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马想到了一个问题,李浩走了,那我准备的第三件拍卖品,不是派不上用场了?
无法继续坑李浩的钱了,不免有些遗憾。
但是,通过前两件拍卖品,已经坑了李浩一千三百万了,比我的预期高了好几倍。物质上的收获,已经足够了,只是没法继续享受坑李浩的那种感觉了而已。无所谓了,感觉都是虚的,能拿到手的钱才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说到钱,我近期还真是挺缺钱的。去年赚的两千多万,我自己陆陆续续的花了一些,又拿了一千万当名下各个产业的前期投入和启动资金。要在以前,就我卡里剩的那些钱,也足够我生活好些年的了。问题就在于,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
我个人的花销还不多,之所以要准备点钱,是以备不时之需。
毕竟,我名下有那么多的产业了,花钱的路数多,万一给谢芳菲转过去的一千万不够呢,或者冒出别的支出,亦或是再次遇到合适的店面可以收购呢?这些意外情况,都是有可能发生的。而钱这个东西,还是很重要的。俗语都说了,这有时候啊,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有了李浩大方赠与的一千三百万,我对于资金的忧虑,就可以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