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纪】听说少女心事未完成

 
【寻纪】听说少女心事未完成
2017-05-12 09:27:06 /故事大全

1

白潮南,初识你是在小学毕业的最后一年,当时的附一中是重点中学,旗下涵盖了附一中小学部。如果直接从附一中小学部升初中部,通过率则有百分之八十,所以很多人在最后一年挤破了脑袋,拼尽了关系也要转学过来。

而你,就是成功挤进来的转校生之一。你说你从南方小城来,你喜欢秋风里带有一点点的温热,依然能看到满眼的绿色,不像北方的萧瑟。

对于你口中的南方小城,我心生向往,但同时我的内心却不太允许你说北方的坏话。于是放学后,我火急火燎地带着你去了少年宫,我让你陪我等待黄昏的到来。

我偷偷告诉你,这是我发现的秘密,在这里看黄昏,真是美得仿佛一幅油画。你不信,等了一会便失去了耐心,你要走,我突然喊你,白潮南,你看。

你不耐烦地转过身,被身后的黄昏落日惊得张大了嘴。你说,你从没有看过这样的落日,好看落日斜衔处,一片春岚映半环。

那天,我一路上夸赞你是学霸,你歪了歪脑袋冲我笑:“如果是学霸的话,就不会千里迢迢从南方赶到北方来了。”

傍晚的柏油马路上,路灯次第亮起,我们并肩的身影被亮黄的灯光拉得深远而悠长。我第一次觉得,你成绩不够好这件事,于我而言真好。

2

绵长的夏日过后,我们如愿一起升了附一中。白潮南,你当时特别热爱唱歌和英语,总是在课下哼着形形色色的流行歌曲,课上用你那比女生还好听的声音朗读英语课文,我承认曾一度沉迷其中。

为了能经常听你背课文,我甚至主动请缨当了英语课代表,暗恋你的小心思大概就是在那时候显现出端倪。我有点害怕被你发现,就像书里所说的那样,当你喜欢上一个人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白潮南,你都不知道,当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瞬间变得伟岸。你笑起来是好看的,你穿白校服是帅气的,就连你吐槽校外麻辣烫翻出的白眼在我眼里也是呆萌的。

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发现了你的好,没想到原来是你本身就自带闪光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大家的焦点。你站在舞台上第一次唱黑色毛衣的时候,声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变得更有磁性,我后来才知道那是男生的变声期,而你成功的逆袭成了女生们心目中的校园男神。

从那以后,无论你走到哪里都有女生爱慕的目光追随,她们说,白潮南唱老周的歌简直如出一辙,我要入粉。

你越来越优秀,而我除了成绩居然拿不出任何优势与你并肩而立,那段时间我简直沮丧到家。于是你和朋友们一起去KTV唱歌喊我的时候,我总是找各种借口拒绝,五音不全的我到了KTV恐怕也只能吃吃果盘了吧。

我开始疯狂地写日记,把所有的心事、纠结、委屈通通塞进日记本里,直到最后,演变成了我写小说的习惯。

3

漫漫时光路,如影相伴随。直至中考毕业,我竟不知不觉地写满了两个笔记本的小说,但是白潮南,我竟不敢拿给你看。当时的我深信不疑,如果你特别特别喜欢一个人,你根本就不敢告诉他。而能够轻松说出口的告白,通常一定做好了失败的准备。

高一开学后,暑假里悬着的心才终于慢慢放了下来,我特别怕你因为唱歌而耽误了学业,特别怕你没和我考进同一所高中。

所幸,我所有的好运都拿来用在了你的身上,你还是我的校友,不同班又有什么关系,我还是最了解你的儿时玩伴。当别人称呼我们这种关系是青梅竹马时,我会不由自主地脸红,然后偷看你的表情,你坦荡荡的模样让我一度误以为你或许也是喜欢我的。

直到你交了个女朋友,是你的同桌,她叫沈茜,我这才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你忘记,我还偷偷摸摸的为你们俩写了一篇小说、小说在一个月后刊登在一本校园青春杂志上,我买了两本杂志送到了你的教巨,我说:“小白,祝你们永远幸福,也没什么好送的,希望这个故事你们喜欢。”

你笑纳了我的礼物,只是我怎么都没有想到,沈茜却因为这篇小说和你吵得很厉害。你后来站在操场上告诉我,沈茜说,陈小落一定喜欢你,要不然于吗给你写小说,你现在必须二选一。

白潮南,当时你逆着光对着我,一脸的不信,你肯定觉得沈茜在无理取闹,而彼时的我早已心虚得不敢看你。迟疑了很久,我才缓缓开口:“我不可能喜欢你啊,对吧,如果我喜欢你的话,有她沈茜什么事,我那么早就认识了你。”

你点头如捣蒜,可我知道,当你转身离开时,就注定选择了她。我那么早就认识了你,可我却不敢光明正大地喜欢你。或许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我必须说我真的不会喜欢你/我不喜欢你占据我所有思绪,连你的窃笑也像是鼓励/从早安后的早餐到晚餐后的晚安/别笑了/别笑了/我不会喜欢你……

4

备考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把自己埋没在书海之中。我不敢再去找你,怕打扰你的幸福;也不敢问你的志愿,是留在北方还是回到你最初的南方小城。

白潮南,关于你的所有事情,后来我只能依靠道听途说。听说你在高三的时候和沈茜分手了,听说你放弃了英语专攻唱歌了,听说你最后选择不参加高考直接赴韩留学了。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我去了我们以前去过的所有地方,学校的绿荫小道,小吃街的旧巷子,你常去的那家KTV,以及少年宫的秘密基地。我认真地回忆了暗恋你的7年时光,把这些细枝末节写成了《听说》。

北方时至深秋,秋风一起,大街小巷里的银杏树,就像灯一样,刷的一下,全被点亮了。我坐在王府井书店里,隔着一层薄薄的落地窗,看着外面的景色,以及街上匆匆而过的路人。

不一会,新书《听说》的签售会现场坐满了人,助理李姐轻轻地敲了敲我的肩膀,眼里含笑:“小落,要开始了哦。”

我一路保持微笑,走到了台上,主持人流利地念着串词,简单地介绍了新书的创作背景。她的声音婉转动听,仿佛一瞬间把我带回到过去的时光里。

她说,《听说》是天才少女作家陈小落的第3部作品,故事讲述了小落7年的暗恋长河,任重而道远,这段暗恋最后究竟能不能开花结果呢?而现实中的小落,就读于吉利大学,大一的她可谓是真正的人生赢家,不仅相貌端庄清秀,如今更是凭借《听说》成了青春文学第一人。

台下掌声四起。到了提问环节,有读者问我:“小落姐,这么多年了,白潮南真的不知道阮落喜欢他吗?”

是啊,这么多年了,白潮南你真的不知道吗?我也很想问问他。

5

签售会结束后,书店里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我盯着新书发了会呆后准备离开。店门突然被打开,我抬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此时白潮南正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装走了进来,手里举起《听说》冲我挥了挥手:“嗨,陈小落,好久不见!”

“咦?”我又惊又喜,忙上前接过《听说》翻了翻,确认是我的新书,然后语气里充满了无数个疑问:“你不是在韩国留学吗?你怎么回来了?还有你怎么知道这本书?”

我一连串的问题让白潮南一下子哭笑不得,他像从前无数次那样拍了拍我的头,提议道:“不如找个咖啡馆坐一会?”

“好。”我点了点头。

星巴克里,白潮南看菜单的样子很认真,像是在做数学题,翻菜单的手指骨分明,让身为女生的我都有点自惭形秽。最后他挥了挥手,给自己点了一杯冰拿铁,给我点了一份抹茶星冰乐。

时隔几年没见,白潮南成熟稳重了一些,但是说起话来还是会有一点孩子气。他说自己刚去韩国的时候语言不通,只能一个大男生学着韩剧那样每句话后面加个思密达;他说韩国和中国不一样,没有寒暑假,倒是经常一放假就是一个月可以回家探探亲;他说在韩国虽然没有联系过我,但是一直有默默关注我的微博,所以知道《听说》签售会是今天。

他最后说,陈小落真的没想到你居然喜欢我,如果不是因为《听说》,我大概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秘密。

我看着对面喋喋不休的白潮南,突然红了眼。我问他:“这么多年,你真的没有感觉到吗?”

白潮南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了无奈的笑。他说,我感觉到过,我曾无数次感觉到过,但是你高中的时候在你的每一篇文章里都强调过,白潮南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我不可能喜欢他。

时光总是喜欢捉弄人,原来白潮南看过我写的每一篇小说,每一篇都在给自己催眠的小说。那时候的我懦弱胆小,不敢承认的喜欢只能以最决绝的方式去否认,我可能不会喜欢你,只是因为当年不敢喜欢你。

有多少人以友谊的名义,爱着一个人,认为拥有,就是失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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