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推理】杀人舞会(2)

 
【中篇推理】杀人舞会(2)
2015-04-11 01:08:04 /故事大全
第一章 化装舞会的邀请

钟辰轩“啪”地将一迭文件摔在程启思的面前,程启思本来在打盹,一下子吓得跳了起来。

“你干什么?”

钟辰轩脸色很难看。“我不止一次提醒过你,叫你不要打听我的事。”

程启思的睡意也全消了。钟辰轩的确不止一次地提醒过他,但他又确实拗不过自己的好奇心。

“我没有打听你的事,我只是想调查一下文若兰的案子。你不是一直对这件事心结很重么?就算已经以意外失足落水定案了,我们也可以继续调查,一直到找出真相为止。”

钟辰轩冷冷地说:“若兰的事,是我自己的事,谁要你管了?”

他的声音虽然冷,但表情也并不像从前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程启思一看有戏,忙打蛇随棍上,说:“我也没白看,辰轩,我从中发现了一些疑点。你要不要听一听?”

文若兰是钟辰轩的未婚妻,但就在他们的订婚宴当晚,文若兰意外丧生。她就像奥菲莉娅一般,死在了宴会厅中的一条人工小溪里。

程启思看了现场的照片,文若兰脸上丝毫没有恐惧和痛苦之类的表情,就像是睡着了一般,美丽、宁静而安详。

钟辰轩盯了程启思一眼。“什么疑点?那件案子,我想我已经算是研究透了,这几年来也翻来覆去地想了无数遍,也没能再想出点什么来。”

程启思笑着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若兰是你的未婚妻,你在处理这案子的时候,未必能够完全客观。”

他指了指若兰的现场照片。“看这里,浮着一个花环。”

钟辰轩说:“没错,根据莎士比亚描写的奥菲莉娅,『她编了几个奇异的花环来到那里,用的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那个花环正是用毛茛、荨麻、菊花和长颈兰编成的。”

程启思说:“那若兰之前戴着的花冠呢?我记得你告诉过我,文若兰戴了一个百合花冠。”

“没错。”钟辰轩说,“一个纯白的百合花冠。”

程启思笑着说:“那换句话说,也就是凶手把她的百合花冠取下来,然后换上了奥菲莉娅的花环。”

钟辰轩说:“如果要完全遵照莎士比亚的剧作,奥菲莉娅是想要把自己编的花冠放到树枝上的时候,失足落进溪里溺死的。因此,奥菲莉娅的花冠就绝不是戴在头上,而是落在水里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错。我还是不明白你说的疑点在什么地方。”

程启思把那张照片举到了钟辰轩的面前。

“你看清楚,若兰的头发里,有雏菊的花瓣。还有荨麻。菊花的花瓣容易掉,但荨麻是相当坚硬的植物,不用力撕扯,怎么拉得下来?我记得我看过一个童话故事,公主用荨麻来做衣服,为了把荨麻抽出来,手上弄得全是血泡呢。”

钟辰轩皱眉。“你的意思是说,那花环原本是戴在若兰头上的,然后才被人扯下了扔在水中?”

程启思说:“我看了文若兰的验尸报告。她的耳侧有一小片皮肤红肿,那是典型的荨麻过敏的现象。你们不见文若兰,大概有多久?”

钟辰轩想了一会,说:“四十分钟左右。”

程启思说:“对了,这段时间,很可能她就戴着这个荨麻花环,才会让她的皮肤红肿过敏。”

钟辰轩眉头蹙得更紧。“这跟案子有关系吗?”

程启思打了个哈哈。“我只是找出一切可能的疑点……”他朝钟辰轩凑近了些,笑着说,“如果你不反对调查这件事,我们可以继续。”

钟辰轩冷笑了一声,说:“最近没什么案子,你大概是闲得过头了?再不就是尹雪走了,你太无聊?”

尹雪是程启思在从前一个案件里结识的女人,程启思对她一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前些时候,尹雪的好友、一个相当有名的服装设计师袁心怡,卷进了一桩奇怪的案件里,程启思对于能够再见到尹雪非常高兴,但尹雪在案件结束后,又很快离开了,让他很有些失落。

平日里钟辰轩一提到尹雪,程启思就会一脸尴尬,这时程启思却整了整面色,一本正经地说:

“我并不是个喜欢旧事重提的人,我想要重新调查文若兰的案子,还不都是因为你一直记挂着?我知道心上有根刺的感觉很不好受,我希望能够把你心里那根刺连根拔出来。”

钟辰轩望着他,说:“你想做什么?”

程启思取出了一张邀请函,暗绿底色,有着淡紫色和白色的暗花,印制得十分精美。“我前几天收到了这个。”

钟辰轩接了过来,邀请函上印着“仲夏夜之梦”几个字,还是华丽的花体英文。再翻过来一看,还有一行不显眼的小字,这倒是中文了。

“特别说明:化装舞会。限莎士比亚剧中人物。”

钟辰轩瞪大了眼睛。“你……你难道童心未泯?”

程启思说:“你看看地址。”

钟辰轩把邀请函翻了个面。地址是在某五星级酒店的顶楼。

他的脸色有了变化。“原来是当年……若兰出事的那家酒店。”

程启思微笑地说:“看来婚礼也不是你打理的。”

钟辰轩轻微地叹了一口气。“当然,这种事我怎么在行?自然是若兰的父母和……她的姐姐打理的。”

程启思也沉默了。若兰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而她同母异父的姐姐孟采桦,如今还在精神病院里接受治疗。

程启思至今都有些难以想象,外表秀丽娇弱的孟采桦,居然是连自己生母都可以推下楼的冷酷杀人凶手。

孟采桦害死了程启思曾经的同事,田悦,这件事当时让程启思很难接受,但对孟采桦的憎恨与厌恶,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退之后,留下来的居然是怜悯。

也许美丽的女人本来就容易让男人心软。

钟辰轩问:“是谁给你寄来的?酒店?”

程启思回答:“我算是那里的贵宾。”

钟辰轩并没有就这一点追问下去,只是笑了笑说:“你不会真想要去参加化装舞会吧。”

“你不喜欢么?”程启思问。

钟辰轩微笑,摇头。

“喜欢,很喜欢。化装舞会比起普通的舞会多了一种乐趣,那就是让你去揣测假面下的面孔。不过……”他又扫了一眼邀请函,“为什么要限定莎翁剧中的人物?”

程启思笑着说:“也许主办人是莎士比亚狂热的爱好者。”

钟辰轩盯着他,单刀直入地问:“主办人是谁?”

程启思一呆,过了一会才说:“你不会认为是我吧?”

钟辰轩笑了笑。“我觉得不排除这个可能。”

程启思摊了摊手,说:“你明知道我是进了剧院就要开始打瞌睡的人,怎么可能来做这么文艺的事呢?”

钟辰轩哼了一声。“你装给谁看呢?”他朝程启思心口处点了一点,说,“别让我把你的心一层层剥出来,那时候你就知道,我是没那么好骗的。”

程启思苦笑。

“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又惹着你了。我说了,我等于是那家酒店的贵宾,他们才会寄这邀请函给我。我也觉得有点奇怪,有点别扭,加上又发现这酒店正好是文若兰出事的地方,所以就来找你了。”

“你查阅若兰的资料,是因为你怀疑这次的事跟若兰之死有关?”

程启思把那张邀请函摊开在桌面上。“注意上面印的暗花。”

钟辰轩说:“我看到了,那跟奥菲莉娅没有关系。那种花,属于莎士比亚想象中的一种花,它的名字是─『Love-in-idleness』。”

他又笑了笑说:“通行的译本翻译成『爱懒花』,算是比较适当的。据说这花生长于西方,本来是牛奶般的乳白色,却因为爱情的悲伤而被染成了紫色。

“这种名叫Love-in-idleness的花,就是在《仲夏夜之梦》这部喜剧里出现的。所以邀请函上印着它,是再贴切不过了,策划者很有心。”

程启思说:“据说那是一种奇异的仙花,把花的汁液抹在人的眼皮上,他或者她只要一睁眼,便会爱上见到的第一个人?”

钟辰轩纠正说:“不是人,不只是人。会是见到的任何东西─《仲夏夜之梦》里的仙后提泰妮娅不就爱上了一头驴子么?”

程启思笑了。“那不过是一部带着浪漫色彩的喜剧罢了,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

钟辰轩表示首肯,“莎士比亚的早期喜剧,轻松明快,影射少。到了后期的暴风雨,虽然同样是浪漫色彩浓重的喜剧,但却折射了很多现实。”

他又笑笑说,“不知道这个『仲夏夜之梦』化装舞会的主办单位,是否也是在向我们影射什么?”

“你就不能当成是一场普通的舞会来享受么?”程启思说。

钟辰轩扬了扬眉。“好吧,我们权且就当成一场普通的舞会吧。启思,你真打算去弄身服装来穿上?”

程启思说:“既然人家特别提出了要扮成莎翁剧里的角色,我们当然也应该入乡随俗。”

“那你觉得自己适合哪个角色?”

这个问题问得程启思愣了一愣。“我还真没想过。你觉得我适合谁?罗密欧?”

钟辰轩报以一个白眼。“你?对着镜子照照再说吧。”

程启思做了个鬼脸。“我好歹也长得不至于对不起观众吧。”

钟辰轩说:“罗密欧才十五岁,你差不多都翻一倍了。”

他又笑着说,“我知道你适合谁,但我不会说。我会扮成谁,我也不告诉你。”

程启思看了看他。“我看你也一样的是童心未泯吧。”

钟辰轩耸了耸肩。“人本来就有给自己脸上套个面具的潜在欲望,我自然也不例外。”

“我再去弄几张邀请函,也许君兰和龙宇他们会有兴趣。”程启思说。他见着钟辰轩脸上的笑意,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忍不住冲口而出,“你知道在我眼里,你最适合扮演谁么?”

“谁?”

程启思慢吞吞地说:“哈姆雷特。”

钟辰轩“哦”了一声。“为什么?”

“因为你会是将你未婚妻逼疯的类型。”

程启思这句话一出口便觉得有些后悔,但钟辰轩却并没有发火。

“奥菲莉娅之所以会发疯,大部分都是因为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装疯,而且对他所爱的奥菲莉娅一样都胡言乱语,最终才把善良柔弱的奥菲莉娅刺激到发疯的地步,落水而死。我既没疯,也没装疯,这有可比性么?”

“没有女人受得了未婚夫把自己当成一件实验品一样看。我始终觉得你对文若兰也有点这样的态度。”

钟辰轩“哈”地一声笑了起来。“那像你这么说,所有的心理医生都不要娶老婆了。”

程启思说:“孟采桦难道不是被文桓逼疯的么?”

文桓是孟采桦的丈夫,也是文若兰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一家子错综复杂的关系,总让程启思觉得昏头。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孟采桦精神分裂,是因为她教养太好,太要面子,对于文桓不断拈花惹草的事一忍再忍。而且女人在怀孕前后,本来就是精神极不稳定的时候,这跟文桓是不是心理医生,没有什么关系。”

“孟采桦和文若兰是姐妹,孟采桦的精神病,究竟是受了刺激,还是她的遗传因子里本身就有不安定的因素?”程启思问。

钟辰轩抬起了眼睛看他。“你倒变成心理学家了?”

程启思尴尬地笑,钟辰轩淡淡地说:“你还是少动脑子,多做事的好。”

所谓仲夏,就是七月。古语有孟、仲、季的说法,孟为一,仲为二,季为三。仲夏就是夏天的第二个月。

七月天气十分炎热,程启思已经把车里的空调开到最大,还架着一副墨镜,否则开车的时候对着那太阳实在难受。

他约了钟辰轩吃晚饭,看时间快迟到了,钟辰轩又是最讨厌等人的。程启思瞪着眼前刚变红的号志灯,看看表,满脸郁闷。

忽然,他看到了君兰,君兰这天请了假,没来上班,而现在,她正慢吞吞地走在人行道上,太阳余威尚在,她也没打把遮阳伞。这倒奇怪了,君兰素来是个爱美的女孩子,即使她当了警察也是一样。

她穿了一袭黑裙,手里却抱着一束花。

一束粉白色的莲花,夏天花店里常卖的。

程启思把车停在了路边,摇下车窗叫她。君兰一回头,见到是程启思,愣了一下。“启思?你怎么会走到这里来?”

“我约了辰轩吃饭。”程启思说,“上来吧,我送妳。”

君兰犹豫了一下,上了车。程启思看了一眼她抱在怀里的莲花,花上还有水珠,看样子是才买的。“花很漂亮,别人送的?”

“不。”君兰低声地说,“我是打算送到琪儿墓上的。”

程启思的心里一沉。郑琪儿是他们的同事,死于一桩谋杀案中,她自己既是死者,却也扮演着凶手的角色。

程启思叹了口气。“不知不觉都过了这么久了。”他又看了看表,“这么晚了,妳去墓地不太好吧?再不我们一起去,我再送妳回家。”

君兰淡淡一笑。“就算有歹徒,难道我还会怕不成?就算是在墓地,我没有做什么坏事,不用心虚。”

程启思看了她一眼,心里骤然涌起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于是也不再坚持。

他开车到了公墓,那公墓是临海的,风景倒是绝佳,里面墓碑林立,有些较大的墓还种了不少花草。君兰下了车,对他笑了一笑。

“你先走吧,你不是说约了人?我在这里走走。”

程启思点了点头,正想说什么,忽然有个男人从树丛后面闪了出来,对着君兰大声地说:“还认不认得我?”

君兰吓了一跳,程启思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身材高壮,长相普通,只是两道眉毛倒挂得特别厉害,在面相学里,这算是很不好的眉形了。他穿了件颜色很鲜艳的花衬衫,格外醒目。

程启思推开车门下了车,因为他看到君兰对那个男人,毫无认识的表示。

那男人却对程启思不管不顾,只一个劲地对君兰说:“妳想不起我了吗?哎呀,以前在D大学的戏剧社里,我见过妳的。妳当时是跟妳男朋友一起来的,还请妳扮演了一个角色呢……”

君兰有些尴尬,但显然她也似乎想起了什么。“哦,是吗?我都不太记得了,好多年前的事了。”她朝程启思看了一眼,示意没什么事,她可以自己应付。

程启思听到手机又在响了,知道钟辰轩等得不耐烦在催了,但还是问了一句:“真不要我送妳?”

君兰朝他笑了笑。“真的不用,你自己走你的。”

程启思只得把车开走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突然窜出来的男人,还跟在君兰身边,对着她喋喋不休。君兰一副淡淡的样子,那男人却还不知趣。

“君兰念的是警校,不是D大学,这在她的履历上写得很明白。看来就是她以前的男友跟那个男人是同在一个戏剧社了?”

程启思到了跟钟辰轩约好的餐馆,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那男人真的很冒失,就那样冲上去缠着她说话,换了是别人,恐怕还以为他性骚扰呢。”

钟辰轩笑着说:“你也不等着君兰,送她回来,太没有风度了。”

“是你催我催得急,你还好意思说。”程启思说,“君兰又不是普通小女生,她叫我走呢,说她自己能应付。”

钟辰轩问:“你不是也约了君兰去那个仲夏夜的化装舞会么?她答应了么?”

程启思说:“答应了,我问她想扮什么,她还不肯说呢。”

“她啊,她肯定是扮考狄利娅〈李尔王的小女儿〉,或者苔丝狄蒙娜。”钟辰轩想了想,说,“我想应该是苔丝狄蒙娜。”

程启思问:“为什么?”

钟辰轩说:“到时候如果说中了,我再告诉你。如果猜错了,就说明我对她的个性理解还有错误。”

程启思“哼”了一声。“我看,她更适合的女人倒是麦克白夫人。”

钟辰轩用叉子在他的盘子边缘敲了几下。“别胡说,这话是不能乱说的。”

程启思还想再说什么,钟辰轩笑了笑说:“作为上次对你找出的疑点的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些事。”

“什么事?”

钟辰轩说:“也是关于那个花环的。你知道所谓的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究竟是什么吗?”

程启思说:“至少我知道雏菊就是菊花,长颈兰应该是某种兰花吧?”

钟辰轩笑了摇头。

“毛茛其实就是芹菜花,荨麻和菊花就不说了─长颈兰,这个是最有意思的东西。因为在莎士比亚的原作里,多出了一句话:『正派的姑娘管它叫死人指头』。『死人指头』是英文的直译,其实那东西应该被称之为『狼爪子』,就是所谓的地瓜苗。”

程启思呆掉。“地瓜苗?那花环形容得挺美的,结果就是芹菜,地瓜苗,荨麻,再加两朵小菊花?”

“重点不在于它是否是地瓜苗,是在于这个形容,『死人指头』。”钟辰轩笑得有些暧昧,“如果拿佛洛伊德的观点来解释,哈哈,可就有意思了。”

他见程启思盯着他看,便解释说:

“从心理学范畴来说,在水里死亡是最具有母性色彩的一种死亡方式。所谓的死人指头,也是带有某些性暗示的。不管奥菲莉娅是真疯还是假疯,她都认为自己失去了哈姆雷特的爱情……”

“所以她去摘些有性暗示的死人指头─就那个长颈兰─来编花环,满足自己的欲望?”程启思翻了个白眼,“如果心理学就是学这些的话,还不如不学。这都胡说些什么呀!”

钟辰轩耸了耸肩,继续吃他的三文鱼。“有点想象力行么?”

程启思忽然笑出了声,又立即咽了回去。

钟辰轩白了他一眼。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辰轩,你跟若兰在订婚前有没有……”程启思终于还是忍不住把这句话给问了出来,钟辰轩倒没生气,他跟程启思在一起搭档久了,已经不像最初那样,一提到若兰便是死穴了。

“没有,我很尊重她,她也是个非常纯洁的女孩子。”

程启思强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那你们是打算等到结婚之后……”

钟辰轩说:“至少也得等到订婚之后。只不过……”他的脸色骤然黯淡了下去,“那天晚上我们本来是包了酒店的蜜月套房的,但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

程启思也不敢再开玩笑,低着头吃东西。

钟辰轩发了好一阵呆,才说:“不管怎么说,佛洛伊德的理论,也是很多心理学家毕生研究的东西。他很喜欢从戏剧里面寻找案例,比如著名的伊底帕斯杀父娶母论……”

他突然停住了,因为程启思突然把叉子扔下。

钟辰轩瞪着他,程启思说:“我们在吃饭,你能不能不要提这些变态理论了?”

钟辰轩对着他看了一会,笑了一笑。“好,听你的。”

程启思似乎也觉得自己语气太硬,赶快帮钟辰轩的杯子里添了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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