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要出去多久?”
“不好说,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三五年。甚至……不排除一辈子都不回来的可能。”
然后就有了刚才的事情。
要不是我提早让人密切关注谢芳菲的动态,要不是我们及时赶来,后果不堪设想。还不说真让谢芳菲去招呼客人,只是在荒坡里被刀疤等人玩弄一番,她肯定都接受不了,很可能会一死了之……
于是,谢芳菲第三次找到汤健借钱。汤健依然爽快的答应了,但愿意借出的数目,不足以拿下原梁海名下的那些产业。实在无奈,谢芳菲只得和汤健商量了一下,把她名下的几个产业变卖了,因为是两人协商的,所以不收取她的违约金和分红补偿。
结果,谢芳菲失手了,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在这样的情况下。谢芳菲才答应了肇事者提出的私了的建议。拿着肇事者给的一点点钱,加上从汤健那里借的。当起了老板。把游戏厅经营起来之后,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谢芳菲有了继续壮大的机会。可手头资金不宽裕。于是再次找到汤健说要借钱。
或许是汤健看出谢芳菲是个做生意的好面子,立马就答应下来,想借多少都可以。但是。汤健也有很苛刻的条件。所有的产业,名义上可以都放在谢芳菲的名下。事实上汤健却要当一半的家,说白了就是占一半股份。利益也要分一半。另外,没有汤健的允许。谢芳菲不得出售出租产业,否则就算她违约。需要赔付高额的违约金,还有汤健本应该拿到但因为出售出租没能拿到的分红。也要谢芳菲给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