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坏同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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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坏同学(2)
2015-01-23 00:27:37 /故事大全

林丽珍是家族里最漂亮的姑娘,老族长说她是貂蝉转世,所以,在西村,林丽珍有个绰号,那就是貂蝉。刚开始,林丽珍特别反感这个绰号,谁叫她貂蝉,她就会骂谁。西村人觉得被美人骂是种荣幸,她怎么骂,都叫她貂蝉,她就无计可施了,默认了这个名字。久而久之,她的绰号传到了唐镇,传到了学校里,唐镇认识她的人都叫她貂蝉,在学校里,除了老师叫她林丽珍,同学们私下里都叫她貂蝉。

有天,一个娘娘腔的男同学发现,林丽珍是唐镇中学最漂亮的女孩,无论是秀美洁白的脸蛋,还是苗条而又亭亭玉立的身材,没有哪个女孩子可比。这个娘娘腔男同学像个长舌妇,在校园里大肆渲染,活生生地把林丽珍渲染成了唐镇中学的校花。成了校花后的林丽珍,自然免不了被那些内心冲动的男同学的爱慕和追求,以至骚扰。有写求爱信的,有当面示好的,也有像刘晓国那样拦路迫爱的。还有些闷骚的男同学,在厕所的隔板上写下他们心中的妄想。

林丽珍比林和平年长一岁,要不是他们两家有仇怨,他们就会一起去上学,放学也会一起回家。很多同学都知道林和平和校花是一个村的,有的同学还托林和平给校花送求爱信,性格孤僻的林和平对同学们的要求,一概拒绝。他十分恼火,觉得林丽珍给自己添加了麻烦。他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当校花的堂姐,也不晓得她到底美在哪里,他对女生都躲着,何况是林丽珍。可是,每次听到同学夸赞林丽珍,或者在厕所隔板上看到“林丽珍,当我老婆吧”、“林丽珍,我要屌你”等等不堪入目的语句,林和平心里就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觉得羞辱,又有点自豪,内心里对林丽珍产生了一种古怪的念头,不知是排斥还是亲近。渐渐地,他会在某些场合,偷偷地观察堂姐林丽珍的举动。

林和平教室外面是操场,可以看到各个年段和班级上体育课的情景。他在意的是林丽珍班级上体育课的情景,更贴切的说,是在意堂姐的一举一动。只要是林丽珍班级上体育课,林和平就心猿意马,无心听讲,目光总是往窗外游离,注视着林丽珍的一举一动。林丽珍对所有的求爱者都保持了她的矜持,没有接受任何同学的示爱,这让那些求爱者更加趋之若鹜、不屈不挠。但是,敏感的林和平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林丽珍对年轻的体育老师朱强有种特殊的感觉,而且,朱强对林丽珍也感觉不一般。

朱强长得很帅,他是师范大学体育系毕业的,而且是城里人,身上透露出外面世界的气息,充满了活力,和那些本地老师截然不同,学生们都喜欢他,林和平也喜欢他,朱强是唯一不会歧视林和平的老师。林和平长得瘦小,十五岁了,看上去还像一棵豆芽菜,他的性格孤僻,少言寡语,说他什么,他都无动于衷,老师们当然不会喜欢这样的学生。朱强不一样,他对林和平友好又热情,每次上体育课,他都鼓励林和平要强身健体,还特地给他开小灶,让他一个人绕着操场跑两圈。朱强对学生们都好,林和平固执己见,认为他对林丽珍就是不一般,从他注视林丽珍的眼神中可以感觉得到。

那天下午在小树林里碰到刘晓国拦路求爱的事情后,林和平隐隐约约地担心刘晓国会伤害林丽珍。他的忧虑被母亲看出来了,但游四凤不清楚儿子为何忧虑。林和平童年时体弱多病,常受村里的孩子欺负,林发魁也看他不顺眼,动辄打骂他,说养了个药罐子,消耗了他不少辛苦钱。游四凤理解儿子,在很多事情上却无能为力,只能尽量地保护儿子,尽量地关怀他。吃晚饭时,游四凤问儿子:“和平,你有心事?”林和平低头吃饭,没有理会母亲。游四凤又说:“和平,你看你愁眉苦脸的,有什么事不要藏在心里,告诉妈妈,好吗?”林和平瓮声瓮气地说:“没有,我能有什么心事。”游四凤清楚儿子倔强的脾气,叹了口气,没有再问。林和平五岁那年,村里一个比他大的孩子要抢夺他手中的一元钱,林和平死活不给,那孩子就用铅笔刀割他的耳朵,他的耳朵被割出一个豁口,鲜血直流,他也没有把钱给那孩子,手中紧紧地攥着那一元钱。那孩子无奈,悻悻而去。林和平在他走后,才大声地哭出来。回到家里,游四凤见他耳朵流血,赶紧止血,问他为什么会这样,林和平死活不说。他从小就习惯了屈辱,习惯了承受,不愿意说出口,说了也没有意思。

一连几个夜晚,林和平都会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刘晓国骑着摩托车,追赶林丽珍,林丽珍骑着单车飞奔,她披头散发,不停地喊叫着:“和平,救我.救救我——”林和平睁大眼睛,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刘晓国面目狰狞,咆哮着朝林丽珍冲过去,林丽珍连人带单车倒在地上,摩托车的轮子碾轧过林丽珍的身体,林丽珍惨叫着,浑身血肉模糊……梦醒之后,林和平浑身冷汗,睡衣湿漉漉的。在黑暗之中,林和平大口地喘息,仿佛是自己被刘晓国追赶,被他的摩托车轮碾轧,奄奄一息。

这个下午,放学后,林和平没有像往常一样骑着单车飞奔回家,而是在学校门口的老樟树下磨蹭了一会儿。他看到林丽珍骑车出来后,才踩着单车,跟在她后面,为了不引起她注意,他骑得比林丽珍慢。刘晓国家在镇上,离学校不到两百米远,谁都知道,那栋五层楼的豪华洋楼,就是刘晓国的家,他上学都是步行的。放学后,他会骑着那辆红色的摩托车,疯狗般到处乱窜,有时—人,有时一帮人。那帮人要嘛就是和他一样的富家子弟,要嘛就是镇上吊儿郎当的混混。林丽珍在前,林和平在后,他们相隔一百多米远。林丽珍不一定知道林和平在后面跟着她,林和平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跟着这个美丽的堂姐,对他冷漠而又无言的堂姐。他们一前一后出了杂乱无章的小镇,走上了通向西村的小路。林和平突然听到了摩托车“突突突”的声音,他回头望了望,发现刘晓国骑着摩托车冲了过来,他本能地躲闪在路边,摩托车疯狂地从身边掠过,并且很快地超越了前面的林丽珍。

高大健壮的刘晓国站在树林子中的小路中间,嘴里还叼着一根烟,摩托车停在路边。

他神气活现地挡住了林丽珍的去路。

林和平看到了他们,浑身一阵哆嗦,头嗡的一声,有点蒙,他想起了这几天夜里做的噩梦,既担心林丽珍,又担心自己。在他眼里,刘晓国是个魔头,比童年时割他耳朵的家伙还要凶恶一千倍,甚至—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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