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2)

 
大学生就业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2)
2015-08-14 11:02:44 /故事大全

试用期间多长?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间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走人?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随时解雇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上就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雇员工的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何谓录用条件?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对录用者的知识文化、身体状况、实际工作能力、个人品行、举止文明程度、责任心、勤劳度、对企业的忠诚度等的综合要求。用人单位录用人员有条件无可厚非,但不得有歧视性内容。为了固定证据,用人单位可以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录用条件在规章制度、求职登记表或者招聘简章中予以规定,明确告知劳动者后让劳动者签字。

试用期间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对照法律条款可以看出,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形的情况下,即无理由单方辞退或者没有经考核直接主观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以非法解除为由主张赔偿金的。

五、用人不给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关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总结了三种。其一,绝对不交,其二,相对不交,其三、缴纳不足。

关于绝对不交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因此,你可以依法向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机关进行举报、投诉。

职工可否起诉单位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之前和《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绝大多数法院支持对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养老等社会保险的请求是支持的,但是结合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法院就单位拒不补缴保险一事很难强制执行,因此当前在石家庄职工如果起诉单位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主要有以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鉴于此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如果职工事后自己补缴所欠养老、医疗保险,这部分损失法院应该受理并且要求这的损失由单位承担。

关于相对不交的。

关于少交的。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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