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八年的抢劫少年(2)

 
逃亡八年的抢劫少年(2)
2014-05-12 20:54:10 /故事大全

承办该案件的林检察官说:“这个案子不能太简单、太生硬地去处理,我们也是综合看了整个案情,比如说他当时是未成年人,他是自首,还配合公安的清网行动等等。我们的工作并不是简单的一刀切,把人抓了、诉了,然后关到监狱里,完事了。我们要做的工作,是让有罪的人得到惩罚,得到国家公诉机关的起诉和法院的判决。但是我们更多的是想在社会综合治理这一方面有更好的效果,让可以挽救的人被挽救,让被害人的利益得到补偿。”

2013年3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小虎与被害人王准鑫在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谅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王小虎和家人积极筹措款项,向被害人王准鑫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车损等赔偿款项共计3.5万元,而王准鑫也表示对王某当年对其犯下的过错予以谅解,希望司法机关能够酌情从轻处罚。

王准鑫自己也没有想到,当他再一次面对原以为不共戴天的仇人时,却并非如同想象中那样难以接受。“见到他我火有点冒起来的感觉,我也是个父亲,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尤其是当我看到他爸爸满脸皱纹,我觉得从心里就原谅了。” 在这个经历过世事的出租车师傅看来,退一步海阔天空,该让着别人就要让着别人。

当然,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法院不会判刑。为了挽救这样一个终于能直面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有着强烈悔过意愿的青年人,检察院尝试应用“刑事和解”这一司法实践,以期能够减轻对他的处罚。“做成这个形式的和解,加上他这几年的操行情况,我们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这样子的一个刑罚。”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这样的量刑建议,已经有应用刑事和解的意味,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在这个案件中,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来看,按照刑法规定,抢劫罪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因为他在犯罪的时候,是不满18周岁的人。按照刑法规定,那么当然应该是减轻处罚的。同时,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自首情节,表明了他对犯罪的一种忏悔。在这个情况下,如果被害人也达成了谅解,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显然是有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的。”

最终法院考虑到他的从犯和自首等情节,从轻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从此以后,王小虎再也不必过那种恐惧、惊慌和无助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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