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许尽欢都像个偷了鸡的贼一样,她提着抱玉的黑色LV包包,脚踩八寸的细高跟鞋,屁颠屁颠跟在裴斯宇后面。直到来到一家酒店门口,她停顿住脚步,双手抱胸后退着看他,一脸的卖艺不卖身的小媳妇儿样,“你带我来酒店干嘛?难道还要上演一次火灾逃亡啊,还是你忍不住要先和我落实一下夫妻义务?”
裴斯宇微微斜了眼看她,又扭过头去说,“行行好吧,这是我家。”
一瞬间,许尽欢对他家里的产业肃然起敬,想了想自己刚才的表现,顿觉是个十足的柴火妞。不过至少她还没有傻到指着酒店大厅的流苏琉璃盏说“哎呀屋里有太阳”。
进电梯的时候,很多人都一脸鄙夷的神色瞧着像是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她,那眼神仿佛在看一个头上抱着蓝白小碎花毛巾并且抱着一盆黏糊糊的饲料去喂猪的大婶。
对,就是大婶。
原来裴斯宇的母亲和他父亲一样,都是事业心强盛的人,他母亲手里握着春城一半的酒店餐饮,而他的父亲则掌握着春城一半的地产业,两个人强强联合,快要占领了春城这块地方。并且乐此不疲。事迹堪为人之楷模,精神堪为人之师表,女强人一直是许尽欢忌惮的对象,但她又不得不承认对她们的钦佩,这种矛盾心理早在和抱玉的相处过程中就已经被她拿捏得十分适当了。
其实这年头写书赚不了几个钱,裴斯宇就是这样。他只一味的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即便新书首发销量突破了五十万,对他来讲也是杯水车薪,就像他当初从家里搬出去,雄赳赳气昂昂地跟裴总说:“我是个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我现在就要按照我的意志离开你!”
那样子像是在读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宣言。