,所有的精力加起来,也只能够爱上一个人。

所以,在我求婚的时候,不要再对我说改天吧,这种不确定的词语让我痛苦,让我想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坚强了。

看到你哥对你那么好,我真的很羡慕,也很不爽。我尝试着比他对你更好,更细心。我尝试着一切,只要是为了你。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六分。

该说的都说了,等着被审判吧!不论你是不是在考虑和我分手,我只希望一点,请你确定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照顾你、爱你,所说的甜言蜜语,统统都是真的,虽然有些文学上的夸大,但是,确实是出于肺腑的。

如果还觉得我哪里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告诉我。

天气冷了,小心感冒。我知道你有花粉过敏症,小心一点,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还有,你太瘦了,多吃一点,我准备把烟扔进网吧附近的河里。

或许你会觉得我啰嗦,但是,我真的好害怕会失去你。

当你爱过,失去过以后,心绝对不会变得更坚强,而是会更脆弱,我不知道,再失去一次自己最爱的人,究竟会怎样……

Ichliebe Dich!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分。

恐怕,这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Your克(Maybe)(西元2005/04/10)

写完信,把这份Eamil发了出去,张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不知为何,最近总是变得模糊不清。

赵倩儿和崔淼儿这两个名字,总是会被自己混淆在一起。

究竟,那个崔淼儿是谁呢?唉,倩儿自从在那天听到自己叫淼儿这个名字后,就再也没回家过,打她的手机也不通,头痛。

张克确定似的翻开相簿,看着自己和最爱的人交往以来留下的回忆,时时痴笑,时时苦恼,似乎只有在这一刻,崔淼儿的名字才会暂时从自己的脑子里抹去。

赵倩儿是自己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自己还在荷兰读大学。说起来,他俩的相遇以及相恋,充斥着大量的浪漫、震撼性、戏剧性、以及偶然性。

五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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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no CHOICE but step into the Love Escalator!

歌回荡在耳朵里,张克的心情却并不好。老实说,他,失恋了。

就在他失恋的第二天,他在图书馆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看背影,就像班上的某个人。于是便走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喂,怎么你又不去上课?”

那女孩转过头来,惊诧的望着张克,那一瞬间,他呆住了。

她或许不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却让他确确切切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跳,或许对于他而言,她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张克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Are you Chinese?”张克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道。

“嗯。”女孩点点头,表情还是一样的惊诧。

他笑起来,回望着女孩的双眸,脑中亦同时没有缘由的冒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结束的故事。

“喂,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张克完全不理会她的诧异,一个劲的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六,少女十六。

少男英俊,少女漂亮,他们的内心像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却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

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作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

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恰恰那一段记忆丧失殆尽。

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甚至愉快地去了国外。

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二十,少女二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二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买一罐可乐而沿着学校的走廊向东走,少女为去上网而沿同一条走廊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图书馆门前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四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

女孩笑了,超出张克想像的说了一句:“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遇见百分之百女孩》吧,不错,亏你在一刹间改的这么精采。”

“你也很聪明。”张克也笑了。

“这没什么,我甚至还知道你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你一定想说让我俩更改这个结局吧,呵呵,对吗?”

“非常聪明。”张克欣喜若狂,但如果知道她再下一句会说什么,他绝不会这么开心。

“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剧本所写的那样擦肩而过吧,当下一次我们再偶然相遇时,我们就交往吧。”她的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哈哈,就这样,张克再次失恋了。

他的第二次恋情,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之后,他疯狂的去寻找那个女孩。

最后张克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又是一阵辗转仿佛,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赵倩儿。

可是人海茫茫,错过一次偶然后,就很难再有第二次偶然。

那真是个古怪而且异常厉害的女孩,那句拒绝的话也说的够彻底。

还记得第二次失恋的晚上,张克作了一个可笑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奇迹般的遇到了那个女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由玫瑰和绿叶组成的花束。

他笑着对那女孩说:“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你是否会选择我?还是将再次选择与我擦肩而过?”

或许真是因为那个梦鼓励了张克,就这样,生活平淡无奇的在不断寻找和失望中过了半年,张克都没有找到她,也没有任何时刻期待的偶然发生。

他俩之间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半年,那年年末,他实在不甘心一个人过元旦,准备到德国去找几个朋友。但没想到却鬼使神差的心血来潮下,坐船到了比利时最繁华的城市布卢克。

怎么说呢?布卢克的感觉很奇异,它不像大多数欧洲城市那样充斥着一种忧郁,而更像水城威尼斯和十六世纪的伦敦的结合。

它的街道下有不断穿梭的旅船,而宽阔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是一辆辆高大的马车,很有Romantic的味道。

他在那个城市游逛了好几天,这才慢吞吞的坐上了回荷兰的火车。

再次鬼使神差的,当他走出火车时却感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对面的看板上分明写着Welcome to Luxembourg!

咦?呵呵,就那样他因为坐错了火车,在新年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前来到了卢森堡。

张克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用大脑的人,随遇而安的心态让他漫不经心,从从容容,冷冷漠漠,丝毫没有搭错的遗憾,又在这个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里闲逛。

“切,还差三十秒就十二点。没想到一年居然过的这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夜晚来临,月亮升到了天幕,他随意地看看表,淡然的走到附近的一个广场上。

就在那时,四处都响起了鞭炮的声音,四周亦充斥了烟花的颜色。

“Happy new year!”街上的人纷纷对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出这句话,他们对亲人说,对朋友说,亦对恋人说。

“Happy new year!”一群拿着烟花的孩子冲张克说着,围着他乱转。

“Happy new year!”他答道,表情依然冷漠,但却分明感觉到嗓子眼里,有种不知名的热热的感觉冒了上来。

找了家酒吧,张克却意外的只要了杯巧克力冰淇淋。

是新年了吧,有烟花,有鞭炮,但他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了,是自己感觉孤独了吧!新年了,自己居然还是独自一个人,看着纪元的四位元数字的最后一位元,十分科幻的又增加了一个数字。

虽然感觉很郁闷,但他却少有的不想喝酒,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不想醉。

这个时刻,不管卢森堡的啤酒有多浓多醇,也不会让他有干一杯的感觉。

或许,第六感不完全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是会有的。

望出窗外,脑中萦绕的,却依然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事,那个叫赵倩儿的女孩,或许自己永远也见不到了吧。

张克突然感觉很伤感,他苦笑着,再次告诉自己应该死心了。等他再次向窗外望去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从来不信缘分,不信世界上有神的他,从此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窗外,在那个烟花弥漫的夜色里,赫然有个穿着单薄的纤影,安静的站在生满绿色铜锈的雕像下。

她在默默的看着那群嘻笑的少年点燃烟火……

若有所觉,女孩清澈的视线缓缓向张克移动,最后两人的视线终于短兵相接!

女孩望着满脸傻气的张克,也呆住了。

那一刹间,时间仿佛停顿了,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喧闹,剩下的只有他与她……

不知过了多久?百分之百的赵倩儿轻轻的笑了笑,百分之百美丽的微笑。

于是,张克,也笑了,傻笑。

那一刻,他的脑子中一片空白,只剩脑中不断回荡着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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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个月,便又到纺樱花盛开的时候了。

张克突然明白,米德布克的纺樱花节到来时,他将不再孤独了吧!

在记忆里,也就是他俩第二次相遇的那天,赵倩儿做了他的女友,没想到时光如梭,一眨眼间,他们大学毕业了,回国工作了。

交往,也快有四年了。

赵倩儿是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那么,崔淼儿又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的掺杂入自己的记忆里,但是自己对她的生平却没有任何印象?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自己生活中的人,甚或者,她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人物。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总是忘不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自己觉得似乎和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张克苦恼的捂住头,他感觉大脑很痛,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他发狂似的将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扫到了地上,最后实在承受不住那种钻心的疼痛,终于眼前一黑,向后仰倒了下去。

“你知道什么是BrainDeath吗?”看着张克的大脑扫描图,医生沉默半晌才问道。

张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摸了摸鼻子,迟疑的摇头。

“就是脑死亡。”这位中年医生神色有些沉重。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也因此具有明确所指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永久的丧失。

“这一理论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

“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换句话说,脑死亡开启了死亡之门,生命从这一刻起已是穷途末路了。”

“你的意思是,我会死?”张克虽然有些神经粗大,但并不笨,他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击得浑身都颤抖起来。

医生摇了摇头,有些无法解释的说:“你的情况有些奇怪,很奇怪。就一般而言,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技术上,全脑功能丧失的患者,已经不再是有生命的活人,虽然这时有机体的一些细胞还活着,然作为整体的人已经成为过去时,随后将要发生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学死亡’,也即心跳停止和各部位细胞的逐渐死亡。

“可是,你的脑细胞死亡速度比脑死亡缓慢,但是又比正常的死亡速度快很多。

“知道什么是脑的正常死亡吗?”那位安慰人的经验显然并不丰富的医生,望着张克阴晴不定、面如死灰的脸,似乎想转移到一个他自认为比较轻松的话题上。

“常人约有脑细胞一百四十亿个。人到三十岁以后,脑细胞开始死亡,每天约死亡十万个。

“其实中老年人的脑细胞虽然每天死亡,但在活动的情况下,每天都有新细胞产生。适宜的脑运动与脑营养,则新生的细胞会超过死亡的细胞……”

“医生,我是得了脑癌了吗?”张克用颤抖干涩的声音,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位医生迷惑的摇摇头,“这倒不是。你的情况更类似于阿兹海默症,但却有明显的区别。阿兹海默症所伴随发生的神经细胞螺纹蛋白质,AD7cNtp可能会堆积在脑部,并且导致脑细胞死亡。

“但你的大脑里的脑细胞,却被一种不知原因的因素干扰,造成不断的死亡。也是这种不知名的原因,让你不断的头痛,而且产生嗜睡和作莫名其妙的梦。”

“究竟那个不知名的原因是什么?”张克实在受不了这位白痴医生的详细解释,对于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长篇大论分析自己将来的死法,任谁也会变得神经质。

不过那位医生显然有很好的耐心,他缓缓道:“既然是不知名的原因,我当然不知道。”

张克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问:“我还能活多久?”

“你死不了,不过,恐怕有极大的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那我的意识还能保留多久?”

“七天,如果按照现在的脑细胞死亡速度。七天后,你就会陷入长久的梦境里。”

“七天?只有七天!”张克失魂落魄的喃喃重复道,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神情一振,“七天!

我想,或许足够了!“


第九章 婚礼
 
从医院走出来,张克愤慨的狠狠的踢了身旁的招牌,还不解恨的在门前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液。

那个该死的医生,当自己向他提出要进行脑皮层的局部割除时,他竟然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然后毫不客气的把张克赶了出去。

突然感到有一个熟悉的视线正在注视他。

张克抬起头,竟然看见了倩儿!

她穿着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腰肢靠在对面的墙上。

这个慵懒的美女,看起来今天倒是少有的精神奕奕。

“帅哥,有时间吗?我们去约会怎样?”她走过来笑吟吟的挽住他的手。

“你不生我的气了吗?”张克小心翼翼的问道。

赵倩儿哼了一声:“对不起。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谁在西元二〇〇五年四月五日的中午十二点十三分零五秒的时候,在我面前叫过淼儿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了。”看着目瞪口呆的张克,她“噗哧”的笑出声来,低下头骂了一声傻瓜。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确很像傻瓜的他,挠着头问。

赵倩儿没有回答,只是问:“听说你生病了?是什么病?”

“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克迟疑的回答道。

如果告诉她自己的脑子正在不断死亡,而且有可能变成一辈子都会在梦中渡过的植物人,她会不会一脚踹开自己,转身走掉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的意识,就在几天后会彻底消失后,张克变得敏感、胆小而且多疑起来。甚至以前大多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相当困难了。

只听倩儿缓缓的说道:“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好了。”她拉过张克的手,突然脸上一红,“我们结婚吧。”

张克震惊的差些掉了下巴。

从前自己也曾无数次厚着脸皮向她求婚,但她不是红着脸轻轻摇头,说时机不到,就是板着脸说改天吧,今天又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而且还是她主动?

虽然头脑混乱,但张克还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状况,他不想拖累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用力甩开她的手,张克别过身去对她说:“抱歉!我做不到。”

“我配不上你吗?”赵倩儿神情沮丧的问。

他立刻摇头:“不!是我配不上你。你不会明白的,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我知道。”赵倩儿抓住他的手,努力要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柔声说:“你的主治医生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我知道你是脑子在死亡,也知道你的记忆在不断的消失,甚至会变成植物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可怜我?”

张克再次用力的甩开她的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油然而生。

“笨蛋!你还不明白吗?我从前不接受你,是因为你太不成熟了,丝毫没有上进心,只知道说一些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你的情书就是最好的证明,风花雪月的,浪漫色彩太重,一点沉稳的气质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知道爱你!我不要失去你!”

倩儿突然哭了,她流着泪,终于又抓住了张克的手,把那枚戒指紧紧的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娇躯颤抖的面对远处的教堂说道:“我,赵倩儿,今年二十六岁。从今天起,我就是张克的妻子了。”

接着,她深情的望向他,眼中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张克呆立着,感动着,许久才略带苦涩的微微一笑。

不管了,以后的烦恼,都让它见鬼去吧!

他用低沉的声音念道:“我,张克。虽然这二十七年来,一直都是个一无是处的蠢家伙,但是当第一次见到倩儿时,我就有了两个愿望。一是要娶赵倩儿作为妻子,二是要做赵倩儿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婚礼结束!”倩儿抬起头,强做欢笑道:“还有七天对吧!够了。七天我们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由分说的,张克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吻上了她激动的颤抖着的淡红嘴唇。

“仁慈的上帝啊。”他虔诚祷告着。“虽然我不是您的子民,但我至少是您创造出来的生命。

“请求您倾听我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祈祷吧。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失去了一切,也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倩儿,因为我决定了,我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果然是无处不飞花的季节。湖州七月,苕溪的秋天终于来临了。

“哈哈,夜夜忆故人,长教山月待。今日见故人,山月知何在?”

陆羽修剪着满园的桂花,突然一阵熟悉的念诗声,从身后传来。

诗僧皎然兴致勃勃的提着一袋茶种,正冲自己笑着。

“皎然兄,现在还是晌午,你的那个山月又怎敢出来露脸呢?”陆羽笑吟吟的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去。

皎然大摇其头道:“非也。竟陵子你思想太死板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圆月还在天空的某处,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皎然兄教训的是!”陆羽肃然道。

“唉,你果然很死板!”皎然大是无趣的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拜托你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陆羽眼角含笑的说:“但是去年皎然兄和我辩日的时候,不是才说过我太有主见了不好吗?”

皎然顿时语塞,他嘿嘿的笑着,转移开话题:“听说你终究还是不愿去当‘太子文学’吗?自古那个位置就是朝廷里很多人大是眼馋的肥差呢。”

“麻烦你看看那边。”陆羽向屋门指去。

只见那里有个大牌子赫然写道:“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惟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

“好!好一个不羡黄金罍!我皎然佩服万分。”诗僧皎然拊掌喝采道:“不过为什么你要想到立这个牌子?”

陆羽淡然说:“最近崔子元那队人几乎都来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懒得一个个解释,干脆就写下这首词了。”

“崔子元吗?”皎然眼睛一亮:“那个小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记恨你的?”

“我忘了。”陆羽苦笑着摇摇头。

皎然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这也怪不得他。那时他总认为是你害死他妹妹的,但是你真的没有察觉到崔淼儿对你的情意吗?”

“情意?”陆羽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淼儿时,她所念的那首诗。

“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

诗的后一段引自白居易的《池上清晨候皇甫郎中》,原本“何人拟相访”的后边,是该接“嬴女从萧郎”的,但是这害羞的女孩终究不敢说出来。

“你和她之间,真的是一塌糊涂。”皎然不胜唏嘘的感叹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再明确一点,如果不是崔国辅那老头,太急于想把女儿嫁出去了……

“如果当时能有一方可以清楚的说出来,或许崔淼儿也就不会自杀了,那么常伴在你身边的,也不会是我这个永远孤家寡人一个的丑和尚了。”

陆羽又是一阵苦笑:“天哪!我陆羽何德何能,居然有荣幸被一个和尚指点感情!”

诗僧皎然嘿嘿笑着,出奇的并没有反驳。

一阵桂花幽香迎面扑来,陆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原来又快要七月十二了,是时候去扫淼儿的坟了吧。”

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他隐隐感到似乎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令人既怀念又甜蜜的名字。

她,是叫做倩儿吗?

四天后,西元二〇〇五年的四月二十二日。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了过来……

请继续期待茶圣—下集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九集“茶圣”下预告:

杨俊飞和夜不语终于在命运的牵引下,碰撞出一系列的火花,最后重归于好,一起面对那个神秘的组织。

还有,在那个一千多年前的茶圣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呢?

他的尸骨,究竟去了哪里?

疑惑越来越多,事情似乎也在往不利的方向发展,夜不语究竟该如何面对?而张克,真的清醒了过来吗?

看不爽上集的朋友,请期待下集。


篇外篇——金娃娃
 
记忆里第一次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是在五岁的时候。

那时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四川某县的一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那儿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

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叹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一到晚上,也会刻意的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的家里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

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的拂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

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的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的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

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

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的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笑)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

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的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的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

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

我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兀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

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流着泪。

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

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

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引子一
 
“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午夜过了,早已是淩晨时分。

楼顶上风很大,大的人跳起来,都会有落地轨迹偏离的可能。有两个人影站在楼顶的边缘,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左边的男人喋喋不休地说了许久的话,喝了口酒,然后继续喋喋不休。

右边的人始终没有说过一句,只是默默地站着。

他直立的身体在强风中一动不动,姿势也显得很怪异,看起来非常僵直,就像整个脊椎被笔直的铁板紧紧地捆住了似的,直得不像话。

左边的男人又喝了口啤酒,再次打量起旁边的哑巴。

今天他原本因为失恋,才到楼顶来吹吹风,到的时候,偌大的楼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但是这个男人,就像凭空出现一般,在自己喝到第三瓶啤酒的时候,突然就站在了自己身边。

真的很佩服他,两个多小时了,在自己唠叨的语言攻势下,居然还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表情。

而且,这么长的时间,他……他的姿势似乎丝毫都没有变过,甚至可以说,这男人,根本就没有动过。

这一切都令自己很好奇,这家伙,是军人吗?到这里执行任务还是保护政要?但没听说过,这个城市会有什么大人物要过来,而且,如果是要保护政要,执行任务,或者杀人放火什么的,第一个应该排除的就是自己才对。

还有,最奇怪的,是他的打扮。

他身上的衣服样式很奇怪,就像电视剧里的古装,实在是太怪异了,难道,今年又流行复古了吗?

那男人用力地摇摇头,将脑中的疑惑全都甩掉,有时候猜测太多,并不是件好事。

他用手扶着边缘的栏杆往楼下望去,二十三层,大概五十八米的高度,让街道上昏暗的街灯,变得模糊一片。

似乎起雾了,而且还很浓。橘红的光芒,令人烦躁地刺进雾气里,远处霓虹灯五彩缤纷的颜色,也搀杂了进去,看得人大脑都感觉晕眩起来。

莫名其妙地,他突然感觉生无可恋,心里生出了一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

只要一步,很小很小的一步,这个世界所有的烦恼,都会离自己而去,还有那个和别人跑掉的蠢女人。自己真的很傻,什么都给她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分手”两个字。

跳下去,只需要一小步,什么都不用去在乎了。

“我靠!”他用力地将手中的啤酒罐扔了出去,然后冲动地对右边那个男人大声喊道:“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声音刚落下,一个身影立刻从楼顶掉落下去,跌进二十三层弥漫的雾气里。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下边才传来了一声闷闷的响声。

左边的男人瞪大了眼睛,满脸惊骇地望着楼下,然后惶恐地大叫一声,一边掏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一边飞快地往楼下跑。

楼外街道上,那男人姿势怪异的躺在地上。估计全身的骨头,都因为自由落体所造成的伤害,而粉碎了。

左边的男人脸部肌肉不断地抽搐,他全身都在颤抖,呆站了许久,才用干涩沙哑的声音喃喃道:“不是吧,你真的跳了?我只是开个玩笑,我,我还想要继续悲哀地活下去。

“抱歉,我没想到你真的会跳下去。我,我会为你祷告的!”

男人望了望四周,还好,周围没有一个人,没有人看到自己的样子。

虽然那家伙是自杀,但是进了警局,还是会有很多麻烦。他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何况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原本就是个多事之秋,能够少一事,就尽量少一事。

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刚刚为什么要打急救电话,唉,估计自己要换一张电话卡了。不过也好,顺便也让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始。

想着想着,他的视线又停留在了那个死掉的男人身上。

总之他已经死翘翘了,身上的东西这辈子也用不了了,还不如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些。

男人嘴角咧出一丝诡笑,伸出手,在那男人的身上摸索起来。

不一会儿,他的笑容更浓烈了,手上掏出了几锭黄澄澄的东西,大概有几斤重。他用牙齿咬了一下,是金子,这下子发财了!

站起身又小心地往四周看了看,还好这本来就是偏僻的地方,又是淩晨,没人很正常。看来,老天也看自己最近太倒楣了,想要帮自己一把。他飞快地将那几锭金子放进裤兜里,然后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准备离开。

就在他迈开脚步的一刹那,突然有个想法冲入了大脑。自己,好像把什么东西忽略了。

好像那个人身上,有个十分不正常的地方……

他全身僵硬的呆站在原地。是血!那男人从二十三层高的地方摔下来,尸体上居然没有流一丝一毫的血!这,怎么可能!

身后,似乎有“嗦嗦”的声音,很细微,但是传入他耳朵时,却被无限放大。

恐惧犹如洪水一般地淹没了他的意识,身体再也没有办法动弹。

只觉得有一双手僵直、生硬地抓住了自己,然后脖子上微微地一痛,一丝冰冷的感觉,顿时传遍了全身。

那丝冰冷,成了他最后的意识……


引子二
 
“你爱我吗?”

公园里,一对恋人坐在长椅上。女孩将头倚在男孩的胸膛上,突然问。

男孩低下头,凝视着女孩的眼睛,她的眼睛犹如雨后屋檐下反射着太阳光芒的露珠,在夜色里散发出幽幽的颜色。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男孩问。

“假话。”

“我爱你。”

两人再次对视,不约而同地开心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男孩忍不住了,也问道:“那你爱不爱我?”

女孩狡猾地笑着:“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

“我爱你。”

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

女孩用力地吻上男孩的嘴唇,两条滑腻的舌头,交缠在了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突然痛苦地呻吟起来。女孩雪白的贝齿,狠狠地咬在了男孩的下嘴唇上,鲜血顺着牙齿流进了她的口腔。

她松开嘴,用舌头满足地舔着嘴唇上的血迹。

原本就很亮色的嘴唇,显得更加艳丽了。女孩望着正捂着嘴巴嚎叫诅咒的男孩,游移的眼神,缓缓地停留在了他的脖子上。

似乎很美味的样子,好想咬下去!

女孩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茫,瞳孔放大,整个身体都弥漫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她的嘴唇,缓慢地向男孩的脖子靠过去,越来越近……

夜,带着浓烈的血腥味道,散入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有些事情,似乎已经悄然地改变了。


第一章 鉴定
 
有时候真的感觉很郁闷,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像预料中的那样去把握住。

所以有人说,计画永远都比不上变化,这倒是真的。

就像照相一样,其实,照相只需要一秒时间。

但是,女生化妆至少要二个小时,男生梳头需要一小时,然后摄影师在那大叫,靠拢,再靠拢,微笑,又花了一小时。

无聊,实在是很无聊。

记得曾经看过这么一个故事:某人的老同学富得流油。他开创了一个软体公司,开发了一系列软体,生意越做越大。

他的朋友有一天请他吃饭,那人来到朋友下榻的宾馆,看见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站在朋友面前接受面试。

“这样吧!”他的朋友说:“我这里有个魔术方块,你能不能把它弄成六面六种颜色呢?你看清楚,我给你做个示范。”

说着,朋友就扳起了魔术方块。不一会儿,那个魔术方块就扳好了。

“看到了吗?”朋友对那大学生说:“你也来做一遍吧。”

那个大学生拿着魔术方块,面有难色。

他的老同学看到了自己,便对大学生说:“如果你没考虑好,可以把魔术方块拿回去考虑,我直到星期五才走。”

等那个大学生走了后,那人问自己的朋友,“怎么,这就是你独创的考题?”

“当然不是!这个人有后台,我不好意思不要他,所以出个题考考他,以便到时候给他安排合适的职务。”朋友有些无奈。

“要是我,”那人说:“我可没有你那么聪明,我会把魔术方块拆开,然后一个个安上去。”

“如果他这样做就好了。这就说明他敢做敢为,可以从事开拓市场方面的工作。”

“那其他的做法呢?”那人问。

朋友幽默地答道:“现在的孩子都不玩魔术方块了,所以,我不相信他能马上扳好。

“如果他拿漆把六面刷出来,就说明他很有创意,可以从事软体发展部的工作。如果他今天下午,就把魔术方块拿回来,就说明他非常聪明,领悟能力强,做我的助理最合适了。

“如果他星期三之前,把魔术方块拿回来,说明他请教了人,也就是说他很有人缘,可以让他去客户服务部工作。如果他在我走之前拿回来,说明他勤劳肯干,从事低级程式师的工作没问题。

“如果他最终拿回来,说他还是不会,那说明他人很老实,可以从事保管和财务的工作。可是如果他不拿回来,那我就爱莫能助了。”

原来如此!那人佩服得大点其头。

第二天晚上,朋友又请他吃饭。在饭桌上,那人问起了魔术方块的事。

这一回,朋友有些得意洋洋。

“那个大学生,我要定了。他今天早上,把魔术方块还给了我。

“你猜怎么的?他新买了一个魔术方块给我!还笑嘻嘻地对我说:”你的魔术方块,我扳来扳去都无法还原。所以我新买了一个,它比你以前的那个更大,更灵活!‘“”这说明什么?“那人问。

他的朋友压低了声音,悄然答道:“他绝对是做盗版的好材料!”

人生也真的就像这样,不论你有多么没用,但总有一点,会有你放光、发热、擅长的地方。

那么,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张克,这个糊里糊涂又没有什么优点的家伙,究竟是因为哪一点发了光、发了热,才会让皇甫三星那个老狐狸,提拔他坐上营业部的总监这个位置的?

恐怕,谜底也非要问皇甫三星,才会知道了。

张克的女友赵倩儿,正坐在病床前,双手紧紧地握着张克的左手,结婚戒指牢牢地戴在无名指上。

她看着自己的男友紧闭的眼睛,看着输液管无声地将活下去所必需的养料,流入男友的身体,然后,视线再次停在了自己纤细雪白的手指上。

她的眼神里,流露着说不尽的落寞悲凉,有人说,通向心脏的血脉是在无名指上的。但是,这个紧紧地用戒指拴住了她的无名指的男人,现在却像个植物人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醒来。

她好怕,好怕他会永远都沉睡下去,更怕自己有一天会变心,会等不到他醒来……

夜雨欣抱着我的手臂,突然感觉湿湿的,我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开始流起泪来。

唉,女人果然是一种容易感染悲伤情绪的动物。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叹口气,然后望着赵倩儿的背影。

总的来说,她是个十分坚强的女性,有主见,和张克那家伙完全是天壤之别。唯一的缺点是,居然会喜欢像张克那样的人,人生果然充满了不可测啊!

张克那个糊涂的家伙,虽然和他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而且还在开车的时候睡觉,险些害得我们一车三命,不过他的性格,我还是满喜欢的。

他确实很脱线,不过为人很真诚,和他在一起,不需要猜测什么,也不需要勾心斗角。而且,他实在很有趣。

唉,老天真的很不公平,不是说,傻子不会得什么大病吗?他居然会因为脑死亡,而变成植物人,丢下那么爱他的女友……

我实在想不下去了,用力地甩甩头,轻轻地拉着夜雨欣,走出了病房。

雨欣长长睫毛上的泪迹还没有干,红润的嘴唇微微地颤抖着。

她冲着我哽咽地轻声道:“刚刚倩儿姐姐,跟我讲了许多张克大哥哥的事情,她说他虽然是很没神经,粗枝大叶的一个人,但她就是很爱他,不知道为什么……

“小夜哥哥,人的生命真的那么脆弱吗?前几天那个大哥哥,还领着我们到处跑呢!”

我叹了口气,不置可否地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最近的事情真的是一团糟,如同乱麻一般地没有任何头绪。我很烦,也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是二伯父。我刚听完他的话,就匆匆地拉着雨欣向医院外跑。

雨欣大惑不解地问:“出什么事情了?”

我头也不回地答道:“我们赶快去市里的美术研究院,我们捡到的那幅‘红色葡萄园’,已经鉴定得差不多了。”

等我们到了美术研究院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了。

一见到二伯父,我就喘着气,紧张地问:“结果怎么样?”

二伯父的笑容非常僵硬,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他看了身旁的一个六十多岁的男子一眼,介绍道:“这位是研究院的院长王昆教授。”

我立刻礼貌地伸出手去:“王教授好,那幅画的结果怎么样?”

这位样貌严肃的教授,看起来也很心急的样子。

他用力地和我握了握手,声音略微有些激动地问我:“夜教授告诉我,是你发现这幅画的,具体情况也不肯告诉我。

“能不能让我知道,你是在哪里找到了这幅画?”

我不动声色地望了二伯父一眼,冷静了下来:“具体情况以后我再慢慢告诉您,先告诉我结果!”

王昆教授有些无奈地点点头,带我们走进了他的研究室,“这幅画自从拿进来以后,我就开始了鉴定,但结果真的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看了我们一眼,他解释道:“先来说说,一般我们怎么辨别一幅名画的真伪好了。具体来说,一共有四个步骤,比如这幅‘红色的葡萄园’。”

他指了指对面我捡来的那幅画,“众所周知,这幅画是梵高在一八八八年十一月画出的。要鉴定它的真伪,第一步,我们会先对作者在那个时间段的风格,做出对比。

“再来,我们才会找出一八八八年欧洲普遍使用的颜料,用显微镜进行比照,看是否相同。第三步,是签名。”

王昆教授指了指“红色葡萄园”的签名,道:“每个人的笔迹都不同,所以作者的签名,往往是判断一幅画真伪的最重要因素。最后一步,才会用放射Ray检测画布的年代。”

说到这里,王昆教授的脸上出现了深深的迷惑:“这幅画,我花了好几天去仔细地鉴定,第一、二、三个步骤,都说明了它是真迹。

“但用放射线照射后,却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结果!”

他深深地看了我们三人一眼,声音清晰,但是语气却有一丝颤抖:“画布,画布太新了!

“虽然和一八八八年法国制造的画布,不论样式还是制造原料,都是一样的,但是放射线却指出,画布的出厂时间,应该没有超过四年。”

“什么意思?”雨欣和二伯父的脑子,一时拐不过弯来。

我整理了一下头绪,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您是说,这幅画是假的?是最近几年才假造出来的赝品?”

“不对。”王昆教授又迷惑地摇头,“这么真的画作,没有任何人可以造假出来。只是画布的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论怎么看,这幅画都应该是真的。”

“到底是真是假,请您说清楚一点。”我有些不耐烦起来。

王教授苦恼地紧抱着头,大声地说:“我也不知道,以我四十多年的鉴定经验来看,它是真的。可是画布……画布!”

“还是不用猜测了,我这里有个最简单的方法。”

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梵高的这幅‘红色葡萄园’,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您给他们打个电话,去问问情况不就得了。”

王教授抬起头,用力地摇了摇,然后继续用双手抱住,困难地说:“没用,如果这幅画是真的,普希金博物馆里保存的就是假货。

“如果他们真的买了假货,又怎么可能把丑事外扬出去呢!”

我实在是无语了,和雨欣对视一眼,无奈地道:“这幅画既然有疑点,而且还是那么明显的疑点,现在判断它是真的,也太早了点吧。”

就在这时,有个研究员拿着一份报纸,匆匆忙忙地撞了进来。

他喘着粗气,声音十分地紧张:“王院长,今天的报纸上有条新闻,是关于‘红色葡萄园’的,它被偷走了!”

这番话顿时在这个小小的研究室里,掀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震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全身僵硬,惊讶得几乎连喘气都忘了。

王昆教授迫不及待地抢过报纸,我们三个也将头凑了过去。

只见早报的头版头条,用二号大字清晰地写着标题:普希金博物馆遭盗窃,梵高“红色葡萄园”不明失踪。

大意说的是一个礼拜前,普希金博物馆放在保险箱里的“红色葡萄园”不翼而飞,但怪异的是,现场没有任何遭到偷窃的痕迹。

员警的涉入以及暗中调查,初步排除了有内贼的可能性。

普希金博物馆原本想将事实隐瞒住,最后,因为某职员忍不住告诉了自己的妻子,而将秘密泄漏了出去。

这个案件的疑点很多,俄罗斯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将报纸中相关的报导,认真仔细地看了一遍,默不作声地坐回了椅子上,许久都没有谁愿意开口打破沉默。

我苦笑了一声,轻声道:“一个礼拜前,还真巧,我们就是在七天前发现这幅画的。”

雨欣有些迷惑地问:“小夜哥哥,奇怪了,为什么报纸上说,那幅画是在保险箱里消失的?以前你们不是告诉我,它挂在博物馆里,供人展览观看吗?”

“傻瓜。”我望着王昆教授,又看了看二伯父,道:“一般而言,艺术品都是很脆弱的。特别是画,不论画作用的是什么材料,一百多年的时间以及外部因素,也足够将它们撕扯得支离破碎。

“所以,博物馆里拿出来展览的艺术品,几乎都是复制品,真正的画作,都会被保存在低温的保险箱里,以免受到伤害。”

雨欣了然地点头,撇了撇嘴,道:“切,以后我再也不去博物馆了,既然都不是真东西,还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出钱买本画册。”

听了她有些刻薄的话,王昆教授和二伯父的脸色,都不太挂得住了。我暗笑着,视线再一次凝固在了那份报纸上。

撰写这份头条新闻的记者十分有水准,该说的话都一览无遗,而文章中更是隐含了许多没有说出的意思。

既然警方没有发现遭到盗窃的痕迹,也排除了有内鬼的可能,那么那幅“红色的葡萄园”,到底是怎么消失的呢?

还有,如果真的是被盗窃的话,为什么窃贼只是偷走了一幅画,而对保险柜里众多的收藏视而不见?

既然能够不被发现地潜入普希金博物馆戒备森严的保险柜里,那么,那个窃贼应该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他或者他们,绝对有极为高明的手段,而且设备的花费以及资料、资讯的收集,也会花费一笔巨额的费用。

用了那么多心血,干嘛他们只拿走一幅画?

不觉间,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个礼拜前,那个在陆羽棺材旁边昏倒的男人。

那个男人绝顶聪明,如果是他的身手,应该有潜入普希金博物馆,偷走画的可能。

而且,现在这幅令人疑惑的画,也正是在发现他的那个位置旁边找到的。

将手伸入裤兜里,我摸到了从那个男人无名指上取下来的戒指,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这个看起来对他很重要的戒指,会不会将他带到我的面前呢?

嘿嘿,突然有些期待了…………


第二章 线索
 
很晚了,我依然翻看着下午从图书馆找来的资料。

书桌上,满满地摆了一桌书,全都是关于陆羽生平的记载。

不过,所有的记载都千篇一律,说的都是他怎么怎么怎么被抛弃,怎么从一个结巴变成去唱戏,怎么写出《茶经》等等事情。

对于他的死因,和下葬时的描述,几乎都是寥寥数语,没有什么详细的说法。

陆羽真的是因为衰老,而自然死亡的?我看过他死去后一千多年的躯体,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不过尸体上,却依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活力。

还有他神态的安详,令人不会觉得他已经没有了生命,就像只是睡着了一般,随时都会醒过来……

我叹口气,重重地靠在椅背上,食指用力地按着太阳穴。

门外响起了几下敲门声,然后传来雨欣甜甜的声音:“小夜哥哥,睡了没有?要不要吃夜宵?”

没等我回答,她已经端着托盘走了进来。扔掉几本挡在自己面前的书,将东西放在已经没有多少空间的桌子上,她才咋舌道:“小夜哥哥,你也太用功了吧。”

雨欣用视线扫视着房间,在沙发上坐下,拿起电视遥控器,自顾自地又道:“看过‘午夜哲理’这个节目吗?满有趣的,小夜哥哥,我陪你一起看,就当是休息大脑!”

我懒得去搭理这番没有营养的话,又拿起一本书埋头苦看。雨欣叹了口气,在咖啡里加好牛奶和糖,搅了搅,放到了我面前。

电视打开了,那个所谓的“午夜哲理”节目,似乎才刚开始的样子,一男一女两个主持人的声音,不时地传入我的耳中。

所谓的“午夜哲理”,这个节目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它类似于某些魔鬼词典,用的都是一些空泛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又似是而非的词语,堆积成某种乍看起来似乎很有意义的所谓第二层次哲理,不过,收视率听说还不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谁有理?你有理,我没理,你离我不理。”一个听起来令人讨厌的男低音,说起了开场白,声音低沉得就像是在念咒语。

我皱了皱眉头,抬起头,看到雨欣抱着枕头,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副天真烂漫的可爱样子,顿时把刚想叫出来的话,压在了嗓子眼里。

唉,对这个妹妹,我真的没什么办法。

电视的声音不时坚韧地灌入耳中,我叹口气,无奈地扔下书,也看了起来。今晚似乎讨论的是男人与女人的话题,采取女问男答制,回答得颇为精采。

问:女朋友和老婆有何差别?

答:差十五公斤。

问:男朋友和老公有何差别?

答:差四十五分钟。

问:男人对女人讲话不正经,叫做什么?

答:叫做性骚扰。

问:女人对男人说话不正经,叫什么?

答:叫做每分钟二十元付费热线。

问:怎样知道你老婆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碗盘很久没人洗了。

问:怎样知道你老公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遥控器终于落到你手上了。

问:女人腰部以下瘫痪,叫做什么?

答:已婚妇女。

问:换个电灯泡,需要多少男人?

答:一个也不需要,他们只会坐在黑暗里抱怨。

问:直达男人心里最快的方式为何?

答:利刃穿心。

问:男人和停车位,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残障专用。

问:男人和公共厕所,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一堆堆的屎。

问:男人和地砖,有何相似之处?

答:如果第一次铺的时候,铺得很好的话,可以在上面踩一辈子没问题。

问:男人和老鼠鱼(清道夫鱼)有何异同?

答:同样是吃垃圾的,只是其中之一是鱼。

听到这里,雨欣转过头来看我,问道:“有意思吧。虽然有些东西我听不懂,不过似乎说得都很有哲理的样子。”

我顿时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满脑子的烦恼,也都扔到了九霄云外。

我看着她漆黑发亮的眸子,神秘地说道:“小意思,我也给你讲一个很有哲理的故事好了。据说听懂的人,能过佛教专业八级考试!”

“真的?”雨欣立刻来了劲,用力地挽住我的手臂连声道:“我要听,快告诉人家!”

柔软饱满的胸部,挤压在我的胳膊上,我顿时心不在焉地望向天花板,挠挠鼻子,讲了起来:“据说,有一个叫俱胝禅师的和尚,我国禅宗‘一指禅’的故事,就是由他而来的。你知不知道,禅宗其实是不限于借用言语文字来传道的。

“六祖以后的这位大禅师,有人问他什么是‘道’?他回答得很简单,每次都是举起一根食指示人,说道:”就是这个!‘但这个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可是问他的人却都懂了,悟了道。

“有一天老和尚出了门,不在家,一个跟了他很多年的小沙弥在守庙。这天有个人来找老和尚问道,小沙弥说:”师父不在,你要问道,就问我好了。‘“问道的人便请小沙弥告诉他,什么是道,小沙弥学师父的样子,举起一根食指,向那问道的人说:”这个!’“那个问道的人很高兴,跪了下来,因为问道的人真的懂了,悟了道。这个小沙弥,却是真的不懂。

“等师父回来了,小沙弥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师父。师父听了报告,一声不响地走进了柴房里,过了一会儿背着手出来,要小沙弥再说,他是怎样向人传道的。

“小沙弥又比划着伸出一根食指说:”这个!‘师父将放在背后的手一挥,用手上的柴刀,把小沙弥的那根食指砍断了。

“小沙弥手指被砍,痛得大叫一声:”唉哟!‘据说从此后,小沙弥也悟了道。“雨欣丝毫没有听懂的样子,眼神依然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小心地问:”完了?“

“完了。”我点头,笑咪咪地说:“小雨欣,你听懂了吗,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有哲理?”

“我看听得懂这个故事的人,完全可以去精神病院应聘被研究的工作!”雨欣气呼呼地嘟着小巧的嘴:“小夜哥哥骗人,我才不信有人会懂,而且里边根本就没什么哲理嘛!”

“哲理肯定是有的。不过……”我越发感到好笑,像个奸商似地眯着眼睛道:“不过,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懂也是应该的。现在不懂,说不定以后就弄明白了!”

夜雨欣“哼”了一声,转头又看起电视。

“午夜哲理”还没有结束,似乎还在讨论男人和女人。

问:为何男人喜欢娶处女?

答:因为男人受不了批评。

问:为何女人很难找到敏感、体贴、又好看的男人?

答:因为那样的男人,都有女友或老婆了。

问:对男人来说,“安全的性”是什么?

答:床头板有软垫。

问:男人整理衣物时,如何分类?

答:“肮脏”和“肮脏但还可以穿”!

问:为何男人的脑比狗脑大?

答:这样男人就不会在大庭广众下,见女人就上。

问:女人为何要假装高潮?

答:因为男人总是假装“前戏”。

问:新婚丈夫和新养的狗,有何差别?

答:一年之后狗看到你,还是一样地兴奋。

问:是什么让男人去追求自己并不想娶回家的女人?

答:是什么让狗去追自己不想开的汽车,同样的道理。

问:无神论者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答:性高潮时,无人可呼喊。

问:为何新娘穿白色的婚纱?

答:容易和洗碗机炉子和冰箱的颜色相称。

问:女人和电池有何不同?

答:电池一定有正面(正电)的一边。

问:男人为何喜欢冲澡,胜过泡澡?

答:因为泡澡时尿尿太恶心。

问:恐怖分子和女人有何不同?

答:恐怖分子可以谈条件,女人不行。

节目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第一个部分,接着是第二部分“哲理人生”。大意说的是在一个庙子里,有一次,有个主持问一位新来的和尚说:“你曾经到过这里吗?”

和尚答:“来过。”

于是主持说:“好,喝茶。”

然后,主持又问那个来访的和尚相同的问题,该和尚想了想后,却答道:“没来过。”

主持笑了笑说:“很好,请喝茶。”

当时就有个人,迷惑不解地问住持道:“大师,怎么不管他回答什么,你都叫他喝茶?究竟为什么他要喝茶?”

这位主持微笑着,没有回答,只是叫了那个来访的和尚一声。

那个和尚猛地眼睛一亮,神色肃然地和主持对视,大喊:“喝茶去!”然后双双仙逝。

我愣了一下,冲着又是迷惑不解的夜雨欣解释道:“这个故事说的是唐朝的积公大师和从谂禅师之间,临死前的一个故事。”想了想又道:“你知道积公大师是谁吗?”

雨欣摇头。

我笑着说:“他就是茶圣陆羽的师父,唐朝有名的僧人。说不定这个节目现在讲这个故事,为的就是绕一个圈,把陆羽给带出来。

“毕竟,现在陆羽的尸体才被挖出来,报章杂志上天天都在报导他的事,电视台不在这上边做一点文章,就太对不起观众了。”

果然,男主持人开始介绍起陆羽的生平,说的都是被书籍和报纸上讨论、刊登到烂掉的东西,看得我非常失望。

女主持人依然做出一副白痴的样子,装出津津有味的表情,看得让人恶心。

男主持人讲到最后,顿了顿,然后神秘地笑起来,他望了一眼身旁的女主持人,故作迟疑地词锋一转道:“很少有人知道,其实陆羽这位圣人,还有过一段惊天动地的感情。”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电视。陆羽曾经有过恋人?为什么所有的书上边,都没有丝毫的记载?顿时,好奇心被这个节目成功地挑了起来。

“根据我看过的一本书记载,那是一个叫做崔淼儿的女孩子,最后她为陆羽自杀了!”

“崔淼儿”?!这三个字,有如雷电一般地刺穿了我的身体。

我全身猛烈地一震,然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雨欣满脸惊诧地望着我,呆呆地问:“小夜哥哥,你怎么了?”

“崔淼儿,这个名字好熟悉,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我捂住脑子拼命地回想着,对了,在那里!

我记得就在那里,我隐约瞥到过这三个字,只是当时没太注意。

我猛地拉过雨欣的手,飞快地向外跑。

“我们去哪?”雨欣边跟我跑边问。我头也不回地匆忙答道:“去地下室!我记得那口棺材上刻着‘崔淼儿’这三个字。该死!”

不知为何,心底总有一丝隐隐的不安感觉。

崔淼儿,这个女人到底和陆羽有什么关系?难道,真的是他的情人吗?

为什么我看遍了所有关于陆羽的记载,都没有任何的只字片语,描述过她的存在?

还有,心好烦闷,总感觉似乎有什么,在慢慢地改变了……

好不容易地,才跑到地下室盛放棺材的那个研究室。

棺材依然静静地摆放在房间的正中央,四周的玻璃碎片也没人打扫过,呈现出一个礼拜前陆羽的尸体消失后的原样。

枯黄的叶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萧条落寞感觉,铺在棺材的底层,黑褐色的石棺,在橘红色的灯光照耀下,还是要死不活地反射着冷光。

这种不属于活人的生活用具,不管曾经盛放的是谁,都会带给人一种寒意,那种寒意直接深入到心脏深处,即使是骨髓都能冻结的样子。

这个房间,怎么突然变得诡异起来了?我深吸一口气,走到了棺材旁。

雨欣用手死命地挽住我,就像一放开,她就会没命了似的。

我拨开那层不知名的茶叶,让隐约刻在棺材右侧的字露了出来,仔细地一看,字一共有六行,用的是篆体,字体清秀,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虽然经过数千年的岁月摧残,有点脱色,不过还是能看得很清晰,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茶圣陆羽亲手写的。

字拼凑起来,是诗一首,标题是:《送崔淼儿哀归湖州》,再下边是诗的主体:

“竟陵西塔寺,踪迹尚空虚。

动树蝉争噪,苎翁满离忧。

喜是攀阑者,惭非负鼎贤。

莫问凭栏意,归老共白年。”“唐贞元二十二年于湖州”,我轻轻地抚摸着最后几个字,思绪有些混乱。

雨欣呆呆地望着那首诗,许久才说:“那个崔淼儿,就是刚刚那男主持提到的茶圣陆羽的爱人?这首诗好有意境!”

我摇头:“陆羽一辈子都没有婚娶,这个崔淼儿,恐怕是爱他而且他也爱的女人吧。”毕竟,陆羽在要进棺材的时候,还记得她。唐贞元二十二年?也就是西元八〇四年的样子,陆羽就是在那一年老死的。不过,真的很奇怪!“皱了皱眉头,我喃喃道:”既然陆羽爱她爱得那么深,为什么不娶她?而且关于他的著作里,也丝毫没有任何有关崔淼儿这个人物的记载。

“我刚刚才看过陆羽在世时写过的所有诗词集汇,也没有这首词的印象。也就是说,这首词是崔淼儿这个人物,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据?”

“小夜哥哥,你在自言自语什么?”雨欣用力地拉了拉我的衣角。

我顿时回过神来,解释道:“我总感觉这首诗里边,隐隐约约想要透露出什么东西,不过,我文言文的基础太差了,实在是搞不懂。”

雨欣立刻高兴起来,声音高频率地嚷道:“我告诉你大概的意思好了。嘻嘻,太好了,人家总算找到小夜哥哥你不懂的东西了。”

郁闷,值得这么兴奋吗?看来,这个小妮子果然是想见我出糗。

她咳嗽了几声,又细细地将诗看了一遍,像是在吊我胃口,见我许久都没有反应,这才失望地说道:“这首诗的意思是,回到竟陵的西塔寺,才发现和尚都走光了,偌大的寺庙显得空空的。室外树被风吹动,引得蝉响成一片。

“苎翁,也就是陆羽自己,因为某个人的离开而充满忧愁。他用手扶住栏杆想笑,却感觉悲伤的情绪,随着岁月的堆积而越来越浓重。不要问我是不是爱你,等我死去以后,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

“完毕。真的好感人啊,没想到,陆羽还是个这么痴情的人!比某人好太多了。”

说完后,她小心地瞥了我一眼。我没理会她,大脑一个劲儿地飞速运转起来。

看来,这个崔淼儿和陆羽的关系,确实不简单。

这位茶圣,甚至想把她带进棺材里,但问题是,既然说他俩要永远在一起,可为什么出土后的棺材里,只有陆羽一个人的尸体?看来,他们并没有合葬。

突然想起了“午夜哲理”那位男主持的话,他曾说过,崔淼儿最后为陆羽殉情自杀了。

那么,究竟又是谁先死呢?是崔淼儿死后,陆羽带着悲哀的心绪衰老而死?还是陆羽死后,崔淼儿生无可恋,结束了生命?

唉,这位茶圣的生平,倒是越来越让人搞不清楚了。我头大得苦笑了起来,笑容里充满了无奈。

雨欣学着我皱眉头,道:“你又怎么了?小夜哥哥,怎么每次一遇到什么古怪的事情,你就变得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还命都不要地调查。

“就好像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能解开一样,真是受不了!”

我瞪了她一眼,道:“你这小妮子也是不遑多让。不知道是谁,一听到自己的老爸和互相仇视了几十年的某人,因为一口棺材而冰释前嫌,就像苍蝇闻到了大便一般,屁颠颠地瞒着自己的老妈,乘着飞机跑过来了。”

“小夜哥哥,你说的话太难听了!”雨欣气得在我胳膊上狠狠地揪了一把,痛得我眼泪都差点飙了出来。

女人啊,不管性格看起来有多温柔,只要稍微得罪了她们,就会立刻变成母老虎。

特别是姓“夜”的女性,没有一个毛病不是怪怪的。这小妮子,我惹不起又躲不掉,还是少招惹她为妙,不然某天我的手臂,真的会被她给废掉。

说起来,我们到了湖州一个礼拜了,都一直没有见到雨欣的老爸。

二伯父说他出去买东西了,究竟是去买什么?居然花了七天多,都还没有回来!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兜里的手机急促地响了起来,是张克的女友赵倩儿。

看了看时间,淩晨二点多了,我和她也不过才在医院见过一次而已,这么晚了,她找我干嘛?

带着疑惑接通了电话,扬声器里顿时传来一阵紧张的女高音,没想到,那么文静的一个女人,也会发出这种高频率的声音。

“夜不语,我刚刚在打扫阿克的房间时,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她带着哭声神经质地大声嚷道:“那个本子上,满满地写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张克那混蛋,他!他一定是有别的女人了!呜,我没什么朋友,真的不知道该向谁说才好。”

“你冷静!冷静一点。”我的声音也高了起来,“你说张克那家伙会外遇,怎么可能?

“虽然我和他接触不多,但是就凭他的长相和粗神经的性格,你没有甩掉他,已经是他祖上积了八辈子的福气了。我可不信除了你会喜欢那傻瓜外,还有谁会欣赏他!”

电话那边的声音,慢慢地平静下了来,赵倩儿迟疑地说道:“可是,我以前也在他睡觉的时候,听到他叫过这个女人的名字。”

“你会不会是听错了?”

“绝对不会,‘崔淼儿’这三个字,绝对是个女人的名字,张克那王八蛋,居然还把她的名字写了满满的一本。等他醒过来,我,我……”

电话的这一边,我完全惊呆了。

“崔淼儿”,又是这三个字。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个十分冷僻的名字,在三个小时内,在我的生命中重复了几十次?

“你说她叫崔淼儿?是不是三个水的那个淼?”我尽量让声音显得十分镇定,不动声色地问。

“对,你怎么知道?”赵倩儿明显地有些惊讶。

我的心脏狂跳,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一条十分大的线索,顿了顿才问道:“你在什么地方?我和雨欣马上过来!”

陆羽,崔淼儿,再加上张克,他们之间,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我确实不信张克会外遇,但是,他写了满满一本子崔淼儿的名字,是巧合?还是里边有什么未知的原因?好奇心像是毒瘾发作了一般,炽热得仿佛我的全身都燃烧了起来。

心痒痒地,看来,事情是越变越复杂了。


第三章 羁绊(上)
 
倩儿:

亲爱的。不知为什么,今天老是睡不着,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似乎放不下一样,老是堵在心口的位置。

我闷闷的,喉咙发哑,但是却抓不住它。唉,看来我是失眠了。

其实睡着了,也是作些莫名其妙的梦,睡不着也好吧。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六日,淩晨四点四十五分。

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五天前,夜教授挖出了陆羽的木乃伊。两天前,我被老板皇甫三星调到了他的研究所,做所谓的协助工作。

已经八个小时了,我不想看下载的电影,也不想看漫画、小说,什么都不想做。只是一个劲儿地躺在电脑前发闲。

仔细地想想,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给你写一封信。希望写完后,可以得到数一千只羊的同等效果。

但是,该写些什么呢?手放在键盘上,第一次有些不知所措。

脑袋里像是流动着一团一团的浆糊,实在无法言明。不知道你是不是感觉到,又或者你感觉到了,但是却不在乎。我们之间,似乎越来越僵硬了。

可能这仅仅是我的感觉吧。虽然我一直都把这一切,归纳为你因为工作的事情,而产生的焦躁以及情绪的不稳定。

人在走下坡的时候,常常都会有这些负面的情绪。不管是作为你的男友,还是一个半吊子的心理学爱好者,我都要提醒你,有这些负面情绪,会让你更加地烦躁不安。

如果你实在感觉心烦意乱的话,打电话给我,或者站到窗台边,打开窗户,深呼吸三次。那样应该会好一点。毕竟听你发牢骚,也是我的一种义务。

肚子好饿,刚刚找遍了这个家,都没有找出一丝半点可以立刻吃的东西,很郁闷。

算了,饿就饿吧,最好饿得晕过去,不然再失眠的话,我就真的考虑拿根棍子,把自个儿敲昏了。

最近我都在想,我在努力地想,我在拚命地想,我们之间现在的状态,算是稳定期,还是危险期?

最后,也放弃了再想下去,我怕答案。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搞笑,因为不管对谁,我都能很平静自若地对待,但是所有事情,如果发生在了你身上,就怎么都无法保持心如止水了……不但容易生气,还变得很幼稚。

正如你所知道的,我真的很爱你,但不论怎么向你求婚,你总是不答应。

而我又能做到什么呢?或许,什么都做不到。

毕竟,我承认,一直以来我都很孩子气,也有些粗神经。一直都是你在照顾我。虽然我在努力,但似乎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突然感觉,有点累了。

趁着肚子饿,头脑不清醒的时候,顺便把交往几年来的事情,统统回忆了一次。我有些迷惑,或者说,猜不透。眼前全都是层层浓厚的雾气,我看不到未来。

我们以后,仍然会像现在这么相爱吗?对于几乎没什么优点的我,你会继续爱我吗?我们之间,真的永远都能稳定吗?

其实,我是个十分容易满足的人。很难生气,而往往生气,开始好像很厉害,但是在构成台风之前,常常都是吹到海上去了,构不成威胁。其实,让我开心也很简单,只要看到你笑就好了。再不然,突然对我说一声爱我,我什么气都会烟消云散。

嗯——有点扯远了。

算了,不写了,真的快要饿死了,以上就当我是饿昏头时候的胡言乱语吧。

(Ps:关于你的工作,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但我相信,我们一起努力,总会好起来的。或许我真的帮不了忙,但至少也不会扯后腿。)

Your:胡言乱语的张克赵倩儿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慢慢地翻看着张克这么多年来写给自己的信,内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信里有她和自己最爱的人的点点滴滴,这每天的一点一滴,才堆积成了现在的他俩。

现在,她已经是张克的妻子了。虽然婚礼还没有举行,不过她可以等,等他醒过来,她有的是耐心。

可是那个混蛋,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自己了?居然满满地写了一本子某个女人的名字。

一想到这里,她就想砸东西。视线在自己老公的小公寓里,缓缓地扫视了一遍,最后却叹了口气。

这里边的每一件东西,都储存着两人的回忆,她舍不得摔坏任何一件小物品。

女人,尤其是像自己这样的女人,真的是太过于感性了!

赵倩儿忍住哭,努力地在脸上形成一圈类似于笑容的表情,继续翻看手里的信件。

下边有一封是去年的,一年而已,怎么感觉似乎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

倩儿:

亲爱的,当这封信寄到你的手里时,你的生日应该已经过了好几天了。

我就不再祝你生日快乐了,我相信,在你的生日的前一天,已经看到了我送你的那份突击性的神秘礼物,如果你没有放我鸽子的话。(笑)

嘿,正经不起来,还是闲聊好了。说起来,我被副总监那个混帐王八蛋老处女,派到荷兰最西边这个叫米德布克的小城市,已经好几个礼拜了。

真的很想你。

米德布克三面临海,满街的建筑都很有法国情调。在这儿居住,其实都挺方便的。附带的,也有许多女孩口中常咬着不放的所谓的浪漫,这的确是个美丽的小镇。

只是天气总是变幻无常,就像穿着裙子,戴着耳环的男人们的口音一样,你别指望会从他们的嘴里,吐出些许像样的词儿来。

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多久,所以我租了一间房子。我的房东是个很有趣的小老头。他是个典型的瘦男人,哈,这种人在荷兰,少得就像他的头发一样。

“米德布克是个恬静的地方,我喜欢这里。”房东第一次来时,我这么对他说着。他幸福地点点头,比划着用烂得一塌糊涂的英语说:“Ya, Here is so Good,In ever want had any problem in here!”(对!这里很好,我永远也不希望有任何事打破它的宁静。)

对,我也不希望在这儿发生任何不好的事,毕竟如此恬静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少了。你呢?现在过得是否还好?

每天傍晚工作完毕,忙中偷闲的我,都会到海边去看夕阳。我总爱坐在海滩上,望着落日的海平线不断地升起来。那时我便吹响笛子,自我陶醉在潮汐中。

笛声,浪潮与黯淡的夕阳……

我的耳畔仿佛会听到那首词:“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阳城,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若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不知为何,这首欧阳修的“浪淘沙”都会伴随着你一起,常常在我的梦里出现。

每当念罢这首词,你总是会冲着我轻轻地一笑,加上句:“今年花胜去年红,别过今年,君与谁同?

没有你的时间,真的很难熬过去,一天又一天,我就这么艰难地继续活下去,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海滩上散步的路人,悠闲地不断在我身前走过。他们向我微笑,也有的为我凄寂的笛声而鼓掌。

我就这么过着。生活,学习,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完美,但心里却总是少了些什么……

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自己少了什么……

那天,也是傍晚,依然在海边。我吹着笛子,几曲毕后,才发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身影。那是个近三十岁的女性,挺漂亮的,只是已经哭得泪流满面了。

“很动听的曲子!”她对我说:“你是中国人吗?”

我点点头。

“我是美国人。”她顿了顿,又道:“到这儿多久了?”

“快一个月了。你呢?”

“四年多了。唉,你在这儿工作吗?”

“对。”

“什么工作?”

“茶生意。”

她笑了笑道:“欧洲的茶生意不好做。”

“对。”我擦了擦笛子问:“你呢,为什么来荷兰?”

“我有两个孩子。”她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看,并指着上边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男孩道:“你看,很像你吧!”

“比我可爱!他们在哪儿?荷兰?”有没搞错,我都二十好几了,怎么可能像我!

她突然又哭了起来,神经质地抽泣着说:“他们都待在美国。我离婚了,法院把他们都判给了他们的父亲。他妈的!那些家伙,竟然说我没有抚养他们的能力。

“去他妈的,一气之下,我便跑到欧洲来旅行,最后留在了这儿。没想到一住就是四年。我想他们,真的,我想他们!”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才好。

“我没关系!哭一下就好了。”她摇摇头,小心地将照片放回钱包。然后掏出本很旧的美国护照,用力地甩出去,大叫道:“去他妈的!”

海风大起来了,每晚必下的滂沱大雨又要来临。

她突然伸出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掌说:“你要相信自己。你是最好的!你将会让世界感到你的存在!”

“谢谢。”我站起身微笑道:“我要走了,再见。”

“不!请不要和我说再见!”她神经质地紧张起来,续而又哀求道:“请不要说再见。如果一定要说,就说回头见好吗?!”

“好吧,那,回头见。”我搞不清楚状况地依然微笑着,心里却像是翻江倒海般地掀起了层层巨浪。

我不知道这个美国女人有没有说谎,但真假与否,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是我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说那么多,是因为身在异国的寂寞吗?

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有若有所失的感觉。或许,那就是因为远离了故乡而寂寞,没有了你的寂寞。哈,没有了我,不知道你是否也会寂寞?

米德布克的天空很蓝,夜里的星星,在没经污染的天幕中闪闪烁烁。孤独之心——北落师门总是发亮在遥远的北方。倩儿,它美得就像美人眸子中的瞳芒。

还记得吧,我曾经给你发过这样的资讯:

曾经有人说过:

鱼没有眼泪吗?

不,它有。

那我为什么从来没有看见它哭呢?

因为它一直待在水中。

其实,真的不要因为无意的隐藏,而忽略了它的存在,伤心的人到处都有,难道悲哀一定要让你看见,才叫悲哀?而伤痛一定要被验明,才可以开始伤痛吗?

哈哈,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时间去让人看见伤痛,那迷惑的人,也有足够的时间清醒了。

世上有一些东西,是可以遮住双眼的,让人们没有办法思考,只有盲目地遵从。

这时可贵的思念,便开始蒸发在空气中,有人能看见它消失时的无奈和留恋,有人却不知深浅地拼命想挽救,煎熬到连心都疲倦了。

很多的人都说过,得到了就珍惜,不要苛求太多,因为人们之间的感情方式,有自愿给予的,也有相互索取的。

很久了是不是?我们相爱已经很久了。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快乐,时间似乎也慢慢地沉淀出了回忆,而那边的你,却总是浅尝即止,怕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或者,爱情真的是可以让人迷恋于其中的吧。

因为有距离,所以我们可以爱对方,可以很爱对方。

但我也知道,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给你一些就要收回一些。于是我常常对自己说,失去什么都无所谓,我只要你就好了。哈哈,我或许还是有一点贪心吧。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也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只是随意地在键盘上乱打,想到哪,写到哪。如果你看得一头雾水的话,可要多多包涵了,我是无辜的!

还有,亲爱的,我真的,好爱你!

Your:张克眼泪又忍不住了,不经大脑的允许,私自流了出来。赵倩儿轻轻地抚摸着脸颊上的泪痕,有一种想放声大哭的冲动。

自己的老公虽然很没神经,而且做事大大咧咧地,不过对于自己,却常常显得很细心。去年他因为被调派到荷兰工作,没有办法参加自己的生日而苦恼了很久。

然后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神神秘秘地在她的生日前夕打电话给自己,要她第二天晚上八点半,去两人常去的那家西餐厅。

她很迷惑,但还是去了。

一进门,就发现整个餐厅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服务生。那个服务生把她领到正中央一处摆满了玫瑰的位置坐下,然后默不作声地,端来了她平时最喜欢吃的黑胡椒牛排。

悦耳的小提琴声,在身旁响了起来,那个拉小提琴的老男人望着自己,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笑容。

当时的她有些气闷,感觉自己像是被耍了,正准备打电话臭骂那个家伙一顿的时候,扬声器里,突然传出了张克有些沙哑的声音。

“生日快乐!倩儿,我们交往有多久了?很久了,对吧?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从交往开始,我就很喜欢你。渐渐地,这种喜欢变成了一种莫名的情绪,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没有心跳,很平淡,却令我十分向往,或许,那就是爱吧。

“然后,你突然离开了我,然后,我们又再次地相遇。其实,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你,我爱你,我很爱你,我非常非常爱你,比爱我自己,更加地爱你。等待了两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你,爱我吗?算了,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答我。

“我很傻吧,明知道你是那种绝对不会坦白的人,你太过于保护自己了,你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密封在自己的躯壳里,我闯不进去,只能在外边不断地敲门,希望总有一天,你能够听到。

“两年了,这两年来,我俩都并不算好受,所以,我想结束这种生活。我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地对你说,我爱你,我愿意爱你、守护你、保护你、照顾你、一生一世,倩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就在那一刻,赵倩儿有生以来第一次哭了。她一直都是个很坚强的女人,美丽、聪明、自信,即使和张克在一起后,身边也不乏追求者。

说实话,那时候自己对他的感情,实在不算深。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才将自己牢牢地拴在了这个很多时候都是懒洋洋笨笨的,没有丝毫上进心的男人身边,照顾他,爱他。

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向她求婚。虽然自己没有答应,不过从此以后,张克那个家伙就死皮赖脸地,每个月都想尽花招向自己求婚,有时候那些方法,真的弄得自己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赵倩儿突然傻傻地笑了起来,脸上的泪珠也被她笑得滑了下来。

看来,自己真的很爱很爱那个男人。

唉,真正傻的,应该是自己才对,为了一个男人变成这样,实在是太像个傻瓜了。

赵倩儿吃力地将淩乱的信件整理好,突然用力地抱住,大声哭起来,越哭越伤心。

背后就是窗户,一个黑影从浓浓的夜色里挣脱出来,出现在十八楼的窗外。

那黑影似乎只有一个人的形体,朦朦胧胧的,即使屋内泄漏出的灯光,也丝毫刺不穿那层模糊,犹如仅仅只是一团烟雾。

黑影伸出两团浓如墨色的手,用力地按在玻璃上,似乎想进入屋里。

这时,门铃响了起来,黑影一颤,迟疑了稍许,最后才不甘心地再次隐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丝毫也没有察觉异状的赵倩儿,连忙抹掉脸上残余的泪痕,向门走去。


第四章 羁绊(下)
 
缘是什么东西?

杨俊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根本就不信。只因为他作了一个古怪的梦,才突然记起了这个字。

阳光很柔和,带给他一丝温意,恰好与清晨冷冷的空气成为对比。

对了,现在是清晨,刚满十六岁的自己,来到美国,已经一个多礼拜了。杨俊飞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向床边望,不知何时,Jan站在了自己面前。

Jan是房东的大儿子,十七岁。

杨俊飞用牛奶冲了麦片吃起来。房东Bancy也起得很早,为他准备午餐带到学校去。

在校门口,他遇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钟剑,他老远就冲着杨俊飞叫道:“我那一家子真是那个,连吃饭也要自己出钱!”

杨俊飞只是“嗯”了几声,像没见到他似的。“喂,怎么了?!”他又再次地大叫。

“呀,是你!什么时候……”杨俊飞被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一脸凄苦的样子。失恋了吗?”钟剑打着哈哈,边走边“关心备注”地问。

“去你的,我只是在想一些人生哲理而已。”

“哼哼,人生哲理?怎么会想得连身上的自信都掉了!”

今天是校外课,老师有两个,一男一女。他俩站在一起,简明地表达出了“鲜明对比”这个艰深成语的意义。

男老师肥胖得几乎呈现臃肿的形态,身体几乎是女老师的两倍。

相对而言,他对女老师较有好感,总觉得男老师太傲了。

女老师叫Linda,她常常自称,自己的名字在世界最常见名中,排行第一位。而男老师的名字,杨俊飞到现在也没弄清楚,不过不得不承认,那肥男的课,讲得的确不错,甚至还能不时地引用老子的“无为论”。

平淡无奇的时间是最漫长的,记得上星期二到波特兰的Nick城时,心不在焉,害得他把背包都弄丢了,也害得一车人陪他到处找,最后倒也让他找了回来。

钟剑对他的这种失魂落魄的状态,很是无可奈何。

今天的校外活动,是组织到一所高中参观。休息时,杨俊飞无聊地走到远离人群的草地上,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含在嘴里,躺在地上。

缘分就这样没有预兆地来了,就是那几十分钟的遇见,让他痛苦到现在。

“嗯,这么不卫生,小心生病!”忽然,他感到有谁坐到了自己身旁,还带来了一阵清新的风。

这是一个他永远都忘不掉的声音,而它的主人,是个极为清秀的华裔女孩,在自己的记忆里,那个女孩一直都美得一塌糊涂。

他向身旁望去,淡然道:“我认识你?”

“我叫张冰影。”女孩微笑着,冲着他做了个鬼脸,“我们现在不是认识了吗?”

杨俊飞吐出草杆,打量着她。

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连衣裙,双手抱膝,坐在自己身旁。

她只是静静地望着自己,嘴角含笑,大大方方的,丝毫没有刻意躲避自己的视线。看来,是个极有自信的女孩。

“你都不爱和大家玩吗?”张冰影指着远处的人群问。

他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和他们玩?没有这必要。”

“那我和你玩好了。”她冲着他眨了眨漂亮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没必要告诉你吧。”

“干嘛这么酷,小气鬼。”

杨俊飞没有再理她,只是把视线移向了学校的那群人。

钟剑正远远地冲着他奸笑,不断地划着乱七八糟的手语。

望向天空,依然是一如以往的碧蓝,蓝得透明。偶尔也会有小块的云飘过来,但还不等到离开自己的视线,便已散开了。

那儿的风一定很大!他那样地断定。突然,眼前暗了下来,不,应该说是什么挡住了光线。

杨俊飞极不情愿地将眼神移过去,他看到了几个穿着柔道服的高大男孩。

“中国猪,听你朋友说,你的中国功夫很棒,敢跟我们比比吗?”带头的那个,用嘲笑的口气大声地问道。

“不要理他们,我们到那边去!”张冰影急忙拉起他的手,想要离开。

“哈,他怕了,懦夫。”那群人纷纷地讥笑起来。

“那家伙根本就没种,还学人家泡马子。上去把他揍一顿!”

杨俊飞不愿闹事,冷笑一声,默默地跟着女孩走了。

但没走多远,一颗石头从身后丢过来,打在他背上,随后,有个阴恻恻的声音道:“要滚就滚远点,妈的,东亚病夫!”

“他妈的,是谁!”他猛地转过身,视线如电般地射向说话的那人。

那是个黄种人,似乎也是华裔,这个得意的美利坚公民,应该早已忘了自己还流着中国人的血,忘了自己也有着黄色的肤色。

他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眼中流露出讥笑的瞳芒。

“他叫Peter……”张冰影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

杨俊飞第一感觉到自己愤怒了,他大叫道:“哼,我爱打的,就是这种卖国贼!”

“可他是柔道四段……”

不知是什么力量,支撑他站在这个赛台上。

周围坐了很多人,他抬头看到了张冰影担忧的目光,他微笑,让她安心,随后看向自己的对手。

Peter很高大,肌肉也够多,不过,这只能说明他蛮力不小而已。

虽然对外说是一场友谊赛,不过杨俊飞很清楚,那仅是名义上的,就像卖淫,也需要打着援助交际,或者是促进种族大融合的旗号。

台子上,一定要有一个人倒下去。

现在的Peter,活像一只受创的野兽,圆睁着血红的大眼睛,恨不得一口将自己给吞下去,称他为“它”,或许更合适一点。

杨俊飞活动了下筋骨,暗想道:“已经几年没有真刀真枪地和别人干过架了,怎么办才好呢?用什么拳术?跆拳?空手道?还是合气道?

“对了,还是用中国正宗的拳法,这样可以弥补身高上的差距。”

他自小就跟着父亲学武术,父亲懂的东西很多,他学的便很杂。

十六年了,他几乎什么拳术都会一点,虽然是贪多而有点不精,但各种拳术的基础运用上,还是不错了。

父亲常常说,自己是天才。

跆拳适合近身战术,适用于两个力量相等的人。空手道主要靠以巧劲克刚劲,以小劲化大劲。

而中国的拳法却很杂,但大多的要旨,是在不让对方太过接近自己,两者间至少要保持一腿远的距离,虽然在进攻上,有可能处于被动,但至少在力量差距过大时,可求自保。

杨俊飞的身形很灵活,基本上可以避开那些笨拙的攻击。

也难怪,柔道也是一种近身战术,靠不近身的敌人,就算力量再大,也便毫无发挥的余地。

已经过了十分多钟了,Peter依然难以靠近他。

台下传来了阵阵“嘘”声,再看看张冰影,她似乎已经不太担心了,至少,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杨俊飞不知为何宽了心,就在这时,他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他轻敌地进行了第一次进攻。

Peter闪开了,左脚顺势向下一绊,双手伸过来,右手狠狠地打在他的左肩,左手把他紧紧锁住后,又用力地将他压到了地上。

杨俊飞的心口被右手肘顶住,心想要输了,却听见Peter嘿嘿地阴笑了两声,跳开来。他迷惑地翻身站起,有些不明白那家伙为什么要放过自己。

“酷哥,你有没有怎么样?”张冰影脸都吓白了,几乎要跑到了台上。

杨俊飞抬起右手,示意自己没事,幸好,刚才他在一霎间侧身,让左臂受了那一击。看看对手,他正嘲弄地望着自己,脸上露出一种恶心的恶诈,似乎像在欣赏一件永远也逃不出自己手心的艺术品。

杨俊飞顿时明白了,原来他放开自己,并不是好心,只是为了继续折磨他罢了。

这个混蛋!虽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Peter对自己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恨意,但他此时只清楚一件事,自己生气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感到,自己的拳头紧紧地握了起来,愤怒的情绪,在自己的身体里狂乱地躁动着。

记得第一次把自己惹火的人,那家伙至今都还住在医院里,据说是脊椎断了,有可能会在床上躺一辈子。

这也是为什么自己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的原因。

杨俊飞怒而不乱,不断地引诱Peter打出右直拳。

终于他上当了,杨俊飞抓住时机,右拳捏紧,身体直直地向Peter的身体冲了过去。

“超重拳!”台下有人惊叫道。

不错,这正是空手道中最巧、最霸道的一招,超重拳!它是利用身体的力量和冲力,给对手造成极有威力的一击。

但美中不足的是,打出这招的机会只有一次,失误了,也就意味著有可能被打倒。

而且,它的攻击范围太小,手只能在十厘米左右的范围内伸缩,太短或是太长,都会使威力相应地减小。

拳正中下巴,Peter那家伙因杠杆原理,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场下一阵躁动,纷纷为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目瞪口呆,只有张冰影还算清醒,她不顾一切地跑上台,一把将他抱住。

“哎!”杨俊飞轻轻地叫唤了一声,按住了左臂。

“怎么了,让我看看。呀!都肿了!去医疗室,我帮你包扎一下。”她关心地道。

杨俊飞指着Peter说:“先帮他吧,那家伙比我惨得多。”

“嗯!嗯!”台下又是一阵嘘声四起,其中钟剑冲着他嘻嘻哈哈地叫得最响,弄得自己这个总自称脸皮厚度天下第一、遇到事情处变不惊的家伙,也难堪了起来。

杨俊飞狠狠地瞪了钟剑一眼,最后自己也笑了起来,傻傻地笑。

当时他十六岁,张冰影十五岁。

记忆里,这就是自己和张冰影这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最后那个女人背叛了自己,和他最好的朋友走了,结婚了。

还记得那天下午,自己没有坐校车回去,而是去了张冰影的家里。

“我不会让你白来,今天让你尝尝我的中国料理!”她用彩绳把自己的头发扎成马尾,走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又传出了一句话:“冰箱里有可乐,自己拿好吗?”

杨俊飞自嘲地笑笑,依然拘束地坐着。直到厨房里传来一股饭香,才想到要进去看看。

“要帮忙吗?”他看到她正忙得不亦乐乎,忍不住问了一句。

张冰影转过身笑着:“你到客厅去,乖乖地等着我把菜端上来,这就帮了我大忙了!”

“可是……”他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她依然在笑。

“你的饭都快糊了。”

“OH,MyGod!”张冰影急忙关上了火。

花了好长时间,饭终于做好了,桌上摆了三菜一汤,还有两碗可爱却带着焦味的大米饭。

“饭前要祷告吗?”杨俊飞逗趣地问。

“除非你是天主教徒。”

“哈哈,我倒是属于自由教!”

“自由教?祖国的吗?”张冰影顿时好奇地问。

“我自创的。”

“哈,你骗我!”她伸出手假意要打他,可是手不够长。

直到现在,杨俊飞才从她身上,瞄到了一丝东方女孩的影子,他愣了愣,埋头吃起来。

“好吃吗?这可是我第一次为男孩子做饭!”张冰影小心地问。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嗯,很好,只是这红烧肉里,应该少加些糖。对了,你的祖籍是在福建吗?”

“你怎么知道?”张冰影惊讶地道。

“不告诉你。”他高兴地哼起了歌。

突然,有一种淡淡的悲伤感觉,从周围散发出来,那种压抑的情绪,几乎将光线都扭曲了。

抬起头,却看到张冰影原本灿烂的笑容,被一脸的哀默取代。

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哭,一丝丝的泪水,顺着光滑的脸颊滑了下来。

“怎么哭了?”杨俊飞感觉自己的心也痛了起来,他用力地帮她擦拭掉她的泪水。

“不知道。”张冰影摇摇头道:“或许,是因为你刚刚哼的那首歌!”

“歌?可这是一首欢快的歌呀,为什么……”女人,唉,直到现在,自己还是不懂这种生物。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她张开眼睛,突然又笑了,长长的眼睫上还留着残泪。许久,她才又道:“也许,这便是爸妈说的离乡游子的感觉吧……对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小草。”

“真美。歌好听,名字也很美。”张冰影笑得非常灿烂,她望着他,耸了耸可爱的小鼻子,道:“我决定了,我要给你一份礼物!”

“什么礼物?”杨俊飞对她这句唐突的话,感觉莫名其妙。

“不告诉你,你先闭上眼睛!”

“好,我闭上了。”像是预感到了什么,他听话地将眼睛合上。

“不准偷看喔。”

“好……”

还没等自己说完,两片冰冷中带着柔软的嘴唇,已经吻在了自己的唇上。湿润嫩滑的感觉顿时向大脑冲去,只感觉那一刻脑中一片空白,甚至连骨头都酥软了。

不知过了多久,唇瓣离开了自己的嘴,滑腻的舌头,在脸上一路留下了潮湿的痕迹,慢慢地向脖子移动。

就在他沉醉在这份温柔的时候,突然脖子一凉。两根尖利的异物刺穿了肌肉,血液不受控制,疯了似地向外涌去。

杨俊飞难以置信的猛地睁开眼睛,望着几乎和自己脸贴着脸的张冰影。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容,眼中透露出无辜的瞳芒。

鲜红的嘴唇,似乎吸饱了鲜红的血液,变得更加地鲜红了……

她知足地舔了舔嘴唇,而自己的视线却越来越模糊,最后,视网膜只留下她的倩影。

笑容,她的笑容阴恻恻地,诡异地笑得更加开心了。

杨俊飞惊惶失措地大叫着,从床上坐了起来。是梦!原来是梦!他用力地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大脑一片混乱。

已经很久没有作过噩梦了,不,自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直都会适当地调节注意力,让大脑可以最快速地恢复疲劳,这是他在长久的武术以及气功锻炼中,摸索出来的方法。

在这种方法下,自己能很快地进入深睡眠状态,不要说噩梦,就算是一般状态下的梦,也不会出现。

可是最近,自从在那个棺材旁边,被莫名其妙的东西打晕后,一个礼拜了,噩梦总是没有预兆地,一次又一次地侵袭自己的大脑。

他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十分不安的感觉。像是,像是有什么KB的事情会发生似的。

他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因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能力,让他逃过了许多危险。只是这次,那种不安感特别地强烈,在这个城市,究竟会发生什么事?

杨俊飞习惯性地摸了摸左手的无名指,原本戴在手上那个熟悉的金属触感,却没有碰到。

顿时他的脸色变得煞白,整个人都呆住了。

没有了!那个几乎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戒指,居然没有了!什么时候弄丢的?他疯了似地跳下床到处找,将整个房间都搜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

戒指,一点踪影都没有。该死!究竟是什么时候被自己弄丢的?冷静,一定要冷静!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桌子上拿起一根烟,点燃,思索起来。

这一个礼拜来,他被噩梦折磨得精神恍惚,一直都没有出过房间门,就算是一日三餐,也要服务生送进来。也就是说,戒指是在一个礼拜前弄丢的。

突然灵光一闪,一个男孩的样貌浮现在脑中。

对了,就是那小子,他是叫夜不语吧。

自己前天才调查过他,他是目标的主人夜轩教授的侄子,据说IQ极高,好奇心很强,孤傲,独行独断,而且行事专断,很少考虑别人的意见和死活。

总之,他找人调查出来的结果,也就那么多,看来这家伙的性格,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也不怎么讨人喜欢,只是能力强,报复心又重,没人敢惹他罢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这小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和自己有得一拼。估计自己的戒指,是落到了他手里。

不知为什么,一想起那家伙的微笑,就有点不爽。

难怪,那天自己逃掉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想要追上来的意思,只是冲着自己古怪地笑,颇有一种胜券在握的样子。

杨俊飞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手里的烟猛地扔到地上,用力踩灭。

臭小子,你想玩,我就陪你玩个够!


第五章 发现
 
“谁?是小夜吗?”赵倩儿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嗯,是我们。”我喘着气,脸色发绿,一副心惊肉跳的样子。

实在是没办法,晚上那个偏远的地方,叫不到计程车,只好让雨欣这个小妮子当司机。

这妮子一听到可以正大光明地无照驾驶,高兴得用力亲了我一下,然后一路狂飙,早就忘了上车前,我千叮咛万嘱咐过的事情。

那个惨字啊,实在是什么都不想再提。

总之,吓得我脸色一路攀绿,几乎和绿化带上的草地同一个颜色了,下车后都觉得头晕目眩,脚也在发软。

这个狂放女飙车族,下辈子,我也不敢再坐她的车。我暗自咒骂着,和自己身旁咒骂的物件,一起走进了张克的房间。

“你怎么了?”赵倩儿看到我的脸色不好,有些担心地问。

雨欣干笑了两声,急忙掩饰道:“小夜哥哥晚上吃坏了肚子,现在肠胃有点不舒服。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说完,又狠狠地拧了我一把。

我用愤恨的眼神瞪着她,如果眼神真能杀死人的话,这小妮子估计已经死掉无数次了。她又是一阵干笑,热情地挽住我的胳膊,手在我背后一阵乱掐,痛得我立刻丢盔弃甲。妈呀,还让不让人活了,真想看看这小妮子未来的老公长什么样子,居然有那么大的勇气为民除害,娶了这么个女暴龙!

为了少受皮肉之苦,我识趣地转移开话题,“那几本本子呢?”

赵倩儿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她不再说话,只是将桌上的一本速写本递过来。

我翻开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这个速写本很平常,不厚,只有一百二十页的样子,A4大小。不过这个本子,现在已经写满了字,每排三十个,写得密密麻麻地,全都是一个人的名字,“崔淼儿”!

写字的人开始写第一个“崔淼儿”的时候,似乎非常迷惑,而且不确定,字迹有大量的犹豫痕迹。

可是后边越写越顺,似乎想要证明某些东西。

究竟要有多大的羁绊,才会让一个人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满满地写完一本本子?

如果非要猜测的话,也只能牵强而且虚涩无力地形容,那个人对拥有这个名字的人,不管爱恨,都已经到了极致的程度。

我摇了摇头。自己所知道的那个崔淼儿,至少也是一千两百多年以前的人物,她绝对不可能和生存在现代的张克,有任何程度的交集。

那么,难道这真的只是个巧合?张克真的有了新欢,准备移情别恋了?不过看那个家伙,实在搞不懂,他到底有什么理由或者条件,能甩掉赵倩儿那么优秀的女友!

我继续往下翻看,刚翻了几页,我浑身一颤,什么也不顾地快速翻下去。脸色也变得惊疑不定,一副匪夷所思的样子。

雨欣见我神色怪异,立刻紧张地走过来,挽住我的胳膊小心地问:“你发现了什么?”

我强压下内心的震惊,看了雨欣一眼,又望向赵倩儿,沉声道:“我不知道你家的张克是不是出轨了,不过这本子,绝对不是他出轨的证据。”

赵倩儿有些意外,“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你仔细地看。”我指着速写本第一页第一个名字,问:“这个是张克的字吗?”

“绝对是,虽然笔迹有点奇怪。不过他那种弯曲得像蚯蚓爬的字迹很特别,而且实在很丑,很容易分辨。”赵倩儿轻皱起眉头,似乎很不愿意看见这个名字。

我点点头,整理了一下思路,才说道:“张克在写第一个‘崔淼儿’的时候,笔迹上有许多明显的犹豫征兆,像是不确定自己的脑海中,是不是有过这个人的名字。”

“小夜哥哥,什么是犹豫征兆?”夜雨欣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兴致高昂地问。

我瞪了她一眼,还是解释了:“这是笔迹心理学的观点,每个人写出的字,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指纹一样。而通过分析写字人的笔迹,能够看出这个人写这些字时的人际关系、心理状态、以及性格特征等。

“特别是笔压,也就是所谓的用笔力度方面,往往最能反映出书写者当时的状态。”

我笑了笑:“如果写字人笔压重,表述心理能量高,从书写者身上体现出来,便是思维敏捷,自信和果断。但是如果特别用力,也就是说心理能量很高,却缺乏畅通的疏通渠道,心理能量得不到正常的宣泄,则会形成负面的特征,如攻击性,脾气暴躁。

“你们只需要知道,如果人的内心能量,能得到正常的宣泄,那么表现出来的,多是正面的特征,如果得不到正常的宣泄,负面特征的表达,多半有笔迹线条中的颤抖。”

我指了指张克写的第一个“崔淼儿”,说道:“你们看看,张克这家伙写得十分没力气、线条有多处颤抖,而且拖拖拉拉的,证明他在写的时候,很犹豫不决、畏缩、害怕,似乎觉得,不能确定自己大脑中的某些东西。”

赵倩儿浑身一颤,疑惑地问:“你是说,阿克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叫崔淼儿的女人?

“不可能!不认识的人,怎么可能发神经写满一个本子,就算他再白痴,也不会干这种白痴过头的事。而且前段时间,我明明有听到他醒过来后,大声地叫那个女人的名字!”

“究竟是为什么,我也感到很迷惑。不过,后边还有更惊人的东西。”望着手中这个速写本,我苦涩地笑了起来:“先不要去管张克那家伙写字时,是什么心态,最重要的是,他写的字在以后变了很多。”

我轻轻地将速写本向后翻去,没过多久,只听雨欣惊讶得叫出了声音。

她用力地捂住自己的嘴,满脸惊骇,眼神不自然地向我望过来。赵倩儿似乎也发现了问题所在,吃惊地退了一步,跌坐到沙发上。

只见速写本上的“崔淼儿”三个字,被张克越写越草,从简体慢慢地演变,最后变成了繁体篆体,难看得就像蚯蚓爬过的字,也渐渐变得清秀,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赵倩儿死死地盯着速写本最后一页,过了许久,才浑身颤抖地问:“这绝对不是阿克的笔迹,究竟是谁的!”

雨欣一直用一种不确定的眼神看着我,全身都在打颤,似乎十分惶恐。我用力地搂住她纤细柔软的腰肢,冲着她点点头。她顿时像是触电了一般,怕得将头也埋进了我怀里。

我脸上苦涩的表情更浓重了:“张克最后的笔迹,和一个人的非常相似,我和雨欣不久前才见过。”说完,掏出了一张纸递给她。

赵倩儿只感觉,自己的手在莫名其妙地发抖,她看了一眼纸上的字,似乎是在什么画上临摹下来的,是一首诗。

标题“崔淼儿”那三个字,和张克写的最后一个“崔淼儿”,一模一样。

“这应该是出自一个人的手才对。”赵倩儿抬头一眨不眨地望着我:“虽然我不懂什么笔迹学,不过还是能分辨得出来。写这首诗的人,现在在哪?他和阿克有什么关系?”

我挠了挠鼻子,强自镇定地说出了一个令人十分震惊的答案:“他和张克有什么关系,我实在也很想知道,写这手字的人,已经死了一千两百多年了!”

“你说什么!”赵倩儿完全没有了一丝淑女形象,她猛地站起来,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可能!怎么可能!我不信!”

夜雨欣将头从我的怀里探了出来,脸上的笑容比黄连还苦:“倩儿姐姐,其实这个事实,就连我也不敢相信,但是我又不得不信。你刚刚看过的那张纸上的字,全是我从茶圣陆羽的棺材里临摹下来的,那些字,恐怕就是死了一千多年的陆羽写的。”

赵倩儿浑身又是一颤,依然满脸的难以置信,喃喃道:“我的阿克,他和那个陆羽,那个死了几千年的僵尸,有什么关系?”

“我也很想知道。”我见她精神恍惚,不忍心再刺激她。只是给雨欣打了个眼色,示意她在房间里到处找找,看看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根据现在掌握的线索初步估计,张克口中以及手上写的那个“崔淼儿”,和陆羽那个临死都念念不忘的“崔淼儿”,恐怕是同一个人。

只是,两个相隔了一千两百多年时间的人,究竟有什么可能联系到一起呢?

他们俩,除了都提到了“崔淼儿”这个人物外,到底还有什么相同的地方?

我在房间里到处溜达,视线不断扫向任何有可能是疑点的地方,不过许久都没有收获。

突然视线飘移过对面的窗户时,一股莫名其妙的恶寒,从心底爬了上来。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视线牢牢地凝固在了窗户上。

只见窗玻璃的下方,有两块黑色的斑痕,像是手掌。在黑夜里,它似乎在融化,像是凝固的冰块遇到很强的热度,分解出一滴又一滴的水,向下流去。

将头凑近窗户,即使在屋内,似乎也能闻到一股恶臭,像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我皱着眉头,正准备把窗户打开仔细地看一下,就听见雨欣在背后紧张地叫我的名字。

“发现什么了?”我急忙走过去,却看到她指着桌子上的一个杯子,浑身颤抖,像是看到了什么十分KB的东西。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只见那只是个非常普通的陶瓷茶杯,里边似乎还是一杯新茶。

茶水呈现翠绿色,被人喝过几口。水质很清朗,似乎才泡好的样子。

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雨欣大惊小怪的地方,便转头问赵倩儿:“你刚刚喝过茶吗?”

“什么茶?”赵倩儿还在发愣,她疑惑地抬头看我,道:“自从阿克变成那样后,我还是第一次来他房间,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我这才感觉有点奇怪,“怪了,怎么这茶,像是才泡了一会儿的样子?”

雨欣好不容易才回过神,吃力地寻到我的手,死死地抓住,才像安心了不少的样子,说道:“小夜哥哥,你仔细地看里边的茶叶!”

我又望了她一眼,看她紧张的样子,只好将手伸到茶杯里,掏了几片茶叶出来,打量着。只见手中的茶叶,虽然因为泡水而涨大了不少,有点臃肿的感觉,不过,还是一副青翠欲滴的样子。

隐约看得出叶片呈现梭形,我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令人心旷神怡,总觉得,这个茶叶有些似曾相识。

突然我浑身一震,想起了这茶叶的来历。不由自主地望着雨欣,这次换她确定地向我点头。上帝,这些茶叶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还被某个白痴,当普通的茶泡来喝了!

赵倩儿见我俩神情古怪的样子,问道:“又发现什么了?”

“我们恐怕找到了张克和陆羽两人之间的联系了。”我的笑,实在有点疲倦不堪。

“什么联系?”

“是这个茶叶。”我将手中的茶叶,凑到了赵倩儿的眼皮底下,她看了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名堂,便迷惑地望着我。

我解释道:“这个茶叶,只有在一个地方能找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是在陆羽的棺材里。”

赵倩儿顿时惶恐地瞪大了眼睛,一个小时内,听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常人早就大脑混乱地晕过去了,可是她还是坚强地站着,只是望着我。

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女性比较容易接受新鲜或者怪异的事物,令人佩服。

“倩儿姐姐,你怎么了?”雨欣大叫了一声,只见在我感叹她的神经强韧的时候,她已经完全呈现石化状态,无力地向后倒去,雨欣手忙脚乱地扶住了她。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混乱的头脑,望着赵倩儿说道:“虽然不知道这个茶叶,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被张克糊涂地当成普通的茶泡来喝掉。但是我猜测,或许张克那家伙现在会变成植物人,很多迹象都表明,有可能是喝了这个茶水的缘故。”

赵倩儿也不傻,她眼睛一亮,用力地抓住我的手,就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般,紧张地问:“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找出这个茶叶里边有什么古怪,就能治好他的病?”

自顾自地说完,她激动得眼泪流了下来。抢过那个茶杯,像宝贝般地抱在怀里,喃喃道:“我,我明天就拿茶叶去化验,总会有办法的。阿克,你等等,我马上就来救你了。”

见她满脸的希冀,我也忍住没有去泼冷水,毕竟这几天的折磨,已经让她憔悴得不成人样,哪里还有一点成熟女人自信美丽的样子。有希望,哪怕是只有那么一点点,也好吧!

只是内心的疑团更多了。

是谁将茶叶给了张克?应该不是他自己拿走的,就算再笨再没神经的人,也不敢将棺材里的东西随便拿去泡茶喝。

更何况,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些茶叶的存在。存放陆羽的那个房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去的。

不安的感觉在慢慢地扩大,似乎有什么一直在蠢蠢欲动的东西,开始要破茧而出了……


第六章 预兆
 
记得有人说过,身体如同情人,本不应该对其太好的,太好了就容易出问题。其实不同的死法,尸体都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今天一大早就很倒楣,出门便看到了尸体。因为赶不回去,我和雨欣就在张克的房间里凑合了一晚上,出门去吃早餐的时候,却发现附近的公园前,围满了一堆堆的人。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有个男人死在了公园里,死相很怪异。

我立刻好奇起来,望了雨欣一眼,拉着她就向里边挤。气喘吁吁地,好不容易才挤到最前边,却失望地发现,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将周围都封锁了起来。

不甘心地向里边看了一眼,我正准备走开,就听到雨欣惊讶地叫着:“那不是老爸吗?他怎么在里边?”

我定睛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中年人,正在几个法医的周围指指点点,像在交流什么。

发福的身体,稀疏的头发,不是来了好几天也没见到的疯子叔叔,是谁!

顿时,我天真无邪地开心笑了起来,直笑得身旁的雨欣打了个冷颤。

“疯子叔叔。”完全不管身旁的她紧张的神情,我大声地喊道。

夜郝浑身一颤,缓缓地转过头来,脸上的笑容十分僵硬,“原来是小夜啊,什么时候来的?”

“来好几天了。”我用手指了指前边的警戒线,暗示道:“在这里说话实在不方便,你能不能过来一点。”

夜家哪有笨蛋,更何况是夜郝这个老精怪,他思忖了一下,便明白了我的意思,和身旁几个人咕哝了一阵子,然后,让人放我们进到了里边。

见雨欣可怜兮兮地躲在我身后,夜郝气得哼了一声,“你这个不肖女,是不是想吓死你妈才好?一声不响地从家里跑出来,急得我们差点报警。”

“我也是好奇嘛,谁叫我也姓夜。你看小夜哥哥,随便跑哪里都没人管,他也没比我大多少啊!”

雨欣不服气地从我背后探出头,冲着自己的老爸做了个鬼脸。

“那家伙是怪胎。”夜郝气恼地大喊一声,突然发觉我的视线隐隐有些炽热,顿时声音低了下来,讨好地说道:“人家小夜是你能比的吗?他的智商高,阅历广,随机应变能力强,能照顾好自己。你呢?要死不死的,什么都想尝试一下,到时候被别人卖了,可能都还傻乎乎地替人数钱!”

“我哪有那么笨!”雨欣不服气地反驳道。

就在他俩斗嘴的时候,我的视线开始凝固在不远处的那具尸体上。

这是个很年轻的男性,大约有二十岁的样子,原本充满了活力的躯体上,早已了无生机,仔细地看了看,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说他死得怪异。

一般来说,死后尸体会因为死亡的原因,而造成肌肉呈现或松弛,或僵硬,甚至痉挛,或者彻底松弛的现象。而其他的因素,还会造成皮肤皮革样化、角膜混浊、死亡初期处于底下的部位,会出现尸斑、尸冷,自我消化等等现象。

而这具尸体的状态,是最糟糕的。他的唾液、鼻涕、眼泪、大小便、精液都外溢了,肮脏的排泄物,渗透了全身的衣物,混合起来的臭味,实在很难闻。

不过最怪异的,还要数尸体临死前的表情,满脸兴奋幸福的样子,闭着眼睛,像是在享受着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我捂住鼻子,皱眉道:“果然死得有够怪异的。而且这种死法,除非是全身所有的括约肌完全松弛了,才有可能。他有吸食大量的白粉吗?”

旁边的法医惊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奇怪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专业的医学知识。

夜郝教授顿时得意起来,也忘了和雨欣的吵闹,“我的侄子可是很厉害的,说不定他能帮你什么忙。”

法医不置可否地又看了我一眼,开始忙着将四周的东西收集起来。

我依然打量着周围,雨欣轻轻地拉了我一下,问道:“你觉得他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有可能是吸食了大量白粉或者迷幻药,导致心脏没办法负荷,或者全身括约肌松弛而猝死,也可能是因为外力,猛地瘫痪了大脑。”

说话间,我指着不远处的长椅,又道:“那张椅子上还留有些许排泄物,看来这人应该是坐着死掉的。不过还真的很少听闻,有谁死掉的时候,全身括约肌出现松弛的状况,实在太奇怪了。”

“还有更奇怪的。”疯子叔叔走过来,在我耳边神秘地说:“根据初步鉴定,那个男子体内,没有任何viper或者迷幻剂的成分,只是体内严重出血,新近的外伤,也只有一处。”说完,他指了指自己的脖子。

我顿时又将视线凝固在了尸体上,果然,那男子裸露的脖子上,似乎被什么坚硬的东西,刺出了两个血洞,直径大概有四厘米多的样子。

看这个情况,似乎令人想起了一个十分熟悉,但却绝对只会出现在人类的幻想,或者小说中的生物。

“吸血鬼!”雨欣首先叫出声来,她害怕得紧紧挽住我的胳膊,浑身都在发抖。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女孩子总是这样,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有危险存在时,她们已经自己把自己吓得半死了。

我看了夜郝一眼问道:“疯子叔叔,你怎么会和这些法医在一起?你不是草木学教授吗?”

夜郝毫不隐瞒地说:“我和这里的警界有点交情。他们最近遇到了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恰好跟某种花木有关,我刚好又在这里,就联络上我了。”

“这些尸体,和花木有什么关系?”我疑惑地问。

夜郝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这才轻声道:“我下边说的都是机密,你不要传出去。

“最近一个礼拜,像眼前这个男人的尸体,警方一共找到了五具。而且每一具,都发生了非常怪异的现象。”

他的话引起了我很大的兴趣,“什么现象?”

“这些尸体隔了一天后,纷纷从体内,长出了一种不知名的植物。

“就算现在,我也没有在相关文献里,查到这种植物的名字。所以,今天一听说有相同的尸体,我就立刻赶来了,希望在解剖的时候有什么发现。”

我顿时惊骇地道:“难道这些尸体,都没有存放在冰柜里?”

“当然是存了。”

“那怎么可能还长得出植物?冰柜里的温度,可是在零下二十摄氏左右,什么植物可以在那么寒冷的环境里生长?”

夜郝苦笑了一声,“在零下二十度能存活和生长的植物,还是有的,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有植物可以在那种温度下,一夜之间开枝散叶,长得那么茂密的。”

我微微思忖了一下,又问:“你是说这些尸体,都是一个礼拜前发现的?”

“不错。”夜郝点头。

奇怪,自从陆羽的尸体莫名其妙地消失后,这一个礼拜来,古怪的事就一直发生。

究竟到最后还会发生什么?突然想起了“崔淼儿”这个名字,对了,自己还没有查出她和陆羽之间的关系。为什么没有任何记载,有过她的存在?她很没有名气吗?

不可能,如果她真的和陆羽有过一段情,那么不论怎样,都会有人为她在历史上记下一笔。还有,“午夜哲理”的那个主持人,到底是怎么知道崔淼儿这个人物的?

看来问题的关键,应该在那个男主持人身上。

赵倩儿起了床,看看钟,才九点一刻,市鉴定所九点半开门。

她飞快地洗漱完毕,早饭也顾不得吃,化了淡妆,心急如焚地驱车赶往市中心。

将化验手续办完,她长长地吁了口气。

结果要三天后才拿得到,阿克能不能醒来,或许就全看三天以后了。

视线再次凝固在车里的那个陶瓷茶杯上,她突然感觉自己很害怕,如果什么都查不出来的话,那么阿克……阿克他会不会永远躺在床上,永远都不会醒来?

稍微有点放下的心脏,又被紧紧地提了起来。还是去上班好了,毕竟自己要生活下去,还有阿克的住院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刚来到公司的大门口,她又犹豫了,叹口气,驱车回到张克的公寓。不知为何,心里总是有种悬吊吊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的样子。

不安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浪费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最后她才安静下来,坐下,喝杯水,打开了电脑。已经有十多天没检查过邮箱了,看看有什么电邮。

突然她发现了一封新邮件,是张克在五天以前写给自己的。

五天前,也就是阿克陷入昏迷的前一天,究竟他为什么要躲开自己写这封信呢?赵倩儿迟疑地把信点开,刚看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

倩儿:亲爱的,还记得我写过的一篇短文吗?写的是我的初恋。我给你看过,你忘了,对吧?没想到我们已经结婚了,想起来,都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如果没有意外,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一个长不出植物的植物人了(笑)。我还是想要给你分享一下今天才找出来的短文,是初中时写的,真的感觉自己文笔超好。

你看过后,记得给夜不语那家伙也看看,虽然才见过他几面,但我也想给他分享一下。

摘录如下:一日看到朋友写的杂记,上边开篇就提到了白莲,我的心不禁一颤。

是的,十年前,正当第一次来那所我就读了六年的校园时,看到的正是这种平躺在水中的白莲,随波起伏的白莲……

他漫无目的地在这个据说是一流中学的地方走着,不时冷冷地对认识的人点点头。以前的同学一群群地走过,看着追骂打笑的他们,他不屑地将眼神射向两旁。

路旁是两行梧桐树,也许是听到了夏的召唤,繁茂的枝叶,将路上的天空盖尽,形成了一道绿色的长廊。

他依然压低着头,慢慢地向前走着。也许是因为内心的冷傲,才造就了一个少有朋友的他吧……

他不明白,如果说互相地打闹,就是朋友的联系的话,那么这个词就离他太远了。

长廊还没到尽头,他竟已看到了一个池塘。由于阳光的照射,里边泛出点点红光。他知道那是睡莲,便轻轻地走了过去……灿烂的阳光蕴含着夏日的酷热,直射到他身上,他全然不知,只是用目光扫视着一簇簇富含温意的红莲。

猛然间,他看到了一点白色,视觉告诉他,那是白莲。

是了!洁白无瑕的躯体,躺在碧波荡漾的池水里,与身旁拥着的红莲,产生了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他呆呆地站着,思维却慢慢地飘向了远方……

他并不喜欢这个地方,特别是要住校。为此他与父母吵了一架,但最终还是来报名了。说真的,当时他真的很想逃,走得远远的,再也不会来。

但他知道这只是赌气,也不可能做到,其实盼了很久,总算盼到毕业了,但当面对一个新的环境时,他却表现出了犹豫与恐惧,他不知道新环境所带来的结果……

有几个人走了过去,并向他投来了鄙夷的眼神。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表情不符大雅,便又走了几步,但眼神却始终没有离开过那朵白莲。

恍惚间,他想起了同桌的女孩,不知她分到了哪里?不知她是否还安好。不觉又想起了每天和她打闹的情形。

他笑了笑,被她抓伤的手,似乎还隐隐有些痛感……是心理作用吧!

白色!他默默地念着,似乎与谁有过联系。对了,是他!王雪!她最爱穿一身白色,那与她那张清秀的脸倒也相配。想起昔日的朋友,他又笑了。

“她是我的朋友,她真是我的朋友!”他默默地念着,不觉又低下了头。

她已经离开了这里,她妈妈说,她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再也不愿回来。

他又回想起王雪离开时,那张含泪的脸……

她用那对漂亮的大眼睛望着他,任凭泪水滴下,直到走进了机场的入口……

他这才发现,自己又愣住了,便轻轻地摇摇头,想将烦恼丢掉。

以后的生活将会怎么样呢?!他不知道,也不太想知道。

顺手摸出一个硬币,将它弹入水中,它立时引起了一圈圈的波纹。

白莲立在水波之上,就似随波荡漾着一般,更显出它的秀美。“出淤泥而不染,折羞兰而不妖……”他半懂不懂,错处百出地念了一句,随即笑了。

不管以后的生活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不是吗?!

转眼三年过去了。他又毕了业,再一次面对这个问题时,顺步来到了池塘边。

依然幽静的白莲,却早已不是从前的那一朵了。

而他,也成熟了很多。至少对待面前这些问题时,再也不会有疑惑与恐惧了。

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这是真理!他变了,变了很多,不再像从前那样地脆弱。

小学的同学,他已经淡忘了,但对儿时的朋友依然思念着。不知她过得怎样?生活还好吗?其实,他早已知道她去了美国,也许早已忘了他……

他的朋友很多,但真正的又有几个呢?

随着朋友们的远去,他想念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最后他却放弃了,把思念丢入了盖满尘灰的日记本里。既然已经远离,又何必苦苦地回忆,何必……

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为了更好的生活,就应该更加地努力!

完了。倩儿,记住这句话,“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为了更好的生活,就应该更加地努力!”不要忘了。

不论以后的人生里,是不是还有我的存在,我都要你好好地活下去,快乐地活下去,我不重要,你才是最重要的。

记得要把这个短文给夜不语看看,虽然和他相识不久,也才见过几面而已,但是我相信,他能帮助你。

倩儿,亲爱的。抱歉我不能再陪你了,我真的像个傻瓜。真的……

Your:张克赵倩儿呆呆地望着这封信,看了几遍,也不明白里边的意思。

阿克什么时候,给自己提起过这个短文了?还有,那家伙不是常常说,自己就是他的初恋吗?还标榜他是纯情男生。哼,难道都是骗人的?

她气鼓鼓地想着,内心还是感觉很奇怪,为什么这封信里提到了夜不语,而且还多次要让自己,拿这篇短文给小夜看?难道,里边有些什么自己看不懂的隐情?

有可能,阿克虽然为人粗神经,而且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不代表他真的笨。

如果他是白痴的话,自己也不会死心塌地的爱他,为他痛苦了。

想到这里,赵倩儿急忙将整封信都列印了下来,正想打个电话给夜不语。

她突然听到,门外有一阵粗鲁的碰撞声。透过猫眼看出去,居然发现有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正在撞门。

她十分镇定地关了电脑,拉开窗户,一咬牙,深吸一口气,顺着防护栏的边缘,向着邻居家的阳台攀爬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绝对不能让那两个男人抓住。

风很大,十八层的高度,足以将一个普通人吓得半死。

赵倩儿双手死死地抓住护栏,心紧张得快要蹦出了胸口。真不知道电视、电影里描述的那些飞檐走壁的男女侠客们,在第一次赤手空拳爬上四十多公尺的高度时,是什么感觉?

她自嘲地笑了笑,幸好这里不是闹市区,来往的人很少,否则看到她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有多少心脏病患者,会被吓得死翘翘。

左手离邻居的防护栏越来越近了,很好,快抓住了!

就在赵倩儿翻上邻居阳台的那一霎,两个壮汉也撞开房门,走进了房间里。


第七章 古书
 
有人常常抱怨说:“人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开始新的一天,而不是千篇一律地在每个上午都醒来。”

也有某些赖床的人,也常常神情严肃地道:“现在的梦想,决定着你的将来,还是再睡一会吧!”

杨俊飞觉得,现在的自己很不爽,就像一颗BoB!!!,随时都会爆炸。

他今天不但千篇一律地起了个大早,而且还很没梦想地盯着夜不语那小子,尾随着他从闹市区一直走,来到了这个杂乱不堪、肮脏、混乱的街道上。

更倒楣的是,现在他居然将人跟丢了,这种事在他出道当侦探后,还从来没有发生过。

杨俊飞恼怒地将手里的汉堡扔到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靠!那小子到底是什么角色,居然能从自己的手心里,不动声色地跑掉。

他皱着眉头,突然眼前一亮。

一个年轻女人,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很美的东方女性,神色带着一丝焦躁,徘徊在一家店的门口,不知道在等谁。

杨俊飞乍然发现她,脑袋一时没有办法转过弯。

这不是那个冒充自己未婚妻,跑到格陵兰的冰原上把他拉回来,而且自称是那个王八蛋陆平的助手紫雪吗?一直以来,她的鬼话,自己压根一句也没相信过。

只是,昨天这女人还在加拿大问进度,今天怎么就到了这里?

从商店里走出了一个男人,也很年轻,大约只有二十六、七岁,面貌清秀,只是眼睛里,透露着一种让人说不出的沧桑感。

他和紫雪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个人就一起走了。

有古怪!杨俊飞直觉地认为,那个男人肯定和陆平被绑架,有间接甚至直接的关系,还有,张冰影每次提到紫雪,语气都支支吾吾地,像是在害怕什么。

恐怕这两个人,都和那个绑架陆平的势力有关系。

怎么办才好呢?是继续找夜不语那家伙,拿回戒指,顺便给他一点教训?还是跟着这两人,看看有什么线索?

抽出一只烟,最后又无奈地放下,只是含到嘴里,没点燃。

杨俊飞左右看了看,顺着那两个人消失的地方,不露痕迹地跟了上去。

我在一家小店里,看跟踪的那家伙走掉了,这才吁出一口气。

旁边的雨欣不解地问:“你不是早就希望那位中年帅哥来找你了吗?怎么现在反而要拼命地甩掉他?”

我瞪了她一眼:“你不明白,跟踪和交易是两回事,我更愿意他站在交易的立场,出现在我面前。”

雨欣更不解了,噘着可爱的小嘴说:“你那么凶干嘛?我真的搞不懂什么跟踪什么交易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我哼了一声:“如果他跟踪我,也就意味着他是为了某种目的,不愿意正大光明地和我接触。只是潜伏在我身边,在最有利的时候,像野兽一样地扑出来,那时候,我们就只有任他宰割了。

“但交易就不同了,那是两个对等交换方式,各取所需,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最大的好处。”

“小夜哥哥果然老奸。”雨欣偏着脑袋,用力地捏我的鼻子,“就算这点小事上,都要算计过来算计过去,斤斤计较。

“真是搞不懂你们男生!小夜哥哥难道就不能把你的好头脑,用在对世界有益的地方吗?这样思前顾后,会长白头发的。”

我用力地甩掉她的手,没再说话。

今天一大早就去见了二伯父夜轩,将昨晚的发现,大概地告诉了他。

二伯父很激动,对于他现在处于呆滞状态的研究,这些发现,无疑是给整个考古队,注入了一剂兴奋剂。

同时我也要求,他帮我找出“午夜哲理”那个男主持人的联络方式,他动用自己的关系网,很快地就查到了。

和那男人通了电话,他听了我的请求,很爽快地说,自己是在古董街的第二十三号店铺,看到过一本关于陆羽的记载,很旧,也没有书名。

本来他很想买下来的,但是老板把它当宝贝一样,死也不肯转让。

说完后,他很有兴趣地打听了考古队的一些近况,我当然是非常不耿直地敷衍过去。

一边敷衍,一边心里少有地泛起一种负罪感。毕竟人家可是知无不答,敷衍到后边,雨欣也听不下去了,直骂我小气。

所谓古董街,几乎每个比较有点历史的城市都有,无非是卖一点看起来古董味比较重的小饰品、书、陶瓷、古代兵器什么的,大多有那个城市的地方特点。

只是,通常这些街道上卖的古董,没有多少真货。

我拉着雨欣,很快地到了二十三号店铺前。

这是一家很小的铺子,里边大概只有二十多平方。房子并没有装修,看起来已经有不短的历史了,屋檐低得几乎碰到了我的头顶。

走进去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店里六个书架,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籍。书籍都很老旧的样子,也没有明显的分类。

“有人在吗?”我大喊了一声。

“我不是人吗?”一个苍老阴沉的声音,突然从我身后冒了出来,吓得身旁的雨欣脚一软,险些出糗坐到地上。

我也被吓了个心惊肉跳,转过头,我努力地在脸上挤出和善的笑容,道:“老人家,我想买一本书。”

老头哼了一声,“到这里来的人都是买书的,难道,还有人爱看我这老头子吗?”

这老家伙的性格还真古怪,看来是一个人独居惯了,性格也变得孤僻了。

我还是笑着,“老人家,这本书比较特别一点,它上边有记载陆羽的事情。”

“那边那柜子上,全都是有关陆羽的书。随便挑一本,钱想给多少,就放在架子上成了。”老头病恹恹地头也不抬,准备走进里间。

我急忙又道:“我要买的,是记载了陆羽和一个叫崔淼儿的女孩的古书,不知道那个架子上有没有。”

老头的脚步唐突地停住了,他猛地转过头,浑浊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像是想用自己有气无力的视线,将我刺穿一样。

我心平气和地和他对视,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不过是买一本书罢了,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

慢慢地,我的身体在那老头的视线里僵硬起来,全身上下,哪怕一根手指,都再也无法动弹。

老头的眸子像是太阳一般,一道道看不见的光线,透过污浊不堪的双眼,顿时变得犀利,就像无数把刀剑从我的身体上洞穿,然后逝去。

我的心被疯狂地震撼着,好可怕的眼神,他还是人吗?

过了许久,那老头才收回视线,慢悠悠地道:“这里没有那种书。”

“我不信。”我似乎在生死边缘游荡了一回,冷汗流了一身。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却发现自己腿脚肌肉软软的,用不上力气。身体也在微微地发抖着。自己,居然在害怕!

老头长长叹了口气:“你为什么要买那本书?”

“有原因。”我将这三个字拖得很长,像在孩子气地报复。

那老头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仿佛遇到了很有趣的事情。他再次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只是,这次少了刚才那种压迫感:“你要书也行,不过,回答我一个问题。”

“行。”我自信地答应了。想我夜不语聪明绝顶,怎么可能有答不出来的。

“听过一首诗没有。”老头干笑了几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我点头,这首著名的诗,是人都知道。老头问:“那你知不知道,这首诗没有改过前,是怎样的?”

虽然有点难度,但也难不倒我。我张口便答道:“身为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常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老头,是不是这样?”

我的脸上颇有些得意,心里暗恨他刚才吓得我要死,连老人家这个尊称也免了。

身旁的雨欣,好死不死地用力拉我袖子,“你们在打什么哑谜?我怎么都听不懂。”

看着那老头露出不爽的神色,心里顿时高兴,也不在乎雨欣的打扰,我解释道:“这是个有关道和诗的故事,六祖慧能你知道吧?不知道?没关系,我告诉你。

“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高僧,有名的文盲,虽然不识字,但是诗却写得非常好。他自幼出身贫寒,以打柴为生。后来听人诵《金刚经》有所体悟,便从广州步行到湖北,投到黄梅五祖弘忍门下学佛。

“他的师父五祖年纪大了,要把他的衣钵传给接班人,但是究竟应该传给谁呢?黄梅五祖让所有的弟子都写一首偈,看谁对道的感悟最高。大弟子神秀很有心得,就写了我刚才念过的偈:身为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常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菩提树是释迦牟尼悟道的地方,‘身为菩提树’,意思是我们的身体,就像菩提树一样地坚定强壮。‘心如明镜台’,就是说我们的心,要像明镜一般地反映万物。为此时常勤拂拭,不要让我们的心灵有所污垢,勿使其惹上了世间的灰尘。

“但六祖慧能认为他的师兄,并没有真正悟道,所以他为了表明自己的见地,将师兄神秀的偈稍改动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五祖一听慧能的这首偈,便知道六祖对道的体悟要高于神秀,所以将自己的衣钵传给了他,但是又怕别人害六祖,就让慧能赶快南行。

“六祖走了好几天,五祖才向弟子宣布慧能为自己的传人。神秀没出声,但其他的弟子不干,将军出身的慧明,提着刀就去追杀慧能。慧明追上慧能后,并没有杀慧能,当然也杀不了慧能,慧能传了些道给慧明,慧明有所感悟,就返回修道去了。

“慧能飘荡在猎人堆里隐居修道,十五年后,他才出山,到广州法性寺,正好印宗法师在讲课。这时风吹旗动,一位僧人说是旗动,另一位说是风动,六祖慧能过去跟这两位僧人说,既不是风动,也不是旗动,是仁者心动……”

讲到这里,我猛地浑身一颤,满脸惊骇地望向那个老头:“那本书里是不是有,会让得到它的人丧命的东西?”

老头满意地点点头,道:“小伙子,悟性不错。那本书不是你能承受得了的。就算会没命,你也想要吗?”

我沉吟了一会儿,才毅然道:“相对于命,我更好奇真相。如果什么都怕东怕西的,我就不是我了。何况,我又不是那种短命的角色,有算命的说我能活到一百六十岁呢。”

见我那么固执,老头也不再说什么,他默默地走进里屋,拿了一个用油布包裹得方方正正的东西,递给了我。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就在那一霎,我仿佛觉得,他像是用光了这辈子所有的精力,额头上像沙皮狗一般的抬头纹,密密麻麻地堆积着,显得更加地苍老了。

“小心一点。”临走时,老头小声地在我耳旁说了这句话,但没想到,这居然是这个只见了一面的神秘老人的最后一句话。

那天晚上,老头的这家古董书店,突然燃起了古怪的大火,将房子和里边的家俱以及人等等,全都烧了个精光,尸骨无存……

回到二伯父的研究所,一进那个放着陆羽棺材的地下研究室,就看到二伯父和疯子叔叔,在面红耳赤地争论著什么。

两人见到我,立刻停住吵嚷,异口同声地问道:“那本书找到了没有?”

“当然。”我做了个OK的手势,得意道:“你们侄子我出马,还有什么搞不定的。”

旁边的雨欣立刻捂住肚子,做出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

夜轩迫不及待地冲着我扑来,将那本书深情地抚摸了好几次,这才解开油布。

这本书不厚,纸片泛黄,但上边的字迹,却一点都没有模糊的状况出现,看得出保养得非常好。

第一页并没有字,翻到第二页的时候,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们四人震惊地对视,而二伯父拿书的手,更是微微地发着抖。

第二页的正中心,只有两个字——茶经。

“不可能,这本《茶经》不可能是真的。陆羽亲笔所写的茶经,早就被毁掉了,现在民间收藏的,大多是一五四二年吴旦刻的《茶经》,明代嘉靖壬寅竟陵本。”二伯父首先叫出声来。

我微一沉吟,喊道:“雨欣,你昨天临摹的那张纸呢?”

原本还在呆滞状态的雨欣闻言,条件反射地将那张纸递给了我。

我一言不发地从夜轩的手里拿过古书,将两者上边的字体,小心翼翼地对照起来。

过了许久,我才扬起头,喘气道:“上边的字和在棺材里临摹的字,是出自一个人的手,恐怕,这本书是真的!”

二伯父还是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他抢过书,细心地翻查起来。我很不爽地正想讽刺他几句,突然,兜里的手机响了。

是赵倩儿,她的语气非常急迫,一定要马上见到我,说是想要我看什么东西。我皱了皱眉头,便和她约好在研究所大门见面。

和明显地有点心不在焉,眼睛死死地盯着二伯父手里那本书的疯子叔叔,聊了几句,我暗自笑道,也难怪,有史料记载,原本的《茶经》里边,陆羽不但收录了茶经的完整版本,还详细地记载了各种茶的种类和分布情况。

虽然说,现代茶种更加地繁多,但几乎都是人工培育出来的,失去了自然性质,味道也不见得好。

如果比照原本茶经里的记载,应该能找出几种现在已经绝种的茶树才对。

光是这些,就足以让草木狂的疯子叔叔更加地疯狂了,现在资料就在某人的手里,怎么让他不急着想抢来研究一下?

看看表,和赵倩儿约好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我这才起身,往研究所的大门口走去。

一出门,就看到她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样子十分地慌张惶恐。

“张克又出了什么事?”能让这位坚强的女性变得这么焦急的,应该只有一个人,但是,张克已经变成了植物人,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更糟糕呢?我疑惑道。

“算是他的事情。”赵倩儿小心地打量着四周,“他留了一封信给我,要我务必也让你看看。屋子里边有相对安全的地方吗?我害怕有人跟踪我。”

“去我房间好了。”我迟疑了一下,她到底碰到了什么事,怎么一副疑神疑鬼的表情?

赵倩儿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她快步地跟着我,在我打开房门后,一闪身,就快速地跑了进去,还真有点女侦探的味道。

和她面对面地坐在沙发上,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她。这个女人,究竟在搞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我不耐烦得想要打破沉默的时候,她掏出几张纸,递给了我。

“这不是张克那小子写给你的情书吗?给我看干嘛?”我看了一眼,便十分不解地问。

“我也不知道。”赵倩儿有些沮丧,“但他的信里,几次提到要我给你看,而且许多地方写得很矛盾潦草,很不像他的作风。

“还有,今天一早就有两个壮汉,撞开门闯进他的公寓里,我总觉得,他变成植物人这件事情,不太单纯。”

我不作声了。也对,那个张克干嘛一定要我看这封信,还说要和我分享什么,我和他又不熟,绝对有古怪!

仔细地将这封信从头到尾看了几遍,我的脸色越看越凝重,最后翻出几张白纸来做记号。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猛地抬起头,脸因为激动而略微有点扭曲。

没想到,这短短的一篇短文里,居然隐藏了两个十分重大的资讯,也真亏他想得出来。

我苦笑地冲着赵倩儿说:“看来你们家张克,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粗线条,他的大脑神经虽然不发达,不过的确有点小聪明。只是,他怎么会知道我一定看得懂?”

“你真的明白里边的意思了?”赵倩儿惊讶地问。

“你不信啊?”我依然笑着,自顾自地在带来的行李中,翻找出一个手掌大、像是无线电的东西,说道:“恐怕这里也不安全了,我带你去见几个人,再告诉你信里隐藏的内容。”

我带着赵倩儿,乘电梯进入了地下室。

看到那些巨大的螺旋状不明物体,她也惊讶连连、叹为观止。我再次看着这些不知道用途的东西,内心泛起一种不知名的怪异感觉。

这玩意儿,绝对不可能是用来萃取茶叶精华的,具体的使用方法,也没有人知道。

皇甫三星那老头是个典型的商人,商人绝对不会花钱造出没用的东西当摆设。况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玩意儿每一个都价值不菲,真是越来越搞不懂那神秘的老人家了。

走进研究室,二伯父和疯子叔叔一看到赵倩儿,就迷惑地望向了我。

“等一下我再解释。”我拿出刚刚找到的仪器,到处探测起来。看到我奇怪的行动,几个人更加地不解了。

雨欣忍不住问道:“小夜哥哥,你在干嘛?”

“找窃听器。”我头也不抬地答。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窃听器这种东西?”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我手里的仪器,已经发出了“嘟嘟”的急促响声。

我把窃听器从一台投影仪下边挖出来,用脚踩烂,才说道:“不要小看了这个东西,这可是警方专用的反窃听装置,距离十米内的特殊波动,都逃不掉。

“我可是好不容易,才从表哥那里搞来的。”

没看到夜郝和夜轩两人,那已经惊讶得开始石化的脸,也没有认真地想,为什么这里会有窃听器,雨欣很没神经地奇道:“你怎么会随身带那种东西?”

“你哥我常常干一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情,也常常会乱说一些不能让人听到的话,当然是要防患于未然了,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用理所当然的口气答道。

赵倩儿听了我的回答,几乎晕了过去,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物啊!

将这个研究室仔细找了一遍,就连陆羽的棺材也没有拉下,一共找出了五个窃听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毁尸灭迹,这才舒服地坐到了椅子上。

总算让说话有了一定的保障了。

夜轩皱了皱眉头,“小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窃听器究竟是谁装的?”

“还记得陆羽的尸体失踪的事吗?”我问道。

他点头:“我怎么可能忘得了,都过了那么久了,居然一点线索也没有。为了把失窃的消息压下去,我可是没少受罪。”

“我觉得尸体的失踪,至少牵涉到两个势力。”我解释道:“第一个势力,我们都没有见过,但是却不知用什么方法,把我们迷晕了。而第二个势力的代表,是我们的老朋友,那个被绑起来的中年老男人。

“但是我居然发现,他今天早晨在跟踪我,他为什么能那么清楚地掌握我的一举一动?我怀疑,他一定在我出入过的地方装了窃听器,以便掌握更多的资讯。”

我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地提笔写了四个字“皇甫三星”。其实毁掉窃听器,只是做个样子罢了,我才不信那个老家伙布置了这么久,才留下这么一点窃听方式。

夜郝和夜轩浑身一震,掩饰不住的惊讶,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确定地点点头,继续偷工减料地说出一些需要被偷听到的东西,“不说这个了,我身旁的这位女士,带给我们一个非常令人震撼的资讯。”

“什么资讯?”雨欣顿时来了兴趣,赵倩儿也竖起了耳朵仔细听。

我微笑着将那张Copy纸递给了他们。

雨欣看了看,就像我刚才一样,失望地大叫起来,“这不是张克大哥哥写给倩儿姐姐的情书吗?小夜哥哥你真坏,连这样的东西都不放过。”

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没有说话,他们知道我并不会无的放矢,只是静静地等待下文。

我吊足了众人胃口,这才解释道:“其实这里边的短文,隐藏着一段密码,要用非常特殊的方式才能解读出来。还好我恰好知道那种方法,不过也花了很多精力,才理解张克那家伙最后想表达什么东西。”

沉默了一下,我大声地道:“其实陆羽的墓下边,还有一个坟墓,埋葬着这位茶圣最爱的人。”

“什么?”身旁的四人,明显地没有反应过来。

过了许久,夜轩才大声地道:“张克怎么可能会知道,历史上根本就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看来,他对张克这种大大咧咧的年轻人,也没有抱什么好感。

“崔淼儿这个人物,不是也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吗?但是并不能抹杀,她曾经存在过,她和陆羽相恋过,而陆羽就算死前的那一刻,也不能忘掉她的事实。

“但是,张克为什么会知道?而且我为什么会信?当然是有我自己的根据。”我将张克现在的状态,和在他公寓找到陆羽棺材里留下的茶叶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再稍微地加上了一点自己的推测。

“或许,喝下那些古怪茶叶泡的水后,张克也和陆羽,有了某些思维上的联系。”

我一边说,一边又在纸上写了几个字“茶叶是皇甫三星给张克的”,确定他们都看到了,这才从容地将纸烧掉,把灰捏得粉碎,扔进了垃圾桶里。

所有人的大脑,再一次地遭到震撼,夜轩腿一软,激动地跌坐在椅子上。

夜郝全身僵硬,嘴里不停地在念着什么东西。而赵倩儿早已经泪流满面,她哭着,肯定是又在为自己的阿克担心了。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猛地跳了起来,向电话扑去。

他大声地喊道:“刘峰,叫上所有人,今晚马上开工,我要向陆羽墓地下更深的地方挖。

“什么?资金设备不足?滚他妈的,打电话给皇甫三星,那老家伙一定会赞助。我今晚就要看到你们全部到场!”

他刚放下电话,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接通,居然是那个被我绑过的中年老男人。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不得不说,非常有男人味。

只说了几句,我脸上胜利的笑容顿时凝固,消融,最后崩塌了,只剩下匪夷所思的表情。

“怎么了?”

身旁的四人见我脸色不好,同时开口问。

我苦笑着,语气里依然带有一种怀疑的味道,“那个老男人,想和我做一场交易。交易的物件,是我从他身上搜出来的戒指,而代价,就是带我去参加今晚的黑市拍卖会。

“今晚,茶圣陆羽失踪的尸身,会在那里,被卖掉……”


第八章 拍卖会
 
所谓的黑市,就是非法的,地下的市场。

平时见不得光的东西,都能在那里公开卖掉,比如各种管道得来的赃物,水货,军火,黄金,白粉,核武器等等。

只要有人居住的地方,只要有贪小便宜的人,或者有需求,但没有正当货源的货物,就会让黑市出现。

黑市,每个地方都有,只是规模有大有小,这个城市也不例外。

“夜不语,我们应该算第三次见面,对吧。”

“如果加上今天早晨,你跟踪我的这一次。”

“哈哈,你果然察觉到了,我是在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

“你没有露出破绽,只是运气有点不好罢了!我也是偶然才发现你的。对了,帅哥贵姓?”

“杨俊飞。”

来到约定的地方,我和这个中年老男人一见面,就开始了一番唇枪舌剑。见谁也占不到便宜,只好作罢。

“戒指带来了吗?”杨俊飞用犀利的眼神盯着我。

我满不在乎地反问:“我像傻瓜吗?”

“不像。”

“那你还问我这么蠢的问题。我老妈常常教育我,要养成好习惯,贵重物品绝对不能放在身上,免得被一些有心人,用不太雅观的手段强取豪夺。”

杨俊飞有点哭笑不得,那枚戒指原本就是自己的东西,怎么变成这小子的贵重物品了!

“你怎么知道,今晚在黑市会拍卖陆羽的尸体?”我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这次轮到杨俊飞反问了:“我像笨蛋吗?”

“不像。”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他露出令人讨厌的笑容,“既然我们都是聪明人,那么说话就简单一点。不该你知道的事情,我是不会说的。”

我哼了一声,“我看是你不想说罢了,无非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关系网。”

杨俊飞不置可否,带着我走进了一条肮脏的巷子里。

黑市通常都在非常隐秘的地方,如果不靠关系网,根本就没办法找到,即使找到了,而且顺利地偷溜进去,最后有没有命再偷跑出来,也是问题。

毕竟黑市的经营者,都和当地的B社会有所挂钩。

推开一家四合院腐朽的大门,便看到几个黑衣大汉走了过来,那几人腰间涨鼓鼓的,明显地放着“家伙”。

杨俊飞也没多说话,只是从兜里抽出一张杂志一般的东西晃了晃,那几个人便立刻恭谨地站到两旁,将我们让了进去。

“有点意思。”我暗道,看来今天这场黑市拍卖会,排场还不小。

仿佛是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穿过那个四合院的大堂,就到了一个十分大的院子前,里边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几十辆豪华轿车,左右打量了一下,我硬是看不出车是从哪里开进来的。

“今天连带陆羽的尸体,总共会拍卖五件十分珍贵的文物,每一件都价值连城。

“为了这场拍卖会,有许多日本和韩国的富商,以及东南亚美洲的文物商人,都跑来了。”杨俊飞在我耳旁小声地解释道。

什么“文物商人”,说难听点,就是各国的文物走私犯。我问:“什么时候开始?”

“大概还有二十分钟。”

拍卖场不知道离入口那个四合院有多远,和外边颓废萧条的景色也有天壤之别,简直是豪华得不成样子。

拍卖的大房间有三层,大概有七十多个像是音乐厅贵宾包间的小间,正对着拍卖台呈放射状排列,估计是为了保密,让客人看不见互相竞价的双方。

我们走进了标有“十三”这个号码的房间。

杨俊飞和我同时皱了皱眉头,十三号,不是什么吉利的数字。

舒服地靠坐在沙发上,听到整个大厅都闹哄哄的,我索性要过拍卖目录看起来。

这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只见第一个拍卖品的名字,便是“中国纯金王冠”。彩图下边有一排解释:宋或元代制造,使用者不详。

我抬起头,冲着杨俊飞道:“这个纯金王冠,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以前应该是收藏在大英博物馆里,直到二〇〇四年十一月,才跟随其余十四件文物一起被盗走。

“当时就有人推测说,大部分的文物应该流入了亚洲,没想到我居然能在这里看到。”

杨俊飞淡然地说:“所以这才叫黑市。”

四周突然一静,有个男人走上了中央的高台,拍卖会正式开始了。

我又低下头,丝毫没兴趣地翻看目录,随即惊讶道:“陆羽的尸体,起始价居然高达三百万美金,实在是高得KB。

“想当年,欧洲大量进口木乃伊,每英镑大概能买几百公斤,有的火车,甚至拿那些木乃伊当作燃料。”

“不奇怪,茶圣可不是一般的木乃伊。”

杨俊飞大有兴致地望着四周此起彼伏的竞价,道:“还有一个因素,有个日本富商,曾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金,他还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

“所以我才奇怪。”我迟疑了一下,“为什么陆羽的尸体,还会委托这里拍卖?如果是为了钱的话,还不如直接卖给那个日本人。这里应该没人会出到七千万才对!”

杨俊飞用力地点点头,“你和我想的一样,总觉得这场拍卖有些什么内幕。有古怪!”

“明知道有问题,你还好意思拿来当作和我交易的筹码,当心我把那枚戒指扔进海里。”我没好气地骂道。

杨俊飞嘿嘿地奸笑起来,道:“交易是一回事,交易过后能不能拿到交易物,又是另外一回事。你是聪明人,应该不会不懂吧!”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家伙恐怕比我还要阴险。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那我们准备怎么办?真的要把尸体买下来?”

“要买你买,我可没那么多本钱。”他舒服地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我的钱都是存起来娶老婆的。”

这个要死不死的家伙,真的很想扁他一顿。

前边的四个拍卖品,陆续被人拍了下来,压轴好戏总算要开始了。

拍卖师的神色有点紧张,毕竟,他是第一次接手底价高达三百万美金的拍卖品。

大房间的灯光被有意地转暗了下来,五、六个穿着暴露的窈窕美女,推着一个棺材缓缓地入场,强烈的投射灯光照射在棺材上,泛出有些幽绿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拍卖师咳嗽了一声,见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这才用低沉富有弹性的语音,缓缓地道:“这是最后一件拍卖品,前不久刚出土的茶圣陆羽的尸体。至于他老人家为什么会安静地躺在这里,其中的缘由,在座的各位,当然都知道一些端倪。

“陆羽的所有资料,都附录在拍卖目录上,我也不多说了,免得各位想睡觉。底价三百万美金,第五号拍卖品,现在开始竞价!”

“四百万。”他的声音刚落,就有人喊道。

“七百万。”我们右边包厢有个人不甘落后。

“一千万。”

“三千万……”

竞价一直高昂地继续着,我和杨俊飞都没有行动。

突然,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喊出了一个价格,大厅所有人都惊讶地呆住了。

“一亿美金。”

拍卖师全身都在颤抖,他的手也因为激动而微微地抖动着。

“还有没有比一亿美金更高的价格,一亿第一次,一亿第二次,一亿第三次。成交!恭喜四十三号房间的先生。”

我和杨俊飞对视了一眼,谁也没有先开口。不知为何,自己总觉得,刚才那个声音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曲终人散,拍卖结束,怀着各种目的来到这里的富商以及走私犯,也纷纷离开了。

我原本想乘机看看四十三号房间里,究竟坐的是谁,可是这个拍卖场,对客户的保护以及保密工作,都明显地做得很好,居然没让我逮到任何机会。

“你猜会花一亿美金,买走一具没任何价值的尸体的傻瓜,究竟是谁?”我忍不住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杨俊飞顿了顿,大有深意地看我一眼,悠然道:“而且这具木乃伊,恐怕也不像你所说的,完全没有价值才对。”

我心脏猛地一跳,不动声色地反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只是想告诉你,在明白人面前装傻,这一套早就过时了。”他犯贱地笑着,“我们来稍微分析一下,首先,人工制造的木乃伊,保存完好的并不少,环境因素造成的天然木乃伊也有很多。

“但是在没有任何防腐措施以及环境条件下,陆羽的尸体,居然能保存得那么好,甚至内脏都没有腐烂迹象,身体水分也少有流失的状态,倒是有史以来发现的第一例,学术上的研究价值绝对很高。”

“但是,也高不到一亿美金。”我反驳道。

“我承认。”没想到,杨俊飞痛快地同意了这个反驳。

他又道:“至于其他原因,恐怕你知道得比我更清楚。这段时间,你应该找到了许多线索才对。”

我不置可否,望着满天的夜色,想到了什么,突然全身一震,脸上也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杨俊飞当然注意到了我的异常,奇道:“怎么了?”

“我记起花一亿元买走陆羽尸体的傻瓜,是谁了!”我皱着眉头说。

他顿时好奇起来,急忙问:“是谁?”

“皇甫三星,二伯父夜轩的老板,陆羽坟墓挖掘计画的发起人,以及主要赞助商!”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如果买家真的是他的话,自己的某个猜测,就会自相矛盾。

杨俊飞仔细地看了我一眼,明白过来,“你以前是不是怀疑皇甫三星监守自盗?”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我点点头,挠着鼻子说:“陆羽被盗的时候我就怀疑,尸体丢失,至少牵涉到两个势力。

“第一个是你,第二个我们都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在他或者他们的手里,我们和你都栽了大跟头。

我在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的时候,就已经被迷晕了,而后到的你,也没什么好下场。“

见他尴尬地笑了一下,我又道:“要顺利地躲开研究所的层层警卫系统,以及地下监视系统,不但需要非常了解里边的情况和警力部署,人数要少,还需要非常好的身手,这也是你为什么能闯进来,而不被发现的原因。

“但是,要悄无声息地将陆羽那么大的一个尸体运出去,本身就不可能是一个人能做到的。我稍微模拟了一下,用微型气垫车运输尸体需要一个人,入侵监视器网路需要一个人,引开警力需要一个人。

还有一个是头目,他的存在是必须的,做统筹以及应变的工作。

“所以,第二个势力,那天至少动用了四人,他们每一个的身手,当然不可能都像你那么好。问题来了,究竟这个势力来自哪里?他的消息为什么会那么灵通?他们不择手段地偷那具尸体干嘛?他们人那么多,是用什么方法做得悄无声息、了无痕迹?除非,研究所里有内鬼!”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你对我说这么多,无非是想我这个第一势力告诉你,我为什么会去偷那具尸体?”

“聪明。”我点头。

他又苦笑了起来,“我的本质工作是侦探,得人钱财,与人消灾。

“当然,如果委托人能满足我特殊的条件,或者报酬足够让我动心的话,我偶尔也不排斥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譬如说,你那天遗失在研究所的那幅油画?”我嘲笑道。

“什么油画?”他愣了一下,一副不明白的神情。

我盯着他,最后摇摇头,没有再在这件事上继续讨论。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真的不明白,不过,也有可能是伪装出来的。哎,头痛。

杨俊飞也没有在油画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我有点不明白,皇甫三星既然是夜轩的老板加主要赞助商,发掘出来的东西,几乎都是算他的,干嘛还要偷?”

“东西是国家的,如果他想要,只能偷走了。常常听二伯父说,他对茶圣陆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疯狂崇拜,所以我才会怀疑他。”

我沉思起来,喃喃道:“但如果真是他偷走的,干嘛又要委托黑市拍卖,自己又花一亿美金把它买回来呢?实在想不通!”

“那我们把这件事反着想一下,如果他确实监守自盗了呢?既然东西是在黑市买的,他可以不露声色地藏起来,就算被抓住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杨俊飞笑起来。

我眼睛一亮:“就像是洗黑钱?”

“不错。”

“我靠。”我也笑了:“为了洗干净一具尸体,居然白白丢给黑市交易所一亿美金。那个臭老头果然很有钱。”

看着天际泛起一层层鱼肚白,不觉间都快混了一夜。

我伸了个懒腰,疲倦地说:“天要亮了,我回去补觉。喂,中年老男人,其实和你还满谈得来的。

如果我们两个不在敌对立场,就更好了!“

“我倒是没有把你当作对手看过。”杨俊飞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欠扁的古怪微笑,老实说,那种桀骜不驯又带点刚毅的样子,确实有点帅,难怪雨欣那小妮子会念念不忘。

太阳渐渐地刺穿云层,斜着极限矮的角度,照射到大地上,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今天会出现新的疑团,还是所有事件的结束?唉,烦恼事情实在很多,大脑实在处理不过来,或许真的需要放松一下了……


第九章 清心
 
《茶经》是什么?

一直以来,历史学家以及茶道爱好者,都尊称它为茶界的第一部圣典,有如犹太商人的挚爱《塔木德》。

它是中国第一部总结唐代及唐代以前有关茶事的来历、技术、工具、品啜之大成的茶业著作,也是世界上的第一部茶书,它使中国的茶业,从此有了比较完整的科学根据,对茶业生产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作用,堪称一部茶道的百科全书。

茶经总共分为上、中、下三卷十节,约有七千余字。

卷上:一之源,谈茶的起源、名称、品质,介绍茶树的型态特征。二之具,论采制茶叶的器具。三之造,说明茶叶种类和采制程序。

卷中:四之器,述说烹茶饮茶的器皿。

卷下:五之煮,讲茶的烹煮技巧和各地水质的优劣。六之饮,谈饮茶风尚的起源、传播与饮茶习俗,并提出饮茶方法。七之事,描写历代有关茶的故事、产地和药效。八之出,叙述各地所产的茶的优劣,并将唐代全国茶叶生产区域划分为八大茶区。九之略,说明可省略的茶具。十之图,则论及将茶事以素绢书之事。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茶经》最详细的原本,早就已经在战争中毁掉了,现在流传下来的并不全,许多内容,也是后人补上去的。

但没想到,被我误打误撞地发现了陆羽亲笔所写的原本,如果拿出去,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轰动!

本来想给自己放一天的假,但是中午一起床,拿起报纸,就看到两则令人头痛的消息。

第一则说的,是城里古董市场昨晚突然发生火灾,但奇怪的是,那场灾难只烧掉了一栋房子,而紧

紧地和这栋房子联在一起的店铺,却是丝毫无损。

据附近邻居说,这个房子原本住着一位年过七十的孤寡老人,为人很孤僻,性格也怪异,平时从来不和附近的人交往,只是靠着卖一些古董书籍,艰苦度日。

而火灾的引起原因还未查明,有关方面正在四处搜索这位房子的业主。

我看着报纸的照片,不禁愣住了。

这不是给我《茶经》那本书的老人家的房子吗?他告诉我,拿到这本书会有危险,但是他才失去这本书,就连命都没了,这也实在太怪异了一点!

第二则新闻只有很小一块,寥寥数字。说的是市鉴定所昨晚遭到不明人物闯入,那个人并没有偷走

任何重要的物件,只是将全部有待鉴定的东西毁损一空。

有消息指称,此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现已经被警方拘留,做进一步的调查。

我的脸色越看越沉重,走到研究室劈头便问:“今天的报纸,大家都看过了没有?”

“当然看过了,不然我故意摆在饭桌上干嘛!”雨欣撇了撇小嘴,“您这位大少爷,可是从来不看报纸的。”

我懒得理她,望着赵倩儿说道:“鉴定所那则新闻,你怎么看?”

仿佛明白了我的暗示,她顿时脸色一白,惊讶道:“你的意思是,那个人破坏鉴定物,主要是为了偷走我拿去鉴定的那些茶叶?”

我点点头,道:“很有可能。想要不动声色地将一片树叶藏起来,最好的方法,就是藏在森林里,这个道理反着也成立。”

“小夜哥哥,我看,是你想太多了。”雨欣不同意,“是谁会干这么蠢的事情?他们干嘛这么做!”

“不要忘了,现在在我们身边窥视陆羽的,至少有两个势力。他们一直都在寻找机会,把这次的挖掘成果都偷走!”

我走到空空的棺材旁,用手轻轻地抚摸着,“你们也看到了,这位茶圣的身上,实在有许多神奇、古怪的地方,虽然我们不了解,但是不代表对方也不了解。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我们不知道的。而那两个势力,想要的就是这种东西。”

叹了口气,我望向雨欣问道:“二伯父到哪去了?”

“他一大早就去了挖掘工地,据说是有什么发现的样子。”雨欣也学着我叹气,“老爸现在疯了似的,把自己一直关在房间里看那本《茶经》,真不知道老妈怎么会爱上他!”

她刚说完,疯子叔叔便冲了进来。他衣冠不整,虽然谈不上蓬头垢面,但是也够不雅观。

他向整个研究室扫视了一眼,看到我顿时高兴地叫道:“小夜你果然在这里,天哪!你知不知道,我在这本书里发现了什么?”

“什么东西让你这么激动?”

“是神农茶和清心茶的原配方和采摘方法!”

我顿时失望了,原来就这些玩意儿?在现代,这两种东西,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见赵倩儿一脸不解,我解释道:“汉代《神农本草经》记载:”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历经千百年’茶马古道‘的世代相传,’神农茶‘原本专为古代宫廷皇室御品,现在变成许多人的健康保健饮品。

“其实,神农茶并不是神农氏发明的,而清心茶则是陆羽的研究,喝在口里异常清香,韵味十足,而且有提神的效果。只是这些配方,许多人都知道。”

“不错。”雨欣点头补充,“说实话,所谓神龙茶就是一种中药,原料为忍冬藤、金沙藤、布渣叶、狗肝菜、桑枝等十多种中药。可以清暑消热、生津止渴,主治伤风感冒。总之用处很多,但绝对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

听了我们的话,疯子叔叔没有一丝意外的样子,神秘地笑着,“你们说的我都知道。”但是,我说的神农茶,是真正神农氏制作的茶。而清心茶,主要的成分,就是陆羽棺材里的那些茶叶!“”什么!“我猛地转过头望着他,只感觉自己的语气也颤抖了起来。

棺材里那些茶叶的神秘之处有很多,疯子叔叔通过各种方式,也没办法弄明白,只是发现每一片叶子里,都蕴含着很强的能量,各分子结构,也构造得异常紧密。

就我所知,只有一个人喝过那种茶泡出的水,就是张克。他现在已经变成了植物人,失去记忆,恐怕要永远躺在医院里了。

很满意我们瞠目结舌的表情,疯子叔叔又道:“不但有配方,这本书里,也记载了主要成分,也就是这种茶叶的采集地点。但是我在地图上查,就是查不到!”

“等一下!”我用力地挥着手臂叫停,“听你的意思,神农茶和清心茶的主要成分是一样的,都是陆羽棺材里的那种茶叶。

“但是这种茶叶,人真的能喝吗?你看看张克现在那样子!”

赵倩儿全身一颤,神色黯然起来。

“既然茶圣都写了能喝,害怕什么。”疯子叔叔瞪了我一眼,“何况,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有保质期,说不定那些茶叶放了一千两百年,已经变质了,才会有副作用也不一定。”

“把人变成植物人,也叫副作用?根本就是有毒植物!”我气恼地喊道。

疯子叔叔不置可否,哼了一声,“孤陋寡闻。人类现在使用的许多东西,就是从有毒的植物上提炼的。鸦片可以做成麻醉药品,致命的氯化钾,可以治疗许多心脏疾病。

“就算它有毒,陆羽也一定找到了综合这种茶叶毒性的方法!”

我一时语塞,声音低了下来,缓缓地问:“那,配方上有没有提到茶的功效?”

一提到这个,疯子叔叔立刻容光焕发,仿佛又年轻了几岁,“当然稍微提了一下,陆羽记载清心茶可以治疗百病,让人容颜不老,身体永远保持在精力最旺盛的年龄。

“而神农茶,更是能使人起死回生……”

“不可能!”我和雨欣、赵倩儿三人,同时惊讶地叫出了声来。

我丝毫不信地打断了他,“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么伟大的发现,历史上为什么没有过丝毫的记载?而且,这茶真的存在世上,人还会死吗?

“身体永远保持在精力最旺盛的年龄,也就意味着新陈代谢,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改变,这样的话,人至少能活上一千多年,直到大脑萎缩为止!这绝对不可能!”

疯子叔叔望着我们,只说了一句:“那你怎么解释陆羽的尸体经历千年,而没有丝毫腐败的迹象?

这根本就是现代的医学和科学解释不了的!“

我愣住了,没有再说话,内心深处,似乎开始有一点相信,这个匪夷所思的可能性。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那两个势力,为什么会拼命地想得到陆羽的尸体。

难道他的身体里,也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而且和这种茶叶有关系?

思忖了半晌,我才从纷乱的思绪里回过神,问道:“那种茶树,在哪里可以找得到?”

“在乌墩。”疯子叔叔的神情有点沮丧,“但是我找了一夜,都没有找出这个地名的出处。这本书上记载,茶树名为‘清心’,神农氏就是吃了它的叶子,才得救的。”

我迟疑地说:“据古文献记载,炎帝神农氏起源于陕西渭水一带。然后在神农架的山林中,架木为梯助攀援,架木为屋避风寒,踏遍青山,遍尝百草,采集草药为民治病。

“范围再扩大一点,既然陆羽的书里提到,神农中毒后吃的茶就是清心茶叶,那么乌墩这个地方,应该在湖北西部鄂、陕、重庆交界一带才对。”

疯子叔叔一听,立刻叹气,“范围太大了!”

我也叹了口气,“是啊,范围实在太大了。”

雨欣眨巴着眼睛,突然非常没有淑女风范地骂了起来:“你们两个笨蛋,平时不是很聪明的嘛,怎么忘了?陆羽是一千两百多年以前的人物,记载的也是一千多年的地名。

“这一千多年来,沧海桑田,多少地方的名字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她转过头面向自己的老爸,狠狠地在他脸上刮了一下,道:“老爸你也是,生为草木学教授,就连最基本的物种变迁理论,都忘掉了!”

疯子叔叔一愣,顿时明白过来,他欣喜若狂地抱住自己的女儿,狂叫一声,“我知道了!该死!小夜,我们两个聪明人,完全钻进了牛角尖里边!这本《茶经》里根本就没有提到过,乌墩和神农氏尝百草,是在同一个地方。”

他想了想,又道:“史料记载,有神农氏的传说,是在六千年到五千五百年以前,这接近六千年的沧海变化,足够让许多物种遭到灭顶之灾,譬如熊猫,就龟缩到了四川一带。”而那种名为清心的茶树,或许由于某种原因大量死亡,到了一千两百多年前,只剩下乌墩那个地方,才剩下些许了。“我眼前一亮,”也就是说,我们的查找方式,应该不要只是局限在西部鄂、陕、重庆这三个省区。

重点找的是唐代时,地名还是乌墩的地方!“

一被点醒,我的心里便已经有了答案。为了能够更加确定,我们几人立刻用研究室的电脑搜索起来。

“果然是乌镇!”我抬头冲着所有人露出灿烂的笑容,“没想到,清心茶树唯一存活的地方,居然还很有名!”

乌镇是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镇,原先就叫乌墩,直到南宋的宋光宗登基后。

宋光宗的名字是个冷僻字,竖心旁加个“享”,念“敦”,于是天下念“敦”的字,全不能用,结果乌墩就这样改名,成为了乌镇。

雨欣也笑了,“这地方,我和老爸也去过,春秋时期位置在吴、越两国的分界线上,现在是在苏、浙两省的分界线上。据说他们那里的人修房子,如果修偏了一点,就会变成正房在浙江,厨房却伸进了江苏地域。三餐也会搞得跨越省界才能解决。很搞笑的!”

“我立刻去订机票!”疯子叔叔激动起来,刚拿起电话,突然又颓然放下,“哎,差点忘了,我还要研究那些死掉的尸体上长出来的植物,根本抽不开身。”

“我去好了!”雨欣立刻举手,一脸兴奋的神情。

我和夜郝不约而同地吼道:“不准!”

“算了,还是我去一趟。我也很好奇,那种清心茶树究竟是长什么样子。”看到雨欣漂亮的大眼睛中,猛地闪烁出炽热的光芒,我忍不住泼她冷水,“我一个人去。这次旅游非常危险,不要忘了,至少有两个势力会打那种茶树的主意,到时候我根本照顾不了你!”

雨欣失望地坐到沙发上,鼓起小嘴,赌气地将头偏向一边,眼睛里瞳芒一闪一闪地,像在打什么坏主意。至于是什么坏主意,我当然是再了解不过了。

从警卫那里要来一个手铐,我不顾她拼命地反抗,将她铐住,然后对失魂落魄的赵倩儿说道:“倩儿姐姐,交给你一个任务。你帮我二十四小时看住这个小妮子,不要让她跑掉了,直到我回来为止。

“小心,千万不要被她文静、乖巧、可爱的样子给骗了,她的小手段多得吓死人!”

赵倩儿麻木地点点头,任我用手铐的另一头将她铐住。身旁的雨欣愤恨地瞪着我,最后一口咬住了我的胳膊。

“小夜哥哥,人家恨死你了!”她凄惨地大叫。

上帝啊,受伤的应该是我才对,瞧瞧手臂上那排好看的牙齿印,现在还深深地烙印着,好痛!

又看了赵倩儿一眼,叹了口气,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着,“不要再担心张克那家伙了。找到了清心茶树,他的病恐怕就能治好了。”

她的眼神里稍微出现了一点神采,轻声问:“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在脸上挤出了非常自信的笑容。

这时,二伯父夜轩一脸气愤地走了进来。疯子叔叔笑嘻嘻地,想要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他,却被他瞪了一眼,吓得赶快走开。

“气死我了!”二伯父大声地吼着,“陆羽的挖掘和整理工作,一向都是由我在做的,没想到皇甫三星那臭老头子,居然把马约那混蛋给请了过来。

“现在,要我将收集到的文物资料都给他一份,大有一种想把我换下去的意思!他妈的,我活了五十多年,还真没受过这种气!”

听到这位高学历的伯父居然骂脏话,就连还在赌气的雨欣,也不禁哑然失笑。

疯子叔叔皱了皱眉头,道:“是美国宾尼亚大学教授派特里。马约?”

“就是那家伙!”二伯父没好气地答。

忍不住好奇,雨欣问道:“他怎么了?为什么一提到他,你们都一副很不爽的表情?”

“那家伙在考古业界可是臭名昭彰。”我笑着解释道:“他有数不尽将考古发现的知识盗卖的前科。最有名的两次是十几年前,他在土耳其的一座皇家古墓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了类似酒类残留物的物质,便不作声地回国,与美国特拉华州一家酿酒厂合作,酿出了一种新型啤酒,结果大卖。

“第二次这位仁兄更不简单,而且更大胆。几年前,他与中国方面主持贾湖遗址发掘的考古专家合作,由中国的专家,提供遗址上出土的陶器残片,让他进行成分分析。

“最后,分析确定了这些陶器残片上的残留物中,含有酒类挥发后的酒石酸,其化学成分与现代稻米、米酒、葡萄酒、蜂蜡、葡萄丹宁酸,以及一些古代和现代草药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相同,残留物还包含有山楂、蜂蜜等化学成分,最终认定了这是一种酒类饮料的残留物。

“这个发现,当时在世界上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从而将人类的酿酒史,提前到了距今九千年前,也使得贾湖城,成为了目前世界上发现最早酿造酒类的古人类遗址。

“一年后,他又到了一趟贾湖村,只在那里停留了一天,在有关的中国考古专家陪同下,取走了一些陶片样本,借口是残留物成分的鉴定工作,必须在美国进行。没想到他一回国,即刻与从前的那家酒商进行合作,将成分鉴定结果提供给了酿酒厂,后者依据其成分,配制出了一种酒类饮品,还为这种古酒注册了商标,现在这种酒,全世界都有卖。”

“坏蛋!”雨欣气得咬牙切齿,道:“这种人怎么没人管?”

“不是不想管,是根本管不了。这位仁兄,可是非常有把握逍遥法外的。”我带着笑,语气却阴阴地道:“参与过贾湖遗址发掘的考古专家听到消息,立刻和他联络,曾有负责人责问道:”这个项目是我们合作进行的,标本也是我们提供的,你怎么能随便就把成果提供给酒商,用于商业目的?最起码要跟我打一声招呼呀!‘“你们猜这位仁兄是怎么回答的,哈哈,他的用词非常精采,虽然中文说的不流利,但几句话就把所有人的责问给塞住了。

“他说:”我与那家啤酒厂合作,致力于复原古代中国新石器时代饮料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制造一种商业性的饮料,而是为了试验及发现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从而使古代饮料制造的技术,清楚明白地显示出来。

“‘那家啤酒厂,是尝试这项工作的合理的地方,他们已经通过特殊的配方和工艺,完成过类似的项目,他们也愿意投资这个项目。另一方面,本着对于科学和考古学知识的兴趣,我鼓励他们去做。因为我们的文章,已经面对大众发表,他们有权利做这个,世界上其他地方的酒业制造者,也是这样。化学分析只是研究贾湖饮料如何制造的第一步。

“‘根据成分和工艺的现代试验,能帮助排除某些可能性而复原古代技术。因为我们的成果已经对公众发表,我,或者说我们,便没有办法去阻止其他的酒业制造者,利用这一资讯,来复原的古代饮料且将其用作商业用途。

“‘换句话说,关于如何将研究成果发展成一种基于古代成分的现代产物,我们没有专利权或是版权,我与那家酒厂的联系,是一个明智的做法,通过直接建议他们和提供我的专家意见,则更有可能制造出这一新石器时代的古饮料。媒体的宣传,也能够更直接地快速进行。’”他还津津有味地列举了自己在七百年前的土耳其墓中,找到残余物的化学分析,并成功酿造出啤酒的例子。当时考古学者,气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好穷大方地感叹着:“祖先的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美国人此举,也是对我们祖先的遗产和我们的研究成果的一种宣传。‘但是贾湖的许多村民,气得差些吐血。”

说完,我向天花板上望去,一副狠毒的表情,“如果有空的话,我真想亲眼看看这位阴险狡诈、脸皮厚又寡廉鲜耻的朋友,长得是什么尊容,可惜我今晚就要去乌镇了。”

望了二伯父一眼,我又道:“您老也别闲着,虽然那位仁兄来了,会让事情变得很复杂,但是,未免陆羽老人家的东西被他顺手牵羊,在美国再弄出个什么茶的东西来,还是先忍辱负重的好。

“现在明摆着皇甫三星想要把你赶走,可是,你为什么要笨得去和他赌气?整个考古队都是你的,也只会听你的指挥,那位马克先生,根本叫不动他们。”

夜轩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明白了过来,差点吓出一身冷汗,喃喃道:“对啊,我跟他们那群人渣王八蛋斗什么气?差点就着了皇甫三星那老头子的当了。”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出研究室,向他的挖掘工地赶去。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最近事态越来越紧张了,城市的空气里,似乎都弥漫着一种不知名的古怪气氛。

据说,脖子上留着两个血洞的谋杀事件,依然在继续着,而窥视着陆羽的两个势力,一直隐埋在深处。

杨俊飞可以先不考虑,但问题是,第二个势力,我根本就不能确定,它们是不是来自皇甫三星。如果不是,令人迷惑的地方就更多了。

总觉得这两个势力都在蠢蠢欲动,他们像毒蛇一样,死死地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准备在某个必要的时候,飞快地从阴暗的角落里窜出来,狠狠地咬断我们的脖子……


第十章 生命螺旋
 
我喜欢两只手纠缠的感觉,像肢体的相互缠绕,就那样彼此感动着,颤抖着。

我能忘乎所以地想你,而不去理睬你离去的轨迹。

也许,我被伤痛迷惑了方向,分辨不出东、南、西、北。也许,你让所有的情节变得省事而简单,我没了扮演的角色,在这样的剧本里,我不知所措。也许,你就再也不愿让往事打扰,但我始终如一地想念你,想念从前!

我不知有谁像我那样忧伤地想你,我不知有谁像我如此忘情地牵挂你,我不知有谁像我如此痴痴地等待你。地老天荒,永不言悔!也许爱,根本就没有对错!

有个不知名的诗人曾如是说道。

其实也对,感情并不是心脏不好的人可以轻易涉入的,特别是这段感情里充满了曲折、阻挠以及不解。甚至两个人站在一起,站在一个池塘前,望着同一株睡莲,但却根本猜测不到,对方是不是也喜欢自己。

有猜疑,就会变得胆小。一胆小,便会令自己害怕。一害怕,就更加地说不出口了。

茶圣陆羽以及崔淼儿之间的感情,正是如此。

《茶经》的最后几页,原原本本地将这段故事记载了下来,看字迹,并非陆羽亲手所写。或许是他死后,他的朋友有感而发吧。

这两个人明明爱对方爱得要死,但是偏偏不敢正面说出来。似乎一说出口,就会打破某种默契似的。

故事的结果是个悲剧。

崔淼儿的父亲,要求她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她答应了,但是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希望婚前见陆羽最后一面。

但是陆羽却没有去,他胆小、害怕、懦弱地,和诗僧皎然谈了整整几天的茶道。

于是崔淼儿出嫁了,她将红色的被单系在洞房的屋梁上,把自己吊死在了那里……

飞机上,我翻看着这本《茶经》。虽然文言文基础不太好,但是也明白了个大概。

我心里不禁黯然。古往今来,悲惨的爱情故事一直都在发生,任你主角是天子还是圣人,都无力回天。恐怕,这就是作为人的最大悲哀吧。

“臭小子!”耳边有个异常熟悉的声音,从身体的右侧传过来,那是一个用牛仔帽将自己的脸严严实实遮住的男人。

我顿时笑了起来:“靠!干嘛装神弄鬼?我旁边原先那个胖子,被你弄哪去了?”

“他现在正高兴地坐在头等舱里,流着口水看空姐呢。”

杨俊飞将脸上的帽子揭下来,做出一副造作的惊喜表情,“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实在是太巧了!你也准备去乌镇散心?”

我恶心得恨不得一脚给他踹过去,“你还好意思装巧遇,明明是在跟踪我!”

杨俊飞嘿嘿笑着,冲着我眨眼道:“我只是好奇你去那儿干嘛罢了!”

“你是在明知故问。”我也笑了,眼神却变得冰冷,“我知道的事情,你通过调查、窃听……你和你的那个势力,究竟知道了多少?”

“我怎么知道,你究竟知道了多少。”他依然在笑,还笑得很灿烂。

我哼了一声:“不如我们来摊牌好了。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不过,你人我还算看得比较顺眼。”

“你的意思是,合作?”杨俊飞显然有点摸不清我想干嘛。

“不错,合作。”我盯着他的眼睛,悠然道:“虽然和你真正的接触也不过两次,但是看得出,你并不是个不识大体的人。而且,你似乎对自己的雇主也没什么好感。”

他也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许久才叹了一口气:“你比我想的更聪明。”

“那我这个聪明人,是不是应该先做出一点比较有诚意的表示?”

我从兜里掏出那枚戒指,扔还给了他,“下次记住,重要的东西,千万不要在偷鸡摸狗的时候戴在身上。这个世界,不是谁都像我一样地拾金不昧!”

杨俊飞出奇地没有反驳,他接住戒指,眼神呆滞地望着,脸上百味交杂,看不出到底是欣喜还是痛苦。过了许久,他才紧紧地将戒指捏在手心,捂住胸口的位置。

“夜不语,你知道自己爱了许多年的女人,在你刚要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却消失了。和你最好的朋友结了婚。你能怎样?你知道有多痛苦吗?”他的声音哽噎着。

“你是那位男主角?”

“不错,我就是那个傻瓜。”此时的杨俊飞显得异常脆弱,他似乎放下了所有的心防,再也没有勾心斗角,再也没有阴谋和诡计。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被感情伤害的男人,对一个只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娓娓倾倒着自己的痛苦。

他用凄凉沙哑的声音,缓缓地讲述着自己与张冰影的感情,他怎么遇到了自己这辈子最好的朋友陆平,他的爱人怎么背叛了他,他最爱的人和最好的朋友怎么躲着他,最后走上教堂的红地毯。

我只是默不作声地倾听着,在他发泄完毕后,递给了他一张纸巾。

“舒服了吧?”我少有的柔声问。

杨俊飞点点头,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感激,“谢谢。”

我见他的精神状态恢复了,这才皱眉,提了个要求:“你口中所说的陆平,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能给我详细讲一讲吗?”

杨俊飞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你对他很好奇?为什么?”

“因为,我刚好也认识一个叫做陆平的人,不过那个人有点麻烦。”

我不动声色地说着,自己怎么在一栋死了数百人的房子里,找到了一个蕴藏着怪异力量的黑匣子,而一切古怪事情的背后,都直指向一个叫做陆平的归国华侨身上。

而我又是怎么追踪着他的踪迹以及黑匣子的线索,去了日本,发现他居然已经超过了百岁,但样子却永远都保持在二十多的岁数上。

更KB的是,他被黑匣子改造了身体,拥有不死的生命。为了让自己最爱的人复活,他不惜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用他永恒的生命,拼命地寻找著令人复活的方法。

杨俊飞被我所讲的故事惊呆了,过了好久,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抬起僵硬的手臂,按住了自己的太阳穴。

“你说的事情,真的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信你!”

他转过头望向我,“不过很可惜,你说的那个陆平和我认识的,应该是两个人。从你的描述里,这两个陆平在时间上,都对不上号。”

我仔细地想了想,也觉得不太可能,或许真的只是同名同姓罢了。右手胡乱地翻动报纸,突然想到了什么,我问:“你嘴里提到的‘生命螺旋’究竟是什么?”

“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范围。其实在理论上,它能在一具已经没有生命的尸体里注入精神力量,使其复活。

“那是我大学时和陆平研究的课题,但我最先提出这个理论时,其实是想进行时空穿越,也就是世人所谓的时空隧道。”杨俊飞回忆着,思绪再一次地回到了大学时代。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

他一如往常地走在三人的左边,冰影挽着他的手,陆平依然沉默。而自己,也因为一些突如其来的想法,而不像以往那样多话,显得特别地沉默。

“你们应该听过这个理论吧?当将物质分解为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时,就有可能用很少的能量让它们加速,一直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物质临界值的速度和能量,进而穿越或者融合物质!”他将一枚银币抛入湖里,突然转身问道。

冰影和陆平同时一愣。

陆平知道,这是杨俊飞抒发自己新奇理论的前兆,立刻兴趣大起,回答道:“这不就是卢克。L。

米杰尔的物质穿越理论吗?都是陈年老调了。

“他无视经典物理论的公式,大胆地提出两个物质之间,是可以融合甚至穿越的。而之所以没有发生融合和穿越的现象,是因为物质与物质之间,大多存在着临界值。

“为了加大自己理论的可信度,他甚至给世界上百分之六十的已知物质,制定了临界值度表。在表里,米杰尔规定了六十是最大的度数。固体的度数,大于三十而小于六十。

“液体大于十而小于三十,然后气体是小于十而大于0。他的理论的最后总结是:当物质的临界值度小于三十时,同种类的物质,是可以互相融合的。

“当物质的临界值度小于十时,同种类的物质,是可以融合并互相穿越的。而当两种异类物质的其中一方的能量,达到或者超过临界值的话,就会出现两物质融合或者穿越的现象。”

“完全正确!”杨俊飞点点头,道:“我们先来假设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结论,一个关于生命空间的结论。”

“生命空间?”陆平疑惑地重复道,他本以为已经抓住了杨俊飞为什么现在提出物质穿越论,以及以后他要提出什么论证。可是现在,他有些不明白了。

“对……是生命空间!”杨俊飞沉吟了半晌问:“在经典物理论中,空白空间的定义是什么?”

陆平答道:“当然是没有任何物质的地方,可以让固体任意移动。”

“但是我认为,并不是没有任何物质,而可以充斥着临界值度小于十的空间,也是空白空间。因为临界值度小于十,可以让所有的物质都能随意穿越,并没有违反空白空间的定理。但这样的话,有趣的疑问立刻又来了。

“经典物理论里也提出:”空间没有绝对的空间,更没有无限大的空间。‘既然这样,那么就一定有物质阻止空间的无限大。假设这种物质的临界值大于三十,属于人类无法穿越的物质的话,那么将空间格开的物质,也就确确实实地存在于空间里。而空间空白论和空间大小论,也就显得自相矛盾起来了!“陆平的大脑开始混乱了。他实在不明白杨俊飞讲了那么一大堆,到底想要阐述什么。突然一道灵光闪入脑海,他“啊”的一声,“你……你这家伙是在挖空心思,贬低经典物理论和经典生命学,在我心里的可信度?!”

杨俊飞大笑起来,“嘿,不错嘛!你这家伙的死脑筋,终于开窍一点了。”

“但是……你到底想要干什么?”陆平很不解,虽然他和杨俊飞常常观点不同,但这个家伙,还是第一次在自己面前,和经典物理论短兵相接。

不知道为何,他内心稍稍有种不安的感觉。

冰影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最爱的男人,心里一动,嘻嘻笑着说:“我知道了。一定是俊飞快要说出来的想法,是某个奉经典物理论和经典生命学为金科玉律的人,所绝对无法接受的!”

“可是,世界上有那么多人相信经典物理论,为什么矛头总指向我?”陆平大喊冤枉。

“哦!你是承认了?”冰影像个小孩子一般地欢呼起来,“我可没有点到某个人的高名伟姓哦!某个人这么爽快地承认,哈哈,真让小女子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陆平一脸无奈,像吞下了一盆苦果那样,有口难辩。

杨俊飞微笑着看了看冰影,继续说道:“其实费了那么多口水,我无非只是想提出一个问题。让我们先假设隔阂在两个空间之间的物质,就是空间的临界值的话,那么当我们穿越了这个临界值,从这一个空间到达另一个空间的话,这一系列的动作又算是什么呢?”

“当然算是空间的穿越……了。”陆平不加思索地答道,但话一出口,立刻明白自己又上当了。

果然,杨俊飞嘴角带笑地说道:“上世纪末,美国的华裔物理学家马克·M·李博士,曾经提出过时间空间一体论。认为时间与空间存在的实质虽然不同,但本质却是相同的。

“他的结论很有建设性,阐述了许多观点,并提出时间是另一种存在的空间。而我近期想到的第一个设想,就是建立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之上!”

“那么,你的意思是……”陆平艰难地吞下了一口唾沫。

他已经隐隐地触摸到了杨俊飞的理论。

但是越想,他就越感到自己像是跌入了一口绝对零度的井里,连背脊都冒出了寒意。如果那个理论真是现在自己所想到的话,那么就太有违常理了!不!甚至可说是大逆不道!

“不错!就像你想像的那样。”杨俊飞得意地笑着,看得出他眼神中的激动。

“如果空间和时间真是一体的话,既然将物质分解为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时,有可能用很少的能量让它们加速,一直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物质临界值的速度和能量,进而穿越物质的话。那么,把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时间临界值的光速,甚至超过光速的话,那么,时间也就同样可以穿越了!”

********

天哪!果然来了!陆平有些绝望地想。

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话,那么经典物理论,岂不就像牛顿定律来到了太空中,那么毫无是处了吗?但是……自己那么多年的信仰,到底是什么?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陆平用力地揉了揉太阳穴,垂死挣扎道:“但你似乎忽略了一点!在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中曾指出,世界上没有任何物质可以接近、达到或者超过光速。

“物体质量是随着速率增加的,当物体的速度趋进于光速时,质量会趋向于无限大。所以,等于或者大于光速的物体,是不存在的!”

“那么光是什么?它不是物质吗?”杨俊飞问。

“当然不是了!”陆平毫不犹豫地答道:“光是一组电磁波,它由不断向外扩散的光子组成。它只是能量束!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那么光子又是什么?它由什么组成?”杨俊飞毫不客气地打断了陆平正准备滔滔大论的语调问道。

陆平皱了皱眉头道:“光子是一种量子,是一切带电粒子间电磁相互作用的媒介子。”

“那么组成原子的粒子,为什么在向另一能级跳跃时,会发射或者吸收光子呢?”

“那……那只是单纯的能量传递而已!”

陆平开始底气不足了,因为杨俊飞所提到的电子,早已不是经典意义上的粒子了,所遵从的规则,也不同于经典物理论的规则,这也是让所有研究它的人一头雾水的原因。

“真的只是这样吗?”杨俊飞死盯着陆平的眼睛,看得他不安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答道:“而且法国的物理学家德不罗意,曾经提出,一切微观粒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我想,这应该足够解释了吧!”

杨俊飞像是在等待这句话似的,只见他微微地一笑,道:“那么,你也承认所有的微观粒子都是能量了?”

“是……那又怎么样?”心里又有上当的感觉了。

杨俊飞笑吟吟地道:“既然光子是一种能量,而组成原子的微观粒子,也是一种能量的话,那么根据等量代换,组成世界万物的分子,不也是一种能量吗?

“那么,光子乃至于电磁波,不也就是物质了吗?”

陆平总算明白过来了,那家伙竟然绕着圈子,让自己推翻自己构架的堡垒,然后直截了当地向他的假设投降。

虽然在有些地方像是使了些巧,但是他的推论,没有一处不严谨,而理论的连接处,也相当紧凑,实在是精采绝伦,让听的人忍不住有种想鼓掌的冲动。

但是,这种闻所未闻的理论,实在太缥缈了……对了!缥缈!总算想到一个可以打破这个建筑在空中楼阁之上的推论了!而且这个方法实在太简单了,刚才怎么都没有想到?!陆平一想到,这次可以驳倒这个从来都赢不了的家伙,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措了措词,扬起头问道:“这些在我看来,都只是诡辩而已!哈哈,除非你能给我一个可以令我心服口服的理论!怎么样?你能吗?”

“哦?你这家伙,果然在我的调教下变得聪明点了!那种东西嘛,嘿,我当然有了!”杨俊飞眼角带笑地看着他,这一举动,立刻将陆平少得可怜的自信和笑意,打得灰飞烟灭,“这就要涉及到我的第二个设想了。我把它称作振荡论。”

“振荡论?”陆平哼了一声,“嘿,我还以为你会提出什么惊世大理论,原来,又是这种缥缈、不着边际的老生常谈。”

“振荡论的中心点,就是振荡所引起的波动!我相信,宇宙中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是由一些频率不同的振荡波组成的,因为假设这个理论正确的话,那么所有物理上的死角,和大自然中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都可以有合理的解释了。”

杨俊飞笑着解释道:“当然,单纯的振荡论,的的确确像某些老论调,但是请以我的视角看,一种以线段来做振荡单位的视角。我们来假设,所有组成物质或者能量的振荡,都有长度,而将分子的振荡长度设为1,那么原子便是远远小于1的数字,而组成原子的电子、质子等等,当然又是小于原子的长度。

“于是夸克、轻子这些基本粒子,就组成了振荡的最短衡量单位,当然,只是现今科学意义上的最短。用这个长度来解释和衡量的话,当电子加上或者减去相同光子的长度的时候,那么原子以及分子,都会在原来的基础上作出改变了。而这种改变,可以解释一切能级的跃升!”

陆平不屑地冷笑道:“这不是和经典物理论一样吗?只是换了一种说法罢了!”

“不。不一样!”在他俩的辩论中,一向保持沉默的冰影开口了,她首先明白了杨俊飞所有假设的含意,不禁激动地颤抖起来。

她用稍稍发颤而又干涩的声音说道:“并不是一样的!经典物理论中否定了物质与能量的同等性。

但这在俊飞的理论中,得到了合理的统一。

“如果真和他假设的一样,那么,那么也就是直接地证明了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能量不等的能级构成的。当将物质的固有能量增大时,速度也会相应地增加,直到它的速度达到一定的超越值,物质就极有可能等于,甚至于超过光速!”

“那就是说,那就是说……”陆平也明白过来了,他感到自己就像被电击中一般,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不错!”杨俊飞傲然笑道:“如果这两个假设成立的话,经典物理论就会全部改写,而人类也会踏入一个可以随意敲开过去与未来,这些无数个时间大门的新时代!”

陆平皱了皱眉,好不容易才从那两个独特而又大胆,令人心惊胆颤的假设中清醒过来。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已经追求了很久的经典物理论,就像个手里紧紧地抓着糖果的小孩那样,死也不想放弃看似唾手可得的东西,而对眼前那个更有吸引力的大西瓜,假装视而不见。

他低着头,内心挣扎着,慢慢地说道:“你的依据呢?还有可以支持你的假设的有力科学理论和公式呢?如果这些仅仅只是你的假设的话,那么说得再动听,也不会让所有苛刻的物理学家承认吧!”

“的确只有假设,只有推论,不过,至少只是现在是?”杨俊飞向远处望去,他的眼神里丝毫没有颓丧,有的只是一种奇怪的空洞。

这种空洞,在人的感觉中,可以称作什么呢?是热情还是期待?

不知为何,冰影突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感到杨俊飞离自己越来越远,远到自己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杨俊飞,那个自己十多年来第一个最深爱的男人,那个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男人……

难道,自己再也把握不到他。他,就要离自己而去了吗?

爱情之火,它就像繁荣的街道上,路人匆匆的脚步那样。没有人知道它何时燃起,何时熄灭。

半年后,杨俊飞满面春风地走出实验室。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他总算准确地得到了突破空间临界值的基本资料。虽然自己构想的时空隧道理论,并没有被证实,但是借由这个理论所衍生出来的资料,却意外地验证了从前提出的“生命螺旋”理论的可行性。

这点成就已经足够了。只要资料理论能够变成现实,人类的寿命将大大地延长,甚至能令刚死亡不久的人复活。

当时,他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张冰影,他想将自己的喜悦,和自己最爱的女人分享。于是他买好戒指,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以及自己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地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张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杨俊飞再也讲不下去了,他哽咽着,神色痛苦。过了许久,才再次地平静下来。

突然他全身一震,猛地抬头道:“夜不语,你知道你们研究所地下室那些巨大的设备,是用来干什么的吗?”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老实地摇头道:“不知道。但有个傻瓜告诉我,那是用来萃取茶叶精华的东西。”

“他在放屁!”他激动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丝毫不顾周围异样的眼神,像是在和谁吵架一般,大声吼道:“我才想起来。妈的,难怪自己上次偷偷溜进去的时候,看那些仪器很眼熟,那些玩意儿,根本就是‘生命螺旋’的成品。

“虽然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但是,绝对是依照‘生命螺旋’理论制造出来的东西!”

“什么?你确定!”我顿时浑身僵硬,惊讶得嘴巴也不能合拢了。

杨俊飞认真地点点头,思忖了一会儿,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的,将自己的目的,从一个名为紫雪的女孩,怎么突然出现在格陵兰的冰原上找到自己,陆平怎么被某个神秘势力绑架,张冰影怎么苦苦地哀求自己接受委托……

最后自己来到了湖州,希望偷走茶圣陆羽的尸体以及棺材,好将陆平给换回来。

侦探的职业操守就是保密,而他现在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我,连同他的雇主也说了出来。

我很感动,毕竟现在我俩还处于敌对立场,如果我将事情说出去,他的事业就完蛋了。

我下意识地随意翻动手里的杂志,大脑却飞速地思考着。过了许久,也毅然将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都告诉了他。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很讨厌,不过不知道为何,我就是信任他。或许,冥冥中真的有某些东西在主宰着吧。

人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谁是你天生的朋友,谁是你天生的爱人,而谁又是你天生的敌人。这样想来,人际关系似乎也没有原本的那么复杂了!

将该讲的话讲完,我们之间有了一段很长的沉默。两人都在拼命地消化着从对方身上得到的资讯。

好不容易我才抬起头,迟疑地道:“从种种情况分析来看,我原本认为窥视陆羽尸体的两个势力,其实,应该是一个势力才对。”

杨俊飞苦恼地说:“应该是这样,否则完全不能解释,为什么生命螺旋的仪器,会出现在皇甫三星的私人地下室里。毕竟,知道这个理论的只有我、陆平以及张冰影三个人。据说陆平在那个神秘势力的资助下,已经研究成功,但这样一来,疑点就更多了!”

“不错。”我点点头,皱眉道:“如果皇甫三星和你背后的势力是一个整体,就完全说不通,为什么他们还会胁迫你去偷陆羽的尸体。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说到这里,我们对视一眼,同时眼前一亮,同声道:“除非皇甫三星出于某种理由,不再受那个势力的控制!”

杨俊飞立刻从身上抽出一张copy纸来,我凑过去一看,居然是皇甫三星私人地下室的地图。他用笔将最中心的地方,画了一个圈,说:“你看,圈里是什么地方?”

我惊讶得差些叫出了声,“这不是二伯父研究陆羽尸体的研究室吗?”

我顿时明白了什么。

显而易见,研究室是生命螺旋最中心的地方,而陆羽的棺材所放的地方,又是研究室的最中心。也就意味着,那地方有可能就是生命螺旋的输出点。

果然,杨俊飞又道:“陆羽的尸体摆放的位置,就是生命螺旋的中心,就在尸体失踪的那天,恐怕生命螺旋被启动过。

“你们就是因为仪器产生的能量干扰,而晕了过去,大量的精神力注入陆羽的尸体里,有可能让他复活了过来。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防盗玻璃会从里边被打碎!”

“不可能!一个死掉一千两百多年的人,怎么可能还活得过来!”我大摇其头,虽然这番话,也曾变相地对二伯父等人说过,但是,自己其实也不怎么相信。

杨俊飞望着我,只是淡然地道:“你要清楚,陆羽的尸体保存得非常完好,状态也保持在刚死亡的那一刻。千年的时间,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再加上那些神秘的茶叶,以及生命螺旋所输入的能量,这么多的不可测因素凑到一起,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我默然,突然想到了什么,浑身打了个激灵,急忙问道:“你刚刚说,生命螺旋计画原本的目的,是为了穿越时空?而刺激人体只是副作用?”

“不错,但是想要穿越时空,需要的能量实在大得难以想像。

“而且,这也不过是个理想化的理论罢了。这世界上的人,怎么可能真的能够回到过去。你问这个干嘛?”杨俊飞有些诧异。

我沉吟了很久,才道:“或许你的理论是对的,否则有一件事情,根本解释不了!”

“你说我的理论是对的?什么,究竟是什么事情!”他顿时浑身一震,激动地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神也变得炽热起来。

“其实生命螺旋仪器,在那天应该一共启动了两次。”我慢悠悠地答着,非常满意地看着他脸上激动、焦急,以及不解这三种情绪混杂变幻的样子。

“第一次启动的时候,我们晕了过去,估计那时候,茶圣陆羽就已经打破防盗玻璃,从棺材里走了出来。然后不知过了多久,你这个偷鸡摸狗的家伙,好死不死地跑了进来。”我大胆地猜测道。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紧接着,生命螺旋又启动了第二次,而且这次输出的能量,更大更猛烈,并且引起了还留在棺材里的那些古怪茶叶的共鸣。

“你那个时候,正将头伸进棺材里查看,顿时被两股强大的能量夹在中央,而且意外地进行了时空旅行。”

杨俊飞皱了皱眉头,道:“我这个当事人,怎么不知道?”

“不奇怪,只是你很少遇到匪夷所思的事情罢了。我早就习惯了,才会养成很好的联想能力。”

我笑了笑,“最近看过报纸没有,你对几天前,普希金博物馆遭盗窃,梵高那幅‘红色葡萄园’不明失踪的案子,有什么看法?”

“不过是一件有许多疑点的普通盗窃案罢了,恐怕博物馆里有案犯的内应。”杨俊飞不假思索地答道。

我的笑意更浓,“但有一件事情很古怪,在你逃掉后,我在你曾经躺过的地方,找到了一幅画,刚好就是‘红色葡萄园’。

“而且,画上边有许多让鉴定专家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杨俊飞顿时全身僵硬,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

他脸色苍白,身体因为激动而微微地颤抖着。

他迅速地将那次昏迷时的所有事情,都回忆了一遍。记得那时,自己作了一个梦,非常真实的梦,而且,自己确实梦到了梵高以及“红色葡萄园”这幅画,难道……

他用力地摇摇头,深深呼吸了几口气,这才冷静下来,冲着我苦笑着说:“或许那时候,我真的穿越了时空吧。唉,可惜了……”

我看着他脸上追悔莫及的表情,不知道他在可惜什么。

短航小飞机开始盘旋,向下降去。机体在对流层中一直稳稳的落地。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心脏,在猛烈地跳动不止,大脑中盘绕着强烈的兴奋。


第十一章 乌镇
 
乌镇是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镇,大凡这种城镇,往往都积累了许多的故事。

这些故事绵远而悠长,镇里镇外,口耳相传。也正是这些故事,让我和杨俊飞十分地头痛。原本以为到了地方,会很顺利地找到一些关于清心茶树的故事。

但是打听了整整一天,居然什么线索也没弄到,实在是让人郁闷。

乌镇的中心贯穿了一条车溪河,河两边,一边是遮日挡雨的廊棚,一边是家家户户临水而建的水阁。

水阁就像是伸出水面的阳台,只是下面多了几根支撑在河底的石柱,有的歪歪斜斜的,让人担心会倒在河里,却总也不会真的倒。

我见身旁的杨俊飞脸色不好,便笑着指向那些水阁,说道:“老男人,关于这里的水阁,据说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他“喔”了一声,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我也没理他,自顾自地道:“听说古时候,有个豆腐作坊,因为店面太小,老板便在店后河面上盖起水阁,但这些明显地是‘违章建筑’,便受到镇上官员惩处。豆腐店有一个老主顾张秀才挺身而出,打起了一回抱不平。

“张秀才气愤地指出,这位官员为便于自家船只停靠,加宽了码头,造成河道不畅,违章在前。而豆腐坊的水阁,却建在河道最宽处,并不妨碍行船,根本就没资格来评判。

“最后那官员,因自己这个上梁不正,此案也只好不了了之。自此后,车溪河上水阁越建越多,当年连片的‘违章建筑’,居然形成今天乌镇特有的一道美丽风景。”

杨俊飞又是“喔”了一声,抬起头欣赏着河岸秀丽的风景,突然指着前边最大的一家茶馆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望了一眼,笑道:“那是访卢阁,车溪河畔最大的茶馆。很多游人走累了,都会在这里坐一坐,泡一杯熏豆茶或是杭白菊,味道都不错。

“据说这个茶馆,已经有千多年的历史了,卢阁的创始人卢同,曾在太湖茶山上救过茶圣陆羽,后来陆羽为谢卢同,带了亲手采制的清心茶来拜访,于是得名‘访卢阁’。

“至于陆羽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风险,卢同是如何救他,现在人都讲不清了,隔了一千多年了,谁还知道……”

讲着讲着,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和他对视一眼,喜道:“线索恐怕就在那里!”

杨俊飞也点点头:“清心茶、陆羽、还有危险……这三个关键词,足够指出那个卢同的后人,应该知道些什么。

“如果猜测得不错,陆羽就是因为发现清心茶树才遇到危险,而碰巧被那人救了。”

我也是这么想,三步并两步地和他走进了茶馆里。

访卢阁前临常丰街,背依车溪河,开门见桥,推窗见水,是个看风景的绝佳地方。

我和杨俊飞要了个靠窗的雅座,随手点了两碗特色茶,一些五香牛肉、兔肉、卤味凤爪、酱羊肉以及乌镇的特产姑嫂饼,仔细地打量着四周。

姑嫂饼像一枚枚象棋,香而软,甜中带碱,放进嘴里就会化掉似的,让人异常舒服。

我漫不经心地拿起一块姑嫂饼,冲着杨俊飞讲道:“老男人,你知不知道,这个玩意儿,千年前并不叫姑嫂饼,而是一家糕饼店做的小甜酥饼,很受顾客欢迎。为了保证独家经营,其配料和制法,只传儿孙不传媳妇、女儿。

“有一天女儿心生不满,恶作剧似地偷偷往料中撒了一大把盐,谁料这炉饼风味独特,更加地受到欢迎。店主知道其中原委后,一改初衷,决定让女儿和媳妇共同参与生产,最后才改名为姑嫂饼。这个乌镇,故事真的很多。”

杨俊飞心不在焉地哼道:“故事确实很多,但是我兴趣不大,还不如仔细地想想,怎么才能见这家店的主人。”

“我早就想过了,方法其实很简单。”我弹了个手指,叫来服务生问道:“你们的老板,是不是卢同的后人?”

这服务生大概二十岁出头,很水灵的女生,看到我们,脸上微微一红道:“老板确实常常说,自己是卢同的第不知多少代孙子,而且很得意。”

“那能不能请你们老板过来一下?”我客气地请求道。

女服务生点点头,不久后,一个大约五十多岁,大腹便便,一看便觉得很有福相的男子走了过来。

他穿着红色的唐装,但是整个人显得非常不协调。

“两位客人叫辟下来,但有何事?”半生半熟的文言文普通话,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总觉得像个暴发户在装文雅。

我忍住想笑的冲动,恭维道:“常常听说卢先生是卢同的后人,学识丰富,而且对乌镇的历史极为熟悉,所以,特别请先生来请教一些问题。”

“不敢不敢!”这个卢同后人,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顿时又是倒茶又是送水,将附近的奇闻逸事,统统讲了一遍。

只不过,和乌镇县go-vern-ment发的宣传手册上,没有什么大的分别,也没有详细多少,一看就知道是个草包。又向他询问了一千两百多年前,他的祖先卢同是怎么救了茶圣陆羽的,他虽然添油加醋地说得口沫四溅,精采纷呈,但是,却根本没有重点。

我和杨俊飞对望一眼,失望地摇摇头,三言两语地将他打发走了。

我默然不语地喝着茶,许久杨俊飞才道:“那个死胖子不是真的胸无点墨、典型的白痴暴发户,就是在和我们装傻。”

我叹了口气,“就算他装傻又能怎么样?我看,我们是不可能从他嘴里知道什么的。”

望着窗外宽五十米,河水汹涌流淌,将苏、浙两省硬生生分开的车溪河,又道:“看来,今天我们还要劳累一番,在入夜前赶去太湖茶山。

“既然卢同是在那里救了茶圣陆羽,那么,那儿应该有留下什么线索才对。”

杨俊飞思忖一下,突然笑了,道:“看来这位茶圣,果然不希望后人太容易找到那种茶树,恐怕是对这种珍贵植物的一种保护吧。但是,又怕有缘人在需要的时候得不到,只好在书里,将其位置描述得含含糊糊的。

“说是在乌镇,其实是想影射卢同救他的故事,含沙射影地指出茶树的地点是在太湖,这招实在是高。”

我阴郁的心情,不禁也一扫而空,不错,以那些文人墨客以及有才之人,喜欢故弄玄虚的情况来看,这个猜测倒是非常有可能。

窗外,刚才还清朗的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阴沉起来,暴雨,就要来临了。

无锡太湖是个很美的地方,而茶山更是中国茶叶自古以来的基地。

其实,从那位卢同后人的身上,我们还是得到了一点线索。

至少知道了,卢同救陆羽的地方,是茶山半腰远离旅游区的一个小村子里,这倒让我们免了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找的痛苦。

到了那个名叫白鹤的村子时,已经天黑了。这个地方明显地不是与世隔绝,但是,村民却给人很不友善的感觉,似乎并不欢迎游客的到来。

好不容易才装可怜,在一家旅馆里找到了住的地方,却被旅店的经理再三叮嘱,让我们今晚千万不要出门,说什么现在夜里的治安非常不安全,前晚才有人在街上被枪杀。

见他唠叨地走远,我关上门,问道:“老男人,你信他的话吗?”

“绝对不信。”杨俊飞毫不犹豫地说:“不知道刚才你注意到没有,那些村民看到我们这两个外来人,反应很大,而且,脸上也隐隐透露出一种不安感。”

我点点头:“当然注意到了,而且,那个经理的话里边也有漏洞。

“他叫我们今晚不能出门,如果是治安混乱,为什么是今晚?难道,今晚会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我和他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

夜色随着时间的消逝,越发地浓烈起来。微弱的哀乐声,从村子最大的那栋像是庙一般的房子里,穿了出来,然后,便是一阵阵难听的哭声。

哭声越来越凄凉,像是在述说着什么。然后,陡然地停止了,如同一个哀嚎的人,被猛地割断了脖子。

我和杨俊飞穿着一身黑大衣,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

只见村人随着哀乐的响起,都不约而同地从自己的房子里走出来,聚集到了那栋庙宇前。庙宇里隐约有人说着什么,由于距离太过遥远,实在是听不清楚。过了大概有十多分钟的样子,突然,所有人都跪倒在了地上。

“他们似乎在进行什么仪式?”杨俊飞压低声音说。

我点头,小声道:“历史悠久的地方,都会因为所处的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信仰物件,宗教仪式繁衍了千年,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时间,或者执政go-vern-ment强制消除掉的。

“难怪这些村人,今天不想我们来,还有些人怀着敌意。宗教仪式一般都不能让外人参与,甚至看到的!”

看看表,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就在这时,庙宇大门从里边被打开来,十二个穿着红色衣服的男人,抬着一个棺材走了出来。

那棺材并没有盖上盖子,用望远镜看,只模糊地看到一个穿着纯白色衣衫的瘦小身影。

那些男人神态庄严地跟在一个苍老的老头后边,缓缓地抬着棺材,穿过不断跪拜的村人,然后迳自朝村子右方走去。

我全身一颤,惊讶道:“难道,他们准备祭祀阴使?”

“祭祀阴使?什么意思?”杨俊飞不解地望向我。

我冷哼了一声,脸上露出一丝寒意,“这是附近的旧俗,据说人死后都有‘五七’,那时候阴间使者,便会押其灵魂回阳间。亡者家中如果不大摆酒宴的话,亡者在阴间就难保平安。

“有些地方,甚至会每隔十年,将一个貌美纯洁的处女献祭给阴使,据说可以免祸消灾,能保村子平安。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也能看到。”

“居然有这种事!”杨俊飞诧异地说。

我没有再说话,只是悄悄地跟在那些人后边。看到他们走到一口古井前,将棺材里的那具尸体扔了下去。

当头的那个老人默默地念着什么,过了许久,才缓缓地走了。四周顿时又恢复了宁静,只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聒噪地乱叫着。

我们又等了很久,确定不会再有人来后,这才从黑暗的藏身处走出来。

我望着这口古井,用手刮下井边的一处苔藓,道:“估计这口井,至少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你怎么看?”

杨俊飞没有多话,随手将系着绳子的水桶扔了下去,用手拉了拉,道:“总感觉答案就在下边。这根绳子,足够撑住两个人的重量。”说完望向我。

我立刻做了个可怜兮兮的表情,“难道你忍心看到一个智商没你高,应变能力没你强,身手也没你好的可怜未成年少年,去冒险吗?还是您老先请,没危险了,再叫我下去。”

杨俊飞顿时苦笑起来,道:“你小子还叫可怜的未成年少男,去他妈的,你也算的话,这个世界的人就没法活了!”

“你到底下不下去,当心我一脚给你踹过去。记得,安全就学猫叫,不安全学狗叫。”我恼羞成怒,低声骂道。

他一笑,顺着绳子矫健地向下滑,过了不久,便听到地下传来一阵唯妙唯肖的猫叫声,音波在井壁上回荡,引起了一连串的重叠音符。我差点笑出声来,也顺着绳子爬了下去。

井很深,大概有二十多米,摸到水桶的时候,我也踩到了井底。

井水很浅,只及到我的膝盖,透过腿部,我居然清晰地发现,井水竟然在向左边流动。奇怪了,难道这里有一条地河?左边,一团光圈由远向近移动过来。我暗自戒备,却听到一丝熟悉的声音,是杨俊飞。他低沉的声音,在这个地底世界听起来非常怪异。

“小夜,我发现了一条隧道,快过来。”

推开手电筒,我这才发现,刚刚那些村人丢进井里的尸体没了踪迹,估计是随着流动的水漂走了,当下也缓缓地向杨俊飞的声音方向走过去。

透过井壁狭窄的隧道,走了大概十多分钟的样子,突然眼前豁然开朗,一个空旷的洞穴出现在眼前,右边方向,被砂子堆出了一个天然的平台。

只见杨俊飞正站在平台的正中央,拿着手电筒,瞠目结舌地望着眼前一株反射着微微荧绿光芒的植物发呆。

我顿时也呆住了,过了许久,才叹口气道:“直到刚才我才想起,这个叫白鹤的村子,可是国内知名的长寿村。

“村里有许多人,不论是不是酗酒,抽烟,暴饮暴食,大多都能活到一百多岁以上,难怪了……”

杨俊飞略微动了动僵硬的全身,艰难地说道:“估计这棵植物,在水里融入了某种物质,能够促进人类的新陈代谢,减缓衰老,而村民把这当成了神迹,每隔几年,都会将一个死掉的人当作祭品,扔进井里,以求能够令自己更长寿。

“而这植物,也顺便将人的尸体当作了养料。上帝,它为什么可以长在见不到阳光的地方?明明也是叶绿植物,难道,它不需要阳光进行光合作用?”

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小夜,这就是你提到的清心茶树?”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株植物的叶子,点头道:“不错。没想到,它居然生长在这种地方,真不知道那位茶圣,是怎么发现的!”

“我们不也发现了?”杨俊飞得意地冲着我眨眨眼睛,“不多说了。赶快去采茶叶,看叶子就觉得青翠欲滴,清新脱俗的感觉,味道一定很好。”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真敢喝下去,我绝对不会拦你,张克那个植物人的榜样,我还是记的很清楚的。”

突然感觉四周,猛地充满了压抑感,全身像是被天敌盯着一般,僵硬得再也不能动弹半分。对面的杨俊飞,似乎也不比我好多少,他满脸的惊恐,冷汗不住地从苍白的脸上流下来。

一个黑色的身影,负着双手,走到清心茶树前,仔细地打量着,悠闲得就像走在自家的后花园里。

“你是谁?”我大声地喊道,但声音穿过喉咙,却莫名其妙地变得温柔起来。那黑影仿佛完全没有听到,依然一动不动地站着,背对着我们。

“陆平!你是陆平!”心里没来由地冒出一种预感,我脱口而出。

终于,那黑影的肩膀微微地颤动了一下,一个悦耳年轻、但是却充满了沧桑的男子声音,响了起来,“夜不语,没想到你比我想像得更聪明,不错,有资格和我作对!”

“你是上次那个在古董市场,和紫雪在一起的男人!”杨俊飞想起了什么,大声地问道:“是你绑架的陆平?他现在怎么样了?”

那个陆平奇怪地“咦”了一声,冷淡地说:“他不是夺你妻子的仇人吗?你关心他干嘛?”

杨俊飞脸上闪过一丝古怪,怒道:“不用你管,我答应过要把他带回去,这是交易!到时候,我好心安理得地领我的报酬!”

陆平又发出了悦耳的笑声,只是那种笑声听在耳里,非常地讽刺,“别担心,我只是把他请过去做研究罢了。那样的人才,我可舍不得杀掉,毕竟,我还要靠他完善生命螺旋装置。”

我狠狠地瞪着陆平的背影,咬牙切齿地问:“其实,皇甫三星也是你手中的势力之一?”周转了那么大的圈子,甚至绑架陆平、逼迫杨俊飞到湖州偷陆羽的尸体,甚至那本《茶经》原本,应该也是你故意留下线索,让它落到我手里,最终的目标,你就是为了得到这些茶叶。“”你很聪明,全被你猜到了。“陆平的声音如古井不波,似乎没有一丝涟漪,”世界上顶尖的侦探,加上聪明绝顶的你,我相信应该能找到,我找了几十年也没有找到的东西。你们没有让我失望。“

“那你为什么让皇甫三星赞助二伯父,挖掘陆羽的坟墓?难道也是为了引出我?还是为了棺材里的那些清心茶叶?”我不服气地说。

陆平摇了摇头,道:“我确实很想得到陆羽的尸体,因为他体内有清心茶树的种子。

“至于棺材里的茶叶,它们早就被陆羽的记忆污染,虽然蕴藏了很大的能量,但是有害无益,对我没有丝毫的用处。”

我猛地想起了湖州市区里,那一连串的古怪凶杀案件,心里一寒,“死去的那些人,是你派人杀的?”

“不错,为了播种。”清淡的话语,就像在说什么微不足道的东西。

我直听得愤然大笑了几声,差点气得吐血,“播种,说的真贴切。那可是人命!”

“别人的命,关我什么事!”话语十分地理所当然。

“理由呢?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大叫着。

“理由你不是十分清楚吗?”

“真的是为了长尾郁子?”

偌大的空间里一阵沉默,许久,陆平才叹了口气,道:“时间差不多了,为了奖励你。我顺便告诉你,怎么去救张克。

“我留下了一片清心茶叶,你给他吃了,他就会清醒过来。不过他的大脑,已经受到了陆羽记忆的污染,恐怕醒来后,什么都记不得了……”

这句话过后,四周又是一阵沉默。突然我浑身颤抖了一下,使不上一丝力气,似乎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都麻木了一般,无力的跪倒在地上。

手中,只有一片翠绿色的叶子,在手电筒的照耀中,反射着如梦似幻的光芒,提醒着我,这,并不是一场噩梦……


尾声
 
崔淼儿的坟墓,没多久便被挖了出来。

不知为何,皇甫三星莫名其妙地非常激动。

他透过各种渠道,总算让国家答应将他们俩的尸体合葬在一起,深深地再次埋回了地底深处。

这一对生前不能结为连理的爱人,终于在一千两百多年后,永远地厮守在了一起。

而杨俊飞在回到湖州的第二天,便不辞而别,离开了。

加拿大,那栋造型别致的古堡里。

“他睡了?”杨俊飞问。

张冰影点点头,“对,睡得很熟。这几年来,他实在太累了。”

她看着这个从前最爱的男人,轻声说道:“我们现在就走,好吗?”

“怎么?你害怕跟他挑明?”

“对!我害怕,怕得要死。我实在没有勇气对他说,我要永远离开他!”张冰影神色黯然地承认道。

“那好吧。”杨俊飞出奇地没有反对,和她向古堡大门走去。突然他停住脚步,回头问道:“那个故事的结局,你还记得吗?”

“当然。最后,医生治好了他的前妻的丈夫的病,并……”

张冰影紧张起来,她难以置信地望着他,激动着,颤抖着喃喃道:“难道你,你要……”

杨俊飞淡淡地笑了,“诚如你想的那样,我可不要一个永远都不会忠于自己的女人,像个累赘似地待在身边。你,还是滚回陆平那王八蛋的身边吧!”

他跨出了古堡的门,心里苦涩的感觉却久久不散。看来,自己又做了件多余的傻事了!杨俊飞无奈地想。

“喂。对不起!”张冰影突然大声喊道:“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其实,其实是我故意把巴德尼洛错倒给你的!因为我知道,就算这件事掩盖得再天衣无缝,你终究还是会知道要救的人是平的!”

“王……王八蛋!”杨俊飞抱着头,暴怒地大吼起来,“女人!让所有聪明的女人,都见鬼去吧!”

他的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少有的爽朗笑意。

那么多年的心结,总算解开了。

吃了清心茶叶的张克,在四天后醒了过来,只是,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出院后,这傻瓜提着行李走出大楼,却呆呆地一步也不愿走了。

眼前,有一个很美的女人,没见过,但不知为何,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

“我们,从前见过吗?”他迟疑地问道。

“见过,还很熟。”那女人突然哭了,泪水不断地从美丽的双眼中涌出,晶莹剔透,滑过那绝美的脸颊。

张克觉得自己的心脏,猛地刺痛了起来,他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捧着她的脸庞,温柔地为她拭去泪水。

“虽然不知道你是谁。”张克喃喃道:“但是,我就是莫名其妙地想赞美上帝,他恐怕听到了我的声音。”

女人依然哭着,靠在他肩膀上,像是在发泄某种情绪。

张克又愣住了:“以前,我们真的认识?而且真的很熟?”

“傻瓜!”

阳光刺穿了厚厚的云层,连绵的雨季,终于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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