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的时候,我21岁,他27岁。我想,他的年龄比我大好几岁,一定很疼我。我还有一种以己推人的想法,那就是,只要我对他好,他一定也会对我特别好。
那是一个好季节,初春。我们结伴去郊外踏青。我惊奇地发现,当市区的绿色还在缓慢生长的时候,郊外的山坡上却早已一片青葱。在碧绿的草地上,金黄的蒲公英绽放着美丽的笑靥。我就是在那里爱上他的。我坐在他身边,静静地看他将细心采摘下来的蒲公英那细小的花瓣慢慢编织成一个精美的花环,戴在我的发间。我的眼里噙满泪水,我以为,这就是命运的安排,今生的缘分。
后来,我们饿了,他请我吃饭。在郊外那个稍嫌寒酸却相当质朴的小饭馆里,我点了一个京酱肉丝,并且歪着头告诉他:“这是我最爱吃的菜。”他笑了,说:“那有啥吃头?咸不啦叽的。”他点了一个糖醋排骨,用充满怀想的语气对我讲述了他小时候第一次吃排骨时的激动。他说,这是他母亲的拿手菜。我笑了,说:“这有啥吃头?甜不啦叽的。”
菜上来了。他只吃排骨,我只吃肉丝。我这才想起来,他是南方人,而我,则是标准的北方人。
一年后,他手持一束娇艳的玫瑰向我求婚。我从他的眼里发现,他在进行那不可或缺的求婚程序时,稍微有点敷衍的成分。他的笑容太灿烂了,对他而言,仿佛求婚并不是一件情定终身的极其严肃的事,而是一场好玩的游戏。这让我有了一点点的犹豫。我想起了我们不同的饮食习惯,因为父亲曾对我说过,改变一个人整体气质的难度,就如同想要改变一个人的饮食习惯一样,那几乎是不可能的。父亲问我:“你们连饭都吃不到一起,以后怎么生活?”
我却这样想,吃饭嘛,毕竟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微小的细节。我爱他,这是最重要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摇摇头,却不再说什么,只是用充满忧虑的眼神望着我,沉思不语。
我就这么欢天喜地、心甘情愿地嫁给了他。婚后,充满爱心地为他做菜,也就渐渐地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慢慢地,我学会了在菜中放一点糖,据说糖有增鲜的功能。记住了少放盐,因为食盐过多容易得癌症。我还学会了一小口一小口地姿态优雅地喝汤。最后,学会了熟练地吃螺蛳的技能。只是很奇怪,他依然是那么爱吃排骨,经常去他母亲家里蹭饭。而我,依然对京酱肉丝情有独钟。
那年的深秋,他提出分手。我无言以对。一起去郊外那个熟悉的小饭馆吃了最后一顿饭。他点了糖醋排骨,我点了京酱肉丝。
菜上来了。我说:“谁能想到结婚7年,竟然还吃不到一起。”我的泪就流下来了。他转过头,也流泪了。随后,他拿起筷子夹了些肉丝放进嘴中,和着泪吞了下去。
我想,父亲说得对。30岁是个坎儿。人到中年的我,竟然在一夜间,一无所有了。我夹起了一块排骨,放进口中,那滋味,又甜又酸,我吞不下去,最终吐了出来。
那年冬天,他走出了我的视线。
没有他的日子里,我做菜时,仿佛有意与自己怄气似的,常常多放盐。直到咸得咽不下去,直到咸得流出了眼泪。然后,我基本上炒菜就不放盐了。我放糖,放很多很多的糖。闲极无聊,我尝试做糖醋排骨。认真琢磨怎么做才好吃。我照着菜谱做,结果做得一团糟,根本吃不成。后来,做熟了,味道又不好。
我常常独坐窗前,认真地想,为什么做不好这道菜?为什么他那么爱吃这道菜?终于,经过数十次的尝试,一个冬日的黄昏,这道菜做成功了,绝对色、香、味俱全。我终于掌握了做菜的秘诀,那就是——耐心。排骨洗净,小火慢炖,炖到酥烂的程度,至少要两个小时,然后,要掌握好糖与醋的比例,糖多了,太甜,醋多了,太酸。面对这道香气四溢的菜,我想起了以往生活飘逝的片断。我坐在桌边,摆两副碗筷。给对面的空碗里夹一块最好的排骨,说:“吃吧,你最爱吃的。”然后,拿起筷子,一口一口慢慢地吃,和着泪,直到一盘排骨全部吃完。这时候,我才发现,排骨真的很好吃。
3年后的初春时节,当他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时候,我的心是那样的平静,平静得让我自己都觉得吃惊。我知道,这个贪玩儿的孩子回家了。我平静地说:“你饿了吧?一起去吃饭吧。”那语气,仿佛多年前,我们热恋时。他点点头,泪下来了。
还是那个熟悉的老地方,还是我们以往经常坐的那个靠窗的桌子。他说:“来一个京酱肉丝。”我笑了,说:“来一个糖醋排骨。”
菜上来了。他光吃肉丝,我光吃排骨。他说,3年来,他总在琢磨,为什么我这么爱吃这道菜。他说,他曾认真尝试做这道菜,并最终取得了成功。他说,他后来发现,原来这道菜很好吃。我抬起头,不禁哑然失笑。因为我想起了以往自己埋头厨房研究做排骨的情景。他一边说,一边夹一筷子肉丝放在我碗中,我夹一块排骨放进他嘴里。我们相视而笑,快乐得像两个无邪的孩子。眼角的泪光闪烁,却谁也没有用手擦去。
谁能想到,一场婚姻得花10年的时间去磨合,就像这两盘菜,10年后,才品出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