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后记的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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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后记的故事(3)
2015-12-25 16:44:17 /故事大全

在希腊神话中,女神雅典娜反映了第一种类型,而作为动物的女主人阿耳忒弥斯则明显地是一尊自然女神。

米诺斯文化在克里特岛崩溃以后却在陆上的迈肯尼王国又信奉其时,出现了一次新的黄金时代。传播这一文化的载体就是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时期的阿开亚人。他们从北方地区进入希腊国,征服了当地的土著居民。在公元前12世纪,随着多利斯大迁移而进入希腊国的居民其实也是阿开亚的同一种族人,他们拥有同样的文化,同样的宗教观念。因此,由米诺斯宗教变迁而来的古希腊宗教也是一种自然宗教,那是由外来民族从他们的家乡携带进去的。

自然宗教的基础就是相信清静的大自然里存在一块无可捉摸的势力,他们表现在源泉和林间,被分别称为海洋女神、水泽女神、森林女神等。森林女神又有多种形态,如作为酒神巴克科斯的随从西勒诺斯;森林神萨堤罗斯,那是长有公羊角、腿和尾巴的半人半羊的怪物,耽于淫欲,性喜欢乐,常常是色情狂或者性欲无度的男子标志;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人和潘纳等。起初,人们想象中的这些善良的精灵或者与人敌对的自然妖怪还没有人物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把这些精灵或妖魔从神祗的集体概念中剥离出来,逐渐形成个人化的单独势力。例如,从主管山林农业的潘纳神祗概念中终于发展出农神潘。传说他的身体像人,腿和脚却是羊,头上长角,居住在山林里,保护畜牧、猎人。潘喜欢音乐,创制了排箫,又称潘神箫,还带领山林女神舞蹈游戏,是希腊神话中一尊极具个性的神祗。

可以想象,由迁移运动携带而来的其他的诸路神祗都有类似的变化历史,因为在很早以前除了自然精灵以外就已经有了一系列人物化的神祗,他们活跃在人们的信仰世界和天地里。人们信仰的最高神祗宙斯打有古代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气象神和光明神的烙印。人们把他看作万能的家庭主宰,跟宙斯生活在一起的是赫拉。赫拉的名字中(在希腊语里)含有“家庭女主人”的意思。猎人们尊奉阿耳忒弥斯,她是动物王国的女神。得墨忒耳被称作“大地之母”,无疑会受到农民的隆重祭祀。赫耳墨斯保护室外安全,赫耳墨斯的名字在希腊语中包括“石块和柱桩”的意思,这些都是保护室外,免受袭击的措施。

古代希腊的宗教随着印度日耳曼的迁移以及跟爱琴海地区居民的结合而出现了新的变化。自然宗教慢慢地演变成武士和君主的宗教。诗人荷马为后世留下了可信的证据。当然,荷马的作品中也包含了两大部分内容,即由他发现并收集的民间素材,和由他自己解释和添加的文艺素材。

荷马是按照人的形象塑造神祗的,神祗凡人化是他的艺术特点。从前,古希腊信仰中虽然也常见凡人形态的神祗,而荷马却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往前发展了一步。他的神祗不仅具有人的形状,而且具有人的感觉,能够像人一样善于思考。荷马的神祗跟凡人一样具有欲望,他们感觉饥饿,需要睡觉,会遇到困难,也会感染疾病,感到害怕、疼痛等等。神祗时常跟凡人周旋来往,甚至产生爱情,生儿育女。动物状的神祗是少见的,有的神祗出于需要会变化成动物,如雅典娜有一次变成一只飞鸟。

当然,神祗毕竟是神祗,他们有许多凡人不具备的特征。为区别于凡人,神祗被称为生活和乐天者,他们享受天堂般的安逸、宁静。人类虽然追求幸福,可是他们却常常糟蹋自身的幸福,甚至骗取别人的幸福,或者通过掠夺别人的幸福从而破坏幸福的概念和价值。为了赞美神祗的安逸,诗人荷马把神祗称为美丽的形象,只有火神赫淮斯托斯因为是个跛子算作例外。不过,他也是工艺精巧、心灵优美的神祗。

神祗们并不完全是超自然而又不可捉摸的,他们犹如迈肯尼时代的贵族一样生活。神祗与凡人的距离可以用贵族与平民的距离相比较。正如凡人不能逾越他的等级界限一样,否则将被视为亵渎神灵,所以凡人也不能成为神祗。神祗是强大而又威力无比的象征,凡人却受着生命大限的干扰。所以,生、死成为神祗和凡人不可逾越的天地界限。

神祗既然是超越自然的凡人,奥林匹斯圣山就成了他们生活的洞天福地。当然,奥林匹斯圣山上的神祗已经不是脚踏实地的神祗了,他们脱离了古老的神祗与凡人的共时、共事、共世的大地,在奥林匹斯圣山上寻得了落脚谋生的故乡。

神祗们以高山为中心,执掌统管世界的权柄。

其实,奥林匹斯神祗国是按照迈肯尼时代国王的生活方式和统治方式建设而成的。迈肯尼国王离群索居,躲在远离民间的宫殿城堡里,他们高高在上,统治全国。神祗们也依样画葫芦,他们在奥林匹斯圣山上组建的神祗大家庭犹如一个乌托邦式的大团体。大团体以宙斯为最高核心,大家同吃同住同议事,共同决定世界的进程。奥林匹斯圣山成为凡人羡慕却又不能实现的人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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