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场“潜规则”

 
清代官场“潜规则”
2016-12-16 09:07:56 /故事大全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十七,45岁的张集馨接到皇上任命,出任陕西督粮道。这是个肥缺,主要自责征收、保管和供应西北地区军粮。俗话说“过手三分肥”,陕西督粮道每年过手二十万石(1.5万吨)粮食,他该有多肥?他又如何分肥,

一般来说,清朝京官比外官穷。外官有大笔养廉银子,其数目常常是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比较多。可是京官对外官升迁又有比较大的影响。“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并不难懂。在长期官场交易中,形成7一种交易机制:京官凭借权势和影响,关照外官;外官向京官送钱送物。这类陋规名目,包括离京送“别敬”,夏天送“冰敬”和冬天送“炭敬”。“敬”的具体分量,取决于双方关系深浅、京官作用大小和外官肥瘦。

张集馨接到任命时,已经在北京住了4个月,旅费快用完了。他大举借债,托人从广东洋行以九厘利息,借了九千两银子,从山西钱庄借了五千两银子,又从朋友那里借了二千两。张集馨记载道:连同我在京买礼物的数百两银子,共用去别敬一万七千两,几乎都没有路费了。一万七千两这个数字有点吓人,当时,在江南买一处正房带偏房的院子,价格不过一二百两银子。福建一带家族械斗,雇人打架,一条人命不过赔三十两银子。

在北京究竟是如何分肥的,张集馨没有详细记载。两年之后,他调任四川臬司(主管公安司法的副省长),在北京又送了一万五千两银子的别敬,并记下了具体的官员和数字:军机大臣的别敬,每人四百两银子;上下两班章京(类似秘书处,共三十二人),每位十六两;其中有交情的,或者与他有通信联系,帮助他办折子的,一百两、八十两不等;六部尚书,每位一百两;侍郎、大九卿(副部长们)五十两;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一概要应酬到。看看这些数字,动辄就出手一两座“宅院”,少说也送上半条“人命”,清代官场潜规则制定的分配机制,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张集馨在任上,每年还往京城送炭敬,具体数目未见记载。

八旗的骄兵悍将也不是好惹的。激起兵变,是很难遮掩的大罪过,督粮道不能不小心伺候,应酬将军的方式早有成规。首先,按照规定,将军和两个副都统的月粮是大米和小米并放,而大米贵、小米贱,将军自然不愿要小米,督粮道便全给他们大米。这是小事,不算什么。其次,将军和副都统推荐家人在督粮道工作,甚至只挂个名,到时候领钱,督粮道也照例接受。另外,就是按常规给将军和其他高级军官送礼。

清朝官场通行的送礼名目叫“三节两寿”。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夫人的生日。陕西督粮道送给将军的三节两寿数目如下:银子每次送八百两,一年五次总计四千两;表札、水札每次八色:门包(给门政大爷的小费,由他分发给将军的私人助手)每次四十两,一年二百两。

我不清楚八色表礼和水札价值几何,但每年给将军的礼金当在五千两银子以上。

选自《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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